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30 September 2016

消失的海岸线

我不明白,备受争议的丹容亚路生态发展(Tanjung Aru Eco Development)TAED计划是否已获批准而且势在必行?

若是的话,为何现在才来展示相关《特别环境冲击评估报告》(SEIA)给公众检视?

公众若有意见,须在今天至11月11日之间以书面提呈给沙巴环保局。

如果计划有待批准,何以第一海滨设施早自今年三月间已经关闭,原有的建筑物已被拆除,小贩中心也被迁移。

市长杨文海说,市政厅是根据州政府指令行事,以为TAED计划进行筹备工作。

既然如此,这时才来征询公众意见,是否本末倒置?如果市民一致表示反对,有关计划就会喊停吗?

对不起,因为我对这些官僚程序不是很清楚,所以才会这么问。

我的猜测是,不管公众意见如何,当局已经势在必行,什么环境冲击评估报告,只意在表示当局有照着规矩执行,实际上,这不是先斩后奏吗?

我也对有关所谓的《特别环境冲击评估报告》内容感到不明。根据报道,该报告在受影响的地区访问了932名居民,记录了这些受访者的意见。

那报告本身有没有作出该区是否适合进行有关发展计划呢?报道却没有提到,只说整体上属于“正面”,不会对亚庇对岸的东姑阿都拉曼公园海洋生态造成破坏。

真的不会造成破坏吗?报道指出,该计划将涉及填海工程,海沙将是来自著名旅游胜地的环滩岛附近的Sunken Barrier Shoal。

这个意思是说,从海底捞取的沙吗?所以就不会对浮出海面上的海岛造成破坏吗?

我一点都不会相信。

报道说299公顷的地段将逾半从填海而来,现有海岸线将向海延伸100公尺至一公里。

如此大规模的挖沙填海的工程,怎会不对原有生态造成大幅度的破坏?

这计划还取名生态发展,可真够讽刺啊。

该发展公司说,计划一旦建竣,约有一半地段可供公众自由活动,包括一个大型露天广场,和长达1.35公里长的沙滩。

而其余地段则是兴建港口、高级度假村、公寓、高尔夫球场和其它混合发展计划。

从发展蓝图来看,整个计划从现在的第一海滨到紧紧沿着机场延伸入海的长长跑道,老实说,你会愿意住进计划中的度假村或公寓吗?

先不要说住在机场跑道的安全性,单单无止尽的飞机起落的噪音,这就够制造声音的环境污染了。

大家还记得21年前发生在斗湖坠机事件,一架马航福克在跑道旁的非法木屋区坠落,造成34人意外身亡吗?

单是这点,环境局怎会批准这样的一个发展工程?

其实,当初当局也不该发展原本保持自然风貌的第一海滨,大概是在10多年前,当局将原本的小贩中心拆除,大兴土木建起一个以游客为中心的“高级食街”,再将小贩移至另一边角落,然后进出那里不再是免费,而是开始收费。

当时首长还说,这是必然的发展,为了发展不能永远免费(大意)。

却没想到没有几年光景,该地原有的建筑物又被拆掉,以让路给这个更大型、不只是第一海滨而是概括整个丹容亚路海滨(KGC上去的海滨除外,未来就不知道)直至亚庇国际机场整公里长的沿海跑道。

这样一拆一建,丹容亚路海边已回不去原有的自然风貌了,这有多可惜啊!

这不是有计划性的生态与环境破坏吗?本身也在推动环保和市区整洁的市长却只能回应说,市政厅只是在执行地方政府的责任,奉命行事。

慕沙首长曾经承诺,禁止任何沿海发展,这点他已食言。

不止是TAED,从现在已是Oceanus购物区直至丹容里拔,不在大兴土木、填海造城吗?

