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15 July 2009

豆蔻村,打造良政的考验


我在大学修读过一课,由在茅草行动中被逮捕的讲师朱馨玲讲授的《妇女与发展》。后来在槟城消费人协会上班接触到“什么是发展?为谁发展?”的激荡,近距离看过天德园的租户被迫迁。

在初中选为峇都兰樟州议员时,我挺着肚子,代表怡和园7家被迫迁的家庭向带领一大班“凶神恶煞”的工人,准备拆屋的发展商的律师求情,他非常傲慢,无情可讲,他的确是“拿人薪酬为人办事”,但是律师的基本信念是社会公正,强硬摧毁别人的家园以能让发展商建更多的屋子牟利哪符合社会公正?这是什么样的发展?为谁发展?

那一年的中秋节那7家人在废墟中摆桌子围炉过中秋,黑暗空中的园月见证他们的悲愤抗议,他们恫言要到象征发展的光大搭帐蓬露宿以示抗议,终不成,只载了一罗里从废墟中搬出来的家具倒放在靠近首席部长住家附近的路边,发泄悲愤。

法庭判决外还有转圜空间

在大山脚,甘榜艾士顿84间屋子被迫迁是2004年大选前的大课题。法律阐明,在别人的土地上借租住了超过30年,地主在收回土地时,不需对租户作出任何赔偿。但是马华的当任议员在上一届大选对受影响的居民做出承诺:马华领袖与发展商关系良好,赔偿问题一定能获得解决。

居民在马华议员协助下决定与发展商在法庭见高低,法庭最终判发展商不需赔偿分文就可收回土地,还判居民必须付2千多令吉的庭费给发展商。大惊失色的居民向行动党国会议员求助,在大选将近前紧咬马华议员的大选承诺不放,马华议员为了本身的仕途,使用政治力量促使发展商做出法律外的妥协,除了不向居民收取庭费之外,还每家人补偿1万5千令吉,共约2百万令吉,令该州议员继续获得该区选民的支持。

1万5补偿成为非正式公价

这1万5千令吉补偿额如何计算而来?不用计算,那是日新独中补偿居住在现在己建成综合大楼的土地上的住户的款额。理由是日新独中乃非盈利的民间教育机构,钱来自民众献捐,无力给予过高的补偿。

甘榜艾士顿84间屋子是已在法庭败诉,发展商因为在政党干预下,以非盈利的民间教育机构的赔额为准,发出1万5千元予每户。这个补偿额现在己成为大山脚发展商的补偿标准,所以一些大山脚人听到豆蔻村的发展商准备赔每家20万令吉,村民还不接受,立刻认为豆蒄村的居民“不识好歹”,“贪得无厌”;也有很多发展商认为这样的赔偿法会大大地提高他们以后发展的成本。

英国地主将土地交给州政府

豆蔻村余剩的23家村民的确是如甘榜艾士顿84间屋子已经在法庭上败诉,法庭也判发展商不需赔偿居住在那片土地己超过一百年历史的社区村民。在法律上,他们好像已经“山穷水尽”,但是我们也知道,法律并非一切,在一些人事,不抵触法律并不表示符合公益与道德。

占地6.5英亩的豆蔻村有很特别的历史。我国452个新村是英殖民政府切断共产党物资支持而诞生的集居村,新村居村到今天基本上不用担心住屋地契不获更新,虽然在更新时常面对地税款额和更新年份长短的问题,那是因为地契手续办得清楚。豆蔻村现今的居民的祖先有很多在一百年前是英国人Mr. David Brown的工人。Mr. David Brown的儿子 Mr. Forbes Scott Brown在1953年,在英海峡殖民地土地征用法令及1950年房屋信托法令下交出豆蔻村的土地给政府作为工人居住的地方。

没将地契交由房屋信托局保管

根据法律,豆蔻村的土地在被征用后州政府应该发出地契交由房屋信托局保管,但是因州政府没有按照程序做,所以那片土地在被征用后成为州政府的土地,所以才会发生把土地转换给槟州公务员合作社的事件,也是现有争执的最主要导因。这显示这起争执是国阵中央政府和槟州前朝政府严重失责所引起,因此他们有责任配合现任州政府共同解决豆蔻村的问题。

前槟州首席部长丹斯里许子根前两天透露,州政府并非把豆蔻村的土地卖给槟州公务员合作社,而是作为交换该合作社一片被征用作为法庭扩建的土地。虽然这显示豆蔻村土地的转换并非是如之前所以为的“贱卖”事件。不过,许子根仍然没有说出所有的真相,例如合作社该片被征用的土地价值多少,及豆蔻村6.5英亩的土地当时的估计价格是多少。

许子根应该交待土地转移经过

许子根在这事件上原本就有责任向人民交待这整个土地拥有权的转换的来龙去脉。他在这事件沸扬了一段日子后才选择性地透露一点点“资料”,令人觉得他有意隐瞒许多不为人知的内幕。倘若此土地的转换光明磊落,他又何必如此闪闪缩缩?

