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17 July 2009

赵明福沉冤待雪


以为“独立”後的反贪会真的会“独立”,那只是我一厢情愿的想法。

读到新闻时,的确吓了一跳。

有可能这样子吗?一个人好端端的走进去,却死着被人抬着出来。

一个大好青年坠楼身亡,你想到甚麽?

某报网站先入为主的标题写着:欧阳捍华政治秘书跳楼死。

一个第二天就要注册结婚的大好青年,有可能会跳楼吗?

网站也很快改了标题,写他是坠楼死。

只能说很难过。

这是马来西亚。

这不是第一宗发生的事件,如果不积极采取行动,这也不会是最后一宗事件。

古甘仍然沉冤待雪。

还有很多离奇冤案,多到几乎令人遗忘。

执法当局的确要检讨一下,这样的调查方式,究竟恰不恰当?

三更半夜才来审问证人?简直把人当成罪犯。

只是协助调查而已,有必要像盘问犯人那样对待他吗?

难道是:你是有罪的,直到你证明你自己清白?

还有人说风凉话:我们怎么知道他要跳楼?

你看,如此推卸责任,换做是你自己的孩子,你还会说这样的话吗?

在你发言之前,你做了调查吗?

在这件事上,肯定要有人引咎辞职。但,肯定不会有人引咎辞职。

经过彻夜的审问後,为什么他不是第一时间拨电向家人向上司报平安,然后回家?

但,他没有向家人向上司报平安,也没有回家,他要求留下,在反贪会的茶水间里睡觉。

这样的行为,是不是很反常?

然后,当他再次被发现的时候,他已成了五楼的尸体。

好像是躺着睡觉。如果是坠楼,会躺得那么“好看”吗?

当局把他当成sudden death。明明是死因有待证明,怎麽那么快就下了判断是猝死?

而且,裤子后边为何破成一大片?

好像没甚麽血迹喔!

这些都是我的一些疑问,相信也是很多人的疑问。

16 comments:

郑展兴 said...

很沮丧。

Grass said...

相信因果报应好过相信执法单位吧.....

· 康華 · said...

悲极无言。

northborneo said...

看了该新闻就烦,就火冒三丈...无言以对。

国之将亡,必出妖孽

Anonymous said...

死者安息,生者愤怒!
天再大地再大,他们他们权力再大,
也要替他讨回公道!
绝对不能姑息,妥协!!!

tamiya said...

那个说:我们怎么知道他要去跳楼的,我只想说,不是不报,只是时机未到。

· 康華 · said...

多行不义必自毙。

这个国家,善与恶、正与邪在拔河。

Botak said...

我不想說了, 說又說不死他們.

Fair仔 said...

一个黑暗的MACC!!!政治逼害!

· 康華 · said...

首相好像还未对此发言。反贪会主席至今也好像未开口说话。

恐怕这又是古甘案件重演。

Steve said...

即使设立了调查委员会,查出了所谓的真相,赵明福还会回来吗?
而你们相信所谓的调查结果,会是真实的真相吗?
赵明福他,会是最后一个独裁滥权的受害者吗?

要得到不一样的果实,就必须先改变它的根。
独裁滥权的机制一日还存在,受伤害的就只是我们这些手无寸铁的百姓。
人民要做的,是好好利用自己微薄的权力,结合大家的力量,不管费上五年,十年,还是五十年,誓要把这种独裁滥权的机制连根拔起 !

Alex Hi said...

坦白的一句:反贪局其实就是国阵的,为所欲为!调查反对党就那么的积极,若是国阵的就不了了之!真会演戏哦!当人民是傻瓜?这就是现在高喊在施政时要公正和公平的最好典范了!1 Malaysia!

· 康華 · said...

这是机制、官僚、心态的问题,恐怕不是五年、十年就可以改变得了。但,我们不要放弃。

Carrie_Nice9 said...

他真的死到很冤枉。。。

Fair仔 said...

http://vkiong-talk.blogspot.com/2009/07/blog-post_18.html

偉強以(明福門)取代明福事件。小生感觉明福并不是丑闻人物。
用明福门是否恰当? 闹丑闻的是反贪污委员会。是不是叫 [反贪门]比较恰当。

奈何,偉強把他的BLOG的民调写为:[明福事件,要叫做「明福門」,要國陣馬上還政於民,舉行全國大選。] 支持/不支持

是不是有误导的成份存在?

小生想寻求大家的意见,也请大家反应(明福門)还是[反贪门]那个比较恰当?

· 康華 · said...

若以“明福门”取代“明福事件”那也无不可。但明福不是“事件”,正确来说应该是“明福坠楼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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