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 是智慧的时代,也是愚蠢的时代; 是信任的年代,也是怀疑的年代; 是光明的季节,也是黑暗的季节; 是充满希望的春天,也是让人绝望的冬天; 我们的前途充满了一切,但甚麽也没有; 我们一直走向天堂,也一直走向地狱.......
Wednesday, 30 June 2010
部长可以无知到甚麽程度?
去年九月,首相宣布成立一个特别工作队调查自贸区,至今未闻有任何进展。
江作汉接任交长职时,却说没有必要进一步调查。
将近10个月过去了,有关特别工作队究竟有没有在进行调查呢?老实说,人民完全毫无头绪。
去年这个时候,港务局原本拒绝支付一笔6.6亿元欠款给私人公司的债券持有者,但在财政部的指示下,最后还是不得不付款。
如今旧事重演,今次,港务局又得向债券持有者支付另外一笔7.23亿的欠款。
但今次杀出一个税收局这个程咬金,阻止港务局付款,因税收局指该私人公司拖欠高达3.28亿元税款。
欠款的是子公司,欠税的是私人公司本身,港务局要还的是子公司的欠款,而特别成立的子公司,其实就是特别成立来为母公司举债;问题是,税收局有没有法律权力阻止港务局还债,而代私人公司还税?
这就是林吉祥口中所有丑闻之母(Mother of All Scandals)目前的处境。
潘俭伟说,这是本世纪最完美的诈骗(Perfect Scam of the Century)。
让人不解的是,在这扰扰攘攘的当儿,当事人却好似置之度外,与己无关。
明知问题在哪里,明知这是一个精心策划,港务局却好像无能为力,唯有乖乖付款的份儿。
应该受到制裁的,至今仍然逍遥法外。
一个由私人发售的债券,却由政府来做担保,相信全球唯有在马来西亚才会发生。
当初签下那四封信的部长,坚持那只是“支持信”而非“担保信”。
若非“担保信”,政府为何却还要代私人公司还债?政府不是可以拒绝吗!
去年在美国,首相根本无需回应记者的提问,但首相却答应说,“政府保证偿还总额10亿美元的自贸区所有债券!”
呜呼!难怪国库真的没有钱了。
自贸区事件,若说政府学到了甚麽,我想,至少有一件,便是不要乱乱签名,不管是担保信或支持信。
部长们可以无知到这个程度!
http://www.theedgemalaysia.com/in-the-financial-daily/168814-pkfz-bond-blues.html
http://www.merdekareview.com/news/n/13952.html
Tuesday, 29 June 2010
Broken Window(破窗理论)
已故经济专栏作家亨利赫兹利特(Henry Hazlitt)讲了一个故事。
“一个小顽童丢了一块砖,把一家面包店的橱窗给砸破了,一片片碎玻璃洒在地上。
一群围观者安慰面包店老板,「凡事皆有光明面,这个意外,将为玻璃店带来20美元的生意;玻璃店老板可能因此去买蛋糕;而蛋糕店老板可能再向他人消费,如此不断提供收入下去给很多商家,很多人获得就业机会.......。」
层层推演,有人得到结论,那个惹事的小顽童不仅不是社会的祸害,他还造福了人群。
然而,这个故事只讲对了一半,另一半的真相是,原本面包店老板正准备定制新西装,如今却不得不把钱拿去做橱窗,他也少了一件可穿的新西装。
也就是说,如果顽童不打破面包店的橱窗,裁缝师傅本来会多出一笔收入,而这笔收入也可能衍生一连串的消费乘数效果,活络经济。
但,人们只看到新的橱窗,却绝对不会看到新西装,因为那套西装永远不会做出来;而人们也只看到面包店与玻璃店,却忘掉了裁缝师傅。”
亨利赫兹利特将上述例子称为「破窗理论」,他说:「人们只能看到眼前所能见到的东西。」
Henry Hazlitt(The Broke Window):“People see only what is immediately visible to the eye.”
使我想到读经济课时,所学到的Opportunity Cost(机会成本)。
意思就是,当你做了一项选择,你不得不放弃另一项选择;你做了选择A所得到的利益,便是你放弃选择B的损失(成本)。
这不也是我国当前所面对的问题吗?
当国家的资金来源愈来愈少的时候,政府只能想方设法从百姓身上搜刮。
其实,当国家资源愈来愈有限的时候,国家应该做的,除了开源节流,更应该把钱用在该用的地方。
然而当下所见,还是有许多大而无当的大白象,赔偿、超支、佣金......都是没有生产性的费用。
今天的新闻是:政府指示港务局代KDSB支付7.23亿元欠款给债券持有人!
如果没错,这是每半年就要还的债券欠款。
首相访问美国的时候,已经表明政府将兑现承诺,按期付款给KDSB的债券持有人。
首相不是成立了一个调查委员会吗?有关事件不是还在调查中吗?
新官却说,无需再调查?
是的,这就是国家众多的破橱窗之一,因为国家有太多的破橱窗,国库的钱,都用在修补破橱窗去了。
“一个小顽童丢了一块砖,把一家面包店的橱窗给砸破了,一片片碎玻璃洒在地上。
一群围观者安慰面包店老板,「凡事皆有光明面,这个意外,将为玻璃店带来20美元的生意;玻璃店老板可能因此去买蛋糕;而蛋糕店老板可能再向他人消费,如此不断提供收入下去给很多商家,很多人获得就业机会.......。」
层层推演,有人得到结论,那个惹事的小顽童不仅不是社会的祸害,他还造福了人群。
然而,这个故事只讲对了一半,另一半的真相是,原本面包店老板正准备定制新西装,如今却不得不把钱拿去做橱窗,他也少了一件可穿的新西装。
也就是说,如果顽童不打破面包店的橱窗,裁缝师傅本来会多出一笔收入,而这笔收入也可能衍生一连串的消费乘数效果,活络经济。
但,人们只看到新的橱窗,却绝对不会看到新西装,因为那套西装永远不会做出来;而人们也只看到面包店与玻璃店,却忘掉了裁缝师傅。”
亨利赫兹利特将上述例子称为「破窗理论」,他说:「人们只能看到眼前所能见到的东西。」
Henry Hazlitt(The Broke Window):“People see only what is immediately visible to the eye.”
使我想到读经济课时,所学到的Opportunity Cost(机会成本)。
意思就是,当你做了一项选择,你不得不放弃另一项选择;你做了选择A所得到的利益,便是你放弃选择B的损失(成本)。
这不也是我国当前所面对的问题吗?
当国家的资金来源愈来愈少的时候,政府只能想方设法从百姓身上搜刮。
其实,当国家资源愈来愈有限的时候,国家应该做的,除了开源节流,更应该把钱用在该用的地方。
然而当下所见,还是有许多大而无当的大白象,赔偿、超支、佣金......都是没有生产性的费用。
今天的新闻是:政府指示港务局代KDSB支付7.23亿元欠款给债券持有人!
如果没错,这是每半年就要还的债券欠款。
首相访问美国的时候,已经表明政府将兑现承诺,按期付款给KDSB的债券持有人。
首相不是成立了一个调查委员会吗?有关事件不是还在调查中吗?
新官却说,无需再调查?
是的,这就是国家众多的破橱窗之一,因为国家有太多的破橱窗,国库的钱,都用在修补破橱窗去了。
Monday, 28 June 2010
百姓要帮政府减赤字
成功集团暂停交易一小时,宣布中止购买爱胜阁70%股权计划,及取消发售6亿元不可赎回之可转换债券(ICULS)。
随着首相宣布赌照取消,公司筹资已无用处,取消售券,其实是意料中事。
同样,陈志远承诺捐5亿元做慈善,是“有条件”的承诺,即是脱售他在爱胜阁的70%股权,既然脱售不成,那5亿元善款又从何而来?
所承诺的5亿元,原本计划存入一个由成功集团保管的慈善基金,赌照取消,有关基金就有可能得不到这笔5亿元收入。
其实,成功集团、爱胜阁和有关慈善基金都在陈志远名下。
陈志远以爱胜阁名义申请赌照,再由成功集团筹资购买爱胜阁股权,筹资所得再捐给慈善基金,可以看见,陈志远其实不用出一分钱。
除了作出以上两项宣布,成功集团也对政府的出尔反尔表示遗憾和极度失望。
公司曾说要对付三个“禁赌”的州属,我以为这次它也会发表类似强烈的措词。
但它没有。
相信政府会以其他替代条件作为补偿。
可以肯定的是,交易所和证监会的调查将不了了之。
成功集团的文告提到:“随着这项拒绝,政府错失...........收取显著税务良机。”
这或许就是政府欲将赌球合法化的原意。
少了赌税,如何提高其他来源的税收?
