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13 September 2013

當年本要成立「婆羅洲」國,不是「馬來西亞」

配合沙巴50周年大馬日慶典,沙巴學會(Sabah Society)週三(911)舉辦了一個叫“Formation of Malaysia–Sabah's Untold Story”的論壇,請來四位60-70年代的政壇元老,包括兩位前首長羅思仁與哈里士;另外兩位是甘尼基隆和馬吉干。

羅思仁是本州第二位首長,在沙巴成立初期當過兩年“過渡”首長(1965-1967)。

哈里士是人民黨時期(1976-1985)的首長,在1985的州大選那年敗給了百林的團結黨(1985-1994)。

甘尼基隆在沙統時代當過聯邦部長(1968-1978)。

馬吉干在60年代當過唐納史蒂文(敦法前名)的特別助理,在人民黨時代則是多家州GLC的董事主席或成員。

在論壇上,哈里士提到當年的《20條款》的第七條。

他說,他對該第七條闡明“沙砂兩州沒有脫離聯邦的權利”感到費解,為何兩州要自我局限,他認為那應該是來自聯邦的要求。

關於這點,我在去年拙文《沙巴《20條款》失效?》也有提到,并指那是對東馬兩州的一個限制,不是權益。當年的沙砂代議士為何會同意放進條款里呢?

http://steppenwolf-kanghwa.blogspot.com/2012/05/20.html

針對這,馬吉干透露,那原來是新加坡的主意。他說,李光耀是反對讓州有權退出聯邦的領袖。

矛盾的是,新加坡在兩年後卻退出了馬來西亞聯邦。

有關這,我也在去年寫了一篇《新加坡改寫東馬歷史》。

因為原本沙巴、砂拉越、新加坡和馬來亞應該是四個地位平等的“立國夥伴”,隨著新加坡的退出,等同三缺一。

從某個角度看,缺乏了新加坡政治權力上的制衡,在半島領袖的眼中,沙砂兩州的政治權力已被大幅削弱。

沙巴砂拉越和半島的關係,亦逐漸演變成“主僕關係”。

http://steppenwolf-kanghwa.blogspot.com/2012/08/blog-post_29.html

所以我說,新加坡改寫東馬歷史。

而事實可能還不止於此。

馬吉干說,唐納史蒂文當時對成立大馬的概念深感懷疑,是李光耀成功說服了他。

否則,當年不是成立「馬來西亞」,而是一個「婆羅洲」國!

原來,當時還是北婆羅州的沙巴,連同砂拉越及汶萊領袖正在協商成立一個「婆羅洲」聯盟。

李光耀後來成功說服唐納史蒂文,砂拉越亦同意共組馬來西亞。

但汶萊拒絕參與,據說因為自知油藏量豐富,而汶萊蘇丹亦不願放棄擁有實權的君主制。

否則,馬來西亞當年可是由五個邦國所組成的呢!

其實,大家如果還有當年英殖民地的紙鈔的話,就可以在紙鈔後面看到五個徽章,分別屬於北婆羅州、砂拉越、汶萊、新加坡和馬來亞。

紙鈔上還注明由BOARD OF COMMISSIONERS OF CURRENCY MALAYA AND BRITISH BORNEO發行。

在當時的英殖民地政府眼中,馬來亞和英屬婆羅洲的地位,可說是平起平坐的。

想必當年英國政府的意願亦如此,最後將這五個邦屬組成一個新國家。

可惜事與願違,汶萊拒絕參與,新加坡後來退出。

從這個角度看,當初的意圖就是共組一個新國家,而不是如現在大家所誤解的,說是沙砂加入馬來西亞。

半島這麼說也算了,但東馬人民怎可把這有意無意的誤會,也被繼續地誤導下去?

而當馬來西亞在1963年成立後(記住,距今是50年不是56年),英殖民紙幣仍與大馬新鈔通用,一直到1968年。

英殖民紙幣就是印著英女王肖像的紙幣。

但在那一年,英鎊忽然貶值15%,大馬政府也宣佈讓英殖民紙幣也貶值15%,等於說,人民手上的每一元舊鈔,只能換得85分的新錢。

記得當時民怨四起。

那時父親在小鎮開雜貨店,因為不忍村民埋怨叫苦,最後仍然接受舊鈔當一元值用。

走筆至此,腦海浮起一個念頭,不知沙巴學會能不能再來一個學術上的探討。

那便是,如果本州早在50-60年代就發現油田,它還會同意與其他邦屬組成馬來西亞嗎?

否則,它會不會如汶萊那樣,國民不僅無需還所得稅,還享有低油價,和免費醫療教育等多種福利?

當年馬幣與新幣汶幣同值,一元兌一元,50年下來,馬幣已跌至面目全非,目前一兌2.62。

人家的一元紙幣,可換我國馬幣2.62元。換句話說,我們的一元馬幣,只能換到人家三毛八!

汶萊當年的選擇,新加坡後來的決定,如今看回頭,塞翁失馬焉知非福?反把我國遠遠的拋在後頭。

請告訴我,我國的問題究竟出在哪裡呢?

http://malaysianbanknotes.blogspot.com/search/label/Malaya%20And%20British%20Borneo%20Banknote

Thursday, 12 September 2013

敦馬IQ高,怎會不知情?

今天本地報皆在頭版圖文大事報導敦馬出席皇委會之聽證會。

敦馬說對「M計劃」不知情,那是難以令人信服的。

當時他身兼首相內長兩職,副內長及其政治秘書做什麽事,豈敢不向他報告?

敦馬聰明過人,以他的超高IQ,他會完全一無所知?

就算不知情,他也要為他屬下的行為負責啊!可以說,身為首相和內長的他,已經在此事件上嚴重失職了。

再說,沒有他的指示,他們敢去做這等欺君叛國的事情嗎?

說白了,就是敦馬不否定有濫發身份證事件發生,但他聲明與他無關。

聽得出他話中玄機嗎?他說,他向來依法行事,從未指示他人做違法事,是官員們錯解了他的意思。

既是他的官員錯解他的意思而濫發身份證,那當然與他無關,所以他就無需負責任。

就算屬下官員錯解而做“壞事”,在他們向他報告進展的當兒,難道他也沒有發現他們錯解他的意思而違法了嗎?

但是,他又認同讓這些外來人成為我國公民。

他說,就算是非法入境,因為“他們已在我國定居了很久”,而且“他們可以說本地語言,視自己為大馬人”。

他又補充,“在沙巴海域巡邏是件很艱難的任務”。

問他在團結黨時代,百林身為當時首長,為何被他撤除州安全理事會主席一職?

他說國家和州治安是聯邦事務,因為百林不受他信任,所以不能參與有關治安事項。

他說,當年團結黨是反對黨,他當然要不惜一切從反對黨取回政權。

雖然敦馬有沒有親自參與「M計劃」,但他有沒有指示他人進行該計劃?就由皇委會判定吧!

敦馬可以置身事外,但說他對副內長和本身政治秘書的所作所為毫不知情,或說他們誤解了他的指示,他是在說實話嗎?

Wednesday, 11 September 2013

敦馬否認「M計劃」

之前極力反對成立皇委會調查沙巴非法移民問題的敦馬,今天願意出席聽證會,叫人相當意外。

話雖如此,你知道他會選擇性的失憶,或凡對他不利的證詞,他必定會否認到底。

果然不出所料,在聽證會上,他說他是最近才聽說有個又稱「身份證計劃」的「M計劃」。

但他否認對此計劃知情,說是別人用他的名義行事。

他把責任推給當年的副內長梅格朱尼,說他無需對當年的副手的所作所為負責。

之前提過,在那段時期,敦馬兼任內長職,當時的副內長是梅格朱尼。

敦馬沒有提他當時的政治秘書阿茲三蘇丁,後者亦被指涉及「M計劃」。

(阿茲三蘇丁後來當鄉村部長。)

但話鋒一轉,他改口說,只要他們符合條件,本州這些非法移民可以取得大馬公民權。

什麽條件?之前他也說過數次了,只要是回教徒、會說馬來話,行馬來習俗,就有資格當馬來人。

因此,就算他們是外來人難民或非法移民,只要他們符合上述條件,他們就可以當馬來人,那他們就可以理所當然的成為大馬公民。

實際上,他們只要符合第一項條件就可以了。

在聽證會上,我們也聽過有些證人雖然不符合第一項條件,他們只要改教也行得通。

不管敦馬如何否認有「M計劃」的存在,或指有人利用他的名字行事,但他認同或默許「M計劃」的進行,那是不容否認的事實。

不止是「M計劃」本身,在之前的聽證會上,他的名字也不斷被提起,矛頭都指向他,說他最近才聽聞有個「M計劃」,那真叫人難以置信。

許多證詞,若非當事人親口證實,你真難相信有這些事,而且已在州內進行了那麼久。

說當局毫不知情,叫人如何相信?

在週一的聽證會上,兩名證人先後透露,除了大馬卡,他們還有各式各樣的證卡,叫人歎為觀止,連皇委會主席沈立強也大呼荒謬。

這些外來人除了取得大馬卡,以及先前提過的「鳥卡」(Kad Burung),另外還有警方發給他們的「警察卡」(Kad Polis)、一個國民登記局發出不知是什麽的「Kad Expo」、首長署發出的「普查卡」,以及「IMM13」難民證。

多不勝數。

報紙還提到一個不知所云的「燕卡」(Kad Layang Layang)。

證人還說,在不同的場合出示不同的卡,卡卡通行無阻,不會受到取締。

還需要多說甚麼嗎?

走筆至此,我都在質問自己,有必要再寫下去嗎?

http://borneoinsider.com/2013/09/11/mahathir-denies-knowledge-of-project-ic/

Tuesday, 10 September 2013

馬航亞航換股被罰,那合併行不行?

