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說,辯方成功針對控狀挑起疑點(the defence had created a reasonable doubt in the prosecution's case)。
早在兩年前,我在拙文《PKFZ:背負125億元的錯》就預測林良實的清白了。
不是我料事如神,是林良實面對的罪名相當奇特;他是被指在PKFZ土地之價格上“欺騙內閣”,而遭總檢察長提控。
當時我就納悶,爲什麽是這個“罪名”?當時的爭議,不是那“四封支持信”的合法性嗎?爲什麽總檢察長不是針對“支持信”的合法性提告,而是以這奇怪的罪名提控?
萬一內閣成員都說沒有受騙,那這宗案不是告不下去?
不止林良實,接林良實交長棒的陳廣才也因PKFZ案而被控以“欺騙前首相阿都拉”,而非針對他所簽的支持信。
林良實案今天已有了結,相信陳廣才最後也無事。
的確,當當時的內閣成員如敦馬馮鎮安等人被傳召出庭的時候,他們都異口同聲說沒有受騙。敦馬更讚林良實說他當交長時很稱職,尤其是在處理PKFZ事件上。
如果大家忘了此案的來龍去脈,長話短說,就是檢方控告林良實,沒有誠實告訴內閣,每方尺土地的25元價格,已經包含了每年7.5%的利息在內。
敦馬卻告訴法庭說,每方尺25元是“合約價格”(contract price),當中不包括利息。
過後,把地賣給PKFZ的KDSB承包商也證實說,土地價格不包括7.5%利息在內。
當事人都說沒有受騙了,這案件如何還能告得下去?
因此,法庭會做今天這樣的審結,一點都不出奇。
3 comments:
老大可当先知或总检察官了!!
太容易猜了。
不是康大哥有先知,而是大多数人没有分析性思维。就因为这样他们才能一而再的瞒骗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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