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學」有一堂課提到韋伯(Max Weber)的領導者的三種權威理論,讓我抄錄錄如下:
1. Traditional Authority(傳統性權威)
世代相傳如嫡系相傳的王位。中國古代認為皇帝是天子,代理上天統治子民。現代例子則有家族企業由兒子繼承父業。
2. Charismatic Authority(魅力型權威)
天生領袖型。基於個人特殊天分、能力或個人魅力,得以讓大眾信服進而跟隨,無法傳承。
根據明文規定所規範有關職位的權力與任務,例如政府官員或公司經理在其職務範圍內的權威,職務之權力範圍不會因人而異。
說「權威」可能會嚴肅了點,就以「領袖型」來代替「權威」吧!
今天有感而發,就想到了這個課題。
大致上,領導者或領袖也可根據上述類型分成三種:
1. 「子承父業」型。這不意味著兒子也有父親同樣的領導能力,因此有些公司企業到了下一代就倒了。
2. 魅力型領袖。有些人有天生的領導能力,他不一定坐在領導層的位子,他可能只是一名員工,同事卻跟從他,聽他的話,不聽上頭的話。
3. 在位型領袖。意思就是,他的權威,是靠他的職位才有的,一旦不在位,他什麽都不是,別人也不會再聽從他。
知道了這三大類型的領導者特質,你不得不承認,有些人就是沒有領導能力,勉強把他放在領導層的位子,你只增添他的壓力。
當然這三種領袖類型的分別也未必是那麼明顯的。例如「子承父業」型者也未必沒有領導能力;同樣,有領導能力者,就算人不在其位了,別人還是習慣找他。
自己有沒有領導能力,覺得個人還是要有自知之明。
爲什麽有些組織那麼多年都不會進步?領導者的處事能力是個很大的因素。
有些領袖得過且過,不求有功但求無過,爲了做好人,他什麽也不做,但求不要得罪人。
這樣的一個好人,肯定不是一個好的領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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