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3 October 2013

國會漏夜通過未審先扣法


國會昨晚重施故技,再次做了一項自欺欺人的行動,那便是將國會時鐘停頓,以便三讀通過備受爭議的防範罪案(修正與延伸)法案(PCA)。

這是國會第四次“凍結時間”,今年就發生了兩次,另外一次則在去年,而第一次發生卻是在23年前。

這顯示了什麽?在國會愈來愈沒有時間管理的效率了嗎?否則,為何近來頻頻以停頓國會時鐘的做法來通過法案?

雖然國會時鐘停擺,時間並不因而停留,議員們的手錶還有手機上所顯示的時間還是照跑啊!那不是騙自己嗎?

倒是不明白,今天才是本季會議的最後一天,有必要趕在半夜通過PCA法案嗎?為何不能給議員們充足的辯論時間,卻要在昨晚倉促通過?

PCA修正法案備受爭議,是因為它允許未審先扣兩年期滿再加兩年共四年,這豈非與首相在兩年前宣佈廢除的內安法令無異?

兩年前,首相選擇在大馬日(16日)那天,宣佈廢除當時三大“惡法”,即內安法令、緊急法令和限制居留法令,并自誇說大馬從此“晉身最民主國家行列”。

還說未審先扣法已不合時宜。

當時我寫了《新法取代舊法,仍是惡法》。
http://steppenwolf-kanghwa.blogspot.sg/2011/09/blog-post_20.html

如今防範罪案法令通過,明顯是取代過去的相關舊法,那大馬還能不能算是如首相說的是“最民主國家”之一呢?那就看執法者如何善用此法了。

爲什麽需要PCA?內長阿末扎希說,因為自從廢除上述“惡法”後,國內罪案即上升了2000多宗,修正PCA法案是爲了保障人民的安全。

但,不是有警方高層說,那只是個人印象而已,罪案率其實是在下降?

怎麼刹那之間,罪案忽然變得很嚴重,嚴重到需要重施舊法?

不久前,內長還公佈了國內46個黑幫組織名單,以證明修正與延伸PCA的必要,跟著就迅速尋求國會通過法案,是否就要進行什麽大行動嗎?

2 comments:

Anonymous said...

就好像蔡总说的,自己讲自己爽。看来到了2018年,他们也可以自吹达到高收入国。

· 康華 · said...

夜郎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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