从村民的角度来看,豆蔻村是他们的祖传居所,与新村比较它的历史更加悠久。试想从你祖先居住到现在的小村落,被政府像卖豆蔻村那样转换给准备在那土地上铲拆掉你与邻居的屋子,盖上高楼高价卖赚取高利润的发展商,你会认为政府和法律是公平的吗?

豆蔻村拥有历史和经济价值

对村民而言,这片土地有他们数代的集体记忆。我们也可从这片土地的历史追溯回槟城过去两百年的历史发展。资料显示Mr. Brown与为大英帝国“发现”槟城的莱特有所渊源。莱特最大的生意伙伴是James Scotts 。在James Scotts去世后,Mr. Brown 取代James Scotts,成为拥有最多生意的商人和地主。现在的蛇庙、Padang Brown和崇正小学都由布朗家族捐出,所以在Padang Brown立碑纪念。这些历史非金钱可衡量,若妥善使用,极有可能成为为槟城旅游业生金蛋的母鸡。

从这个角度来看,村民建议保留豆蔻村为生活古迹社区,同时也是盛产鲜牛奶的“城市农场”(有很多村民是养牛羊人家的后代,有一家庭现在仍畜养一百头牛),由槟城人共同拥有,是个利州惠民的建议,长远来看会比建豪华高楼住宅更为槟州带来商机。

跳脱旧框框来思考问题

豆蔻村事件不只是涉及发展商和居民的“利益冲突”,它还涉及政府和政治人物的公信与诚信,各造在寻求解决方案时宜以人及公益为本,而且要看得远,以整个槟州的未来规范及全球发展趋势为参考。

政治人物要人民转变时呼吁人民要勇敢的think out of the box,现在轮到各涉及者和当权者think out of the box,不要只纯粹的从法律角度看问题,发展商要赚钱但也请兼顾社会和道义责任,以显示取之有道,更重要的是槟州的人民在这课题上要做个知性的老板,做对全体人民有利的决定,索取所有的资讯,思考消化然后下判断,忌只听一方就凭感觉跟着走。

要打造良政,还需大家的努力,处理豆蔻村的争执,对各方都是个考验。

章瑛 · 今日大马·2009/07/14

5 comments:

BIG BOY BIG KID said...

写得好,分析有条理,引人入胜.

许子根做事一直以来是不够光明磊落,无法义正词严,令全槟州人失望!

如康华说言:

" 前槟州首席部长丹斯里许子根前两天透露,州政府并非把豆蔻村的土地卖给槟州公务员合作社,而是作为交换该合作社一片被征用作为法庭扩建的土地。虽然这显示豆蔻村土地的转换并非是如之前所以为的“贱卖”事件。不过,许子根仍然没有说出所有的真相,例如合作社该片被征用的土地价值多少,及豆蔻村6.5英亩的土地当时的估计价格是多少。



许子根应该交待土地转移经过,那是良心的交代!不过,他不会.人民已经对他失去信心!已经死心!

" 许子根在这事件上原本就有责任向人民交待这整个土地拥有权的转换的来龙去脉。他在这事件沸扬了一段日子后才选择性地透露一点点“资料”,令人觉得他有意隐瞒许多不为人知的内幕。倘若此土地的转换光明磊落,他又何必如此闪闪缩缩?"

永远都不要再给机会国阵的政客!
绝对不要再给机会,尤其是许子根!!!

BIG BOY BIG KID said...

不要再给一个机会给许子根!NEVER GIVE ANY CHANCE TO HIM! IT WILL BE LIKE USING A KNIFE TO KILL YOURSELF & YOUR NEXT GENERATION!(SUICIDE)!!!

· 康華 · said...

VICTOR LEE,

这篇文章是章瑛写的,我觉得她做了一个很中立的报导分析,所以从今日大马转贴过来。

是的,我认为许子根身为前首长,在这项课题上所持的态度是令人失望的。

tamiya said...

看了全文,我还以为是谁写的呢,原来是我们大山脚的国会议员,章英女士。

想当年,她孤身一人在州议会舌战群贼,这种魄力真的很难得。

然后,为了体会水灾灾民的无奈,她搬去大山脚重水灾区去住。

种种举止,都受人敬重,所以名望很高啊。

· 康華 · said...

tamiya,

我们就是需要多一点这样的领袖。

Related Posts Plugin for WordPress, Blogg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