大馬競爭委員會(MyCC)指馬航亞航“互換股份”乃違反市場利益,各被罰款1000萬元。

老實說,我對MyCC此舉的背後動機充滿懷疑。

最大的疑問是,MyCC這個舉動來得太兀然了,為何當初不立刻給予指正,而是等到一年半後才來“宣判”,就算要調查,需要一年半的時間嗎?

所以,MyCC此舉帶來疑雲重重:

1. 時間上隔得太久,太古怪。

2. 罰款總額2000萬,太重了!

更諷刺的是,當時馬航亞航的合作還是由首相納吉親自撮成的,那首相本身是否無需負上任何責任呢?

而且,因為受到馬航工會的抗議,最後合作也告吹,那MyCC又從何罰起呢?

大家不覺得整個事件發生得太莫名其妙了嗎?

生性多疑的我,相信背後必有不為人知的原因,只是目前還無法知道為何MyCC要那麼做。

也許許多人對競委會還不太瞭解,它的全名是Malaysia Competition Commission,在2011年由貿消部成立,成員除了來自貿消部和貿工部,也包括來自總檢察署和首相署經濟策劃單位(EPU)的代表。

因此,如果抵觸相關法令的話,爲什麽首相署的EPU單位未事先讓首相知道呢?

是不是很奇怪?

我不是認同馬航亞航應該合作,而是覺得一年後忽然殺出一個MyCC,幕後肯定不簡單。

在進行合作前,難道兩個航空都未尋求法律諮詢嗎?首相本身、國行、國庫、東尼或首相顧問難道都不知“違法”嗎?

MyCC此舉,豈非摑了很多人狠狠的一巴掌,包括首相本身?

當時還高調進行了一項簽約儀式,各媒體亦給予頭條報導。

分析家也說是一項雙贏策略,根本沒有人提出可能抵觸競爭法令。如今卻是前後完全變了樣。

MyCC是根據馬航亞航從2012年1月1日至4月30日四個月期間的東西馬航線的收入來算出罰款數額,還說那只是兩家航空在那段期間全球營業的10%收入。意即各罰1000萬不過分。

MyCC主席諾瑪耶谷說:“當商家們同意共享市場,意味著他們同意停止競爭,進而犧牲消費人的利益。”

從她這段話,讓我想起國內壟斷和Cartel行業何其多,這些行業也犧牲了消費人的利益,不見得MyCC有對這些業者採取行動。

(想不出Cartel這字中文該如何叫才貼切。)

燃油不就是最好的例子嗎?此外,白糖、大道、能源等,這些不都是壟斷及Cartel行業嗎?

如果馬航亞航“互換股份”違反市場利益及抵觸相關法令,那國內銀行進行一輪又一輪的倂購活動,客戶對銀行的選擇少了,銀行的服務水準跌了,那也算不算違反市場利益呢?

爲什麽MyCC沒有對付這些銀行倂購活動呢?

還有近來官聯機構不斷倂購私人企業,減少市場競爭,不也違反市場利益嗎?

最典型的例子,便是1MDB在過去一年里一口氣收購了國內至少四家IPP電力集團,目的是什麽?

此外,朋黨集團沒有經過競標就獲頒政府工程,不也抵觸了競爭法令嗎?

同樣,如果馬航亞航不是“互換股權”,而是進行合併,就像銀行倂購那樣,而那樣行不行?

如果銀行可以那麼做,爲什麽航空業不能?

總之類似事件比比皆是,何以MyCC只針對最後也已告吹的馬航亞航換股事件?

其實,互換股權的並非馬航和亞航本身,而是它們的各自股東,分別是國庫和Tune Air。

所以,MyCC是不是罰錯對象了呢?應該被罰的是國庫和Tune Air才對啊!

Monday, 9 September 2013

1MDB延後上市

上個月提到1MDB向馬銀行借貸的61.7億元,償還期獲得延長六個月。

當時的媒體報導是,1MDB將透過電力資產上市籌資以償還這筆貸款。

最新的媒體報導卻是,由於償還期獲得延長,1MDB的電力上市計劃將會延後。

但是,上市的目的不就是要償還馬銀行這筆債嗎?難道要等到六個月後貸款再到期後,才來重啟上市計劃?

原來,鑒於當前市況不佳,唯恐反應不好,1MDB只好將上市計劃押後。

六個月時間易過,到時市況未必轉好,那時又該怎麼做呢?

也從報導知悉,去年當阿南達將丹絨電力以85億元賣給1MDB的時候,其中61.7億元融資便是來自馬銀行。

《The Edge》說,1MDB還欠阿南達20億,原本是要透過上市,將那20億元轉換成股份給阿南達的。

如今上市計劃遙遙無期,1MDB考慮將餘款直接繳付給阿南達。

如何將這20億直接繳付給阿南達?另外再籌資?

以當下1MDB超高的gearing,它還可以再貸多少款售多少債券?

當然如果有政府的擔保那又另當別論。

但我國的信評不是被降級了嗎?

別忘了拖欠馬銀行的61.7億很快又在半年後到期,難道要等到那時候再來決定要不要上市?

一葉可以知秋。從上述事件發展,可知1MDB在沒有財績卻只有籌資與開銷的情形下,已經面對財務上的重重問題,只能等著政府來搭救。

幾天前,張念群還質問政府每年通過1MDB頒給獨中生的50份獎學金是否已經喊停,因為自2010年開始,政府都在國慶期間頒發這項獎學金,今年卻遲遲沒有下文。

如果沒錯,1MDB今年不止未頒發獨中獎學金,頒給國中的獎學金也未進行。

其實,從一開始,我就不認為這1MDB獎學金能夠持續下去,1MDB不是慈善機構,它沒有義務每年這樣固定頒發獎學金,它只是個政治把戲。

何況政府根本就不承認獨中,它卻通過1MDB頒發獎學金給獨中生,如張念群說的,那不過是買華社的心。如今大選已過,這場政治把戲也可以中止了。

所以我常說,不管做什麽,我都看不到首相的誠意,1MDB獎學金亦不例外。

真有誠意的話,那就承認獨中,那不更乾脆俐落嗎?

Friday, 6 September 2013

沙巴不再享有較低油價

本來不想再寫油價課題了,但今天讀到杰菲里吉丁岸的相關言論,忍不住在此補充幾句。

州民對杰菲里應該不會陌生,他是沙巴立新黨主席,也是百林胞弟。

當團結黨在80-90年代做政府的時候,百林是理所當然的州首長,委杰菲里當沙巴基金局主席。

杰菲里在當年可說是呼風喚雨。

但是,首相敦馬視兩兄弟為眼中釘,千方百計要團結黨垮臺,就在那時展開了「M計劃」。

杰菲里也在那時被指欲搞“沙巴獨立”,在內安法令下被扣留三年多;據說後來是在“有條件下”才被釋放出來。

再出來,已時不我與。

兩兄弟,如今一個在野、一個在朝。

後來的發展,也不在此贅述了。

杰菲里說,沙巴是主要的產油州,貢獻95%石油稅給聯邦政府,油價本該比半島低,因此本州油價應該豁免調漲;而且州民的生活費一向比半島高,如今還要承受物價再次高漲的負擔,那是不合理的。

這點昨天我就提了,聯邦政府不止沒有實踐承諾將東西馬物價統一,第一件做的,卻是將東馬油價提高與半島平齊!

換句話說,作為產油州,沙砂兩州從此不再享有較低的油價。

(納吉去年成立為期半年的石油稅檢討特委會,如今已經一年多已經過去,怎麼沒有下文了?)

杰菲里如今人微言輕,聯邦領袖當然不會聽到他的聲音,更甭說接受他的提議。

至於州在朝領袖,更不會附和他的言論,他們都不約而同的認同首相做法,並警告商家不可以此為由而提高物價。

這不等同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嗎?

問題是,商家睬你都傻,你如何阻止商家起價?

不懂一位分析家是怎麼算出來的,說油價給其他物價帶來的影響只是0.5%。

你相信嗎?原本一碗麵五塊錢,漲價一元,漲幅是20%。若漲0.5%,應該只漲2.5分至5.025元。

但現在哪還有商家一分半分的起價?這位專家不會是算錯了吧?

其實,在油價猛漲的那個阿都拉時代,物價早已跟著大幅調漲了,之後在油價逐步回跌的時候,物價並沒有隨之滑落啊!

如今油價調漲20分,是當年80分的四分一,爲什麽物價還要繼續上漲?

不僅如此,在那段油價低落期間,物價還是悄悄地上漲,如今又以油價為由,州民一口氣如何喘過來?

Thursday, 5 September 2013

RON97不漲不行

RON95和柴油才在本月2日(星期一)調漲20分,三天後,輪到RON97也漲價15分。

RON95和柴油漲價由首相納吉親自公佈,RON97漲價,卻是由大馬油站業者協會主席哈欣公佈。

報導說,那是因為RON97沒有獲得政府津貼,而是根據市場調整價格,就是所謂的「自由浮動機制」。

所以大家在過去三年看到RON97油價的起落變化比較多,而RON95則如如不動,直到三天前。

RON95過去三年如如不動,一直保持在1.90元,那是因為當國際油價下滑的時候,政府并沒有將RON95油價下調。

等於說,那段期間,政府的RON95補貼少了,因為國際油價雖然下滑,RON95並沒有降價。

也許許多人會有個疑問,既然油價都漲了,為何RON97要比RON95和柴油遲三天?

我想除了上述原因外,另外一個原因就是如網友在臉書質疑的:RON95品質比RON97差,若取掉政府補貼,爲什麽RON95的成本還比RON97來得貴?