Thursday 29 September 2016

捍卫本土自主权

差点忘了,这个星期六是州元首华诞日,是公共假期。

自2010年开始,州元首华诞就订在每年10月的第一个星期六。

今年10月的第一个星期六正好是10月1号。

这之前,州元首华诞不是在10月的第一个星期六,而是在每年的9月16日,但纳吉在2009年将916订为全国公假的「大马日」,为免两个公假“撞期”,州政府遂把州元首华诞移至10月的第一个星期六。

订在星期六,应该是避免公务员有太多假期,因为星期六公务员原本就不用上班。

916是一个最熟悉不过的数字,因为它也是大马成立的日子,在本州本来就已经是公假。

其实,州元首诞辰原本也不是在916,如果没有记错是在每年6月1日。

在团结党时代,首长百林将丰收节正式订在每年5月30和31两天,结果变成州民有一连三天的公共假期。

于是,百林将6月6日改为州元首的新诞辰日。

大家都记得,1976年6月6日发生的双六空难,百林将州元首诞辰订在这天,据说是要州民淡忘双六空难事件,而在这一天庆祝州元首华诞。

百林可说是用心良苦,但这起空难历史事件,起因至今仍未公布,岂能说忘就忘?

可能因为受到反对吧,不记得从何开始,州元首华诞又被悄悄更改,这次改至916,也就是本州连同砂拉越和半岛正式成立马来西亚的日子。

为何选916?难道也要州民淡忘这个重要的大马成立日?因为当时州民就已有诸多怨言,指当天才是大马国庆日,为何半岛没有同时庆祝云云。

还记得当时还是副首相的慕沙希旦曾提议将这天称为「团结日」,后来也不了了之,一直到纳吉接过首相职位后才正式宣布916是「大马日」,也是全国假期。

话虽如此,当天也仅有沙砂两州有庆祝仪式,在半岛,916不过是让人民乘机休息的假日。

所以算起来,州元首华诞日期前前后后已经更改了三次。

近来,「州自主权」不再只是本土反对党所要捍卫的课题,国阵成员党之一的团结党最近也成立了两个高层委员会,说要“争取州主权及婆罗洲化,确保州民在立国协议下获得公平对待”。

其实,对团结党来说,这已不是什么新鲜课题,当年州选民便是在那样的信念下投选了团结党,却在联邦的恶意干扰下四分五裂,团结党最后也只好屈服在联邦的淫威下而加入了国阵。

本州所面对的移民、贫穷、基本设施等问题没有因此获得解决,反而更趋严重。

当年就极力要争取的「州自主权」,也没有因为加入国阵而获得重视,反而成了一个避忌的课题。

如今州朝野政党重提州权益州自主权等课题,是真的带着诚意,还是乘势搭上「州自主权」的顺风车赢取选票?选民愿意买单吗?可能要来一次民调才可得悉。

另外一个争议性的问题:只有本土政党才有能力为州民争取权益吗?

说老实话,在巫统成功入驻沙巴之前,从沙统开始,跟着是人民党,再到团结党,州政府不一直是由本土政党执政的吗?那段日子,少说也有27年,州权益却日愈被削弱,州主权也逐一拱与联邦。

再看看现在,有不少州领袖入阁联邦,可说是历年来人数最多的一次,他们忠心耿耿地为联邦效劳,但有为州民争取或带来什么权益吗?就让大家自己去衡量好了。

在高谈阔论所谓的自主权之前,领袖的品格素质需要先大幅提升,同样,人民的政治意识也需要提高,不要让「州自主权」成了只是一个被玩弄的政治课题,大选来了才来炒热。

Wednesday 28 September 2016

大马未来首相

谁是大马下届首相,岂由敦马说了算?