今天读报,读到林祥才做了惊人之言。
根据南洋报导,他建议调高个人所得税,帮补国库,以减低国家赤字。
林祥才也是财政副部长。
从取消津贴、调高油价、实施消费税等,无一不是搜刮民膏民脂。
如今还要建议增税,如果首相真的在明年预算案做此宣布,岂不叫百姓们百上加斤?
为什么不先从贪腐滥权下手?
那边厢,政府又在考虑重建美景桥、国会不搬但要装修、买的东西都比人家贵,等等等........
不是说要开源节流吗?
要百姓帮政府助减赤字?OMG!!
Sunday, 27 June 2010
再将合法化赌球非法化
昨天报纸才报导,“可靠消息透露”,七月起,内阁决定不再补贴RON97汽油。
今天报纸却引述贸消部长说:政府仍未决定七月调整RON97汽油价格,一切由该部门宣布。
那是“可靠消息透露”可靠,还是部长的话可靠?
报纸喜欢做独家报导,那也无可厚非,也不可说部长的话有错,因为只是玩弄文字而已。
虽然内阁决定不再补贴RON97汽油,那不意味着汽油价格将在七月调整,而且部长说了一句重要的话,就是任何油价上的调整,将由其部门宣布,由不得媒体抢先报。
人民早在阿都拉时期就领教过了,昨天才说油价不会起,今天就宣布涨价,部长如果萧规曹随,那也不用感到意外。
油价课题算是小儿科了。昨天,首相“俯顺民意”,基于大多数人民反对,决定取消发出的赌球执照。
有趣的是,这边厢,于墨斋在支持同僚蒋国华在国会建议在昆达山建赌场时也说,是反映部分民意。
首相是因为俯顺“大多数人”民意,但可能有很多“手尾”要“执”,程序也不是很对。
蒋国华则只反映“部分”民意,想当然不是大部分,那他为什么不根据“大部分”民意,不止不该提在本州建赌场,更要加入“反赌”阵线。
首相俯顺民意取消赌照,要“执”很多手尾。
首先,成功集团根据财政部的“批准信”,向股东及投资者发售6亿元不可赎回可转换债券(ICULS),作为向爱胜阁收购70%股权的融资。
随着首相朝令夕改,上述融资肯定喊停!
此外,证监会宣布要交易所调查成功集团的下文如何?恐怕也不了了之。
回教党胡山慕沙要证监会采取行动对付陈志远(误导市场),只怕引来陈志远反告财政部。
所以我说有关调查最后将不了了之,因为总结各造的说辞,财政部的确批准了赌照的申请,只差赌牌未正式发出而已。
没有财政部的白纸黑字,证监会也不会批准成功集团发售6亿元债券的申请。从这方面来看,成功集团并未蓄意误导市场。
必须一提的是,当初是“政府”批准了爱胜阁的赌照申请,但首相却是在前晚的巫统最高理事会会议后作出有关宣布。
也就是说,这是巫统最高理事会作出的决定,而非内阁作出的决定。
这点,程序上就不对了!
首相在作出宣布前,有没有先知会各内阁成员们?尤其是各国阵成员党领袖们?
如果没有,那就是一党作出的决定。
就好像马华之前不是宣布支持赌球合法化吗?但马华的决定,不代表政府的决定;同理,巫统的决定,也不代表政府的决定。
纳吉必须回到内阁,得到内阁成员一致通过,才可以正式对外公布。
报导说,陈志远将在周一开记者会。
让我想到,他之前承诺的5亿元善款,不知还算不算数?
相信明天他也会一并作出交待。
不经一事,不长一智。
类似情形经常发生,如此朝三暮四的反复无常,不要说教外资裹足,人民也难以适应。
所谓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赌球课题,也许就此告一段落,但我已可以预见到另一项课题正在酝酿中。
那就是美景桥课题。
柔苏丹促请政府检讨重建美景桥,首相也愿意重新考虑。
美景桥建或不建?且拭目以待。
Friday, 25 June 2010
昆达山和云顶不可相提并论
在多数民意反对赌球合法化的当儿,团结党蒋国华在国会有惊人之语,他建议政府在昆达山开赌场。
他的理由是,效仿新加坡,为本州和昆达山县招徕更多外国游客,以“提升人民的生活素质”。
我心想,政治领袖就是好的不学,不好的学一大堆。
政治领袖就是喜欢东施效颦。
好如首相养猫那样,让我想起奥巴马刚上任时也要养狗一样。
难道这也是APCO形象顾问公司为首相精心制作出来的“爱心”形象?
说起APCO,政府不认不认终需认。
曾几何时,国家变得那样商业化,竟然也要为自己制造形象?
一个政府或国家的形象,不是看它的政绩、民情、历史、文化等等吗?
刻意打造出来的形象,能有多少真实感在其中?我觉得它只会让人感到做作。
讲到赌,当联邦说要将赌球合法化的时候,一名州议员说:州政府还未收到有关集团的营业牌申请。
言下之意,只要申请,州政府就会发出营业牌给对方。
但联邦如今只是“批准”,还没发出“执照”,有关课题在民意的反对下,不知如何收场?
不止联邦,我相信州政府也缺钱用,不然不会也学联邦那样发售债券,成为我国第一个发售债券的州属,数额是5亿元。
如今再开赌场的话,就像联邦合法化赌球那样,可以从中取得税收,“何乐不为”?
本州拥有丰富的天然资源,何需沦落到要靠赌业来维生?
百林曾说,要在2010年将本州的贫穷率降到零度。
如今2010年只剩下半年,但是,如果你常到州内各穷乡僻壤去走走的话,我相信你会同意我所说的,所谓的零度贫穷率,将是遥不可及的。
若再开赌场的话,人民的生活素质不会提升,他们只有变得更穷。
我同意马西迪说的,不可拿昆达山与云顶相提并论,云顶原本是个荒山,而昆达山是个小镇,已有足够的生态条件来吸引游客。
大马女首相?
澳洲新总理除了是位女性,也是一位移民。父母亲在她小时移居澳洲。
我国的情形又如何?
会有那麽一天,大马由一名女性还是移民来当首相?
我想那是有可能的。
巴基斯坦是回教国家,曾由Benazir Bhutto当总理,她也是回教国家首位女性总理。
宪法没有说,首相必须是男性吧?
宪法也没说他不可以是移民,只要他取得了我国公民权,我想那不是问题。
有没有说他必须是马来人,也是回教徒?
不知道,我没有熟读宪法。
不过,过去以来,大马历届首相都是巫裔回教徒。
原因很简单,因为大马首相都由巫统主席担任,而巫统主席都是巫裔回教徒。
根据宪法,你可以变成马来人,只要你改信回教,讲马来话,奉行马来习俗。
Thursday, 24 June 2010
一个迷失方向的好政府
陆克文。单看名字,你会以为他是一名华人。
如果你听他说华语而不见其人,你也会以为他是华人。
他是会说中文的澳洲前总理,今早刚刚下台。
记得当年他刚上台时,媒体把他比喻为第一位会说中文的西方领袖(虽然澳洲并不在西方)。
接他棒的是副总理吉拉德(Gillard),成为澳洲首位女性总理。
她在致词时说:将在未来数月内举行选举,并将努力作出改变。
她说陆克文政府是一个“失去了方向的好政府”。
使我想起有句话说:好人做坏事。
也使我想起我国去年也是换了首相,间中也进行了好几个补选,但就是未举行大选。
(同样是Prime Minister,但不知为何澳洲叫总理,我国却叫首相?)
