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25 October 2013

林良實無罪,陳廣才最後也會無事

如果我的預測沒錯,明天報紙的頭條重點不是關於納吉提呈的「2014年財政預算案」,而是有關PKFZ案的「林良實無罪釋放」。

法官說,辯方成功針對控狀挑起疑點(the defence had created a reasonable doubt in the prosecution's case)。

早在兩年前,我在拙文《PKFZ:背負125億元的錯》就預測林良實的清白了。

不是我料事如神,是林良實面對的罪名相當奇特;他是被指在PKFZ土地之價格上“欺騙內閣”,而遭總檢察長提控。

有關這,請參閱:http://steppenwolf-kanghwa.blogspot.sg/2011/11/pkfz125.html

當時我就納悶,爲什麽是這個“罪名”?當時的爭議,不是那“四封支持信”的合法性嗎?爲什麽總檢察長不是針對“支持信”的合法性提告,而是以這奇怪的罪名提控?

萬一內閣成員都說沒有受騙,那這宗案不是告不下去?

不止林良實,接林良實交長棒的陳廣才也因PKFZ案而被控以“欺騙前首相阿都拉”,而非針對他所簽的支持信。

林良實案今天已有了結,相信陳廣才最後也無事。

的確,當當時的內閣成員如敦馬馮鎮安等人被傳召出庭的時候,他們都異口同聲說沒有受騙。敦馬更讚林良實說他當交長時很稱職,尤其是在處理PKFZ事件上。

如果大家忘了此案的來龍去脈,長話短說,就是檢方控告林良實,沒有誠實告訴內閣,每方尺土地的25元價格,已經包含了每年7.5%的利息在內。

敦馬卻告訴法庭說,每方尺25元是“合約價格”(contract price),當中不包括利息。

過後,把地賣給PKFZ的KDSB承包商也證實說,土地價格不包括7.5%利息在內。

當事人都說沒有受騙了,這案件如何還能告得下去?

因此,法庭會做今天這樣的審結,一點都不出奇。

Thursday, 24 October 2013

寫在預算案的前夕

明天,財長納吉將提呈明年預算案。

之前,也是首相的納吉邀請人民針對預算案提出看法。

他透露,人民最關心的課題依次是:生活成本問題、城市房地產和生活費、醫療服務、交通和郊區發展。

總括一句還是民生問題。

納吉真的會針對這些民生問題而在明天的預算案里提供解決方案嗎?

這方面,我想不外是強調一馬援金之類吧!

對納吉來說,派錢是最直接的解決方法。

但財長也需要減赤減債減開銷以避免股匯下滑和國家信評下調。

此外,落實消費稅是最近被談論得最熱爆的課題。

依德里斯又出來說話了。他說消費稅勢在必行。

政府提消費稅,提了大概也有七、八年了吧。

問題是,國家準備好了嗎?人民準備好了嗎?

準備好的意思,就是以人民現在的收入,足以承擔消費稅了嗎?

人民已經告訴首相,生活成本是當下最大的負擔,若再實施消費稅,豈非雪上再加霜?

還談什麽高收入國?

大家都記得,預算案之前,是總稽查報告先出爐。

過去兩三年,總稽查報告都遲遲未出爐,今年卻早在兩個星期前面世,反叫人有點意外。

不意外的是,照例有許多濫權超支買貴等弊端與疏漏。

照例,相信也不會有任何部門官員需要被對付。

這已成了歷年常事,周而復始。

但是,我注意到一個很不尋常的情況,那便是,納吉未曾對今年的稽查報告發表任何意見,連最基本的“嚴正看待”的客套話都沒一句,好像不知道總稽查報告已經出爐似的。

這可是很奇怪的一件事呢!

Wednesday, 23 October 2013

納吉 一人分飾兩角

想一想,如果一個公會或社團財政由主席兼任,你認為恰當嗎?

又或者,你公司的總經理或CEO也是公司的財務經理,你會放心嗎?

在我國,自發生金融風暴後,我國首相就開始兼任財長,到現在依然如是。

除了劉鎮東外,似乎沒有國人覺得有問題。

敦馬是始作俑者,後來的阿都拉和現任的納吉也延續了這不良“傳統”。

本州慕沙也有樣學樣,當了首長後,也自任州財長職。

劉鎮東說,這樣的安排是有利益衝突的,因為一個管權,一個管錢,如果兩者都是同一人,就失去制衡作用了。

這也是所謂的separation of powers。

納吉當了五年首相兼任財長職,505後再次兼任兩職,爲什麽在野議員沒有趁勢群起抗議?

首相兼財長的KPI表現如何?大家心裡有數,這裡不再贅述。

幾天前,首相透露,聯邦國債5193億,其中5029億或96.8%是內債,僅165億或其餘3.2%是外債。

首相說,政府比較重視向國內貸款,因為流動性較高、借貸成本較低、降低外匯風險云云。

言下之意,因為國債多為內債,外債不大,所以不足為慮。

事實可是這樣?

單單5029億元的內債,難道就不多嗎?

就因為是內債,所以就不必擔心國家有沒有償債能力嗎?

其實,外債和內債的分別,僅在於是馬幣或外匯貸款而已。

就算是以馬幣貸款,並不代表不會涉及外資或外匯。

首相沒有透露內債的來源與結構,就假設是國內的銀行機構好了。

這些銀行機構要為政府舉債的時候,它的貸款源自哪裡呢?

這麼一大筆債款,國內的銀行機構可承擔得了?我相信它們必也向外舉債。

即是說,政府在帳面上是內債沒錯,因為外匯風險都由銀行機構承擔去了。

走筆至此,讓我想起不久前,當我國經濟成長被下調時,第二財長阿末胡斯尼仍然表示有信心,說我國經濟成長可在“強勁內需”支持下,維持至少5%增幅。

聽起來,我國好像成了一個與世隔絕的關閉經濟國(closed economy),無需與他國經濟來往,一切靠自供自給,包括舉債和成長。

何謂內需?就是國內市場的需求。

國內市場需求何來?

再不久前,又有一篇報告說,我國家債高達8000億,名列亞洲榜首。

那是國家生產總值的83%。

於是,國行趕緊擬出一系列針對家債措施。

但國債方面呢?國行如何控制國債有增無減的數據?

首相在國會透露,去年國債的償還額是622億。

那只是總債額的12%。

照這樣的比率,國債起碼要8年以上才還得完。

但實際上可能永遠都還不完,因為政府將舉新債來還舊債,國債雪球愈滾愈大,便是這個原因。

在國債課題上,國行是束手無策的,因為,國行向財長報告,但財長也是首相。

這國家財務上的權力制衡,在我國完全不存在。

Tuesday, 22 October 2013

人生的功課

小時體弱多病,個子瘦小,加上早入學,在班上就時常被年長的同學欺負。

可能就這樣自小養成了憤世嫉俗的性格,長大後愛打抱不平,常仗義執言,因為這樣得罪了人而不自知。

最近,面對一些人事上的困擾。

其實也是我愛管閒事。

本來人不在其位不謀其政,自從卸任後,我就決意不再過問該部門的事,但同事還是習慣來找我,問我事情,也叫我應該倒回去那裡去。

我都以身體不適而婉拒了。

最近同事向我投訴,說某人在裡邊如何恃強欺弱,不跟制度,只憑個人喜好做事,拿著雞毛當令箭,狐假虎威一番,大家都很不開心。

我聽了有點難過,因為早在年初,我就看到問題了,但老板坐視不理,所以才會造成今天這個局面。

我最看不起這種人。這種喜歡高高在上的人,通常是自卑心理在作祟,所以才會表現得那麼自大,自以為了不起。

弄清實相後,想到裡邊的同事那樣被對方欺負,我的正義感又油然升起。

朋友制止我說,每個人有自己的功課要做,別人的功課還給人家,不要把它變成自己的功課。

所謂的功課就是問題,意思就是不要去干涉別人的問題,這些都是人生的功課,管好自己就好。

這些是是非非,只不過是我們生命中的一些 功課。

我一直在做無所求的工作,你知道我不是為自己,只是不捨看到同事對對方的百般容忍,也為對方的自以為是而感到悲哀。

說實在是,就因為大家包容對方,所以才會養成對方那樣的性格。

對公司來說,那可一點幫助都沒有,反而還會造成同事離職。

老板優柔寡斷,要大家一團和氣,叫大家善解包容對方,息事寧人。

善解包容,就能解決問題嗎?

對方就因為同事對他的善解包容,才變本加厲呢!

這樣子的包容法,會不會反而害了對方?

包容對方,並不能解決問題啊!

要解決問題,其實很簡單,只要老板開口出手,對方哪還敢放肆?

老板無動於衷,寧讓同事遭盡折磨,我於心何忍?

也許我該像朋友說的,不要管人家,只要把自己管好就好。

這就是我人生的功課。

Monday, 21 October 2013

團體的「共識」

什麽叫「共識」?這是我最近一直在想的問題。

老板說,你們做事情要有「共識」。

既然有了「共識」,為何老板又可以推翻我們的「共識」?