但若仔细想一想,阿都拉和纳吉两位前首相,的确是由敦马直接或间接钦点的呢!只是很矛盾,两人上位后,又不得敦马满意,所以才弄到今天出现这么多问题。

其实不止是首相人选,在副首相人选方面,几乎也没有一位让他满意过。

敦马聪明一世,在决定首相和副首相人选方面,又不见得他很会带眼识人。

尤其是这一次,可以说裁在了纳吉手里,面对大权牢牢在握比他青出于蓝的纳吉,他根本无法可施。

话虽如此,他却在海外告诉媒体说,反对党若在下届大选胜出,将由慕以丁出任首相。

当然他话有保留说,这还得看土团党是否接受慕以丁当土团党会长(原来现在他只是pro tem会长),以及其他反对党是否同意由慕以丁当首相。

问题是他一副不可一世的口气,以为人人必须听他的,包括其他反对党联盟在内。

潘俭伟就第一个跑出来提醒他说,根据希盟的共识,安华仍是他们的首相人选。

当被问及安华还在坐牢啊,潘俭伟说这点到时再来忧虑。

总之,潘俭伟要告诉敦马的是,谁是下任大马首相,不是由他一个人说了算,还要有联盟政党来决定才行。

如我昨天说的,从敦马的谈话内容,慕以丁并不是他的首选,慕以丁只是他的过渡人选,口是心非的他,慕克里才是他的真正首选。

如果慕以丁当不成首相,那也是他咎由自取,看他下台后逆来顺受的表现,哪里有一点领袖之风范?

昨天还读到一则报道,指他其实也不甚得土团党党员的认同。

这就让我想到,敦马说慕以丁还须获得土团党内的支持,大概就是这个意思,也是说给慕以丁听的。

谁是大马下任首相?八字都还没一撇,敦马和在野党联盟就忙着在争论了。

但是,撼得倒现任首相纳吉吗?从目前形势来看,我认为难上加难。

要撼倒他,我觉得必须从党内才撼得倒他。但可能吗?在金钱政治的攻势和铲除异己的手段下,纳吉要像敦马那样再做22年也没问题。

那国阵里,不,应该是说巫统内部,谁最有希望当纳吉首相的接班人呢?

你猜错了,他不是现任副首相阿末扎希。

根据雪州政府智库IDE的一项民调,最有可能替代纳吉的是希山慕丁。

他的支持率比阿末扎希还多出1%。

当然这1%差距也不算多,分分钟可能会倒转,而且民调只是一个参考,那还得看纳吉会不会选他以取代阿末扎希才行。

我觉得,希山慕丁支持率比阿末扎希高,可能也是因为有关他的负面新闻较少,至少他是目前没有任何丑闻的一位,而且在众多巫统领袖群中,他也比较presentable吧!

Tuesday 27 September 2016

慕以丁不是敦马的理想人选

慕以丁并非敦马心目中的新党理想人选?

看了敦马在伦敦发表的演说内容,让我更确认,慕以丁并非敦马心目中土团党主席的理想人选。

有关敦马的演说问答环节内容,大家可以去Mariam Mokhtar的blog去看,相信所得结论也会与我的一样。

想想也是,否则,何必有了主席职位后又弄出一个会长出来,敦马自任主席,慕以丁当会长,但根据慕以丁的说法,敦马的职位更像是顾问,既然如此,为何不干脆让慕以丁当主席而敦马当顾问?

相信这只是个过渡性的安排,因为如果一来就直接让慕以丁当主席,将来要换人,那就比较难。

蜀中无大将,无奈只有先让慕以丁廖化作先锋。

且听敦马在伦敦的时候说什么。

他先转一个大弯,说如果在野党在下届大选胜了,身为土团党pro tem会长的慕以丁将是新任首相的首选。

可是,他说,那就要看土团党是否选慕以丁作为土团党会长,以及反对党联盟是否同意由慕以丁出任首相。

敦马这段话,说了等于没说。

意思是说,在下届大选之前,慕以丁在土团党的地位分分钟有变,他现在是pro tem会长,但不代表將来他会成为党主席,而党主席才是党至高无上的职位。

这证明了敦马对慕以丁的信心其实不大,否则他应该大力“推荐”慕以丁取代他当党主席才是,而不是让党员们去做决定。

当然狡猾的敦马有他的理由,他说,他不直接点名下届首相人选,是为了避免党分裂。

言下之意,岂非暗示党内目前已经有人不认同由慕以丁来领导新党?