当年阿都拉是因308後虽胜犹败,三分二国席不保而“被迫”下台,纳吉很自然的“接位”。
吉拉德则是在今早的执政工党主席选举中当选,因此取代陆克文成为国家总理。
这就是所谓的民主制度,不管是国家选举还是政党选举。
反观我国,不管是政党还是乡团组织,往往是经过一番协商的选举,姑且称它为“协商民主”。
陆克文为何会被其党“逼宫”?根据报导,民调显示,他在近期多项决策上失去民心,让我抄录其中两项课题如下:
1。减碳计划:当年以碳排放交易等环保政策为重点政纲,今年四月却搁置有关计划,令民众极为不满。
2。征收矿业税:他不理党内反对,建议向矿业征收四成重税,令业界发起“反陆克文”广告宣传战;许多选民亦忧虑新税将损害经济、危及就业。
眼见陆克文民望节节下挫,属于工党支柱的澳洲工会,也表态支持吉拉德接棒领导工党。
吉拉德誓言上任后,将恢复此前推迟的碳交易方案,并呼吁各大企业停止抵制矿业税的征收。
古人有云:以人为鉴,可以明得失;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
在我国,国家一边呼吁推行节能减碳与绿色工艺,但在第十大马计划下,却又宣布将兴建两座100亿元成本的煤电厂。
在计划逐步消除各项津贴的当儿,在第十大马计划下,还有许多大而无当的白象工程要进行。
除了消除津贴,首相说,国家将改在国内举债,和实施消费税来finance这些开销。
在国内举债,也是举债啊!
不得民心的消费税,政府可能也不敢贸贸然就实行。
说回澳洲。报导说,即使换了领导,工党也很可能在10月的选举输掉政权。
以人为鉴,可以明得失;以国为鉴,可以知兴替。
Wednesday, 23 June 2010
十万个沦落在半岛的沙巴人
共有超过10万沙巴人沦落在巴生河流域,不少人处境堪虑?
这是我在《独立新闻在线》读到的报导。
这是行动党亚庇区国会议员说的。
巴生河流域是指雪兰莪和吉隆坡一带吗?
《大马局内人》的报导却说,约有10万沙巴人流落在半岛各地。
真有这么严重?
其实,这已不是一个新课题。早在今年初,《星报》便曾作出报导,说有数以百计沙巴青年沦落在吉隆坡街头。
再报导时,这数以百计是“400多人”。
但,后来的跟进报导就各媒体各异;有说真正数目并没有这么多,不过100多人而已,而且也不止是来自沙巴,也有来自砂拉越者。
但,邱庆州的数字却是10万人,这个数字大得太吓人了吧!
沙巴人口不过250万人左右,10万人,等于占去了4%沙巴人口,有严重到这样的地步吗?
根据报导,民联将在7月4日在PJ的社区图书馆会见这些沙巴子民,希望可以成立一个沙巴委员会来协助这些人。
我可以预见,这个会议的反应会很冷淡,否则,如果全部10万个沙巴人都出现的话,图书馆岂不挤得水泄不通?
之前,马六甲首长开口说愿意聘请这些沙巴青年到马六甲去工作,本州KKIP也愿意出机票让这些沙巴青年回来到KKIP工作,下文如何?媒体没有跟进报导。
但,既然行动党订在下月与他们会面,可想而知,这个问题还未获得解决。
记得《星报》的报导,一些受访者并不积极找工作,其中一位无业青年说他已经流浪了4年。
然后,每天早上起来,他们就是到教堂去享用早餐和午餐。
我在想,难怪他们不会积极去找工作。
可能是我偏见,他们给我的印象,更像是一批好吃懒做、游手好闲的游民。
民联要协助这些为数10万的无业沙巴青年,出发点当然很好,但,真有这麽多人吗?
我觉得,就算有,为数也不多,只怕这些人也不领情。
让我们做个有尊严的少数民族
我们企望新加坡马来族群成为怎样的人呢?
是像马来西亚前首相马哈迪医生日前所说:是弱者,没有能力,只得向其他族群俯首称臣的马来人?还是人少气不短、有尊严的民族,像谚语所说的“小辣椒”(Kecil-kecil cili padi)?
让我们一起来想想吧。
我觉得,上述两种可能性都存在,就看我们怎样面对目前的挑战了。
第一个可能性或许会成为事实,如果我们让那些类似马哈迪医生的人来削弱我们的奋斗精神。如果我们相信:马来人没能力在“任人唯贤”政策下与他人竞争(就如马哈迪对他自己国家的马来人所作的评语那样)。
它可能成为事实,如果我们认命,不肯努力,过份依赖别人的援助,只会怨天尤人。又或者我们愿意让各种社会问题捆绑自己,而那些已经成功的马来人又不肯帮助那些问题多多的低收入族人。
要是这些情况持续下去,我们这个马来社会就会软弱无能,以为马哈迪医生所说的是正确的。
不过,第二个可能性也可能成为事实:新加坡马来族人少力量大。如果我们能够变消极为积极,剔除少数族群的悲观因素。
我们知道,一个民族的成功不仅仅决定于人数的多寡。它取决于那个民族的生活态度、工作文化,以及不认输的意志和决心。它也取决于该族群的成功者是否愿意援助比较弱势的族人。
例如美国著名电视节目主持人奥菲拉(Oprah Winfrey)。她就不曾忘记她的黑人同胞。她非常积极地接近那些弱势黑人,通过自己设立的基金会,帮助他们改变命运。
如果你有观看她那至今仍然在广播的电视节目,就会知道她不仅帮助美国的黑人,也协助非洲的黑人。像她那样的人其实还很多。
要是你注意观察,你将发现奥巴马之当选美国第一个黑人总统,其中一部份支持票是来自黑人社会——包括富裕和贫穷的黑人。
期待“马来奥菲拉”的贡献
难道我们的族群就不能出现类似奥菲拉那样的人?难道我们的成功人士如企业家、医生、律师、工程师等等就不能出现“马来奥菲拉”?
我们的马来社会并不缺乏成功的例子。例如,由马来/回教就业人士每人每月捐1元(现已提高到5元),我们就在新加坡建设了许多雄伟的回教堂,对回教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试想想,如果同样的方式用在其他提升马来人才能的计划上,难道不能使马来人成为成功的民族?
一个族群或种族的命运得依靠他们自己。我们马来人要成为有力量的民族,就必须依靠自己的努力,不要轻易认输。不要成为马哈迪医生所说的、丧失斗志的马来人。
追求进步,我们并不需要放弃自己的文化传统和习俗,像一些马来人所以为的那样。相反的,我们可以在维护传统习俗、宗教信仰和语言文化的同时,大力关注教育。这才是提升新加坡马来人力量的正确方式。
新加坡马来人并不是只会臣服于他人的马来人,而是会向他人学习的马来人。
不能否认的事实是,新加坡马来人夹在两个世界文明历史悠久而且丰富的大民族——华族和印度族之间。怎样看待这个事实决定于我们自己。如果我们要觉得矮小不如人——只会埋怨叹惜自己和孩子被迫与较大族群竞争,从学校到工作场所——那么我们必输无疑。
可是,如果我们能积极地充实自己,参加竞争,结果必定会给自己带来好处。
我们不必向他们低头,也不必把他们(包括新来的移民)视为肉中刺。
如果我们回顾历史,实际上各种民族、宗教、文化和语言早已进入马来群岛。它们的融合交汇早已在马来族群之中进行了。
梵文、阿拉伯文、波斯文、华文、淡米尔文和葡萄牙文等等,都可以在马来词汇里找到,接着是英文对马来文的影响。这些都使马来文更加丰富多彩而活跃地成长发展了。
其结果是,马来人作为一个民族群体,从来就不曾封闭自守。
从祖先到现在,我们一直都努力适应环境的变迁,所以我们一直生存到现在。
而且在面对一切困难和挑战时,我们始终都保持着自己的民族特性。
因此,你还能怀疑马来族群提升自己、使自己成为受尊敬少数民族的能力吗?
作者:Ismail Pantek(Berita Minggu主编)。译者:陈妙华
Tuesday, 22 June 2010
谁还敢来马来西亚?
