Saturday 19 December 2009

首相:一个有条件的承诺


总觉得,有条件的承诺是没有意思的,也没有诚意的。

廖中莱带领十三名中委,浩浩荡荡提呈辞职信,但不要以为他们辞职生效,因为那是带有条件的辞职。

条件是:除非有三份二中委辞职,否则他们的辞职是无效的。

那算甚么辞职?

那是一场闹剧,愈闹愈荒唐。

同样,首相承诺我国到了2020年将能减碳40%,也是有条件的。

他的条件是先进国必须给予援助,包括技术转移及充足的经费。

他提到了一些数字。

他说:100亿美元经费略显太少且不足,发展中国家需要长期性的经费,每年至少需要8000亿美元,以克服气候所带来的冲击。

他建议:从2012年起,先进国每年准备2000亿美元资金,然后逐年提高,直至援助金达到每年8000亿美元为止。

他补充说:若以气温每上升摄氏1.5度为标准,每年经费可能需要达到1兆5000亿美元。

这些天文数字,读得我瞠目咋舌。

我不知他如何为发展中国家算出这些数字,我也不知道全球一共有多少个国家被列为发展中国家,但我相信马来西亚是其中一个发展中国家。

请算算,大马只要分得1%就好,2000亿美元就是20亿美元,8000亿美元就分得80亿美元,而且是每年拨款,直至2020年为止。

如果温度持续上升,每年经费达到1兆5000亿美元,大马更可以获得150亿美元?

那还只是美元,兑成马币,就是每年70亿逐年提高至280亿马币。

最高可到526亿马币!可补国油股息的不足,焯焯有余。

就算0.1%都好,大马还是可以分得7亿到28亿马币,最高到53亿!

哗!先进国真有这么大的蛤蟆给你随街跳?

问题是,你认为先进国会那么大方,会愿意吗?

我认为那是100%的不可能。

所以,大马减碳40%的承诺,说了等於没说,因为我认为各先进国不会认同这样的一个“援助”。

要一个大国同意减碳已经那么困难,更何况要所有大国同意拨款给其他发展中国家去减碳?

就算有这样的“援助金”拨了出来,你认为有多少个受益国会把这些资金用在减碳的工作上?

很抱歉,我对这个国家在这方面的努力与诚意没有信心。

我相信首相也认为这些先进国不可能愿意拨款,而且是逐年提高款项,给发展中国家去进行减碳工作。

所以,他才作了那样的承诺,一个有条件的承诺。

4 comments:

Frank C said...

那是敲诈。。。。

可恶,这可是关系你我他的下一代的事。

Chu Kong Ming (朱刚明) said...

首相是在外国人面前说爽而已。先威一下何妨?反正全世界还没真正达成‘有约束力’的国际协议;先在大众关系(Public Relation)中捞一把,如何做的细节,迟些再说。反正,碳减排的工作有个价码,发展中国家不可能‘白做’,先说要减40%,那麽就会在‘招财有方’的功劳上也可拿个奖章吧!如果可能的话,何不提议把‘世界碳减排总部’设在沙巴州呢?届时沙巴就可以逃过大建特建燃煤发电厂的一劫了。

Super Saiyan 3 said...

所以翁說“大開眼界”。

· 康華 · said...

Frank, 听爽而已。

刚明兄,他讲一套做一套,拿笃煤电厂照跑。

Saiyan,可以想像当晚他们的狼狈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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