老板的意思其實是:萬一出了什麽差錯,你們要共同負責。

於是,有些人開始不敢承擔也不敢做決定。

一旦要有所決定,他就四處去問他人意見,別人只是提供他們的個人看法而已,但他就報告說,這是大家達到的「共識」。

也有人口頭或用SMS告訴他人他要做的決定,然後他在報告時說,這是大家的「共識」,某某某某人也同意了。其實,并沒有人給他答覆,他如何肯定他人認同他的看法?

或有人在開會時作出提議。其實許多人都不愛在會議上給意見,認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只願做個應聲蟲。而既然沒有人給意見,提議者就認為大家達到了「共識」。那也怪不得提議者。

就好像當某個提案要有所議決的時候,事不關己,很多人其實是沒有意見的,但爲了要有個結論,就只好根據他人看法,或隨便做個決定。但,這樣的決定,是最好的決定嗎?

或有時候,有人爲了確保自己的議案能夠通過,在會上用強硬的語氣,背後或做了很多動作,然後只要找多一兩位比較資深的成員來附議,往往也就輕易通過了。事實上,那只是少數人的決定,那可以叫「共識」嗎?

在一個所謂的民主自由社會里,人數是很容易被濫用的。

現代的組織提倡團隊精神,不管什麽事都說是集體負責。有心人就會利用這個團體的理念,利用組織的名義做事,其實是為自己牟利。

一旦有事發生時,他就躲在團隊的人數里,讓人不容易發現他。

就算被人發現了,他還可以理直氣壯地說,那是團體的決定,不關他個人的事。

Friday, 18 October 2013

州領袖自我放棄的權益

楊德利在與哈里士的政治論壇上提到當年的《20條款》。

他籲請冰谷州議員杰菲里在州議會上提議將州元首(TYT Negeri)的身份改為國元首(TYT Negara),以證明沙巴當年是以一個國家的身份參組馬來西亞。

杰菲里就是百林的胞弟,505大選時他以沙巴立新黨(STAR)主席身份在冰谷區勝出。

的確,在《20條款》第18條如此寫道:

Point 18: Name of Head of State 
Yang di-Pertua Negara. 

當我第一次讀到第18條款時,我也注意到州元首被稱為Yang di-Pertua Negara。

Negara不是國家的意思嗎?

此外,第13條提到州政府時,也稱「州」首長為Prime Minister,不是Chief Minister。

Point 13: State Government 
a) the Prime Minister should be elected by unofficial members of Legislative Council 

除非是我詮釋錯誤吧!針對這兩點,當時也不以為意,只當是當時typing error。

不久前提到,英殖民時期北婆、砂拉越、汶萊、新加坡和馬來亞共用的鈔票,背後就印了這五個states的國徽。

不要忘記,state在英文是多義詞,它可以是「州」,也可以是「國」。

我相信當年英殖民政府將這五個states當做是五個國家來看待,所以才會將五個國徽都印在鈔票的背面上。

我相信就因為這樣,所以第18條款注明「州」元首的稱呼是Yang di-Pertua Negara而非Yang di-Pertua Negeri,第13條稱「州」首長為Prime Minister不是Chief Minister,是因為東馬兩州的status是國家,不是打錯字。

更何況,大馬是在1963年9月16日正式成立,沙巴則先在那年的8月31日獨立,所以身份是個國家沒有錯。

大馬的正式名稱是Federation of Malaysia,是個聯邦國。

Federation就是聯盟起來的意思。

可是當年的州領袖并沒有利用這個平起平坐的“權益”,反而自願降格,至今形勢對己有利,卻也未積極去爭取,又怎能怪他人?

順帶一提,《20條款》第12條也承認州土著族群的特定地位。它很明確的提到:婆羅洲(沙巴和砂拉越)之土著享有與馬來亞之馬來人一樣的特權。

因此,本州族群並不需要成為馬來人就已擁有土著身份,不屑宗教司的提議,便是這個原因。

Thursday, 17 October 2013

被遺忘的那些暴動和戒嚴

兩位前首長,人民黨時期的哈里士和進步黨的楊德利,上週末進行了一場政治辯論。

哈里士的任期是1976-1985,楊德利在國陣的輪任制度下擔任兩年華裔首長(1996-1998)。

兩人首長任期相隔了20年,不過,當團結黨在1985年推翻哈里士的人民黨政府時,楊德利是團結黨華裔領袖之一。

哈里士曾在前年起訴楊德利誹謗他與當年的「六六空難」有關,結果哈里士勝訴,楊德利需賠償前者100萬元。

兩人如今再做語言上的交鋒,卻似各說各話,讓人大失所望。

哈里士為當年人民黨落敗後,州首府發生馬來人與回教徒群體所發動的“和平示威”行動辯護,說是合情合理,事非得已。

當然所謂的“和平示威”,最後都演變成暴動,記得警方當時還實施了一段戒嚴時間,大概是40-50天左右。

哈里士在辯論會上說,因為團結黨無義在先,大選前與沙統簽署聯合政府協議,卻因獲得逾半議席而毀約,自己成立政府。

哈里士說當年沙統和人民黨所得的總票數,其實比團結黨還多。

但大選成績乃以議席多寡來計算,當年沙統(16席)加人民黨(6席),仍比團結黨(25席)加巴索黨一席少4席,理應由團結黨當政府。

而在1985選績出爐當晚,百林不願接聽馬士達華電話,結果發生馬士達華漏夜趕往州元首府“逼宮”事件。

馬士達華被人誤導,說沙統人民黨加起來22席,只要加上6名官委議員就28席,比團結黨的26席多了2席,就可以成立新政府。

哈里士說,由於被團結黨和百林背叛,馬士達華唯有前往州元首府聲討首長職,以保住一個多元種族政府。

而後來,哈里士說,馬來人和回教群體才會選擇和平示威,他也加入示威行動,以示支持。

楊德利說,但是,當年的縱火翻車傷人等暴動行為,卻是外來人所幹的,而且是由哈里士所帶領。

哈里士反駁說他們並非外來人,因為他們從500年前便已到來本州。

哈里士的意思可能是,500年前,本州就有了這些人。就算如此,500年前到來的外來人,和後來非法潛入的外來移民,豈可混為一談?

如今事過境遷,卻沒有人需要為當年的暴動負責?

若非有這場政治辯論,很多人可能已經忘記27年前發生在本州的暴動和戒嚴期間,更別說年輕的一代了。

Wednesday, 16 October 2013

東馬才可叫「阿拉」?

真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馬來化」課題未落幕,上訴庭批准內政部與大馬政府之上訴,推翻高庭4年前批准天主教週刊《先驅報》使用「阿拉」字眼的決定,再次傷了東馬土著的心。

根據媒體報導,有關判決似乎只是針對《先驅報》而已。

但那不是很奇怪嗎?為何只是一份報紙被禁?這雙重標準可真令人混淆。

來自砂拉越的聯邦副內長朱乃迪也說東馬沒有受到影響,東馬可照舊使用「阿拉」。

一國兩制?

他還說,那不是最終的定案,《先驅報》還是可以向聯邦法院提出上訴。

這位副內長可知道他說什麽嗎?請注意,向法庭提出上訴的是大馬政府和內政部本身呢!這位副內長卻說對方可以上訴?

「阿拉」新聞經過全球媒體報導,已經成為國際笑話了。

連中東回教國家都不認同大馬針對「阿拉」的判決,說早在有回教之前,基督徒和猶太人就已用「阿拉」這個字了。

阿聯酋報紙《The National》說,其實,《可蘭經》里的神和《聖經》里的神,都是同一個神。

看樣子,回教發源地的人民思想,比我們這裡的開通得多呢!

「阿拉」本來就是阿拉伯字,在馬來語里是個外來語,可有權力阻止他人使用?


事情會發展到這個地步,如今尾大不掉,相信也是政府始料未及的,不懂納吉要如何來收科?

處理得不好,肯定會引起東馬兩州人民的反感。

尤其是本州,宗教司的「馬來化」言論得罪了州回教徒土著,沒想到「阿拉」課題又得罪了州非回教徒土著們。

等於說,政府把東馬的非馬來土著們都得罪完了。

原本是爲了討好半島回教徒如土權份子們,如今變得兩邊不討好,真是何苦來哉。

一個只會玩弄宗教種族課題的政府,到底可以玩弄多久呢?

宗教司以為他的「馬來化」言論,會獲得同樣是回教徒的州土著認同,沒想到適得其反。

雖是通過非法途徑,本州外來移民必須是回教徒或先改教才可以取得大馬身份證,進而成為大馬公民。

在半島也是一樣,只有回教徒才能享有bumiputra身份的“特權”,只要你是bumiputra,你就等於是馬來人。

但在本州並不同。你並不需要成為回教徒,當然更不需要成為馬來人,只要你是本州土著,你就擁有bumiputra的身份。

所以,本州土著何需改教或改變本身族籍,因為他們早就已經是土著了啊!