今年年初,美国曾经发出旅游警告,指恐怖分子正在计划袭击东马离岛的外国游客。
当时尚未发生仙本那Pulau Sebangkat两名海藻养殖场管理员被掳事件,却先发生了10名来自国内外的学生因涉嫌与恐怖组织有关而在内安法令下被捕。
当时,警方极力否认Pulau Sebangkit掳人事件是邻国恐怖份子所为,直到上个月,才愿证实两名人质身在菲律宾,至今仍未有任何积极进展。
上星期,警察总长透露本地大专学府遭外国恐怖组织渗透,有关组织计划炸毁黑风洞和槟城的极乐寺。
虽然警方没有证实,但我怀疑这个恐怖组织,便是今年初10名学生所涉嫌参与的同一个恐怖组织。
当时的NST曾报导说:这些恐怖嫌犯与去年圣诞节企图在美国炸机的尼日利亚男子Umar Farouk Abdulmutallab有联系,该名男子声称与基地组织(al Qaeda)有关。
之后,媒体似乎没有跟进报导,直至上周,才忽然爆出有外国恐怖份子乔装学生进入本地学府的报导。
外国人以学生身份进来我国却不读书,有些是来找工作,有些是干些非法勾当,包括当起爱情骗子,这些媒体时有报导,因此,若有恐怖份子也以学生身份潜进我国,那也毫不出奇。
之前不是有某外国博士生不知为了何事,被控上法庭的报导?
他不会说英语,也不会国语;那他在本地大学是以甚麽语文研读他的博士学位呢?大家不觉得很奇怪吗?
话虽如此,回教党副主席却不相信有外国恐怖份子渗入本地学府的事,并要当局出示证据。
除了指责国阵欲利用此事“转移人民对国阵政府问题的视线”,沙拉胡丁的见解是,“如果这些中东学生在内安法令被捕,那谁还敢来马来西亚?”
我觉得这其实是两码事。
如果真的有恐怖份子假借学生身份潜入我国,然后在国内的旅游胜地进行恐怖袭击,那才真的要问:“谁还敢来马来西亚”?
Monday, 21 June 2010
副议长叫蔡添强坐牢!
真是离天下之大谱,荒天下之大谬!
虽然承审法官已经坚持维持原判,表明判决之原意,即蔡添强没有失去议员资格,其选区无需补选,国会副议长又来节外生枝,说交由全体国会议员来表决,甚至建议蔡添强选择坐牢两个月。
法官已经做了的决定,国会副议长可以overrule他吗?全体国会议员也可以overrule法官吗?我觉得这是很可笑的!
更可笑的是,副议长竟然叫蔡添强选择坐牢。
法官的判决是2000罚款或坐牢2个月,既然蔡添强已经还了2000元罚款,他何需再坐牢?
议员们的言行,有时就是表现得好像欠缺那一点点的智慧,时常语无伦次。
蔡添强的上诉案,原本就是要求减刑,以免丧失议员资格,而法官也宣判罚款3000元减至2000元,原意就是要避免举行补选。若未达到此目的,法官又何必减刑?
问题就出在宪法的不少於2000元(not less than 2000 ringgit)字样,包不包括2000元在内(2000 and above),还是2000元以上(above 2000)?
法官援引1993年的梁英明(Leong Yin Ming)案例,指最高法院把“不少於五年”(not less than 5 years)诠释为“超过五年”或“五年零一天”。
依此类推,“不少於2000元”(not less than 2000 ringgit)是否也应该诠释为“超过2000元”或2001元?
当然蔡添强本身也不愿意失去其议员资格,否则他在下来5年内,将无法参选。
他说:“我们维持这个立场。”
这个“我们”,是指民联成员们,还是单指公正党呢?
因为这之前,卡巴星和林吉祥皆异口同声,指蔡添强已经失去国会议员资格,补选应该举行。
相信民联的立场是希望有补选,那就可以再次证明民联的支持率。
而国阵的胜算不大,当然是不希望有补选。
如果国阵是在诗巫补选大胜的话,这个时候,双方的立场就会对调。
国阵会要再来另一场补选,而民联则希望避免补选。
虽然承审法官已经坚持维持原判,表明判决之原意,即蔡添强没有失去议员资格,其选区无需补选,国会副议长又来节外生枝,说交由全体国会议员来表决,甚至建议蔡添强选择坐牢两个月。
法官已经做了的决定,国会副议长可以overrule他吗?全体国会议员也可以overrule法官吗?我觉得这是很可笑的!
更可笑的是,副议长竟然叫蔡添强选择坐牢。
法官的判决是2000罚款或坐牢2个月,既然蔡添强已经还了2000元罚款,他何需再坐牢?
议员们的言行,有时就是表现得好像欠缺那一点点的智慧,时常语无伦次。
蔡添强的上诉案,原本就是要求减刑,以免丧失议员资格,而法官也宣判罚款3000元减至2000元,原意就是要避免举行补选。若未达到此目的,法官又何必减刑?
问题就出在宪法的不少於2000元(not less than 2000 ringgit)字样,包不包括2000元在内(2000 and above),还是2000元以上(above 2000)?
法官援引1993年的梁英明(Leong Yin Ming)案例,指最高法院把“不少於五年”(not less than 5 years)诠释为“超过五年”或“五年零一天”。
依此类推,“不少於2000元”(not less than 2000 ringgit)是否也应该诠释为“超过2000元”或2001元?
当然蔡添强本身也不愿意失去其议员资格,否则他在下来5年内,将无法参选。
他说:“我们维持这个立场。”
这个“我们”,是指民联成员们,还是单指公正党呢?
因为这之前,卡巴星和林吉祥皆异口同声,指蔡添强已经失去国会议员资格,补选应该举行。
相信民联的立场是希望有补选,那就可以再次证明民联的支持率。
而国阵的胜算不大,当然是不希望有补选。
如果国阵是在诗巫补选大胜的话,这个时候,双方的立场就会对调。
国阵会要再来另一场补选,而民联则希望避免补选。
Saturday, 19 June 2010
宪法第48条:不少过2000元
蔡添强被高庭罚款2000元,根据《联邦宪法》第48(1)(e)条文,他是否因此丧失议员资格?需不需要来另一场补选?
从民联领袖的言论,民联似乎希望来另一场补选。
但,蔡添强不是会因此也失去上阵的资格吗?
承审法官似乎始料未及,根据媒体报导,他表明他已作出明确判决,即将蔡添强从3000元减刑至2000元,及不举行补选。
法官已经清楚表明他对本身判决的诠释,即蔡添强未失议员资格,既然这是法官判决时的意愿,我觉得其实已经无需争议下去。
但,这还需等到星期一法官见双方律师后才能证实。
加巴星引述25年前的范俊登案例,他也是被判罚款2000元或坐牢6个月,而丧失议员资格。
但当选委会订了补选日期后,高庭却在补选前两天宣判补选不合法,补选也因此取消。
既然如此,我觉得引用此案例是不适当的;既然不准补选,那是不是表示范俊登并没有丧失议员资格?否则其议席岂不一直悬空,直至下次大选为止?
我不是法律专家,但我觉得有关条文的措辞用字相当ambiguous,模棱两可:
"Under Article 48..... a person is disqualified if he has been convicted.....to a fine of not less than two thousand ringgit....."
“根据宪法第48条.....某人若被判.....罚款不少于2000元,他将丧失国会议员的资格.....”
关键字眼在“不少过2000元”,我的见解是:不少过2000元,意思是他应该被罚2000元以上(more than),他才会因此而丧失议员资格。
但蔡添强被罚刚刚好2000元(exactly),并不在“以上”(more than),也没有少过(not less than)2000元,理论上,他并未丧失议员资格。
听起来好像有点强词夺理,或许应该请英语专家来诠释,“not less than”这句话,应该如何解。
倒使我想起大约在1994年的时候,本州也上演过同样的剧本;那时的主角是百林吉丁岸,当时团结党与现在的民联情况一样,就是州的执政党,但是联邦的反对党。
百林被控贪污滥权,但后来法庭仅判罚款1800元,百林迅速解散州议会,重新举行州大选。
记得当时的媒体报导是,由于罚款未达2000元,因此百林得以在州大选上阵。
Friday, 18 June 2010
来张10合一执照
白糖课题急转直下,原本各执一词,忽然达致协议,进度转变,快得教人出乎意料。
有关课题如何解决法?
根据报载,就是将六种统制品的执照合为一张。
就这么简单而已?除了执照,似乎还有数项问题未解决呢!随着官方同意六合一执照,其他数项课题,变得似乎不重要了!
原本只有白糖、面粉和食油,怎么又跑出另三项统制品出来?
还有哪三项统制品?是液化石油气、汽油和柴油。
我有没有读错?是液化石油气、汽油和柴油?