而这个人,很可能就是敦马自己,否则他也不会担任党主席。

他还说,党会长一旦当了首相,这位新首相将需要在政府决策上听取党主席和党理事的意见。党主席当然就是敦马自己。

但他忘了他自己也说过,如果下届大选换政府,新政府不可能由土团党单独执政,它需要和其他反对党联合政府,新首相若非来自土团党,难道那时候,新首相也要根据土团党主席也就是敦马的指令执政?

敦马这种想法,自我主义也太强了!

http://www.mariammokhtar.com/

Monday 26 September 2016

敦马该当何罪?

土团党(PPBM)获ROS批准成立距今已有半个多月了,令人纳闷的是,身为会长(President,有者译为总裁)的慕以丁,除了在当天对副首相阿末扎希和ROS“在30天内就批准该党注册”表示感谢,至今未闻他有什么后续动作。

倒是看见身为党主席的敦马马不停蹄,除了将据说有百万签名的《公民宣言》提呈给最高元首,还风尘仆仆地飞到伦敦去发表演说。

反观慕以丁会长,好像什么也没做,难道他不急着把土团党名声打响起来,至少到全国各地去巡回演说,而不是静鸡鸡的,看似高深莫测,其实束手无策。

难道他要等敦马从伦敦回来才能决定下一步要走的棋?

所以说我看不到慕以丁的领导实力在哪里,土团党的实权领袖,其实是党主席敦马,但以敦马的高龄,他可以在位多久?

敦马应该也对慕以丁的领导能力有数,搞不好慕以丁连基层支持也没有,若有,可能也只是地方性的,这怎能叫敦马放心?

所以才会同时出现党会长和党主席,虽然慕以丁说敦马身份比较像一名顾问,其实慕以丁的职位更像一个挂名,敦马的最终目的,是让儿子慕克里上位吧!

沙菲益可是看到这个现象,所以选择不加入土团党,反而还乡成立一个沙巴多元种族政党。

虽说是成立,其实是一个现有的冬眠政党,沙菲益将它改名重组,目前正在等待ROS批准。

沙菲益的新党,我仍保留我的看法,改天再来深谈。

毕竟,沙菲益脱离巫统这个种族政党,突然说要领导一个多元种族政党,他的意图不得不让人怀疑。

就好如从反对党公正党退出的达雷尔(Darell Leiking),为什么会愿意加入由来自巫统的沙菲益领导的新党?这点也让很多人跌眼镜。

当然他们现在打着“捍卫本土自主权”的旗帜,对本地人来说这够大义凛然了吧!但假设沙菲益没有被开除,他就不会成立新党,这一切就不会发生。

也就是说,“捍卫本土自主权”不是因,它只是一个果,你懂我的意思吗?

公正党内部问题显然也早已存在,不久前,州主席拉津不是公开表示对半岛的公正党领袖表示不满,说他们太过于干涉州党务吗?去年还是前年,另一名公正党州议员谢铭圣也以健康为由要辞职吗?在在显示州公正党领袖和半岛领袖出现问题。

说回土团党,我觉得在获准成立后,土团党当务之急就是到全国巡回打开知名度,没想到敦马却先跑到国外去演说,是想取得他国的认同,还是海外大马人的支持?

但慕以丁在国内,他可以双管齐下,不一定要等到敦马回来才能成事啊!

不过,以敦马的性格,他大概也不放心让慕以丁独自行事。

反倒是慕克里,他在这段期间说,如果让土团党在下届大选胜出,首相任期将限制十年、不会超过两任。

读到这则新闻的时候我在想,他知不知道他爸爸担任首相不止超过两任,还当了22年?

慕克里肯定知道,而且两父子一唱一和,因为敦马同时也在伦敦的演说中指出,为避免1MDB事件再次发生,大马必须立法,首相不可兼任财政部长。

Huh?首相兼任财长职,不是从敦马开始的吗?就是因为他开了先例,后来的阿都拉和纳吉才有样学样,本身也兼任两职,否则,今天怎会发生1MDB事件?