也許你會奇怪,為何當年的「回教化運動」會取得如宗教司說的“成功”,關鍵在於半逼半誘的情形下進行的。

如果你已經是一名土著,對方再如何向你威迫利誘,都發揮不了作用。

當然也有華裔爲了享有土著權利,也改名換姓申請土著紙(anak negeri),但那已是題外話。

題內話是,有了土著紙,他們就是bumiputra,并不需要改教也不需要改稱馬來人。

Monday, 14 October 2013

布城要宗教司“準備”道歉

兵南邦國會議員德勒萊金對宗教司的「馬來化」和“侮辱”嘉達山族群的言論窮追猛打,非要他道歉不可。

沙巴嘉達山協會(KSS)也傳召宗教司到土著法庭,要他為他的侮辱性言論向嘉族作出習俗賠償(sugit)。

這所謂的習俗賠償,可能只是賠一只牛或同等價值給對方。

相比之下,至今未聞有華裔領袖對那位發表「華人南侵」的歷史學家作出任何譴責。

是不察覺有那樣的一位歷史學家在那樣一個種族論壇上胡言亂語,還是已經對這些一再而三的極端言論麻木,而放棄追究了呢?

不過,作為嘉杜族群最高榮譽的民族英雄(Huguan Siau)百林,對此課題至今一言未發,也引起該族群的不滿。

宗教司一直未有回應,直至週末的時候,他忽然發表一則簡短文告說,如果自己之前發表「嘉達山杜順族群是被“創造”出來的族群」的言論被人錯誤詮釋,他“準備”作出道歉。

(he is prepared to apologise if his alleged statement that Kadazandusuns was an “invented race” was interpreted differently.)

報導說他是在布城的指示下才發表上述文告。

來自沙巴的聯邦科學部長伊溫伊賓說,是他將這課題帶進週三的內閣會議討論,內閣認為宗教司不止要收回他的言論,還要公開向嘉杜及州內其他族群道歉。

但德勒萊金一點都不領情,說宗教司的文告來得太遲,而且那是因為政府要他那麼做。

德勒萊金指宗教司毫無誠意,因為他只是“準備”要道歉,既要道歉就道歉,哪有“準備”道歉之理?而且,就算他道了歉,他還是要為他的侮辱性言論作出sugit賠償。

我可以猜測宗教司“準備”道歉的意思。言下之意,他是不是要說,是你們要那樣子詮釋,我其實不是那個意思。

那他到底是什麽意思,他沒有做進一步的解釋。

他只說他無意中傷州內任何族群,因為他自己也是沙巴人,是汶萊與杜順族的後裔。

大家有沒有發現,國內有許多類似的“閉門”會議與論壇,關起門來,他們儘向與會者洗腦。

否則,國內怎會有叫他族為“pendatang”或“回中國或印度去”的事件屢屢發生?

關起門來,他們以為其他人不知道他們在門內說了什麽,一旦被揭發了,他們就責怪媒體或是他人錯誤詮釋他們的意思。

最近內長的“格殺勿論”和“三綫黨不是私會黨”的言論,不也是在一個閉門會議里說的嗎?

言歸正傳,宗教司既已表明他“準備”道歉,那我們就靜心等候,看他需要“準備”多久的時間道歉吧!

http://www.themalaymailonline.com/malaysia/article/putrajaya-orders-sabah-mufti-to-apologise-for-malaynisation-call

http://www.dailyexpress.com.my/news.cfm?NewsID=86884

Friday, 11 October 2013

乾脆叫國行印鈔票好了

世界經濟論壇(World Economic Forum)10月1日發佈一份《人力資本指數報告》,顯示大馬在全球參與調查的122個國家中排名第22位。

排在前十位的國家中,歐洲國家即佔據了8席。鄰國新加坡位列第三,加拿大第十。

中國則在第43位。東盟國家排名分别為泰國(第44位)、印尼(第53位)以及菲律宾(第66位)。

大馬在22位,比上不足比下有餘,高官大概還會引以為榮。

報告指大馬的問題在政府推行的扶弱政策和過度的依賴廉價外勞,導致本地人才外流,尤其是流到新加坡。

大量的廉價外勞,使本地工資無法提高,進而影響國家生產力。

這也意味著大馬缺乏足夠的專業人才。

讀到這裡,我就想到,首相還說要讓國家在2020年晉身高收入先進國,副首相還說可以提早两年在2018年就達到這個目標呢!

這些毫不實際的目標,不太夜郎自大了嗎?

之前我就質疑過,既要往高收入先進國邁進,不要說高收入,如果人民有足夠收入,政府還需要派什麽一馬援金,提高援金金額嗎?

這豈不自打嘴巴?

人民的素質如果沒有提高,收入又如何提高?
爲什麽人才外流?報告直接指出,國家的扶弱政策是主要的因素。

但,所謂的“扶弱政策”,真的扶起了國內“弱勢”族群了嗎?


還是,受惠的只是朋黨人士?

首相前年成立的人才機構,至今召了多少專業人才回來?

如果國家真有好的就業環境,這些人才早就自願回來,哪還需要勞動政府特別成立一家機構,花成千上億的錢把這些人才召回來?
這個國家將對世經論壇的報告無動於衷,因為,對政府來說,先提高土著經濟水平,比提高國家經濟水平更重要。

納吉剛上臺時推行了一馬概念,卻在今年的大馬日推動「強化土著經濟議程」,走回當年「新經濟政策」的老路。

在支持納吉的新土著經濟議程時,敦馬昨天還說,這是爲了制造一個平均分配財富的社會,因此,國內的“少數”族群必須作出小小的犧牲(little sacrifices)。

犧牲“少數”族群來扶助“多數”族群,這是什麽邏輯?

敦馬有沒有想過,NEP已經落實了幾十年,為何至今仍未“達標”?

而且,敦馬自己不是說過,必須摒棄“拐杖文化”嗎?爲什麽現在又是一個論調?

當然,NEP將永遠無法達標,這樣才可以將NEP永久持續下去。

如果個個好吃懶做,只等著政府來“扶弱”,這個國家如何能成為高收入國呢?

不要像伊布拉欣那麼的天真,說只要政府撥出1.4兆給他們,國家GDP就能提高。

天下豈有如此不勞而獲的好事?那就乾脆叫國行印鈔票就好了!

我不懂這位伊布拉欣是如何算出來,1.4兆是多少?就是後面加12個零。

那時候,大馬就和津巴布韋無異,鈔票最低面值不是一元,而是一億元。

要這樣的人來治國?國家不提早破產都假。

總之,這個國家再不跳出種族和宗教問題的框框,領袖的思維再不改變,要想進步?比登天還難。

Thursday, 10 October 2013

前陣子,我身心俱疲

可能年紀大了,身體動作和反應似乎變得遲鈍起來,希望老來不要得癡呆症。

每天上班,從停車場過馬路時,都要跨過一個没有盖的溝渠,一向無事。

幾個月前,照常過馬路時,不知為何一個不小心,整個人就跌進了溝渠去,兩邊大腿淤青,好久好久才慢慢褪去。

幾個星期前,家人外出,一個人在家閒著沒事,就想在後院搬動些花草。

在移動一盆不知名的植物時,整個花盆忽然裂開來,裂片不偏不倚,就往我的左腳割下去,傷口不大,卻也血流如注,趕忙拿了好幾片膠布貼上去,至今還剩下一個小結疤。

從這些個人意外,發現人身的一個奧妙,就是它有自行療愈的本事。

不管到底有沒有一個造物者,有時還是會讚歎造物者的偉大。

人身難得啊!既生為人,不是要好好愛惜這個身體嗎!

所以近來都儘量早起,到里卡士湖邊做些伸展運動後才去買早餐。

大概是日久有功,朋友說我好像瘦了,肚腩也不見了。

但其實,身體還是容易累,尤其是工作一天後,回到家可以倒頭就睡。

身體有自行療愈的能力,但心靈呢?

前陣子,更是身心俱疲。

身體的不適就不多說了,但心中的無力,就是那種心力交瘁的感覺,不知欲向誰說。

忽然間,身邊好像沒有一個人可以信任,因為對人從來沒有懷疑過的信任,到頭來卻好像被人背叛被人出賣了。

那種感覺真的不好受。

別人誤解我,污蔑我,我可以接受,我只當對方不瞭解,所以才會作出那樣的行為。

別人利用我,我也可以諒解,如果那是爲了大家的好,個人的損失不算什麽。

但在發現被人出賣,而對方只爲了保護他自己,他卻是我萬般信任的人,我的失望,是無法形容的。

我似乎發現我的問題在哪裡了,是的,一切都是我自己的問題,都與別人無關,是我自己不會處理問題,所以才會給自己帶來困擾。

一切都是這個「我」在作祟。

當然不經一事不長一智,我可以選擇靜靜的走開,也可以選擇繼續留下來,一切是我自願,我不怪任何人。

我人微言輕,不能改變大局,這個事實我必須接受。

那些不懂真相而不理解的,我也不怪他們,也不會去求他們瞭解。

知我者謂我心憂,不知我者問我何求。

如果你不知我所云為何,那也不要緊。

Wednesday, 9 October 2013

東西馬物價統一 變 東馬郊區物價統一

幾年前說要東西馬物價統一的措施,幾時變成只是東馬郊區物價統一措施了呢?