这三项统制品,不是油站才有得卖吗?
曾几何时,杂货店也可以卖这些易燃品,会不会对顾客以及邻近建筑物造成危险?
媒体又报导,要卖液化石油气、汽油和柴油,又需另外缴10元执照费。
单单卖白糖、面粉和食油,执照就免费。
听起来会不会有点混淆?
如果不够混淆的话,房屋地方政府部长曹智雄加把口说,在人民利益为前提下,其部门将考虑是否把卖酒执照加入上述六合一执照。
这还不止,杂货商联合会连兴泉说:希望“冷冻鸡肉和干粮”的执照也能并入,统一成一张综合执照。
此外,贸消部长也表示将提给内阁考虑,把米粮执照也一起并入。
如果上述建议都得到批准的话,那原本的“六合一执照”,就会变成“十合一”了!
为了“简化繁文缛节”,相信各部门还会有其他统制品执照,都一律并入上述执照。
如此一来,这张“综合”执照,还能发挥甚麽作用?
既然无法发挥原有的作用,这张执照,还要来做甚麽?
杂货商原本就已经有一张营业执照,那又何必另外申请一张“共用”的执照,多此一举?
只能说:矫枉过正!
Thursday, 17 June 2010
不道德的交易?
证监会取得庭令,禁止伊萨(Ishak Ismail)动用售股所取得高达1020万元的收入。
伊萨是股坛红人,在90年代大牛市期间曾把Idirs炒得教股迷为之疯狂,几年前也涉及居林和QSR争夺肯德基股权的纠纷。
众所周知,Idris已经除牌,当年有多少人因它而输得焦头烂额?
此次,相关股票是在五月尾宣布陷困的立港(Kenmark)。
立港股价从90分挫跌至6分,但在伊萨宣布成为大股东後又飚升至27分,一周後,伊萨宣布他不再是大股东,股价又迅速跌回目前的9.5分。
立港股价如此一涨一跌,间中自然有人赚钱有人亏;但,如此在短短几天内大幅涨落的股票,显然是有人在背后操纵。
证监会从局内人交易角度来调查立港股价起落的因由,但,阻止售股者取得支票,相信这还是头一遭。
资料显示,伊萨被证监会调查被起诉,却不是头一遭;他曾在2001年被控呈報假資料,03年被控濫用公款。
原本,伊萨是以“白武士”身份入主公司,其老板也说获得“朋友”的协助以重组公司;言犹在耳,在短短一个星期内,伊萨却已卖股,并取得1020万元收入。
若是contra的话,这笔上千万元的收入可是他的contra gain,也就是说,伊萨分文未出,就获取上千万元的收入!
其实,如此的炒作手法,每天都在股市里上演,只是有些没有这么高调与明显而已。
倒是同情那些後知後觉又盲目跟风的股友们,最后都是输得损手折脚。
但,愿者上钩,愿赌就要服输,股友们也怪不得别人。
至于证监会能不能将内幕交易者成功提控?根据过去许多实例,都是败诉的多,成功的案子屈指可数,这里不再赘述。
http://www.themalaysianinsider.com/business/article/sc-moves-against-ishak-over-kenmark/
Wednesday, 16 June 2010
今天不卖糖!
今天是端午节,也是杂货商罢卖白糖的第一天。
端午节罢卖白糖,这个日子看来甚具紀念性,將來容易纪。
杂货商联合会会长连兴泉说:今天不卖糖!
不卖糖,不是罢卖,而是无糖可卖!
不卖糖,不是罢卖,而是听取部长的指示“不卖”!
商家們很聽話,因为部长说:没有钱赚就不要卖。
既然部長那樣講,既然无利可图,那就不要卖了!
不止如此,那些已经取得白糖执照的杂货商也要退还执照,因为部长又说:拿了执照不卖糖,将受到对付。
那如果根本无糖可卖,或已经卖完了,那又怎么办?
可以理解商家的矛盾,既要商家们拿执照,拿了执照後又恫言采取行动,省得麻烦,那乾脆完全不卖好了!
如果是因为缺货造成无货可卖,那可不是商家的错啊!
但我也有一点混淆,因为在另一篇报导里,之前表明“绝不妥协”,被蔡细历指“傲慢”的白糖部长,如今放软态度,同意让马华去做“协调”。
同一天刊登的两篇新闻,我不知哪个为先,哪个为后。
至截稿为止,不知协调程度如何?
这么简单的一个课题都处理不好,还说甚麽第十大马计划?
拖拖拉拉到最后,都是为了一个面子问题,也尽显可悲的官僚作风。
(最新消息:三项统制品只需一张执照,杂货商联合会同意结束罢卖。)
http://www.themalaysianinsider.com/malaysia/article/one-licence-to-rule-them-all/
Tuesday, 15 June 2010
众人皆醉 唯依德利斯独醒
数名国会议员炮轰依德利里斯提出的破产论,捍卫土权的依布拉欣更要他辞职谢罪。
他们会有这样的反应,不会令人感到出奇。
因为依德利斯建议政府逐步停止津贴,否则国家就会在2019年前破产。
众人皆醉我独醒。依德利斯忧国忧民,出自一番好意。
但忠言逆耳,议员们醉生梦死,只顾自身荣华富贵。
说到津贴,不是柴米油盐方面的津贴,这些微不足道的津贴,不会令国家破产,会令国家破产的,是那些消费者无法消受到的另一类补贴。
之前不是有报导过吗:每年10亿元的白糖津贴,只有2亿元让消费者受惠,另外8亿元却不知去向?
想想如果白糖尚且如此,那还有多少假借津贴之名的开支,却也同样不知去向?
包括那些永无止尽的巨额拨款、赔偿、亏损、bail out、佣金等等等..........
还要在布城建一座新的国会大厦,皇宫成本超支一倍.........
依德利斯如果勇敢点,他也应该叫政府开源节流,不要乱花钱。
但言犹在耳,第十大马计划的2300亿元总开销,竟然幼稚妄想到以为从国内举债、削减补贴和实施销售税就足以应付这些开销!
从两个经济配套、预算案、新经济模式和今次的10MP看来,不都是些“有姿势无实际”的言行不一和纸上谈兵吗?
谈的都是理想,但落实的意愿在哪里?可不可行,效果又如何?那些华丽的数据,人民真的感受不到。
针对依德利斯,一位议员更建议,正副部长应该在内阁会议通过一些政策後,才可对外宣布事项。
这使我想到,油区换林梦的课题是否有在内阁讨论及通过後才进行的呢?若有的话,何以当时媒体可以只字不提,直到石油公司透露合约被中止後才让人民恍然大悟?
同样,新加坡Tanjong Pagar换Woodlands地段一事,事先有没有先在内阁讨论并通过呢?若有,何以当时媒体也是只字未提,人民完全被蒙在鼓里?
如果国家富裕,何需如此一次又一次地拿国家的土地如此慷慨地典当出去?
Monday, 14 June 2010
根据宪法,他是马来人
原本的513万人大集会,终于改在今天614举行,根据报导,出席人数没有一万人,只有一千。
开幕嘉宾仍是敦马,报导没有提到依布拉欣,他也没有成为座上宾,令人意外的倒是登加楼大臣阿末赛益。
敦马在台上发表了一小时多的演讲,之前他自己也说了,他享受的就是这样的注意力。
GERTAK主席叫非马来人无需害怕,因为GERTAK只要捍卫马来人的特权,但也会尊重其他种族。
话虽如此,敦马不忘在会上玩弄种族情绪,说马来人的政治力量已一分为二,分散在巫统和在野党之间。
敦马可能忘了,他当年便是在本州分散其他民族的政治力量,不是在朝野政党之间,而是在国阵内的成员党之间,这不正是他拿手的手段吗?
然后他又煞有其事地说:马来人可能在自己的土地上失去地位,并成为被边缘化的少数族群,像新加坡马来人那样。
敦马不觉得他太看低出席者的智慧了吗?只因为国阵在308失去三分二国席,即会在“自己的土地上失去地位,并边缘化成为少数民族”?
接下来,他才道出真相来,他说:“马来人无法在绩效制下竞争,所以必须受到保护,确保他们不落后于人。”
说来说去,还是要受到保护,难怪纳吉在公布第十大马计划时,仍未放弃NEP。
敦马忘了,当他还在当首相时,不是叫马来人要向华人学习,抨击马来人不愿放弃拐杖吗?