如果我的推測沒錯,相信在當局也發現這個矛盾後,才叫業者將RON97提高吧!

這個不合理不合邏輯的現象,其實我在兩年前就曾提出過了,請參閱我的舊博:

1. 《RON95還比RON97貴3分,可能嗎?》
http://steppenwolf-kanghwa.blogspot.com/2012/04/ron95ron973.html

2. 《RON95沒有降價》
http://steppenwolf-kanghwa.blogspot.com/2012/07/ron95.html

讓我在此重述一遍:

調漲油價前,當局聲稱RON95的補貼每公升83分,在調升20分後,RON95補貼是63分。

取走這補貼,意即如果沒有補貼的話,RON95的價格應該是每公升2.73元(2.10+0.63)。

但是,未漲價前的RON97油價卻是每公升2.70元。

等於說,RON95的實價2.73,其實還比RON97的2.70貴3分!有可能嗎?

因此,若要避免讓明眼人質疑,RON97不漲不行,否則就露出馬腳:RON95不包括補貼的實價,竟然比RON97高!

高官或業者,該作何解釋?

業者不得不將RON97起價15分至2.85元,這樣它就比RON95高出12分,比較合理。

但是,你真的相信所謂的燃油價格和補貼數額嗎?

Wednesday, 4 September 2013

油價不是萬靈丹

一個多月前,惠譽(Fitch)調低我國信評展望,從“穩定”降至“負面”,並將國家財務列為主要弱點。

股匯兩市應聲滑跌,熊影從此現形,至今揮之不去。

針對我國信評遭惠譽調降,首相當時回應說,將在明年預算案推出應對措施。

言猶在耳,首相先在本月起調漲油價,“重啟津貼合理化措施,以改善國家財務”。

讀到這段報導,腦海浮起一個問號:單憑漲油價,就足以改善國家財務?

難道油價調漲是萬靈丹?有這個想法也太天真了吧!

果然,在另一則報導,就讀到惠譽的回應,說削減汽油津貼20分,“仍不足以扭轉大馬的負面展望”。

惠譽還補加一句:持續改革配合結構措施將可擴大政府收入,但,急速的改革行動也可能影響經濟成長。

言下之意,經濟改革應該是持久性的,急速的行動反而將弄巧反拙。

不是說過,首相喜歡頭痛醫頭腳痛醫腳嗎?

而且,我可以看見首相在改善國家財務方面的誠意不足。

這方面調漲油價,說可以節省燃油津貼一年達33億,另一方面,卻說將把省下來的燃油津貼用在增加明年一馬援金(BR1M)的數額上。

BR1M已被列為一項長久計劃,不止如此,政府還打算將金額提高至1200元。

過去兩次的500元援助金已耗去了政府45億,若提高至1200元,就需至少54億元。

如此此消彼長,漲油價的用意為何?此舉又如何改善國家財務狀況?

首相的解釋是:燃油補貼讓富人也受益,而BR1M則是補助低收入者。

只怕高油價引發高通膨效應,BR1M可足以彌補低收入者所面對的漲價潮?

讓我想起當年阿都拉時代,油價也在一夜之間突漲82分,阿都拉的解釋是,所省下的44億元燃油補貼,將用在提升公共交通系統上。

是哪個公共交通系統?至於what when where why how?則一律欠奉。

上回我就說:沒有生產性的一馬援金要叫停。

我依然保持這個想法,因為我看到它並沒有真正幫到低收入者,反之被人濫用。

大選前,副首相慕以丁說國家稅收足以派發更高的BR1M,為何現在說法卻不一樣,反要靠削減津貼來派錢?

我不相信阿都拉所省下來的44億元真的用在了提升國內交通系統上,同樣,我也不相信這次所將省下的33億元會用在增加BR1M金額上。

就好像人民並沒有從所謂的ETP轉型計劃受惠,人民真的能從BR1M受惠嗎?

剛剛在《婆羅洲郵報》讀到依德里斯寫的《在艱難時刻轉型》(Transforming in tough times)。

依德里斯說當下數據依然良好,對國家前景仍然保持樂觀。

真是不知民間疾苦。

http://www.theborneopost.com/2013/09/04/transforming-in-tough-times/

Tuesday, 3 September 2013

好一個國慶大禮:新油價RM2.10

昨晚回家途中,看到油站擠滿車輛,長龍排到馬路上,而且不止一家油站如此,路過每家油站情景皆一樣。

心想,難道汽油起價了嗎?

回到家上網查新聞,果然給我猜中。

從午夜開始,RON95和柴油各調漲20分,RON95從1.90漲至2.10元,柴油從1.8漲至兩元。

但,政府以往不是都選在月底調價的嗎?這次選在月初,真教人民措手不及。

這也不奇怪,因為31日那天是公共假期,隔天是星期日,首相是不是要等到星期一才能夠向人民公佈?

也就是說,內部官員早在上個月底就應該知道油價要漲了。

但,為何選在國慶日這天?難道說,首相故意選擇在這一天,給人民一個驚喜?

這可說是首相帶給人民一個最好的國慶日禮物。首相也太幽默了吧!

從這也可看到,調漲油價,已經是件迫不及待的事情。

上一回RON95調漲,是在2010年12月,顧慮到大選將屆,之後油價一直未再調漲。

如今大選已過,納吉做回首相,不再有大選因素的考量,所以說,油價調漲,只是遲早的問題。

問題是,自2011年4月以來,國際油價一直在下跌,直至最近埃及敘利亞內亂惡化後才回漲。

在那兩年期間,爲什麽國內汽油卻未調低?

國內油價向來易漲難跌,對人民來說,是不是不公平?

何況我國也是一個產油國,國際油價上漲必然利及我國,何以反添人民負擔?

其實在七月間,當國際油價衝破100美元大關,筆者就預算首相會在該月底調漲油價,結果首相遲至九月二日才做出宣佈。

是不是因為如此,首相才一口氣將油價調漲20分,以彌補未漲前的“損失”?

我覺得20分是太多了,除了阿都拉時代那空前絕後的80分漲幅,之前都是5分一毛調漲的。

不懂首相現在是否還有個智囊團?是首相自己做的決定,還是由誰給首相這方面的忠告?

希望納吉不要步阿都拉後塵。

也在面書看到書友留言,說這就是投國陣一票的結果。

大家如果記得,在大選前,安華曾經許諾,說如果民聯勝出,隔天就宣佈降油價。

當時筆者也說過,身為一個產油國,國家可以負擔得起更低的油價,只要政府除掉無數超支超額奢華浪費的貪腐工程與開銷。

可惜事與願違,505後,國陣繼續執政,因此我們也無法見證,安華是否能夠兌現他的諾言。

對東馬人民來說,聯邦還欠州民一個公平與公道。

記得幾年前,政府不是說要實行東西馬物價統一嗎?

五年過去了,有多少物價已經兩岸統一了呢?

只有一個,便是油價。

以往,鑒於東馬油產量最多,因此,東馬油價都比半島低兩分。

但在提出東西馬物價統一後,第一個統一的物價,竟然就是油價。

當局是如何統一法?就是將東馬油價提高至與西馬一樣。

這叫東西馬物價統一嗎?原本是要將東馬物價降低至與半島一樣,結果卻是將東馬油價提高至與半島平行,這明明是搵笨嘛!怎不叫東馬人民哭笑不得?

這就是為何東西馬油價不再有兩分之差的由來。

Monday, 2 September 2013

50年後,我們還是一塊殖民地

50年來,我們還是一塊殖民地,與50年前沒有兩樣。

是的,這是我這三天來讀本地報時所得到的一個感想。

怎麼說呢?

這幾年來,州民不是一直在爭取聯邦政府承認國家獨立年份是從1963年算起,不是1957年嗎?

1957年,只有馬來亞聯邦,那時候沒有馬來西亞,馬來西亞國是在1963年才成立的。

這項歷史事實,完全不容置疑。

因此,若從1963年算起,馬來西亞只成立了50年,不是56年。

這連小學生都會算,會有那麼艱難嗎?

1957年,對沙砂州民來說,是完全沒有意義的。

那,為何今年還會有「本州慶祝大馬56周年國慶」的媒體報導呢?

(中華大會堂還加多一年,說今年是57周年。)

不止如此,明明民間已經給予“糾正”,官方也已經“默認”,沙巴不是“加入”馬來西亞,而是與砂拉越和馬來亞共同“成立”馬來西亞,但,還是有本地媒體報導如下:

1. 本州特別事務部與亞庇中華工商總會聯合主辦的沙巴加入馬來西亞繁榮進步五十周年國慶日燈籠設計比賽及遊行已經在國慶日前夕(8月30日)假城市廣場圓滿順利舉行。

2. 學生觀賞影片,以瞭解“沙巴州如何加入成立馬來西亞”。

如果連我們自己對國家成立的年份與過程都搞不清楚,如果連我們自己都沒有讓歷史還原的意願,甚至還在學校繼續“誤導”學生,那我們如何能夠怪半島高官不願正視這項史實呢!

的而且確,我們已經成了一些政治領袖的殖民地。

在過去50年來,州人口以驚人的倍數成長,從70萬增至目前的300萬人,這樣快速的繁殖率,不也是一種殖民政策嗎?

我們沒有人好怪,因為我們本就有被殖民的心態,是我們自願被人奴化矮化被邊緣化啊!