這樣問,是因為今天讀到報導,貿消副部長Ahmad Bashah Md Hanipah透露,政府已提供三億元補貼(又是補貼!),以承擔東馬郊區物價統一的費用。

其中兩成(6000萬元)是用作一馬商店和聯邦農業銷售局的運輸費用。

東馬郊區物價統一,等不等於東西馬物價統一呢?當然未必。

但甫在今年初,當時的貿消部長依斯邁沙比利宣佈,從今年三月一日開始落實東西馬物價統一措施呢!

那樣的宣佈具有誤導性,東馬人民會以為所有的物價都東西馬統一。

其實,他指的只是一些統制品和一馬商店還有農業銷售局產品的價格。

也等於說,這些補貼只讓統制品廠家和一馬商店還有農業銷售局受惠而已,這與一般補貼有何分別呢?

在其他產品上,東馬消費者并未因此享有和半島消費者一樣的價格啊!

如今才發現,原來當局的意思,只是選擇性的讓一些物價統一,並非一般的物價。

而且統一的意思,只是讓東馬的郊區物價統一而已,並非東西馬一致啊。

這明明就是搵東馬人民的笨。

其實,就算是東馬,沙巴物價普遍上也比砂拉越來得貴。

因此,不要說東西馬物價統一,要做到兩岸三地物價統一都談何容易。

沙巴商家指出,海運政策和運輸費是造成東馬物價高昂的最大原因。雖各有說法,最終要承擔這些高昂成本的還是消費者。

去年副首相來沙,說要向首相建議成立一個特別內閣委員會,以“探討和解決沙巴物價高昂”的問題。

時隔一年,至今似乎還未聽到有這樣的一個委員會成立,州民也不需要有什麽寄望。

所以說,要做到東西馬物價統一,恐怕是可望不可及的一件事情。

身為產油州,東馬油價過去都比半島低兩分(砂拉越一分)。

既然東西馬物價無法統一,那就給回州民應得的油價吧!

根據過去的差額,本州RON95應該降2分至2.08元才對。

州國會議員們啊,在很多州課題上,爲什麽你們一直保持沉默?

Tuesday, 8 October 2013

白糖價格:不是政府補貼,而是人民倒貼

記得我在918寫的《統制價格是反競爭行為》嗎?

我在裡邊寫道,如果沒有補貼和價格統制,在一個開放市場里,油糖米水電等這些統制品價格可能來得更便宜。

可能你覺得我聳人聽聞,但昨天我就讀到,大馬雜貨商聯會長連興泉先生就親口證實,沒有補貼的鄰國白糖價格,竟然比我國白糖價格便宜。

爲什麽會這樣?

像我之前講過,白糖雖然已經私營化,糖價也連連調漲,很奇怪的是,廠家仍然繼續獲得政府補貼。

因為白糖被列為統制品,價格由政府制訂,因此,雖然國際糖價已經滑跌,政府卻未將國內糖價調降,理由何在?

廠家一邊獲得政府補貼,一邊因成本下降而利潤增加,說不牟取暴利都難。

這樣的情形下,最終獲益的其實並非消費者,因為政府只是在補貼廠家,而不是消費者。

既然國際糖價已經滑跌,令人氣憤的是,現任貿消部長哈山馬力卻先預告,首相將在呈現財政預算案時宣佈調漲白糖和麵粉價格,說是爲了“讓人民繼續享有和諧的生活”。

調漲必需品價格就能讓人民過和諧的生活?這是什麽爛理由啊!這個政府真是當人民個個白癡了!

其實,潘儉偉前年就已經質問,國際糖價已經下跌,為何國內糖價卻未隨之調降?

如今還說要調漲?

之前還說是爲了人民健康著想呢!

問題是,人民並未享有政府補貼,受益的是廠家啊!

如果是這樣的情形,我寧可政府取消所有補貼,因為補貼已經被濫用,就讓市場本身去決定價格,價格會比統制價格更便宜,就像現在的白糖那樣。

政府欺騙人民,這已不是頭一遭。

上個月,當RON95油價調漲20分,這一漲價,卻遭人民揭發,若將政府聲稱的補貼數額取走的話,RON95還比RON97貴3分呢!

這我也曾在905寫《RON97不漲不行》時提到,政府因露出馬腳,不得不將RON97也跟著調漲15分。

政府這種瞞騙手法,還要繼續多久呢?

四年前,當國際油價跌破80美元,一度跌至35美元的時候,國內燃油價格也同樣沒有調低,只固定在1.80元。

因為油價沒有調降,那時候,其實是人民在倒貼政府,不是政府在補貼人民啊!

但,政府還是告訴人民,政府花了多少百億在補貼上。

政府沒有告訴人民的是,這些補貼,很多是付給朋黨商家的。

政府以統制價格為由,其實是幫商家壟斷市場。

真要減少補貼的話,與其只是向消費者下手,不如先從取掉商家補貼開始吧!

Monday, 7 October 2013

做好人,還是做好領袖?

讀書的時候,「社會學」是第一年必讀科之一。

「社會學」有一堂課提到韋伯(Max Weber)的領導者的三種權威理論,讓我抄錄錄如下:

1. Traditional Authority(傳統性權威)

世代相傳如嫡系相傳的王位。中國古代認為皇帝是天子,代理上天統治子民。現代例子則有家族企業由兒子繼承父業。

2. Charismatic Authority(魅力型權威)

天生領袖型。基於個人特殊天分、能力或個人魅力,得以讓大眾信服進而跟隨,無法傳承。

3. Rational Legal Authority(法理型權威)

根據明文規定所規範有關職位的權力與任務,例如政府官員或公司經理在其職務範圍內的權威,職務之權力範圍不會因人而異。

說「權威」可能會嚴肅了點,就以「領袖型」來代替「權威」吧!

今天有感而發,就想到了這個課題。

大致上,領導者或領袖也可根據上述類型分成三種:

1. 「子承父業」型。這不意味著兒子也有父親同樣的領導能力,因此有些公司企業到了下一代就倒了。

2. 魅力型領袖。有些人有天生的領導能力,他不一定坐在領導層的位子,他可能只是一名員工,同事卻跟從他,聽他的話,不聽上頭的話。

3. 在位型領袖。意思就是,他的權威,是靠他的職位才有的,一旦不在位,他什麽都不是,別人也不會再聽從他。

知道了這三大類型的領導者特質,你不得不承認,有些人就是沒有領導能力,勉強把他放在領導層的位子,你只增添他的壓力。

當然這三種領袖類型的分別也未必是那麼明顯的。例如「子承父業」型者也未必沒有領導能力;同樣,有領導能力者,就算人不在其位了,別人還是習慣找他。

自己有沒有領導能力,覺得個人還是要有自知之明。

不管是任何組織,公司公會或任何團體都好,領導者的領導能力真的很重要。

爲什麽有些組織那麼多年都不會進步?領導者的處事能力是個很大的因素。

有些領袖得過且過,不求有功但求無過,爲了做好人,他什麽也不做,但求不要得罪人。

這樣的一個好人,肯定不是一個好的領導者。

Friday, 4 October 2013

宗教司「馬來化」言論得罪了州族群


州宗教司在布城一個「馬來領袖危機」論壇上發表將州回教徒土著族群「馬來化」的言論,引起州內土著族群普遍的不滿。

兵南邦國會議員德勒雷京在其臉書發起「我是XX族」運動,吸引上千州民將照片放上臉書,并注明本身來自哪個族群。

如此熱烈反應,相信雷京自己也始料未及。

首長慕沙不得不作出回應,說州宗教司的「馬來化」的提議,是他個人意見,不是州政府的立場。

這名州宗教司,跑到布城一個全國性論壇向千名觀眾發表這樣的言論,可以算是個人意見嗎?

他還以當年“成功”進行的「回教化運動」為榮,說回教因此成為州官方宗教,「馬來人」也一躍成為州內最大族群。

言下之意,他是希望看到州內回教徒土著一旦「馬來化」,那州內的「馬來」族群就可以更壯大起來。

這司馬昭之心誰人不知?既然當年都曾那樣做過,如今還想照辦煮碗,他以為現在的州民還像當年那樣“單純”嗎?

我覺得,既然引起州土著族群的不滿,這位宗教司應該親自出面作出回應才是。

說實在的,如果州民默不作聲的話,可能當局已經開始著手進行「馬來化」,就像當年的「回教化運動」那樣。

這本來就是當局的意圖。

首長強調,種族是固定的,一個人不會因為信仰回教而變成馬來人。

首長也認同,民族和宗教不能等同之。

但是,首長應該也知道,在聯邦憲法第160條文,并不是那樣一回事的;因為憲法對「馬來人」的定義,不是看他的血統或族別,而是只要他信仰回教、會說馬來話和行馬來習俗,他就可以算是馬來人。

總之,聯邦憲法將「回教」和「馬來人」劃成等號。

州宗教司就是基於這點而建議將州土著族群「馬來化」。

其實,州宗教司還提到一點,我認為因此得罪了州土著,尤其是嘉達山族群。

他說,「馬來化」運動是可行的,因為「嘉達山」這個名詞當年也是由該族群發明出來的。

嘉達山和杜順原本是同一族,據說前者爲了表明與內陸的杜順族不一樣,因此以嘉達山自居。「嘉達山」也是市集的意思。

但,這不表明就可以將「馬來化」合理化啊!