为什么卸任後,竟然大力支持拐杖论,承认马来人无法在绩效制下生存。
这样下去的话,相信国家很快就提早在2019年前破产。
再50年,国家也不会进步,在原地踏步还好,最怕是往后退步。
敦马甚至在会上大谈513,指它是贫富之间的“阶级战争”,并指“非马来人是在马来人的宽容下获得公民权。”
“马来人不会夺取非马来人的财富,他们只是要求自己公平应得的部分。”
敦马不是叫过马来人必须学习华人的勤奋吗?
怎么如今好像是非马来人剥夺了马来人的财富?
财富不会从天而降,非马来人并没有不劳而获,敦马对这忽然视而不见,好像要马来人仇视非马来人。
敦马此举,算不算企图煽动马来人情绪,唯恐天下不乱?
他甚至把政党和种族混为一谈,说马来人在308後变得脆弱,只能成立弱势政府。
难道国阵里只有马来人?其他成员党通通靠边站?
一族坐大,一党坐大,或者事实原就如此。
针对敦马这句话,我觉得国阵成员党,尤其是马华和国大党,应该提出抗议,执政53年来,难道其他成员党没有功劳?
敦马更说了一句无厘头的话,他说其他人因为无法忘记他们的由来,所以将自己所来自的国家,用来为他们的种族命名。
他指的是国内的华人印度人。
敦马说过:根据宪法,他是马来人。可见他以马来人自居而且自豪。
那叫忘本!
Sunday, 13 June 2010
向汶莱进贡
吉兰丹决定向联邦政府采取法律行动,以取回应得的石油税。
这边厢,来自本州的国会议员却宁愿自动放弃两块大油区,真是让人费解。
这位来自本州的国会议员也是联邦外长,亦是州首长的胞弟阿尼法。
上周,他在国会向议员们交待有关油区换林梦的课题,但,可能是我没读到,如此关系本州利益的重大课题,本州中英文报却完全没有报导。
根据《独立新闻在线》报导如下:
“在阿尼法的回答当中,他指出我国在1979年出版的一份领土、领海地图与汶莱在1988年出版的汶莱领土地图有重叠部分。因此,两国从1980年代开始就展开双边会议商讨领土问题,惟问题一直未获解决。
这个领土僵局一直到2002年年初,汶莱批准石油公司探勘油田,我国亦以批准国油公司探勘石油回应汶莱这项行动,使该海域情势一度紧张,两国海军相互驱逐获得对方国家同意前往当地探勘油田的公司工作船队。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两国官员自2003年5月至2008年7月开始密集展开29场会议讨论双方建议。最后我国第五任首相阿都拉、国家元首及汶莱元首博基亚(Sultan Haji hassanal Bolkiah)在2008年8月26日原则上达致共识。
这项共识随后在2009年2月11日获得内阁讨论、批准。两国元首及我国首相阿都拉最后于2009年3月16日于汶莱皇宫签署双边交换协议。即位于汶莱J、K二区油田旁的L、M油田,由汶莱取得主权,但我国将共同参与开发这两块油田。”
哗,原来两国官员曾经秘密展开29场会议,却完全不让国民知道。
那可是关系到国家,尤其是本州人民利益的事情,如此秘密进行,然后在没有“征询民意”之下就把两块大油区拱手送掉,那岂不等同卖国叛国?
如果该家石油公司(墨菲)不发表有关文告,相信国民都永远被蒙在鼓里。
为什么我国自愿奉送两块油区给汶莱?
外长给的理由是:“从国际法角度来看,我国到国际海洋法仲裁庭争取这两块油田主权的胜算不高,经过再三考虑,政府才会同意与汶莱达成协议。”
外长还说我国在这项双方协议上赚到了。
至于赚到什么?他没有明言。
可能他是指“林梦主权”。但汶莱已经表明:从未放弃林梦主权。
那我国赚到什么?莫非也是如外长说的,只是赚到汶莱的“友谊”?
需要拿我国领土来交换的友谊,这样的友好关系,也的确太昂贵了!
这使我想起小时候读历史,曾读到东南亚等国家,包括汶莱在内,时时需要向中国进贡。
那是多少年前的朝代?
轮到我国需要向汶莱进贡?
Friday, 11 June 2010
我是个悲观主义者
国家的KPI,如果由人民来评分的话,相信是:样样功课不及格!
有关白糖等统制品,最新的消息是,内阁今天议决,商家们只需登记,再也无需申请执照等等。
你看,连白糖这等芝麻小事都处理不好,还要办甚麽大事?
今天各大报章头版都大肆报导第十大马计划(10MP),老实说,我都懒得去读内容。
但是,我很奇怪在10MP下,政府还要花费70亿元建造两座煤电厂。
不知其中一座是否就是势在必行的拿笃那座?
而另一厢,首相还在高谈绿色工艺与环保概念,还要在2020年前减碳40%?
难道他不会觉得两者自相矛盾吗?
而之前还在谈能源过剩的能源部长,如今却改口说到了2015年,我国将面对能源不足。
首相署KPI部长的破产论虽耸人听闻,但首相说:国家不会破产。
为了安抚民心,他提出了5项国家将采取的措施,以确保国家不会破产。
首相的5大措施如下:
1。改向国内举债,因国内借贷成本较低;(上个月还到海外去销售回教债券?)
2。监管外债管理方式,以及早发现承受的风险及弱点;(难道之前没有监管吗?)
3。重组燃油补贴机制;(节省下来的补贴用去了哪里?)
4。加强公共与私人合作计划;(让私人界也来承担救国?)
5。增加国家收入,如推行消费税等。(搜刮民膏?)
我不觉得这5大措施有甚麽brilliant,单单实行这5大措施就能避免国家破产吗?
首相的所谓开源,就是改在国内举债、重组或取消补贴,以及向人民征收销售税。
但节流在哪里?在10MP下,还是spend! spend! spend!
多项大型计划的成本,难道就只靠在国内举债、取消补贴和向人民征收消费税就足以推行吗?
这样的想法未免太天真了!
我相信如潘俭伟所说,这只会造就更多的朋党主义出现,加速国家迈向破产之路!
是的,首相终于向PERKASA低头了,宣布了与NEM概念背道而驰的“扶弱”与确保30%股权的政策,依布拉欣更骄傲地宣布取得了一场伟大的胜利。
10MP的总发展开销高达2300亿元,除了上述5大措施,我看不到资金来源从何而来。
但,你真的相信单单从销售税、补贴和内债,就足以筹得2300亿元来应付这些开销吗?
而国家赤字可以在2015年前减至3%以下?
经济增长率每年可以保持在6%以上?
人均收入到了2015年可达38850元?
一切都太理想了吧?
很抱歉,对于国家的未来,我是个悲观主义者。
虽然耸人听闻,我宁可相信KPI部长依德里斯的破产论。
Thursday, 10 June 2010
官商博弈:八字只差那一撇
昨天的标题是SC pushes Bursa to probe Ascot licence flap(证监会要交易所调查Ascot执照课题的来龙去脉)。
今天读到的标题是SC, Bursa vow action if BCorp broke rules in Ascot buy(成功集团若违例购买Ascot,证监会和交易所誓必采取行动)。
原本是证监会要交易所进行调查,如今变成两者皆准备对成功集团采取行动。
奇怪的是,至今未闻成功集团或陈志远对此事的回应。
之前,陈志远不是说要对那些禁赌的州属采取法律行动吗?如果财政部在听取民意後改变主意,陈志远会不会改向财政部采取法律行动呢?
这场戏看起来愈来愈有趣了。
最后会是谁对谁采取行动?恐怕还言之过早。
证监会表示,若交易所调查发现,成功集团在收购爱胜阁的70%股权时出现虚报行为,证监会将与交易所根据上市条例与证券法律,采取适当行动。
如果要根据字义来诠释的话,成功集团的文告是说财政部已经批准,并没有说已经「拿到了执照」,而且还要符合一些条件:
The Minister of Finance has given its approval for the re-issuance to Ascot of the licence to carry out sports betting operations upon certain terms and conditions.
而财长一个月後才纠正说:政府还未发出赌球执照给爱胜阁公司。
The government has yet to issue or give the licence to Syarikat Ascot Sports Sdn Bhd to carry out football betting operations in Malaysia.