之前我說州政府今年將大事慶祝「沙巴獨立50周年」慶典,以紀念50年前本州從英國殖民政府取得了獨立,慶祝主題就叫「沙巴在大馬繁榮進步50年」(50 Tahun Sabah Maju Jaya Dalam Malaysia)。

原本希望,州政府會在831這天突出這個主題,讓每一位州民都知道,前名為北婆羅州的沙巴是在那一天取得獨立,距今恰好50年。

但是,在831那天,也根據隔天媒體報導,幾乎沒有一段文字提到「沙巴獨立50周年」,本地媒體仍與半島媒體報導那樣,說這是大馬獨立56周年的國慶。

令人不解的是,雖然官方報導之前提及今年“沙巴將大事慶祝馬來西亞成立50週年慶”,當晚的高官演說也完全沒有提及這點,根本就好似沒有此事一般,真叫好事如我者納悶不已。

沙巴本來就在50年前的831這天從「北婆羅州」正式易名叫「沙巴」,并成立自治政府。

當天萬眾騰歡、普天同慶,新的沙巴州旗亦在當天首次在藍空下隨風飄揚。

我們原可像砂州那樣,重演當年政權移交之儀式,可惜我們都錯過了。

是的,砂州今年光明正大的隆重慶祝其50周年「獨立日」,爲什麽本州不敢這麼做?

我們顧忌什麽?

為什麽我們不敢將歷史還原呢?爲什麽我們要像半島的高官們將錯就錯,不敢正視事實呢?

難道我們就要如此模棱兩可地永遠錯下去嗎?

更可悲的是,連學校也把這個錯誤的觀念灌輸給我們的下一代。

雖然官方的國慶主題叫「沙巴在大馬繁榮進步50年」(50 Tahun Sabah Maju Jaya Dalam Malaysia),慶典內容實在有名無實。

告示牌和布條上注明日期是916,高官也說壓軸活動在這一天,那我們就拭目以待,我們會在916如何來慶祝這50周年而不是56周年吧!

http://www.themalaysianinsider.com/malaysia/article/the-malaysia-3g

Thursday, 29 August 2013

高中文憑比大學文憑重要?

女兒回來,在一家公司實習。

公司里的一位同事告訴她,他一位朋友的兒子最近從英國畢業回來,學位竟然不受相關專業協會的承認,原因卻是:他高中的統考成績不受到該協會承認。

大家都知道,雖然有了大學文憑,在一些專業領域,畢業生必須申請加入該相關專業協會并考取專業考試,才能在國內執業。

令人驚訝的是,該相關專業協會並非政府機構,對方既然有了受承認的大學文憑,爲什麽卻因他是以統考成績,而非以STPM、A level或Foundation成績進大學,而拒絕承認他的大學文憑,也拒絕讓他成為會員?

長話短說,就是該專業協會不承認統考。

我聽了不敢置信,也覺得該專業組織不承認那位朋友兒子學位的理由非常荒謬,不看大學文憑反而看高中文憑,難道高中文憑會比大學成績來得重要?

這個專業協會的邏輯可真奇怪呢!

據說這個專業協會的標準常會更變,就算是英國文憑,該協會也未必承認所有大學。

就有學生入讀原本受該協會承認的大學,畢業回來後,卻發現所就讀的大學,現在已不被該協會承認了。

想一想,這些學生讀這個專業協會的科系,豈非讀得提心吊膽?因為不知道自己就讀的大學,以後會否不被該協會承認?

走筆至此,讓我想起我國政府近來相繼承認中國與台灣的大學文憑。

大家立時就會看到政府在這方面的矛盾。

統考文憑雖不受到我國政府承認,但台灣和中國大學卻接受獨中生以統考成績進大學。

這不製造了一個矛盾嗎?政府不承認獨中的統考文憑,但獨中生在取得台灣或中國大學文憑後,政府又可以接受。

會不會有朝一日,政府忽然改變立場,好如上述專業協會一樣,雖然承認相關大學文憑,卻因高中文憑是UEC,造成大學文憑也不受承認?

不是聳人聽聞,真會有發生的那麼一天,那也毫不出奇。

那時候,人才加重外流,那又要怪誰呢?

Wednesday, 28 August 2013

50 Tahun Sabah Maju Jaya Dalam Malaysia

砂拉越政府在今年722隆重慶祝其50周年「獨立日」,因為它是在50年前的那天從英國殖民政府取得獨立。

本州則是在50年前的831從英國殖民政府取得獨立。

州政府也將隆重慶祝50周年,慶祝主題就叫「沙巴在大馬繁榮進步50年」(50 Tahun Sabah Maju Jaya Dalam Malaysia),日期是916。

這個主題沒什麽不妥,因為沙巴在大馬,今年恰恰50年。

日期也沒有不對,因為沙巴是在1963年9月16日連同砂拉越還有新加坡和馬來亞共同成立了馬來西亞。

但,爲什麽沙巴不像砂拉越那樣,在831這天慶祝「獨立日」呢?

我想那是更具意義的。

http://steppenwolf-kanghwa.blogspot.com/2013/07/16.html

過去,州民會排斥831這個日子,因為聯邦忽略了916,反將831視為國家獨立日,在那天訂為國慶日。

對東馬人民來說,831不是國家獨立日,916才是國家的成立日。

今年,州政府選擇了慶祝916而非831。

根據官方報導,整個金禧慶典是從7月1日開始至11月21日止,長達4個月又21天,而916將是整個金禧慶典的壓軸活動。

爲什麽慶祝得那麼久?那就不得而知,也許是省得又引起州民的爭論吧!

過去,州政府都是跟從聯邦政府計算國家的獨立年份與周年慶。

雖然東馬人民不贊同,聯邦政府仍將「國慶日」從1957年算起,因此,對聯邦來說,今年將是大馬獨立56周年。

亞庇的絲綢港度假村每年都會推介國慶月,請來首長或副首長主持開幕禮,今年亦不例外。

絲綢港在8月16日的國慶月推介禮上,看到背景布條依然寫著獨立56周年慶。

沙巴大學的其中一張海報也注明國家獨立56周年。

雖然年年都會引起爭議,但這些民間的“官方”活動仍然“將錯就錯”,不敢將之糾正,仍將獨立日從1957年而非從1963年算起。

我這樣說,一些博友當然也不會認同,畢竟我是從東馬的角度來看。

歷史不就是這樣嗎?外國人不說了嗎:歷史是由王者寫的。

不同的角度,就有不同的歷史觀點。

我國的歷史課本,裡邊有多少是正確的史料,又有多少是經過修飾篡改的呢?

想到教長要將歷史列為必讀必考課,甚至連在大學都要列為必修科,我就很慶倖自己不再是學生,但我也為我們的孩子感到悲哀。

說回正題。

州政府過去都與聯邦同步,周年國慶日是從1957年8月31日算起。

但今年與往年不一樣,州政府爲了慶祝沙巴「獨立」50年,今年破天荒辦50周年金禧慶,但慶祝日期反而是916不是831,雖然沙巴是在831取得獨立。

說起來也很矛盾,過去州政府都在831辦國慶活動,州民卻爭取承認916才是真正的大馬日。

如今正正相反,州政府以916作為普天同慶日,州民卻改以接受831是沙巴的「獨立日」。

首相納吉是在四年前接任首相職後才將916訂為大馬日,當天是公共假期。

那之前,州政府也未怎麼重視916,只將它訂為州元首誕辰,一直到916變為全國假期後,才另訂州元首生日日期。

可以說,916是近三、四年來才得以“名正言順”,州民似已在此課題上爭回一口氣,卻沒想到,831也是個值得紀念的日子,因為沙巴是在這天脫離英國殖民地。

事實上,馬來西亞并沒有獨立過,因為它是由各自獨立的沙砂兩州、新加坡和馬來亞共同成立。

在馬來西亞成立前,這四個邦屬都有各自的獨立日期。

因此,你要以誰的獨立日爲準?又要以哪個獨立年份算起才算公平?

當然,新加坡後來脫離了馬來西亞,但,東馬兩州是與馬來亞共同成立這個國家歷史事實是不容否認的。

因此,不要再說當年沙巴與砂拉越“加入”馬來西亞了,歷史不是那樣子。

也因此,杰菲里建議將「大馬日」改稱為「聯邦紀念日」,自然也有他的理由,因為916才是大馬聯邦成立的日子。

大馬歷史的這一頁要怎麼寫?就看領袖們有多重視歷史。

我想,還要很長的一段時間才能取得共識。

Tuesday, 27 August 2013

落選者可當官主席

505落選者繼續獲委上議員或當官聯機構主席?

不久前,已傳出前馬六甲首長莫哈末阿里將出任國民投資機構(PNB)主席。

昨天,各大報章又報導他將受委上議員,并將在今天從凱里接任國家企業機構(PUNB)主席一職。

這就讓人不明了,官聯機構主席不是部長職位,受委者無需是國會民選議員或上議員,因此,莫哈末阿里受委上議員的目的是什麽呢?

既然受委上議員,那莫哈末不是要入閣當部長嗎?他會滿足以只當一個官聯機構主席嗎?

當然那也很難講,可能PUNB主席只是一個暫時職位,畢竟內閣職位早已填滿了,除非首相特別製造一個職位給他,就像莎麗扎的情形一樣。

首相納吉近來似乎都不按牌理出牌,如莎麗扎未受委上議員就先當首相署顧問,那是一個部長級職位,領的是部長級薪水。

為何前甲首長莫哈末未獲任何官位,卻先受委上議員呢?

該先受委上議員的卻先當官,反之,當上議員不是先決條件的反被受委上議員。

其實,這之前,莫哈末阿里在505敗陣後,甲州政府就委他當州經濟咨詢理事會主席,明顯是一項政治委任。

那他可以兼任州經濟理事會主席和PUNB主席兩職嗎?這我就不懂了。

說到莫哈末在505敗陣,他當時責怪當地華人不懂感恩,否決他在過去13年當首長的付出與貢獻。

奇怪,他應該感恩人民給他機會當了13年的首長才是啊!