相信這名州宗教司來自半島,因此對本州民情所知不多。

的確,本州各民族間一向融洽相處,可惜自從半島政治在80-90年代的滲入,一切就大不如前了。

Thursday, 3 October 2013

國會漏夜通過未審先扣法


國會昨晚重施故技,再次做了一項自欺欺人的行動,那便是將國會時鐘停頓,以便三讀通過備受爭議的防範罪案(修正與延伸)法案(PCA)。

這是國會第四次“凍結時間”,今年就發生了兩次,另外一次則在去年,而第一次發生卻是在23年前。

這顯示了什麽?在國會愈來愈沒有時間管理的效率了嗎?否則,為何近來頻頻以停頓國會時鐘的做法來通過法案?

雖然國會時鐘停擺,時間並不因而停留,議員們的手錶還有手機上所顯示的時間還是照跑啊!那不是騙自己嗎?

倒是不明白,今天才是本季會議的最後一天,有必要趕在半夜通過PCA法案嗎?為何不能給議員們充足的辯論時間,卻要在昨晚倉促通過?

PCA修正法案備受爭議,是因為它允許未審先扣兩年期滿再加兩年共四年,這豈非與首相在兩年前宣佈廢除的內安法令無異?

兩年前,首相選擇在大馬日(16日)那天,宣佈廢除當時三大“惡法”,即內安法令、緊急法令和限制居留法令,并自誇說大馬從此“晉身最民主國家行列”。

還說未審先扣法已不合時宜。

當時我寫了《新法取代舊法,仍是惡法》。
http://steppenwolf-kanghwa.blogspot.sg/2011/09/blog-post_20.html

如今防範罪案法令通過,明顯是取代過去的相關舊法,那大馬還能不能算是如首相說的是“最民主國家”之一呢?那就看執法者如何善用此法了。

爲什麽需要PCA?內長阿末扎希說,因為自從廢除上述“惡法”後,國內罪案即上升了2000多宗,修正PCA法案是爲了保障人民的安全。

但,不是有警方高層說,那只是個人印象而已,罪案率其實是在下降?

怎麼刹那之間,罪案忽然變得很嚴重,嚴重到需要重施舊法?

不久前,內長還公佈了國內46個黑幫組織名單,以證明修正與延伸PCA的必要,跟著就迅速尋求國會通過法案,是否就要進行什麽大行動嗎?

Wednesday, 2 October 2013

看是誰在寫歷史


教長慕以丁幾天前來到本州,說鑒於本州教育水準低,所以要下放權力給州教育局,以加速本州教育發展計劃。

今天讀到州教育司提醒今年起SPM歷史科必須及格的新聞。

他說今年開始歷史科將分為三張試卷。試卷一是選擇題、試卷二是問答題,兩張試卷時間共三小時半。

而今年新增的試卷三則是開卷題(open book),時間三小時。考生可以預先下載試卷三的考題,然後在考試當天帶書進考場做參考。

教育司說,試卷三主要是讓學生對問題提出他們的看法和意見,是一種思維訓練。

嘩!聽起來好像大學法律生考試那樣,但,這只是中五會考呢!有必要這樣嗎?

以我們填鴨的教育方式,我們的中學生可有獨立的分析能力?還是帶課本進考場,照抄可也?

而且,從沒聽過中學會考有哪個科目的考試時間需要長達六個小時半的,大概只有歷史科吧!

我一直想不明白,有那麼多重要科目,為何教長特別看重“歷史”,不止要學生必讀歷史,還要必考必及格,才能拿到文憑,那不太苛刻了嗎?

難道歷史科的重要性遠遠超過其他科目嗎?

教長的理由是,爲了“讓學生對建國的過程有深入的認識”。

問題是,對建國的年份,半島和東馬的認知都有所分歧了。

除了年份,還有誰是當年建國的功臣?這些都達到共識了嗎?

還有,歷史課本所記載的,是真正的史實嗎?

看見那位歷史學家的胡言亂語,把馮京當馬涼,如果我們的歷史是由這類歷史學家來撰寫,你會放心嗎?

我問我的孩子,他們的Sejarah課本里,有沒有提到Parameswara、葉亞來、Francis Light等這些名字,他們茫然不知。

在我那個年代,華語課本還有讀到神山又稱中國寡婦山的神話故事呢!

如今連史事都被省略掉了,更何況這些神話?

更甭說東馬當年與新加坡馬來亞共組大馬的詳情。

讀的反而多注重在追溯到阿拉伯的回教文明歷史。充其量,那也只是宗教歷史的一部份,並非大馬歷史的全部。

這些,教長不可能完全不知道。

如此偏向的必讀必考歷史科,不是要向年輕一代洗腦是甚麼?

就和那位歷史學家的情形一樣,那是他們願意相信的歷史,但未必是真正的歷史。

Tuesday, 1 October 2013

華人南侵,摧毀馬來古文明?

上周還在講,國家總稽查報告何以遲遲未出爐,今天就提呈給國會了。

這次財務管理和開支不當的主要部門包括警方和關稅局。

經在過去三年共丟失了309項總值133萬元的公共財物,其中包括警車、槍械和手銬。

關稅局在搬遷過程中浪費了900多萬、在沒有經過EPU批准下花掉327萬、又花60萬購買不合格的鞋子、還有浪費53萬在毫無用處的諮詢報告上。

這些不都是納稅人的錢嗎?人民繳得那麼辛苦,卻就這樣如流水般花掉。

總稽查報告就不多談了。

倒要對昨天提的「馬來領袖危機」論壇的內容做些補充。

州宗教司說州內皈依回教的土著族群拒絕自稱為「馬來人」,卻又誇說在當年進行的「回教化運動」下,「馬來人」終於成為州內最大族群,如今占沙巴人口的65.4%。

不覺得他的言論矛盾嗎?如果州內的回教土著族群拒絕成為「馬來人」,那這激增的「馬來」人口又是從何而來呢?

那當然是從「M計劃」來的。

這不間接承認「M計劃」的存在嗎?

再提到那位叫扎哈拉蘇萊曼(Zaharah Sulaiman)的歷史學家。

原來她在去年曾以大馬考古協會署理主席身份在一個「馬來人的起源」(Asal Usul Melayu: Induknya Di Alam Melayu)的大會上駁斥馬來人祖先來自中國雲南的學說,並指馬來人文明比世界四大古文明還要早一萬年。

如此大言不慚,怎不貽笑大方?

該場大會由副首相慕以丁主持開幕。

既然有這樣偉大的發現,與其只是自家人閉門座談自爽,當時爲什麽不提呈到國際論壇或聯合國去,要求承認這個比世界四大古文明還要早的馬來古文明?

我是擔心,如果我國的歷史課本由這類歷史學家來寫,豈非誤人子弟,害人不淺?

兼任教長職的副首相慕以丁為何一定要將歷史定為必考和必讀科?

連大學理科生亦不例外?

是不是要將我們的孩子洗腦,將這些不實史料當真的來讀?

恕我小人之心,將歷史列為必考科是出何動機?教長必須先說服人民才是。

由於提及華人是「南下的侵略者」(“southbound invasion” from China),這位歷史學家被要求澄清時說,她是根據史料提呈她的研究。

但當她進一步作出解釋時,她的所謂「華人南侵」,指的原來是柬埔寨的紅高棉(Khmer Rouge)。

天!她竟然把柬埔寨紅高棉的帳算在華人身上。

這位歷史學家是不是年代錯亂?那不是60-70年代的事嗎?而且這些紅高棉軍何時來到馬來半島向馬來族群進行大屠殺?

卻說是華人來到馬來半島進行財富和知識掠奪?

她一定是患了幻想症,否則就不會那樣語無倫次。

她還說她只是引述史實,並不察覺論壇的種族色彩主題。

報導說該論壇有千多人出席。

就像公務員出席的BTN講座一樣,這個論壇不也同樣是向馬來族群洗腦嗎?

這種製造仇恨歧視的論壇與講座,為何還被允許辦下去?

http://www.themalaymailonline.com/malaysia/article/historian-says-citing-historical-facts-unaware-of-race-themed-forum

Monday, 30 September 2013

州宗教司要將州土著「馬來人化」


來自沙巴的州宗教司週末在布城一個主題為「馬來領袖危機」(Malay Leadership Crisis)的論壇上,呼籲當局落實一項名為「馬來人化」(meMelayukan)的計劃,以將州內的土著回教徒改稱為「馬來人」。

這名州宗教司叫Bungsu @ Aziz Jaafar。

他在論壇上說,雖然這些土著已經皈依回教,但他們不願放棄祖籍,也拒絕自稱為「馬來人」。

你看,州宗教司也和敦馬一樣,把祖籍和民族混為一談。

幾年前,敦馬不是叫半島的印裔放棄祖籍,當馬來人嗎?