综合双方的说词,真正的情况应该是这样:财政部已经批准了爱胜阁的赌照申请,只差赌照还未正式发出而已。
也就是说,八字只差那一撇。
如果真的要咬文嚼字的话,两者间并没有矛盾,也没有人撒谎。
成功集团说财政部已经批准,没有错。
首相说赌球执照还没有发出去,那也没有错。
所以财政副部长说的也没错:政府只是给了爱胜阁批准信,不是赌球执照。
依照原本计划,那都只是时间上的问题而已。
陈志远显然胜券在握,才会让股票暂停交易以向交易所报备,并通知将从9月开始操作。
否则,若有此“足以显著影响股票价量走势”的消息而不报的话,公司也可能被交易所谴责或罚款。
双方可能没有想到的是,民间的“反”应会那么大,大到让兼任财长的首相更改口风。
至于“听取民意”方面,我觉得次序上就不对,比较难以让人信服。
就算财政部是先给批准信吧,那不是应该在“听取民意”之後吗?
虽然说批准信附带一些条件,当这些条件都一一符合之后,财政部有可能改口说,因为“民间反对”,而拒发赌球执照吗?
这样子的公信力,朝令夕改,不要说吸引外资,相信国内商家也不敢在国内投资。
Wednesday, 9 June 2010
赌球 罗生门
是交易所错误布达讯息,还是《大马局内人》错误诠释?
昨天下午,《大马局内人》报导说:交易所并未质疑成功集团在取得赌球执照方面提供误导性的资料,同时也认为,成功集团没有误导股东,其“建议收购Ascot Sports的文告无误”。
当时的标题是:Bursa absolves Vincent Tan of wrongdoing(交易所宣布陈志远未违法)。
然而今天再读同样的新闻,标题已改成:Bursa mum whether Vincent Tan did wrong(交易所对陈志远是否违法三缄其口),里边的新闻也做了一些修改。
http://www.themalaysianinsider.com/malaysia/article/bursa-absolves-vincent-tan-of-wrongdoing/
两则标题意义大相径庭。
而针对《大马局内人》早先的报导,交易所作出澄清,否认曾经发表“成功集团没有误导股东”的言论,也没有“宣布陈志远没有违法”。
交易所也要《大马局内人》赶快作出澄清。
于是,局内人就改了有关标题,内容也作了修改。
事情的真相是怎样呢?恐怕只有当事人才知道。
今天早上,《大马局内人》又登了一则“耸人听闻”,标题是:SC pushes Bursa to probe Ascot licence flap(证监会要交易所调查Ascot执照课题的来龙去脉)。
http://www.themalaysianinsider.com/malaysia/article/sc-pushes-bursa-to-probe-ascot-licence-flap/
这项课题可小可大。
如潘俭伟说的,如果“财政部真的没有发出赌球执照,成功集团如何可能通过投资银行批准,发出这项集资消息”?
根据成功呈给交易所的文告中,清清楚楚列明以下这段:
The Minister of Finance has given its approval for the re-issuance to Ascot of the licence to carry out sports betting operations upon certain terms and conditions(财政部长已批准重新发出投注运动执照给爱胜阁,但须符合条件)。
这与身兼财长的首相宣布“财政部尚未发出赌球执照”的意思是完全不一样的。
前者是基本上(in principle)已经批准,只要符合相关条件後就可营业。
后者说尚未发出执照,是不是可当作“其实已经批准,只是未发出执照”来解?
如果要诡辩的话,是不是也可以说,只要执照未发出去,财政部随时都可以反悔可以改变决定?
成功集团早在5月12日提呈文告给交易所,而且各大媒体都铺天盖地的报导有关“大好”消息,其间也有民联州属表明禁赌,而国阵部长也回应说禁赌乃“违宪”行为,为何财政部这一个多月来皆保持缄默,在反赌声浪逐渐扩大後,才忽然宣布有关赌球执照仍未发出?
单单这个诡异的动作,就有“见风转舵”之嫌,让人难以接受。
不止如此,交易所前后不一的狼狈回应,也让人觉得有古怪。
如果交易所里有人需为此事而引咎辞职,那也不令人出奇。
Tuesday, 8 June 2010
赌球执照未发?
又是有关执照的课题!
政府还在听取民意,未发出赌球执照给Ascot Sports公司。
如果这段话属实的话,那投资者能不能控诉交易所和成功集团?
因为,相关股票在5月12日暂停交易了一天,以让成功集团公布有关消息。
由公司本身发布的消息,会是假消息吗?若尚未获得证实即发布的话,那是不是蓄意误导投资者?交易所是不是应该公开谴责该公司,甚至罚款?
但,从种种进展看来,我相信Ascot Sports已经获得赌球执照不是假的,否则,陈志远怎会宣布在9月正式启业,并且捐5亿元出来做慈善?
那肯定是有人在说谎了!
首相该如何自圆其说?
这教我想起林肯说过的名言:你可以骗一些人一世,你可以骗所有人一时,但你无法骗所有人一世!
谎话说得太多,你根本忘了你之前说了甚麽,久而久之,你的谎言就会被人拆穿。
那时,就算你开始说实话,人家还会相信你说的话吗?
这也显示高官喜欢朝令夕改的另一宗例子。
如此一次又一次地反反覆覆,高官们不觉得累,人民已经感到累了!
记得消息公布隔天,本州某议员还说:尚未收到相关公司来本州营业的申请。
言下之意,本州已经开放大门,等着欢迎合法赌球公司大举进军本州!
赌博公司进来本州,需另外申请营业执照。
州政府尚未正式表明立场,但随着反合法赌球声浪渐大,州政府也不敢表示欢迎本州开赌。
随着最新发展,BjCorp股价今早应声滑跌,那些凭消息进场的投资者们,是否能够向公司、交易所,甚至首相采取行动?
此外,5亿元的善款还给不给?
内长的说词更无厘头。他说:如果打击非法赌球奏效,政府就会检讨合法赌球课题。
那他的意思是不是说:如果可以杜绝非法赌球,政府就会允许合法赌球?
那是甚麽逻辑?
Monday, 7 June 2010
白糖部长
前朝贸消部长沙礼尔,几乎天天对油价发表高论,我称他为油价部长。
今朝贸消部部长依斯迈沙比里,近来则频频对白糖发表高见,我们可以称他为白糖部长。
统制品执照措施,可说是一周三变。
上周,原本说白糖面粉食油三大统制品将受到囤货限制,执照费每项10块钱,每年更新。
后来说只是白糖受到限制,执照费三项一次过只还10块钱。
再后来是真的缺货的话,贸消部将自己摆摊卖糖。
到了昨天,执照费完全取消,商家一分钱都不用还。
哗,这是甚麽政策、甚麽措施?
其实,我觉得,问题不在区区10元的执照费,10块钱,难道商家们负担不起吗?
问题是当官刻意制造出来种种的不便,但又无法解决当下的问题。
这又是另一个典型的朝令夕改例子,以后人民还会把当官的话当真吗?
一次又一次的先斩后奏,难怪无法得到民间的认同和支持。
当官应该做的,是征询民意后才来做决定,而不是先推出後才来“听取”民意,然后又改又撤销,劳民又伤财。
这么“瘀”的做法,难道自己不会觉得不好意思吗?
如果是我,早就学日本首相那样引咎辞职了!
政府为什么那么热衷於补贴?
今天在联合早报读到一篇令人吃惊的报导说:
以白糖为例,国家每年10亿补贴,2亿补给消费者,8亿却不知去向。
也就是说,只有20%的补贴真正让人民受惠,其余80%进了贪官污吏的口袋。
这才是问题的症结!
如果国家真的在2019年破产,不是因为津贴所造成,而是因为贪污滥权所造成的。
Sunday, 6 June 2010
贸消部自己卖糖
还是在讲糖这东西。
其实,糖并不是昂贵的食品,吃多也无益,不晓得为什么政府要把它列为统制品?
同事跟我说:因为友族爱吃糖,耗糖量很高,所以政府才要补助。
我想,不止友族,相信一般华族也吃很多糖。
我看过朋友在家冲咖啡,一杯咖啡至少倒入三、四茶匙的糖,看得我目瞪口呆。
一些面包店里卖的蛋糕面包等也甜得难以下咽,相信也是用了很多糖。
难怪时常听到谁谁患了糖尿病。
觉得如果政府真的要停止津贴,白糖应该是首选,那人民就会减少用糖或干脆不用糖,身体更健康,那岂不一举两得?