他說只有1-2%華人支持他,他對這個支持率感到無法置信。

他口出惡言,那才叫人無法置信。

他說華人自私貪婪,只有1-2%的華人是好人,大部份華人是壞人,只會向政府討工程。

http://www.chinapress.com.my/node/419920

不懂前甲首長如何算出,只有1-2%華人投他一票。但,那也太一竹竿打沉一船人了吧!

而且,怎樣也是一位政治人物,做了13年的州首長,度量總該比誰都大吧。

與其責怪華裔選民,不如先自我檢討,事出必有因,為何怪人民,而且只怪單一族群呢?

http://www.nst.com.my/nation/general/senator-post-the-best-gift-says-ali-1.344321

Monday, 26 August 2013

大馬潛在債務>1480億

之前以為1MDB只是以發售海外債券方式籌資,上星期卻讀到一篇報導,指1MDB向馬銀行借貸的61.7億元過度貸款(Bridging Loan),經獲得延長六個月期限。

這才驚覺,1MDB的債務數額可能不止之前所提的380億元。

這筆61.7億元貸款是幾時向馬銀行借
的?用在什麽用途?報導沒有說明。

除了馬銀行貸款,1MDB還有向哪些國內外銀行舉債嗎?報導也沒有說明。

但我相信既然有一,必然也有二或三或四。

反正1MDB無需向人民交代,只好靠媒體偶有的報導得悉。

該篇報導說馬銀行貸款獲得延長半年期限,想必是最近已到了償還期,1MDB要求延長半年還債,因此獲得批准。

http://steppenwolf-kanghwa.blogspot.com/2013/07/b.html

報導也透露,1MDB打算用旗下電力資產上市,預計可從IPO募得的20億美元(約65.6億馬幣)來償還馬銀行。

言下之意,這筆錢既名為Bridging Loan,應該是作收購丹絨、雲頂和Jimah電力集團之用途:

1. 丹絨發電站         85億
2. 雲頂杉源發電站  23億
3. Jimah發電站       12億
                          共120億

三家電力集團收購成本共120億,尚有一半成本費用又從何來呢?

莫非來自它在今年三月在海外發售30億美元(94億馬幣)的長期債券?

分析家曾質疑,1MDB為何在收購電力集團後又趕著脫售搞上市?原因即爲了償還馬銀行的61.7億Bridging Loan嗎?

我想應該不會那麼簡單。

那收購電力集團的用意為何?是否爲了壟斷國內電力市場?那就不得而知了。

倒是要提的是,根據業績報告,1MDB的繳足資金(Paid Up Capital)僅有一百萬又二元馬幣(RM1,000,002)。

但它的債券貸款卻高達380億,負債比率(gearing ratio)高達38,000:1,對比一般的70:30比率,這是一個高得嚇人的負債率。

一家正常的公司企業,是不會也不敢讓債務達到這樣高的水平的。

1MDB將如何還債?這筆錢用在哪裡?這些問題人民必須關心。

若是以當下新債還舊債的方式解決問題,債務的雪球只會愈滾愈大,最後是不是變成政府的負擔,要求政府/人民買單?

這樣提,是因為今天讀到了令人憂心忡忡的報導,說政府不斷為官聯機構債券提供擔保,相關的潛在負債(contingent liability)已經超過1480億。

1MDB的380億肯定佔據其中,占了潛在債務的26%。

當然這些數字不會反映在政府財政帳面上,但一旦欠債的官聯機構無法償還,政府就必須履行還債責任。

因此,若將此潛在債款納入政府擔保債務的話,國債將超過國內生產總值的60%,這是國際間所認同的警戒水平。

我國去年債務估計5024億元,占GDP的54%。

高官也不不必拿鄰國比,說什麽鄰國負債率比我國高等等。

問題是,我國將如何處理這麼高昂的債務,經濟風暴或金融海嘯若再度來襲,我們能夠安然度過嗎?

http://www.themalaymailonline.com/malaysia/article/in-jho-low-magazine-sees-link-between-1mdb-and-mid-east-funds

Friday, 23 August 2013

阿都拉的覺醒,敦馬的反擊

原本我在期待,敦馬會如何回應納吉不讓馬航私有化的談話。

有這樣的期待,是因為納吉很少對敦馬的建議提出不同的看法,而在馬航課題上,兩人意見相左,這似乎是頭一遭,所以想知道敦馬會如何回應。

敦馬至今未對馬航課題回應首相納吉,倒是先針對月初前首相阿都拉在一本即將出版的書里的談話作出反擊。

這本書叫《覺醒:馬來西亞的阿都拉時代》(Awakening:The Abdullah Badawi Years in Malaysia)。

不過,據說這本書已被押後出版,原因是巫統大會在即,怕會影響黨選結果。

在書裡,阿都拉針對他在位時的各項課題侃侃而談,其中包括他與敦馬之間的關係,以及解釋他是因病而打瞌睡。

(書名《覺醒》,莫非暗示阿都拉已從睡覺中醒過來?一笑。)

根據媒體報導,阿都拉透露,爲了避免國家破產,他在當首相期間不得不撤銷敦馬的一些“得意計劃”(Pet Projects),包括雙軌火車和半彎橋工程,以減少國家財赤。

對阿都拉指國家將因他破產的那段談話,敦馬顯然感到不喜歡。在他的回應文章里的第一段,他就開門見山說,他表示欣慰,因為阿都拉已經解釋,那段話是記者說的,不是阿都拉本人。

眾所周知,從來就只有敦馬講人,卻容不得被別人講。

而且,他從不讓別人講贏他。

像這次,他以極盡其嘲諷他人的本事,譏諷阿都拉為國家節省了億億聲,想必政府那時一定很有錢,但還是無法贏取民心,結果國陣在第12全國大選的時候失掉了五洲政權和一個直轄區。

話說回來,阿都拉雖為減赤而在當時一連撤銷幾項巨型工程計劃(這或就是敦馬對阿都拉不滿的最大原因),但在納吉接任後,一些更巨型的工程計劃,與敦馬當時的計劃比起來,則有過而無不及。

納吉將之美其名為經濟轉型的ETP,在實質上還不是與敦馬做法無異。

巧合的是,依德里斯也提過其「破產論」,卻因其言論引起巫統黨員的不滿而從此絕口不提。

納吉繼續在其ETP的美夢中編制其「高收入國」的憧憬。

那是國家在2020年的海市蜃樓,只要我們不在2019年前破產。

http://chedet.cc/?p=1034#more-1034

Thursday, 22 August 2013

不如東西馬部長各一

我國需要兩位婦女部長,一位在內閣,一位在首相署?一位可以照顧東馬婦女,一位則照顧半島婦女?

納茲里目前是旅遊部長,不再是首相署部長,但他仍然習慣替首相發言。

針對納吉委莎麗扎當首相署婦女事務顧問,他為首相解釋說那沒有錯,因為莎麗扎曾經當過婦女部長,她可以協助現任婦女部長諾哈尼。

納茲里還說,諾哈妮來自砂拉越,她或只專注在東馬事務,而婦女部一向由半島領袖來管理。

納茲里這樣說,顯然有小人之心,并輕視東馬領袖之辦事能力。

諾哈尼聽了也不爽快,說莎麗扎只是首相的顧問,不是她的顧問。

其實,諾哈尼雖然來自東馬砂拉越,但她對聯邦部門並不陌生,因這之前她曾當過農業部和貿消部的副部長。

根據納茲里的邏輯,如果來自東馬的聯邦部長將只會專注在東馬事務,那每個聯邦部門是否需要委任來自東馬半島各一名部長呢?

包括納茲里本身的旅遊部,是否也要另委一名東馬部長,以負責東馬旅遊事務?

那豈不變成了一國兩制?

與其那樣說,納茲里不如呼籲來自半島的部長不要只專注在半島,也把注意力多放在東馬。

例如沙巴的教育水準與國防設備與半島差了一大截,聯邦是否需要另委部長來關注沙巴這一區塊?

之前發生的蘇祿恐怖分子入侵事件,就可發現鄰國公民入境本州來去自如,本州的海岸防衛設備形同虛設。

總而言之,納吉委莎麗扎入首相署當婦女顧問,是否有這個必要?對諾哈妮來說,可說是對她不信任之舉。

納吉一邊強調領袖們要有KPI,另一邊有政治污點的領袖們卻獲委官職,如此言行不一致,叫人民如何相信其轉型的誠意?

Wednesday, 21 August 2013

莎麗扎當首相署婦女部長2.0

有勝算者當候選人,無勝算者當上議員、落選者當官聯機構主席?

記得在大選前,首相說唯有勝算者才能當候選人。

於是,在505大選,那些被鑒定為無勝算者都未獲派上陣。

包括莎麗扎在內。

問題是,既未獲派上陣,怎知某人有沒有勝算?當然,有中選也有落選,有些被認為勝算高而獲派上陣者,結果也落選。

505後,卻見到那些因無勝算而未獲派上陣、或被派上陣卻落選者,仍被安排當上議員、入閣當官或當官聯機構主席。

對他們來說,豈非塞翁失馬焉知非福?

納吉口口聲聲國家要轉型,還搬出GTP和ETP計劃,但,這些安置朋黨做法,根本就還在原地踏步,如何能說國家在轉型?

就算有轉型,只能說轉回原形,功虧一簣。

這也包括莎麗扎在內。

幾天前,傳出莎麗扎受委首相署特別顧問,負責婦女事務。

今天在《太陽報》讀到,原來早在上星期四(15日)就已生效。

http://www.thesundaily.my/news/802115

爲什麽首相署沒有發出官方文告,顯得整件事在鬼鬼祟祟的情況下進行?