難怪安華會說,有個秘密特工隊至今還在進行著相關的活動。

這名州宗教司指的是州內那些改信回教的杜順和巫律等土著群。

他甚至直認不諱,還引以為傲,說在70年代的時候,當局“成功”在本州大規模進行的“回教化運動”(Islamisation movement),回教因而成為州官方宗教。

最後馬來族群也從少數民族一躍成為州內最大族群。

我想,「M計劃」不就是這“回教化運動”的演進版本嗎?

如今,他們已經公開提議要進行「馬來人化」計劃了。

大家記得嗎?在當年制訂的《20條款》第一條,原本注明沙巴將不制定擁有任何官方宗教的,但,當時的首長馬士達華卻在1973年修憲,將回教列為州官方宗教。

(同樣,《20條款》第二條原本注明沙砂兩州的官方語言是英語,可在州級或聯邦用途上無時限使用。但也同樣在馬士達華時代,馬來語被列為州官方語言。)

那時民智未開,很多原本信奉基督教天主教的土著便在利誘威迫的情形下改了教。

不止土著,也有不少華裔也在那時改信回教,這在當時都是公開的秘密。

我二嫂的父親也在那時被逼改教,我的二哥因不願跟從,最後移民海外。

上星期,拉沙里呼籲政府重新檢討東馬兩州的權益。

我覺得,聯邦若真有誠意,應該為當年的舉措向州民致歉,然後要認真檢視這《20條款》里,有多少已被剝奪。

州宗教司的政治意圖是非常明顯的。他說,需要落實「馬來人化」計劃,因為在上屆大選,如果不把沙砂選票算進去,我們已經換掉政府了。

一名宗教司,提議政府將州民「馬來人化」以鞏固政權,恰當嗎?

新任的兵南邦國會議員德勒雷京(Darrel Leiking)對州宗教司的論點也感到不爽。

(德勒雷京的父親Marcel Leiking,在人民黨時代當過州部長。)

他說,沙巴當年同意成立大馬,是爲了要獲得治安保障、經濟繁榮和更好的教育和醫療,不是要成為一個馬來人占大多數的州屬。

他直指這名宗教司的思想很狹隘。

他說,這裡的民族,雖然他們信奉回教,但他們的語言和傳統習俗和半島的馬來人並不相同,要將這個民族「馬來人化」是否符合情理?

其實,這名宗教司也太多顧慮了,他應該有聽過敦馬對「馬來人」的定義,那便是:只要他是回教徒,會講馬來話,那他就可以當「馬來人」。

本州很多鄰國湧入的移民,不就是因為如此而輕而易舉取得身份證并搖身一變而成為「馬來人」嗎?

是的,對敦馬來說,只要是回教徒,就可稱為土著。

但在東馬兩州,原本占較大多數的土著族群,未必都是回教徒。

也因為這樣,當年外來移民從鄰國大量湧入,不止如此,在非法移民皇委會的聽證會上,我們也得知,遠自印度巴基斯坦的移民來到這裡,也可成為大馬公民。

如今,非回教徒土著已不再是州內的最大族群。

這人口結構的改變,若非背後有股龐大的政治力量在推動,根本是不可能成形的。

那時候,州土著還曾被列為沙巴「原住民」(Pribumi),引起州土著的普遍不滿,認為在地位上,他們被當成二等土著,地位低於半島的馬來土著。

直到團結黨上臺,「原住民」這個名詞才被刪除。

團結黨主席百林是嘉達山籍,信奉基督教,是「非回教徒土著」。

敦馬恨百林入骨,可能就是基於這個原故吧!

再說回州宗教司出席的Facing Foreign Agenda(MEGA)論壇,它是由幾個馬來NGO聯盟所舉辦。

論壇也列舉五項馬來回教徒所面對的威脅(threats),分別是:

1. the teachings of the Shiah school of Islam,
2. an alleged “invasion” of the Chinese,
3. free trade agreements including the high-profile Trans-Pacific Partnership Agreement (TPPA),
4. Americanisation, and
5. Christianisation.

這些算是威脅嗎?太杯弓蛇影了吧!

有看到第二項嗎?華人竟被指為是馬來回教徒的“侵略”者(an alleged “invasion” of the Chinese)。

說這的是一名叫扎哈拉蘇萊曼(Zaharah Sulaiman)的歷史學家。

她說華人掠奪了早期馬來人的財富和知識,導致馬來人的後代如今比其他種族落後。

這位歷史學家的言論夠煽動性嗎?她還是一個「大馬考古協會」(Malaysia Archaeology Association)的成員呢!

這種狹隘的種族主義言論,難道不該受到譴責嗎?

爲什麽華裔領袖們對此噤若寒蟬?

我想,就是因為一個種族的嚴重自卑,他們才會有那麼多的假想敵,國家因而面對今天這樣的局面。

而華裔領袖的阿諛態度,正造就了大家的一個共業。

http://www.themalaymailonline.com/malaysia/article/citing-unity-mufti-wants-sabahs-bumiputera-muslims-made-malay

Thursday, 26 September 2013

拉沙里欲語還休

馬吉干日前透露,當年《20條款》里唯一被拒絕的,是在國家成立十年後,允許北婆羅州透過全民公投,讓州民決定是否要繼續留在大馬。

當年反對最激烈的就是李光耀。

可能就是後來為何會有“沙砂兩州不可脫離聯邦”的第七條款。

但是,昨天在一個吉隆坡舉辦也是配合「大馬成立50周年」的論壇上,拉沙里表示,在大馬成立十年後,也就是1973年,聯邦政府確曾設立一個委員會以“檢討沙砂兩州所獲得的保障”。

問題是,這個委員會從未召開。

因為當時擔任該委員會主席的副首相伊斯邁忙著草擬石油法令,無暇召開會議。後來伊斯邁不幸因病逝世,而當時首相敦拉薩也在1976年去世,該委員會也不了了之。

拉沙里說,現在是時候重拾40年前擱置的任務,重新檢視東馬兩州在大馬成立後的地位,所獲得的保障是否猶在。

他說,雖然拖延了40年,但仍是需要的。

至於應該檢視哪些所謂的保障,拉沙里沒有舉例,也沒有進一步說明,相信應該就從《20條款》開始吧!

拉沙里數次提及東馬與聯邦的關係,卻總是欲語還休,不願透露太多。相信他知道很多不為人知的真相,未知何事讓他無法暢所欲言。

他是國油首任主席,當時代表聯邦與各州簽訂石油條約。

他在六六空難事件中因改乘另一架飛機而大難不死,可說是當天事件的關鍵人物之一。

但他對當天事件守口如瓶。

有關當年為沙砂兩州設立委員會以進行十年檢討一事,拉沙里認為在保障兩州權益方面,聯邦已顯示誠意。

我卻不那麼認為。

我覺得在某些論點上,拉沙里欲語還休。

《20條款》第七條“脫離權利”(Right to Secession)原本是允許沙砂兩州十年後進行公投以決定去留,卻因新加坡的反對而改為“沙砂兩州無權脫離聯邦”。

因此,聯邦為何還會在十年後主動成立委員會以檢討東馬兩州的地位?顯得有點前後矛盾。

記得唐納史蒂文是因為被李光耀說服而同意參與建國嗎?

新加坡後來在1965年退出大馬時,那時唐納已向東姑要求重新檢討沙巴參組大馬的協議,但被東姑拒絕。

唐納的聯邦部長職不但因而被革除,還被調到澳洲當大使。

羅思仁後,輪到馬士達華當首長,他野心勃勃,不止不接受聯邦開出的石油開採條約,據說還策劃脫離大馬當沙巴蘇丹。

那時唐納史蒂文已經改信回教,改名法史蒂文,就是後來的敦法,并擔任州元首。

爲了遏止馬士達華的野心,在聯邦的祝福下,敦法不再當有名無實的州元首,與哈里士還有張天文等人成立了人民黨。

那時是1975年,在隔年4月的州大選,人民黨一舉打敗了馬士達華的沙統,接過州政權,身為人民黨主席的敦法重作馮婦當首長。

可惜好景不長,因在那年六月六發生的空難事件,敦法連同其他正副部長機上共11人全部罹難。

那時拉沙里過來,就是爲了談論與制訂石油開採條約。

據說敦法等人並不接受建議中的5%石油稅。

至於真相如何,作為當時的當事人,相信拉沙里是知道的。

如果聯邦都不同意提高沙砂兩州的石油稅,拉沙里如何能夠說服兩州百姓,聯邦有誠意保障兩州的權益呢?

Wednesday, 25 September 2013

一個孰不可忍的大馬

是可忍,孰不可忍也!

公正黨的蘇仁德蘭今天在國會怒斥首相是“有史以來最會說謊的首相”(the most lying PM)。

他說,撤除內安法令後,納吉承諾不會執行與內安法令相似的扣留令,但在今天提呈的《防範罪案(修正與擴充)法案》,仍然允許當局未審先扣兩年,屆滿後再延扣兩年。

蘇仁德蘭說:我敢這麼說,就讓他來控告我吧!

