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 是智慧的时代,也是愚蠢的时代; 是信任的年代,也是怀疑的年代; 是光明的季节,也是黑暗的季节; 是充满希望的春天,也是让人绝望的冬天; 我们的前途充满了一切,但甚麽也没有; 我们一直走向天堂,也一直走向地狱.......
Wednesday, 4 November 2009
PKFZ:水落石未出
公帐会的PKFZ报告书今天出炉。
我立即想到的是,首相成立的特工队还需不需要调查PKFZ,还是就以这份报告书采取后续行动?
根据报导,很多资料都是之前已经报导过,也是大家已经知道的。
不过,倒是对有关四封支持信(Letters of Support)的调查结果感到有点意外。
报导说,第一封信是由林良实发出的,其余三封则由陈广才签发。
只有陈广才签的三封信有注明“我们将时刻保证巴生港务局准时摊还款项”。
此外,除了这三封信,报告说,原来港务局前总经理冯惠珠也发出了另三封承担书(Letters of Undertaking)。
我的看法是,Letter of Undertaking比Letter of Support的担保意味更强。
也就是说,冯惠珠的三封信比陈广才的三封信更具有担保的份量。
如果没有相关部长的同意,冯惠珠敢贸贸然发这样的信吗?
有些匪夷所思。
报告书说,这三封信被视为是获得政府担保的“支持信”,已经触犯了有关财务程序法令。
因为交通部并没有权力发出担保信,只有财长在内阁的核准下才能够发出。
但是,前首相,也是当时的财长阿都拉,后来不是核准了这四封支持信吗?
虽然是亡羊补牢,那意不意味着内阁已经“补签”了,那陈广才还需不需要负责呢?
林吉祥问得好,他质问总检察长,为何明知陈广才涉嫌触犯刑事失信罪(CBT),却没有采取行动对付违法者?
同样的,林吉祥也应该质问当时的首相兼财长阿都拉和当时的内阁,既然知道陈广才涉嫌触犯CBT,为何还追溯核准那三封信,将错变成对?
既然获得内阁和首相的批准,等同“合法化”了有关支持信,可以说,陈广才也因而“脱罪”了吗?
公帐会的报告,就像之前PriceWaterhouseCoopers的稽查报告一样,那只是一份报告。
问题是,有没有后续的行动,还是最后不了了之?
别忘了,还有一个由首相成立的特工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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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comments:
冯惠珠将会是代罪羔羊。陈广才没事。
期待明天的消息。
看来,越来越多的旧案将会被揭发。
这是黑白脸的variations of theme。
摆明就是不怕你知道,因为即使你知道了我也不会怎么样。
国华兄,就好像Kugan案,一人代罪,其他人没事?
令狐冲,揭发是一回事,有没有采取行动又是另一回事。
无名,说的对。有些案子就算上了法庭,可能最后也因证据不足而被释放。
报告终究只是报告,要有所行动,才是实际的见效。
沈兴兄,我还看不到行动的诚意。你呢?
康华兄,你好。
小弟,还是没看到有所行动,只得个讲字。龟速在爬行。
有一种理论叫恐怖平衡。陈都说了有人要求他写信。谁可以要求陈写信?如果真的深入调查陈,陈如果真的说出要求他写信的人是谁怎么办?
国华兄,我也在想,那个人是谁,能叫陈广才那么听话?
公帐会当时应该有问,为什么没有公布出来?
报告说陈没有说是谁要求他写信。
国华兄,我觉得当时公帐会应该要求陈广才说出那人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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