人民感到不解,莎麗扎去年因「養牛案」醜聞辭去部長職,但其咎難辭,形象早就受損,是否還有資格出任任何官職?

針對此莎麗扎大言不慚,說「養牛案」是她先生與家人的事,與她無關,不可混為一談。

好吧,就當首相認為她還有KPI的資格當官吧,但,莎麗扎並非民選議員,她沒有參與505大選,那她是以什麽資格入閣?

看來,首相又再犯了之前的錯,未先委莎麗扎當上議員就先讓她當官。

其實,這是莎麗扎第二次受委當首相署部長。

大家還記得嗎?在上一次的308大選,莎麗扎競選落敗,她去找了前首相阿都拉,阿都拉於是製造了一個部長職位給她,讓她入首相署負責國家回教婦女事務。

那是一個重疊的職位,因那時候黃燕燕已經出任婦女部長,阿都拉何須刻意製造另一個部長職給莎麗扎,只爲了特別照顧回教婦女?

納吉接任首相後,調黃燕燕當旅遊部長,莎麗扎則當回她的婦女部長,後來鬧出了「養牛案」,莎麗扎無奈辭職,改由首相本身兼“代”婦女部長直至505大選。

雖然如此,莎麗扎並未辭其巫統婦女組主席職位。

505後,婦女部長由來自砂拉越泰益政黨PBB的諾哈尼擔任。

時隔短短三個月,納吉忽向阿都拉照辦煮碗,在首相署製造一個婦女部門,重讓莎麗扎入閣,當他的婦女顧問。

問題是,既然有了一個諾哈尼當婦女部長,為何還需要一個首相署婦女事務顧問?等於國家有兩位婦女部長。

這點,納吉無法給予記者一個圓滿的答案,反問記者為何對莎麗扎那麼有興趣。

諾哈尼也對此感到不滿,強調莎麗扎只當首相的顧問,而非其部門顧問。

之前說莎麗扎是以受委方式二度當首相署部長。

第一次在阿都拉時代。但她的上議員任期已經在去年屆滿,當時她因「養牛案」醜聞辭部長職,上議員身份因而未獲續任。

這次,她先受委為首相署部長,但她已經不是上議員,她也不是民選議員,首相這樣秩序顛倒來委任她入閣,是否恰當呢?

Tuesday, 20 August 2013

納吉不讓馬航私有化

昨天寫完“敦馬認同馬航私營化”的博後,就讀到首相納吉否認政府將售賣馬航的報導。

敦馬會不會回應納吉的否認,且拭目以待,若再引起另一輪搶購,那會非常有趣。

納吉說,政府不會將馬航私營化,原因如下:

1. 它是國庫控股持有的上市公司,這涉及公共利益。

2. 政府已經採取復蘇措施,逐步取得顯著效果,虧損也在縮減中。

3. 私營化將導致它面對更嚴重的虧損。

首相還補充,復蘇措施不可能在一夜之間奏效,但他不願為馬航設定轉虧為盈的期限。

首相納吉是回應前前首相敦馬建議將馬航私營化的談話。

這點就很讓人不解。

敦馬是在自家的開齋節門戶開放那樣子對記者說的,當時納吉夫婦都有在場,爲什麽那時候納吉不即刻否認,而要等到隔天在財政部的開齋節活動時才否認?

如果納吉及時否認,那馬航也不會無端端飆漲;那些在高價追進的股友們,會不會懊悔萬分?

或許納吉當時不想喧賓奪主,因此選擇隔天才做出澄清。

這麼隔了一天,就足以讓馬航股價在漲跌之中走了一回,有人從中賺錢,自然也有人虧了一筆。

不懂交易所會不會針對馬航不尋常的走勢出詢問信(UMS)?

至於不私營化,覺得納吉所提的理由的說服力不夠:

1. 它是國庫控股持有的上市公司,涉及公共利益。

誠如敦馬說的,就因為它是一家官聯企業,大家不認為它需要賺錢,它只是爲了製造工作機會,不是爲了增加利潤,因此無需良好管理。

2. 政府已經採取復蘇措施,逐步取得顯著效果,虧損也在縮減。

過去20幾年,政府不也不斷地在採取復蘇措施嗎,但都是些治標不治本的措施,結果還是不斷地需要政府搭救。

3. 私營化將使它面對更嚴重的虧損。

這句話非常主觀,如果私營化將導致它虧損,那還有許多賺錢的私人企業又怎麼講?事實已經證明,官有化就像一個無底洞,使它連年嚴重虧損。

若要將馬航私有化,那就要讓它徹底的私有化,而非像普騰那樣還是繼續受到政府的保護,那與繼續由政府持有,又有什麽分別?

Monday, 19 August 2013

一個達祖丁的教訓不夠

上周,依德里斯提出政府可在不虧損的情況下脫售馬航,導致馬航價量突漲。

當時我說馬航漲勢不會持久,今天卻看到它繼續爬高,一度達到40分水平。何解?

原來昨天敦馬針對馬航說了一些話,導致馬航大漲。

針對馬航,敦馬說,他認同馬航私營化,私營化後馬航就能賺錢。

敦馬那樣說,讓人很驚訝。

因為他忘了,當年馬航也曾經私營化,政府將馬航賣給達祖丁。結果如何?就是後來政府又將馬航買回去。

當然那不能真正說馬航私營化,因為就如達祖丁後來說的,他並不想買馬航,他只是在敦馬的要求下履行一項國民責任。

當年他以每股8塊錢收購馬航,後來政府再以8塊錢買回去,雖然當時市價僅有4塊錢,政府卻以市價的一倍收購,便是那個原因。

現在敦馬又提馬航私營化,但我相信他的私營化意思與依德里斯脫售的意思完全不同。

他的私營化意思就如達祖丁當年那樣,只是履行國民責任,替政府“保管”而已,政府仍然繼續給予護持,成敗也好,政府隨時還是可以買回去。

結果就是政府從達祖丁將馬航收購回去,達祖丁不必負一分錢。

前車可鑒,難道一個達祖丁的教訓還不夠,敦馬還想重蹈覆轍?

試想想,在這樣的情形下,馬航有可能因私營化而賺錢嗎?

去年,普騰不也是在那樣的情形下被私營化嗎?

原本敦馬不也很反對將普騰私營化嗎?最後,賽莫達成了普騰成功買家。

敦馬是不是也有意將馬航移至賽莫達旗下?若是真的話,那也不令人意外。

好笑的是,敦馬還說官聯公司因為缺乏動力,造成政府常要接過爛攤子,既然如此,政府何不趕快減持官聯企業,反在市場將賺錢的私人企業占為己有?

至於馬航,這20年來所注入的資金,相信早就足以成立一家新航空了。

(最新消息:納吉表示馬航不會私營化。)

Friday, 16 August 2013

「M計劃」阿都拉和安華無份

以為阿克占的供詞已經夠驚人了,今天讀到另外一名證人的供證報導,也同樣叫人歎為觀止。

此人叫末士瓦迪(Mat Swadi Awi),報導說他是前大馬發展銀行經理,至於爲什麽他會被相中參與M計劃,他說他也不知道。

但是,他指是馬士達華“相中”他的,那就叫人意外,若說是哈里士,那還比較合情理。

馬士達華是沙統主席,他是在1976年被哈里士的人民黨擊敗而下臺。

哈里士本身則在1985年敗給百林的團結黨。

在1985年的州選,人民黨只得6席。沙統也有參選,得16席,比人民黨多。

所謂天下大勢,分久必合合久必分,沒有永遠的敵人也沒有永遠的朋友。

當時哈里士妙想天開,找來馬士達華,說沙統16席加人民黨6席共22席,若加官委6席共28席,就比團結黨的25席加巴索黨1席共26席還多兩席,那人民黨沙統就可以成立聯合政府,馬士達華可再圓首長夢。

州憲法有個獨特的條文,便是除了民選議員,執政黨還可以委多六位官委議員。但贏取最多議席的政黨,才可以宣誓執政啊!

當時馬士達華對哈里士的建議深信不疑,漏夜趕到州元首府“逼宮”要當首長,州元首沙卡蘭不敢貿然為他宣誓,并向聯邦請示,結果引發了一場首長爭奪戰。

記得多年後,馬士達華曾為當年的行動表示懊悔,說自己當年被誤導。

因此,末士瓦迪說馬士達華也涉及M計劃,那就很令人意外,覺得他不是M計劃的最大得利者,更何況沙統因為巫統東渡而被邊緣化,馬士達華參與M計劃的可能性不大。

除非他最後被人出賣。

無論如何,末士瓦迪說他當時是爲了協助沙統從團結黨重奪政權,主要是將選民重新分佈,并指選委會也直接涉及。

最後他退出有關計劃,因為出現太多相同身份證號碼的選民,他不懂爲什麽會發生此事,他懷疑有國民登記局官員私下銷售身份證號碼所致,令他非常生氣。

他不認為他的做法有錯,因為團結黨是個“反馬來人及反聯邦”的政黨,身為一名回教徒,他的做法并沒有錯。

他說當時的政治部Speical Branch、國民登記局、移民局和選委會都知道他幹的好事。

至於為何他願意前來聽證會供證,那是因為敦馬誣指安華有份,安華又暗示阿都拉有份,所以他要把真相說出來,他們沒有涉及M計劃,是馬士達華和當時的副內長梅格朱尼指示他那麼做,梅格朱尼也告訴他,有關計劃得到敦馬的認同。

http://www.themalaysianinsider.com/malaysia/article/sabah-rci-i-was-the-main-player-in-project-ic-says-a-former-bank-manager

Thursday, 15 August 2013

基蘭要阿克占當沙巴蘇丹

非法移民調查皇委會今天進行最後一輪聽證會。

今天出庭供證的是前年在本州自封蘇丹的阿克占先生。

當年他在里卡士住宅進行“登基”儀式,自封為第33任蘇祿蘇丹,引起州民嘩然。

後來他在刑事法令反恐條文下被扣,七天後卻無條件獲釋。

他也是巫統黨員,因自封事件被扣而宣佈退黨。

數個月後,他突然以PEKIDA州主席身份發言。

當時已有州民呼籲政府成立皇委會以調查非法移民取得大馬卡問題。

阿克占就以PEKIDA州主席身份反對成立這個非法移民調查皇委會。

那PEKIDA是甚麼組織呢?