今天又看到一则趣闻。
贸消部副部长陈莲花说:只要人民或零售商投报缺糖,该部门就会公开卖糖,以确保供应充足。
首先,这些白糖从何而来?既然市面都缺糖,各州的贸消部分局却好像“随时”都能够供应白糖,让我感到怀疑,难道全国13州的贸消部分局都在违法囤货?
此外,贸消部几时也开始可以做起生意来?这样一个“权力”,会不会被滥用,让一些官员趁机与人民抢生意?
这些其实都是一些治标不治本的做法,陈莲花也直指批发商是白糖短缺的元凶,可悲的是,多年来,贸消部都未想出一个一劳永逸的解决方法。
真的有那么难吗?
Friday, 4 June 2010
简化繁文缛节
高官有个缺点,便是没有深入探讨某个计划就匆匆忙忙向人民宣布,甚至马上就要实行;之后发现行不通,或受到人民反对,又紧紧张张更改或收回。
类似情形屡见不鲜,这里不再赘述。
如此一而再、再而三,没有经过深思熟虑的朝令夕改,可知引起百姓多大的不便。
昨天提到白糖面粉食油将被限制买卖,在零售商恫言罢卖後,贸消部又改弦易辙,如今只是白糖的囤量受到限制,面粉食油则不受影响。
不懂这“不受影响”的意思,商家是不是可以无限量囤积面粉和食油,而不会受到对付?
其实,我也不懂商家的逻辑,既然是统制品,售价已经制定,不管你早卖迟卖,所得到的收入都是一样,商家还把白糖囤起来不卖做甚麽?不是应该赶快卖掉以订取新货吗?
贸消部的规定也很奇怪,“摆在店门前的白糖数量则不受影响”,那商家就把所有白糖(超过200公斤)摆在店门口,那就不算囤货了吧!
为了“简化”繁文缛节,执照收费也变成只一次过收10块钱,跟着是每两年免费更新。但这样又如何有效遏制商家囤货?除了给自己(贸消部)工作做?我想不明白。
其实,既要减少津贴,何不从白糖开始?白糖不是营养食品,吃多无益,津贴白糖,等于鼓励人民多吃糖。
Thursday, 3 June 2010
每天限卖200包糖
看到贸消部限制零售商每天只限囤各200公斤的白糖、面粉及食油存货的报导,不能不叫人失笑。
想出这个锦囊妙计的贸消部高官,不知是该给他一个奖励,还是打他100大板。
假设这家零售商,每天可以卖出不止200公斤,也就是200包的白糖,那白糖岂不天天都要缺货?
贸消部此举,岂不加剧统制品短缺现象?
相对的,霸市超市却可囤积10至50公吨的存货。
你肯定这些霸市超市的生意会比零售商的生意好50至250倍以上吗?
我想那可未必。
至此,我恍然大悟,是谁在市场造成这些统制品短缺?恐怕就是这些高官本身造成的。
使我想起马路上,有时候无端端地忽然严重塞车起来,原本两、三分钟就可过到对面的路口,有时却要10分钟以上。
交通灯又没有坏,照常地转换着红黄绿,但车辆就是动也不动,最后才发现,原来是有交警在指挥着交通。
对,交通灯没坏,没停电,何必派交警来指挥交通?
这就是所谓的多此一举。
有了交警,交通更加阻塞。
同样,我国除了津贴补贴最多,可能也是统制品最多的一个国家。
政府有没有真正想过,可能就是因为这些食用品被列为了统制品,所以才会造成它们短缺?
如今还要限制这些统制品的售量,岂不导致短缺现象更加恶化?
更匪夷所思的是,原本就有零售执照的商家,却还要为这些白糖面粉食油另外申请执照。
在一个民主自由国家,却来这么多繁文缛节,诸多限制,这还算是一个民主自由国家吗?
有小撮人日前呼吁政府要根据种族比例来分配国家财富,那他们就得以坐享其成,等着财富从天而降。
由政府来分配国家财富?这个概念与共产主义非常相似。
但我国不是一个共产国家,相反地,我国是一个反共产的民主国家。
当共产国家正往经济自由迈进的时候,我国却好像在开倒车。
这样子下去,国家如何进步呢?
Wednesday, 2 June 2010
国家不会破产,人民却会变穷
敦马说:国家不会破产,只会变穷。
变穷和破产有甚麽分别?
有,穷人通常不会破产,他只是束紧腰带,白饭配盐,日子照样要过。
会破产的通常是有钱人,他表面破产,其实财产早已转到他人名下,他还是过着有钱人的生活。
根据这样的定义,我觉得:国家不会破产,人民却会变穷。
昨天6月一日,同事以为汽油要起价,紧紧张张去打油。
我说政府若要汽油起价,一定是不声不响地出其不意,不会像现在这样虚张声势,但又缩手缩脚。
是的,政府只是让依德利斯讲而已,其实还是有所顾虑,若真的付诸行动,相信还要三思而後行。
有报导指出,若所有津贴取消,生活费三年内将涨20%,等于每年7%。
国家财务状况,一定是到了非常严重的地步,政府不得不出此下策。
但,纳吉敢冒这样的险吗?
下一届大选,必须在下来三年内举行,若取消所有津贴,让通膨率连续三年高涨7%,国阵可能连三分一票都没有,更别说三分二。
如我在两周前提到,蜀中无大将,首相不得不以委任上议员的方式让败将入阁,此次改组,更是明显。
一些资深民选议员,却被蓄意地排斥在外。
这又意味着甚麽?
无可否认,这些非民选出来的新阁成员,是经过党选出来的。
难道党选重要过大选?党选比大选更有重量?党选比大选更有代表性?
想深一层,这可真的很滑稽呢!
国家已经到了轻重不分,是非颠倒的地步。
有民选议员不用,刻意委上议员入阁,那又是一笔额外开销,最后还是由人民埋单。
国家开源节流的诚意与行动在哪里?
所以说:国家不会破产,人民却会变穷。
Tuesday, 1 June 2010
不用等到2019年.....
国家真的举债举上瘾了!
上周才提到,国家在国内外先后发行了总值马币62亿元的回教债券。
今天在商业时报读到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财政部官员说:由于海外投资者对大马发行的全球回教债券深感兴趣,国家计划在9月30日前再发行一个价值约10亿美元的全球债券。
这个消息是由彭博发布的。
它说:政府会在该月底财政预算案公布前发售这批债券。
与回教债券一样,联昌和汇丰将是这批债券的代理银行。
如果还有人不知道的话,联昌的CEO是首相胞弟。
说是巧合也好,自从纳吉升任首相後,联昌股价即节节上扬,上个月刚派红利一送一。
选在公布预算案前发行这批债券,自然是为了明年的赤字与开支融资。
这边厢说要减赤,那边厢又继续举债,我不懂这是甚麽逻辑。
首相署PEMANDU部长依德里斯上周才说:“我国国债高达3620亿元,是独立以来之最,政府在过去十个月,每个月都得贷款,导致赤字不断扩大。”
去年也曾读到报导说:政府计划在2010年发售19项债券,为发展计划及预算案赤字融资。
平均起来,每个月就得发售1.6项债券,难怪依德里斯说,每个月都得贷款。
由此可见,政府根本就没有减赤的意愿。
依德里斯的警告更像忠言逆耳,他说:大马债务可能从目前占国家生产总值的54%,在2019年飙至100%!
首相却在推介全球回教债券时自豪地说:“我国是东协债券市场的领导者,也是亚洲最大债券市场之一。”
他也说:“我国外债在国家生产总值中改善了34.4%,明显地,因为慎密的债务管理战略,政府外债目前只占国家生产总值的2%。”
外债只占国家生产总值的2%?意即其余都是在国内举债?有可能吗?
至今未闻有经济学家对这些巴仙率作出反应,那就当作正确好了!
但是,如果政府继续这样疯狂举债下去,我看根本不用等到2019年......
http://www.btimes.com.my/Current_News/BTIMES/articles/20100601083549/Article/index_html
Subscribe to:
Posts (At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