好如我國信評遭外資降級,首相回應說將在明年預算案推出應對措施,包括減赤等。

言猶在耳,財政部已提呈高達141億的追加預算,意即今年上半年的預算已經超支141億元。

如我也曾說過的,沒有實際的措施與行動,我看不到首相減赤的意願在哪裡。

好如油價調漲20分,說是爲了減赤,卻又將所謂省下來的補貼拿去派一馬援金。

叫人如何相信政府真的要減赤?

還是,財政部根本就沒有理財能力?

還有高官說這是上蒼的旨意。

又有高官辯說政府不是調漲油價,而是減少補貼,因為油價是由業者調漲的。

夠強詞奪理嗎?若是由業者制訂油價,何須勞煩首相親自公佈啊!

還有,如我昨天說的,政府不是減少燃油補貼,因為補貼數額早在預算案里,而是將補貼挪去派援助金了。

再看我國是如何的浪費與奢侈吧!

1. 首相在開齋節的門戶開放活動花掉了288萬。

2. 旅遊部贊助陳志遠的Cardiff球隊,費用1500萬。

3. 教育部耗费2057萬元,外聘一家諮詢管理McKinsey & Co草擬《教育大藍圖》。教育部沒有人才嗎?國家教育,卻讓外國人來制定?竟要動用到這麼多錢?

走筆至此,讓我想起今年的國家總稽查報告,何以遲遲還未出爐?

難道要像去年那樣,一次比一次延遲曝光?

不過我想,有沒有國家總稽查報告,亦無甚分別,因為報告歸報告,每年仍是有無數的部門機構超支買貴貪污濫權。

身為百姓的我們,眼巴巴看著他們濫用公款,我們奈得何他們嗎?

首相還在美國大言不慚說,大馬將告別貪污。

嗚!是可忍,孰不可忍啊!

Tuesday, 24 September 2013

預算年年超支,如何減赤?

新一季國會議會第一天,就提呈2013年附加供應法案,那也太快了吧!

2013年還未結束,就要追加141億元額外開銷和特殊用途撥款。

不過,如果想到今年是大選年,即興與額外撥款派得特別多,那也不足為奇了。

根據近幾年來的慣例,每年必會有兩次的追加預算。

是的,好像今年七月剛提呈一次追加預算案呢!

我上網去搜索,那是第二次追加2012年的超支預算,達122億元,第一次則是153億元,意即去年財政預算超支275億。

2012年預算案總開銷原本1816億元,超支15%。

2013年預算2516億元,比去年預算高出700億,是近四成的漲幅。

明年的預算案會不會又破往年記錄?

首相說要減赤減開銷,但2013年未過,就已超支141億元。

那還是上半年,相信明年還會提呈今年下半年的追加預算。

如此年年有增無減的預算再加附加超支預算,兼任財長的首相口口聲聲說要減赤,但這減赤的決心叫人懷疑。他的願望是否能夠兌現?在在叫人擔心。

這已是我國連續16年的赤字預算,今年若進入第17年,那也不會令人太感意外。

當油價在國慶期間調漲20分的時候,首相說將節省33億元汽油補貼。

其實,33億元仍是個未知數,首相是預測接下來四個月(9-12)將節省11億,因此整年就能節省33億元。

但,那是假設國際油價將保持不變,當然這是不可能的,因為國際油價每天都在波動,你如何那麼肯定整年能夠節省33億元?

然後一方面說這是減赤措施,另一方面卻說這筆錢將用在BR1M上。

告訴我,你如何兩者兼得?

單單在這方面,你就可以看到政府有多愚民了。

說到愚民,財政副部長阿末瑪斯蘭在國會上說,141億的其中90億是用在燃油補貼上。

這點我又不相信了。

因為,補貼項目早已包含在每年的預算案中,今年上半年國際油價並沒有突然的飆升,除非財政部的預算差勁,否則,燃油補貼怎會要增加近倍?

關於這點,去年我就寫了一篇《燃油補貼挪去派BR1M》,提到原本的燃油補貼已被拿去派錢。

http://steppenwolf-kanghwa.blogspot.sg/2012/03/br1m.html

我相信今年政府再照辦煮碗,所以燃油補貼才會不夠用。

這還是上半年的追加數額呢!國際油價近來升漲,我敢預測,在第二次的追加預算中,政府必會再追加燃油補貼這一項目。

Monday, 23 September 2013

916 · 陳平 · Jalan Utusan

50年,是知天命之年。

50年,橫跨半世紀的歷史。

50年,是個重要的里程碑,具有特別的紀念意義。

我國剛在916日慶祝建國50周年。

建國50周年,是個值得全國上下普天同慶的日子。

美中不足的是,在916那一天,只有東馬兩州大事慶祝,這全國性的日子,似與西馬11個州還有聯邦直轄區扯不上關係。

916被訂為大馬日,過去僅在東馬是公共假期,但那也因為是州元首的華誕日,直到三年前才被列為全國假期,州元首華誕也因此改去十月的第一個星期六,以免兩者撞期。

大馬日,今年恰逢50周年,卻未聞半島哪一州有進行任何的慶典活動,包括首都吉隆坡在內。

在那天,那裡完全感受不到舉國歡騰的氣氛,正副首相反而特別飛來東馬,僅與兩州州民慶祝。

感覺上總是有點奇怪是不是?

這也反映出,對半島人民來說,831仍是他們的國慶日,而且是從1957年開始,大馬成立至今不是50年而是56年。

半島人民完全無法體會916的重大意義。對他們來說,831的意義更大,因為馬來半島是在那天取得獨立,而916只是東馬兩州“加入”的日子,那只是另一個公共假期而已。

若從1957年算起,半島人民早在2007那年就已慶祝50周年了。

不禁讓我想起一個問題,到了明年的今天,我們是否慶祝我們的「51周年」,還是倒回跟隨半島,改為慶祝「57周年」?

這數字上的模糊認知,可真讓人民尤其是東馬州民混淆呢!

今年,為紀念這難得的金禧50周年,州政府早在四月就開始籌備,并將慶祝主題訂為「沙巴在大馬繁榮進步50年」(50 Tahun Sabah Maju Jaya Dalam Malaysia)。

但是,大家如果有注意到,到了後來,不管是官方或媒體的報導,不再突出「沙巴50年」這部份,重點改為放在「大馬成立50年」,「50 Tahun Sabah 」這部份,卻被有意無意間刻意地被略過不提了。

之前「沙巴50周年慶」這口號宣傳,卻淪為雷聲大雨點小,與最後的慶典內容似乎走了樣。

看來,官方仍是不太注重916,對聯邦來說,831才是重要的日子。

但,隨著陳平在916這天去世,大家想不在每年的916這一天被提醒都不行了。

看看半島那些對陳平的骨灰杯弓蛇影的官民,他們的反應就像患了歇斯底里症一般,你不覺得很滑稽嗎?

週末的時候,更讀到一則可笑的報導,《前鋒報》引述消息說,陳平其實在前一天就去世了,其家屬故意選在916當天才公佈死訊。

這也太小人之心了吧!

還有更滑稽的事,便是首相在大馬日的前三天為《前鋒報》大廈主持開幕時,心血來潮就將該地的馬路命名為Jalan Utusan,還誇《前鋒報》是“國家重要的資產”,并呼籲政府部門和官聯機構多在該報打廣告。

眾所周知,《前鋒報》是巫統的喉舌,以發表種族主義言論為本事,身為巫統主席的首相還是要誇獎它一番,怎不令人愕然。

那也難怪首相,大會在即,爲了“劇情需要”,首相還推出了《土著經濟議程》,土權的伊布拉欣也趁勢要求政府撥出1.4兆元給土著們,說這樣就可以推高國家的GDP。

天,GDP是這樣得來的嗎?連基本的經濟原理都不懂。

這個國家如何能夠在2020年晉身高收入先進國?請告訴我。

Friday, 20 September 2013

有個「身份證計劃」秘密特工隊

已經在三月延長六個月至本星期六(21日)的非法移民調查皇委會,今再延長三個月至12月21日。

皇委會是在去年9月21日正式成立,要在六個月內完成調查沙巴非法移民氾濫問題。

這半年時間原在3月21日到期,但聽證會遲至今年1月14日才開始,三個月很快過去,再遇上當時發生拿篤事件,皇委會因而獲准延長半年至9月21日。

隨著兩位重量級證人(敦馬和安華)先後供證,原以為聽證會可以在本月如期結束,如今再延長三個月,或還需傳召重要證人,或需時準備總結報告吧。

此皇委會的調查時限從原本六個月延長至一年三個月,想必比林甘或趙明福調查皇委會的期限都長。

昨天(19日)是安華的供證。

安華的證詞(我認為)重點如下:

1. 之前他對「身份證計劃」不太知悉,但知道有個針對沙巴非法移民的身份證秘密特工隊。

2. 特工隊早在敦拉薩時期就存在,那時是爲了處理菲南難民問題。

3. 後來身份證被濫發,直到現在。

4. 此事從未在內閣提出或討論,是國安問題,由內長掌權。

5. 安華從未受邀出席任何國安理事會會議。

安華只說他對「身份證計劃」不太知悉,言下之意,他是知情的,因他知道有個秘密特工隊早在敦拉薩時代就已進行著了。

那時還是小規模式的進行,對象只是菲南難民。

相信是在1985年當團結黨成為執政黨後,有關計劃便開始大規模地進行,以將州政權從團結黨奪回來。

人口普查顯示,州人口在那段時期開始增長最快。

巫統也在那時得以成功東渡。

這個秘密特工隊,當時進行著的就是「身份證計劃」,也被稱為「M計劃」,原因明顯不過。

既然是個秘密的特工隊,做的是“不合法”的工作,自然不能在內閣提出或討論,也不能讓太多人知道,包括內閣成員們。

讓我有個想法,敦馬是不是爲了方便行事,因此當時兼任內長?