它的全名叫「大馬回教福利及宣教組織」,是在半島成立的一個NGO,首相曾出席其集會,高呼“捍衛馬來人的權益和伊斯蘭的尊嚴”。

阿克占就當了本州的PEDIKA主席。

可見阿克占來頭不小,如果沒有人在背後撐腰,他豈敢自封為蘇祿蘇丹?

那之前,就在敦馬時代,他更因參與M計劃而在內安法令下被扣留兩年。

兩年易過,如今看他還是一條好漢,對外來移民應該成為大馬公民的信念依然沒有動搖。

在這次的聽證會上,他依然大言不慚說:

1. 沙巴沒有幽靈選民也沒有非法移民,雖然沒有合法文件,他們都是合法移民。

2. 如果他被正式冊封沙巴蘇丹,蘇祿蘇丹就願意放棄沙巴主權,年頭的入侵事件就不會發生。

覺得這位阿克占先生真是語無倫次。既然這些外來移民沒有合法文件,他如何證明他們是合法移民?

我看他是想當蘇丹想到患了幻想症。他是基於什麽邏輯,只要他當沙巴蘇丹,蘇祿恐怖分子就不會入侵?

看來他對入侵事件知道的還真不少。

在聽證會上,他更語出驚人,說在敦馬和阿都拉當首相期間,他曾安排蘇祿蘇丹基蘭三世先後會見了兩任首相。

他說,基蘭三世的一位胞弟伊斯邁也曾會見阿都拉。

話說回來,既然當初反對成立皇委會調查非法移民事件,照理阿克占應該杯葛抗議不出席皇委會聽證會才對。

但他借這個機會為自己也為州內百萬名外來移民辯解,叫皇委會成員們聽得瞠目咋舌,歎為觀止。

他也乘機向皇委會“投訴”有關當年他自封蘇丹始末。

他說他自封蘇丹是爲了要菲律賓放棄向沙巴索土,是爲了國家利益。

他說當年他受到菲律賓蘇祿代表告知,他是蘇祿皇族的最後一名成員,因此要求他登基為第33任蘇祿蘇丹。

他也指責警方當年在他背後插了一刀,因為在“登基”前,他曾和警方討論有關事件,沒想到警方事後卻將他逮捕。

56歲的阿克占來自古達,《大馬局內人》報導指他有三位太太和28個孩子,但他自稱本身在1973年才拿到出生紙。

那他究竟是在沙巴古達出生,還是在蘇祿出生呢?

若是在古達出生,那他為何在1973年將近20年後才拿到出生紙?

若是在古達出生,他如何證明他是蘇祿蘇丹後裔呢?

不過,自稱蘇祿蘇丹的加瑪魯基蘭的胞弟阿兹姆迪(Agbimuddin Kiram)也曾在古達當過縣官。

古達是個小鎮,也可見他們當年已互相認識。

阿克占也承認自己曾經安排加瑪魯基蘭會見我國兩任首相,大家也在網上看過基蘭兄弟成員和州與聯邦領袖包括納吉在內的合照,相信大家交情匪淺,為何基蘭兄弟忽然翻臉無情,鬧出入侵索土事件來?

或者就因為如此,事發當初,我國領袖也不當它一回事,直到兩名我方警察被擊斃才展開反擊。

入侵事件已告一段落,但謎團未解。

http://www.themalaysianinsider.com/malaysia/article/sabah-rci-no-phantom-voters-in-sabah-claims-controversial-sulu-leader

Wednesday, 14 August 2013

政府沒要賣馬航

一犬吠影,百犬吠聲?

這邊廂,依德里斯才說政府應該脫售馬航;那邊廂,已有各家買方向政府獻購,欲買馬航?

我心想,那也太快了吧?

但《星報》的報導是這麼說的。

可能這些潛在買家早就預料到政府終有一天會將馬航變賣,所以早早就把獻議書寫好,一旦政府綠燈亮起,就立即將獻議書呈上。

馬航股價也在今天開市一躍而起,還高居榜首。

但我相信漲勢無法持久,說不定還讓投資者趁高丟票。

但是,針對網路媒體昨天鋪天蓋地的報導,首相署PEMANDU單位昨晚迅速發表文告澄清,說政府沒有計劃售賣馬航。

http://www.thestar.com.my/Business/Business-News/2013/08/14/No-Fire-Sale-Of-Malaysia-Airlines.aspx

我再看回各媒體報導。

其實,媒體沒有錯誤詮釋依德里斯的談話,因為媒體也有引述依德里斯脫售的“條件”,那便是:不可虧本賣出。

拙文昨天也有提到,馬航早已虧到體無完膚,要如何定義“不可虧本賣出”?

依德里斯有提到政府應該在他還在當馬航CEO時脫售馬航,因為那時股價曾經升到6.2元。

也許依德里斯認為6.2元是不虧本的價錢。

但有可能嗎?那是20倍或2000%的漲幅,我認為不可能,至少在可以預見的短期內無法達到。

文告也提到,在政府欲減持股份的官聯機構名單中,馬航並不在內。

如我昨天說的,那也不出奇,因為對政府來說,馬航是“國家資產”之一,就算虧損,也不會隨意變賣。

就算變賣,也會像普騰那樣繼續獲得政府的“保護”。

這樣的話,賣不賣其實也沒什麽分別。

在《環球大馬》系列講座上,依德里斯也表示長期內,政府必須大量減持官聯企業股權。

就是PEMANDU文告里提到的官聯股權減持名單。

其實,早在阿都拉時期,就已說要減持官聯股份,讓私人界去主導商業領域。

這點依德里斯在講座上也有提到。他說大馬若要邁向高收入國,政府就必須停止干預商業領域的發展,轉而扮演協調的角色。

問題是,政府言行不一,官聯股權不減也罷,事實上卻在市場積極收購私人股份。

隨手拈來就有陽光(現已併入友乃德)、E&O和SP實達。

針對這些反常的收購舉動,政府又做何解釋呢?

矛盾的是,當年依德里斯被召入閣,首相特別成立了PEMANDU這個單位讓依德里斯負責,依德里斯要管的就是政府除了在行政上還有經濟上的表現和管理,這就包括了首相喜歡掛在嘴上并引以為傲的行政轉型計劃(GTP)和經濟轉型計劃(ETP)。

如果依德里斯不認同政府干預商界領域,他大可向首相反映,而非久不久就讓首相對外報告GTP和ETP的成績,甚至也將私人界計劃歸功於ETP。

如果不認同政府干預商界領域,那1MDB根本就不該成立,如《The Edge》說的,這是國家最危險的一個經濟計時炸彈,不知幾時會爆炸。

政府一系列的超級超額巨型工程計劃,包括大馬城、敦拉薩中心和百層摩天大樓在內,這不也是政府涉足商界領域的明顯跡象嗎?

這些工程計劃,最終會不會變為一頭又一頭的大白象?

依德里斯自己也承認,這樣下去,國家在2019年前就會破產,那他可有給首相那樣的勸告呢?

依德里斯可以對外侃侃而談,但對解決國家當下的問題是無濟於事的。

這些問題本來就在其部門掌控之下,依德里斯應該對內提出其解決方案才是,而非對外列舉他本應該做卻未做的事啊!

Tuesday, 13 August 2013

馬航回天無力

依德里斯說:政府應該脫售馬航,全面退出航空業。

大家都知道,依德里斯當過馬航MD兼CEO,對馬航的財務狀況,他應該比誰都最清楚,因此,他有資格這麼說話。

當年我也曾小人說他,他一定是看到馬航回天無力,所以才會接受納吉入閣當首相署PEMANDU部長,那裡不像馬航又沒有壓力,何樂不為?

的確,當年他加入馬航的任務,便是將馬航反虧為盈,但他的做法,卻是拍賣馬航大廈及發售附加股,可見他對馬航業績也束手無策。

這次他更語出驚人,建議政府脫售馬航并退出航空業。

但條件是:不可虧本賣出。

覺得這點就很難了,馬航已經虧損成定局,要如何賣才能不虧本?

依德里斯說應該在他還在馬航時把馬航賣掉,那時股價還有6塊錢,但現在股價已跌至30分。

言下之意,若要不虧本,馬航市價應該升回6塊錢時才賣。

股價不可能升回6塊錢,那可是20倍的漲幅。

除非有炒家協助炒作,潛在的長期買家可沒那麼容易上當。

以現今情況來看,那已經是不可能的事。

依德里斯是在ETP全球大馬系列(ETP's Global Malaysia Series)上講話。

他的演講有沒有隱議程?

這樣說,是因為當時亞航的東尼也在場,難道他想將馬航買過來?