至於現在是否還在進行著?

讓我想起去年,內政部不是來到本州仙本那等地,說要為州內大約四萬名沒有出生紙的沙巴人解決問題嗎?

當時就有嘉籍領袖提出質疑,沒有出生紙的州民多在交通不便的內陸區內,怎會在仙本那等市區?

其實,大家都知道,仙本那等地外來移民氾濫,內政部官員去那裡幹什麼?

報紙還提到「新土著」(New Bumiputera),指的就是那些取得大馬卡搖身一變為土著的外來人。

這些,都已經是你知我知的公開秘密。

http://steppenwolf-kanghwa.blogspot.sg/2012/03/blog-post_7140.html

Thursday, 19 September 2013

人生只有幾十年

年紀愈大,愈感覺到時間易過。

小時候,因為有許多盼望和期待,總覺得日子怎麼過得那麼慢;長大後,卻有太多的事情要做,才發現時間永遠不夠用。

因為時間不夠用,在做事的時候,輕重緩急先後,必須有所抉擇。

其實,時間的速度,只在那一念上的感覺而已,它並沒有所謂的快慢,它一直是一分一秒滴答滴答地過。

你的日子不會過得比我多,我的日子也不會過得比你快。

回頭看,人生其實也不長。

現在的人,能夠活到80歲的,已經可以說是很長命了。

人生七十古來稀,就當一般年齡是到六十歲吧!

這六十年里,你是如何利用你的人生呢?

會不會有“如果可以從頭來過,那我就可以好好規劃我的人生”的感歎?

但人生只有一次,錯失的不能重來。

家里有小孩子的,相信體會最深吧!

想一想,其實,孩子能夠真正陪你的日子并不多,通常在讀完高中後,他們就必須離家繼續他們的學業,回來後,他們已經是大人。

當然他們可能也不再回來,或不再和父母同住;然後再過幾年,他們可能已經有自己的家庭。

生命就是這樣的輪回,不是嗎?

總之,那時候,情景已經不再一樣了。

因此,一家人最珍貴的日子,是在孩子還小的那十幾年。

其實,夫妻間也是一樣。

算一算,夫妻間的緣分也不久長,尤其是如今的離婚率那麼高,誰敢說白頭偕老?

就算能夠恩愛到老吧,假設你在30歲結婚,活到六十歲,你的婚姻,也只有那三十年而已。

三十年轉眼間過;說長不長,說短也不短,就看你這段婚姻美滿不美滿。

人生苦短,凡事總會來到最後。

我覺得,只要此生無憾,這趟人生就沒有白來了。

Wednesday, 18 September 2013

統制價格是反競爭行為

馬航亞航因換股而被罰款,讓大馬競爭委員會提高了知名度。

最近因燃油漲價影響其他物價跟著上漲,引起民眾亦向競委會投訴。

針對民眾投訴,競委會回應說:“物價上漲與反競爭行為無關,因此不在其所管制的範圍內。”

它特別澄清:如果物價上漲不是源自於特定商家、供應商、生產商或組織共謀,我們就不能監督有關物價。

它還特別警告商家們,不得因為汽油漲價而勾結起價。

不覺得它前言不對後語嗎?既然物價上漲非關反競爭行為,也不在它的管制範圍內,那商家們豈會將它的警告聽進耳里?

說到這,我也感到很困惑,何為反競爭行為?不就是壟斷嗎?

這裡指的壟斷,不止是獨家壟斷,也包括結盟(cartel)和公會協議式的壟斷。

放眼看,國內的壟斷行業何其多,商家組織公會以制訂價格,不是屬於反競爭行為嗎?

此外,有些產品價格則受到政府控制,就是所謂的統制品。

這些統制品,因為價格受到控制,不得隨意調整,算不算也是反競爭行為呢?

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國內油價。

有時我在想,如果沒有所謂的統制價格,在自由市場的競爭下,我們的油價會不會來得比有“補貼”的油價便宜呢?

同樣,其他產品如白糖白米水電等,如果不是被壟斷,在一個開放市場里,這些產品是不是會來得更便宜呢?

如果你對我的假設懷疑,那就不妨看看馬航的例子吧!

以前沒有廉價航空,馬航壟斷了國內航綫,機票高昂不說,還說國內航綫虧損,必須靠國際航綫才賺錢。

但隨著亞航進來,馬航所提供的國內航綫,票價不也變得與亞航相差無幾了嗎?

Tuesday, 17 September 2013

土著議程50年不變,「一個大馬」名存實亡

前陣子,納吉提出「無限可能」(Endless Possibilities)這個新口號,并預告說將在大馬日隔天(今天)正式推出。

上週末,卻在《大馬局內人》讀到,原來這個口號早在去年二月就被蒙古用了!

由於「蒙古」二字敏感,因此,原本打算在今天推介的「無限可能」口號,如今已被「無限」期展延。

提到這,讓我想起小時候聽老一輩常說的,“冥冥中自有安排”。

這種冥冥中的巧合,好像命中註定如此,不由你不信。

就好如大馬政府不讓陳平回國,連骨灰都“別想”,但這些領袖能在今後每年的大馬日不想起陳平這個人嗎?

每年的大馬日,也成了陳平的忌日。你說這不是冥冥中的安排是什麽?

哈!外國人也有一句話:What Goes Around Comes Around!

業力,就像陰魂不散!

除了蒙古用「無限可能」做推動旅遊的口號,原來以色列旅遊部也曾在今年四月用過它做口號。

針對這,我國旅遊部辯說我國更早,除了在今年一月的世界經濟論壇用過,去年10月就在杜拜舉辦推介禮了。

但,還是不比蒙古早啊!

其實,「無限可能」這個口號平淡無奇,不管是中英文,叫起來又拗口,不覺得它有什麽特別,不懂為何首相會看中它?

這個口號原本要用在哪裡?

首相當時說,它是國家品牌的一部份,它不是要取代「一個大馬」,而是要輔助與讚美「一個大馬」。

隨著發現蒙古和以色列兩國的旅遊部都先後用過「無限可能」這個口號,原本訂在今天的推介禮也已無限期展延,相信我國也不會再要用它。

反而在大馬成立50周年前夕,首相又給人民帶來了一個大禮,那便是推介國語被稱為MAJLIS PEMERKASAAN EKONOMI BUMIPUTERA(MEB)的「強化土著經濟議程」。

看到是項報導,我心想,原本要推介的「無限可能」根本就是要取代「一個大馬」,落實「強化土著經濟議程」,「一個大馬」理念早已蕩然無存。

不過,心裡也沒有太大的訝異,記得四年前推動的「新經濟模式」(NEM)
嗎?NEM原本是要替代「新經濟政策」(NEP),以「一個大馬」精神照顧國內所有族群的計劃,卻因為受到土權等組織的強烈反對,後來推出NEM下半部,稱為「新經濟模式總結篇」(NEM Conclusion Part),內容從上半部的“全民扶弱政策”,又倒回與NEP無異的“土著扶弱政策”。

因此,如今推出「強化土著經濟議程」,對我來說,也不過是NEM下半部的延續篇吧了!

眾所周知,納吉喜歡名相與稱號,所推介的名稱五花八門,多得教人眼花繚亂,至於有多實惠,或會不會有成果,那又是另一回事。

從一開始的納吉經濟學,到1Malaysia、PEMANDU、PERMATA、KPI、GTP、ETP、EPP、NKRA、NKEA、NEM、1MDB、BR1M、PR1MA,再到現在這個「強化土著經濟議程」和胎死腹中的「無限可能」等等等,可說是多不勝數。

還有很多委員會或特委會,但往往都是虎頭蛇尾或沒有了下文,無法讓人知道調查的結果。

那這所謂的「強化土著經濟議程」,是不是取代四年前「新經濟模式」的下半部呢?

說穿了,那也不過是當年NEP的新瓶舊酒。

還說什麽ETP,經濟轉什麽型呀?

這個國家,50年不變,還說要在2020年成為一個高收入先進國?

跳不出種族的狹隘框框,我覺得好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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