依德里斯忽作此提議,說不定因為東尼對馬航有意,所以想助他一臂之力。

東尼也在座談會上講話。他揶揄新廉航終站一再延工是“世界上最大的一個謎團”。

巧合的是,一個是亞航CEO,一個是馬航前CEO,東尼也曾和馬航互換股份,對馬航的內部操作相信也瞭解一二,卻因面對馬航工會的激烈反對而作罷。

的確,覺得馬航必須私營化,才有機會賺錢,否則就與一般官聯股一樣,一直有NEP的官僚心態,成本高漲無法控制,只好長期依賴政府出手搭救。

當然,政府出手搭救已經無數次了,之前寫過《馬航五次歷險記》,加上最近一次發售高達134億附加股,再向股東們要錢,也不止五次了。

所以問題不在資金周轉,而在管理層。

明知如此,國庫控股(Khazanah)仍然表示不會將馬航私有化,認為馬航就像國產車那樣也是屬於“國寶級”行業,必須繼續持有,就算虧損也不肯脫手。

就算有私有化,也像馬航前CEO達祖丁說的是“國民服務”,虧損仍由政府自負。

當然國庫也有在積極設法扭轉頹勢,例如考慮像其他集團企業那樣,分拆業務再上市。

馬航旗下還有飛螢(Firefly)和飛翼(MASwings),據說這兩家子公司反而賺錢,未免被母公司拖累,遂有建議將兩家子公司拆出來上市。

如果國庫不願脫售馬航,下一途徑可能就是將飛螢和飛翼搞上市。

但,將賺錢子公司分拆出來,沒有子公司的盈利,母公司不虧得更嚴重嗎?

說到最近一次的馬航附加股配售,每股23分,對比當時市價70分左右。配售方式是以一配4,據說認購率還超額42%。

附加股上市當天,參考價調至34.5分,市價不起反跌,慘遭市場拋售,一度跌破30分,至今也只在這個水平徘徊。

依德里斯這次大膽向政府提出建議,想必不止是本身看法。

而且他是在ETP經濟轉型講座上如此表示,那或者是首相的意思也說不定。

東尼對亞航虎視眈眈,相信賽莫達也想分一杯羹吧!

聯昌欲購生力集團銀行但告吹


當年我國ESSO賣給菲律賓生力集團塵埃落定後,跟著是我國聯昌也向菲律賓一家銀行獻購。

這家銀行就叫商業銀行(Bank of Commerce)。

巧的是,聯昌還未輾轉改叫CIMB前,原本也是叫Bank of Commerz。

更巧的是,這家商業銀行的母公司就是生力集團。

不知這三件收購/洽購案是否互有關聯?

三件洽購案就是:

1. 生力集團收購大馬ESSO、

2. 米占收購生力集團股權、

3. 聯昌收購生力集團子銀行Bank of Commerce。

原本我以為這是一項雙贏安排,那便是:聯昌將融資生力集團收購ESSO,生力再同意將商業銀行賣給聯昌。

當時的報導是:聯昌獻議以8.9億馬幣(約122億比索)收購商業銀行的60%股權。

兜轉年餘,銀行收購卻無多大進展。

上個月,聯昌終於宣佈:向菲律賓生力集團獻購商業銀行60%股權一案告吹。

聯昌表示土地問題未能解決是交易失敗因素之一,因菲律賓法律禁止外資擁有房地產。

這點我就不懂了,外資到菲律賓投資,必然也包括購地建廠或房產事項在內,若有此限制,菲國又是如何吸引外資進來呢?

Monday, 12 August 2013

ESSO 換上 PETRON 新招牌

最近,市內的ESSO油站紛紛換成PETRON招牌。

兒子問:ESSO給國油買去了嗎?

我答說不是,PETRON和PETRONAS是兩家不同的公司。

說的也是,兩家名字相近的招牌,容易讓人混淆,以為是同一家公司或是母子公司。

其實,ESSO去年就正式易名了,易名的原因自然是因為換了東家。

新東家便是菲律賓的生力集團(San Miguel)。

生力集團,大家如果記得,米占乃董事之一并持有公司股權。

米占便是敦馬兒子。

有陣子,曾有人非議米占身為回教徒,怎能擁有一家酒公司,涉足罪惡行業?

敦馬為兒子辯說,那是一項商業投資,以後的業務也將多元化。

不久前,PETRON發表文告澄清,米占只是公司董事之一,他只持有生力集團1000股,未持有任何PETRON股權。

但是,我找回當年的報導,米占當時收購生力集團19.9%股權,總值達396億比索(約29億馬幣)。

也許在這段期間,他已將股權賣掉,或是以別的公司或nominee持股,名義上他未持有任何股份,那也不出奇吧!

說回ESSO收購事件,當時收購的是生力集團,現在怎麼變成了PETRON?而且,PETRON和PETRONAS只少了兩個英文字母,名字太相像了,交易所/證監會怎會允准改這個名字?

而且,國油也沒有提出抗議嗎?

我突發奇想,如果以後PETRON被國油收購,或國油被PETRON倒置收購,那也不會太令人意外。

別忘了,敦馬還是國油的顧問呢!

原來PETRON是生力的子公司,1988年就已用這個名字,生力集團則是在2009收購為子公司。

兩年後,生力又將之作為收購大馬ESSO的工具,是巧合還是早在策略之中呢?

這樣問,是因為米占也是在那年收購生力股權。

我相信這些都早在策略之中,因此,如果較後傳出國油收購或倒置收購PETRON,那就在我意料之中了。

現在想回頭,ESSO是家石油業公司,此行業屬於“國產”級,國家通常不會隨意讓外國公司擁有,而且當時武裝部隊基金(LTAT)還以5.2元獻購,比生力的3.5元高出49%,為何不成功?

LTAT也是保實得的子公司,前陣子陷入迪巴和巫統女上議員的購地糾紛中。

(好久沒有迪巴的新聞了,不知他是否安在?)

爲什麽交易所/證監會會讓一家海外公司收購本地油公司?

我想答案遲早將會揭曉。

http://www.petron.com/web/site/slider/50

Friday, 2 August 2013

慎防回教概念售屋法

昨天讀到一則比較不起眼的新聞,讓我非常好奇。

國家房屋局(JPN)提醒國人,在買屋子時,要謹慎審核發展商獻議的房屋計劃。

報導引述房屋局總監莫哈末巴茲爾說,“最近接獲一些購屋者告知,有發展商以回教概念方式售賣房屋,購屋者可以每月獲得500元現金長達36個月,或在簽署合約後交屋為止。”

“不過,購屋者必須先申請私人貸款,并繳付全額貸款給有關發展商的律師。”

JPN說,這樣的買賣程序不符合《1996年房屋發展(管制和執照)法令118條》。

上網去找該法令,第118條所涵蓋的蠻多,我想JPN指的應該第八條關於發展商必須開設一個銀行戶口(HDA)部份。

若如JPN說的購屋者須繳付全額貸款給發展商的律師,不是放入發展商的HDA戶口,那就不符有關法令條文,購屋者權益沒有受到保護。

但是,回教概念方式買賣房屋是這樣的嗎?

我想發展商是利用每月回扣500元給購屋者長達36個月的噱頭來吸引購屋者。

如果我的理解沒錯,表面上購屋者似獲得了18,000元的回扣,實際上也只是從他“預付”的貸款給回購屋者而已。

因為回教貸款與一般貸款不同處,它是在借貸前就把“利息”算了進去,雖然在回教法里那并不叫“利息”而是叫“利潤”。

舉個簡單例子,假設你借30萬買一間屋子,借貸期30年,每月付款。

但貸款合約里可能注明貸款是70萬,因為銀行把30年的40萬“利息”已一併算進去,一開始你就連本帶利欠了銀行70萬元。

假設有關房屋計劃半途遭發展商棄置,銀行可以要求你償還全部連本帶利的70萬,或已發給發展商的數額加上銀行“利潤”。

就算發展商每月回扣給你500元(當然如果房屋遭擱置,意即發展商面對財務問題,大概也不會繼續給你回扣),但你卻欠下銀行全額貸款,是不是得不償失?

Thursday, 1 August 2013

首相用預算案解決惠譽負面評級

繼將我國展望從“穩定”降至“負面”,惠譽再將國油和馬銀行降級,同樣從“穩定”降至“負面”。

國油降級原因;受主權風險抑制,因國油由政府100%持有。

馬銀行降級原因:因主權信貸風險提高和家債及房價高企,可能嚴重影響馬銀行信貸水平。

(如此說來,國內其他銀行信貸水平不也同樣要降級?)

針對惠譽對我國評級下降,首相今天宣佈將在明年預算案推出應對措施。

首相的意思是不是,等到明年才來解決當下的問題?

其實,惠譽提出的問題,本地多位分析員和在野領袖已無數次的提出過,但政府似乎都當耳邊風,根本不願正視大家所看到的問題。

首相和依德里斯無數次炫耀ETP與GTP的績效,從來沒有看到背後的問題。

如今惠譽一言驚醒夢中人,才來說要解決這些問題,不太後知後覺了嗎?

可以說,首相的ETP已經失敗,經濟根本沒有轉型。

GTP也沒有轉型,國家治安敗壞,每下愈況,可說已經失控。

首相說要減赤,但也不能僅止於口號而已,要有實際的行動才能叫人信服啊!

要如何減赤?看來,消費稅(GST)已勢在必行。

沒有生產性的一馬援金要叫停。

最近的柴油荒,不止發生在沙巴,其實全國各地都有。我懷疑是不是政府減額所致?

除了日益高企的國債,政府擔保的貸款與債務亦從2005年前的557億飆至去年的1431億。

在增加國債及提供擔保之時,難道沒有想過將來如何還債及承擔如何的風險嗎?

難道就以無止盡的新債還舊債不成?這不與龐氏計劃無異?

走筆至此,讓我想起1MDB在三月間發售的30億美元(馬幣94億)長期債券,是否用來償還昨天到期的29億美元主權債券?

國家財政給我的印象就是亂無方向,兼任財長的首相能夠推出什麽解決財務隱憂的預算案來?

與其現在亡羊補牢,當初為何不未雨綢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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