敦马当年不止首相身兼财长,一度还身兼三职当内长。

很久以前,我就曾无数次提出这个问题,首相不应兼任财长。

当然我人微言轻,没多少人看我的博,但我看到刘镇东也曾提出这个问题,为什么不在国会正式提出,其他反对党议员不给予呼应呢?

不止如此,发现很多州务大臣或首长也负责州财务或兼当财长职,为免州级1MDB事件发生,各州是否也要立法阻止呢?

各位有看过公司CEO或社团主席兼任财政职位的吗?当然没有,既然没有,为何政府却要让首相独揽财政大权?

这些都是敦马当年为了方便自己而立下的恶例,难道当时他没有想到后人会以先例而延续下去吗?

国家现在面对的很多问题,又何尝不是在敦马时期所造下的?

敦马该当何罪?真是罄竹难书。 

Friday 23 September 2016

便宜卖贵贵买?

公积金局(EPF)贱卖贵买?

很久没有写EPF了,昨天,读到一名公正党国会议员沈志勤质问EPF的报道,说为什么以11.3亿元高价收购DUKE大道的40%股权。

两年前,DUKE的30%股权以2.28亿元脱售,若根据这个价码,40%应该只涨至3.04亿而已,为何会涨4倍至11.3亿元?

沈志勤说EPF必须解释清楚,尤其是卖家Ekovest其中一名大股东是防长希山慕丁的胞弟Harris Onn。

这还是其次,两年前脱售DUKE给Ekovest的卖家是MRCB,而EPF持有MRCB的35%股权。

即是说,EPF两年前同意以低价脱售大道股权,两年后以高出当时4倍的价钱买回来,嫌钱多吗?

如果该大道值得这个价钱,当时为何把它卖掉,现在又以超高价钱买回来?一点都不逻辑。

至目前为止,还未读到EPF的回应。

这11.3亿价钱如何取得?根据报道,其中9.21亿元现金付与Nuzen,6000万在DUKE第二期竣工后支付,其余1.49亿元则在达到特订回酬目标后以现金支付。

Nuzen是Ekovest的子公司。

贱卖贵买,不难让人想起1MDB。当年政府不也低价将土地卖给1MDB,然后1MDB通过资产重估,在财报里显示盈利?

而前年当1MDB陷困的时候,却找来GLC基金如公务员退休基金(KWAP)、朝圣基金、武装部队基金(LTAT)、阿芬集团等高价购买它的土地,难道这次找来了EPF,打算照办煮碗?

从Ekovest角度看,这绝对是个值得进行的买卖,因为当年除了以2.28亿元收购DUKE的30%股权,早在2012年已先以3.26亿元换股协议购买70%股权,意即整个成本5.54亿元。

如今单只脱售40%股权即可取得11.3亿元,利润5.76亿元,还能保留60%股权,何乐而不为?

读到一名专家分析,DUKE的估值与当年大不相同,因Ekovest耗资11.8亿元进行第二期工程,加上当年7.6亿元的估值,共19.4亿元,如今以28.3亿元估值出售40%股权予EPF,相等于两年期间增值了46%。

但我不知他如何取得28.3亿元的估值,是从40%股权的11.3亿元售价倒算回来的吗?岂非倒行逆施?

所谓的估值,可以是很主观的,只要多看看各估价师的产业估价报告,你就懂我说什么了。

Wednesday 21 September 2016

指数愈高,购屋能力愈低

昨天写了《可负担房屋指数》后,一个问号在我脑海浮起:什么价钱的房子,才能算是可负担得起的房子?

于是,上网去找资料。

根据国际标准,房价中位数低于三倍以下的才可算是“可负担房屋”(affordable),三倍以上则为“中度负担不起”(moderately unaffordable),四倍以上“严重负担不起”(seriously unaffordable),五倍以上“极度负担不起”(severely unaffordable)。

好,PEMANDU的CEO伊德里斯上个月透露,大马国民收入(GNI)已升至人均10,570美元,兑成马币则是42,300元。

(请参阅旧文《伊德里斯报大数》20160829)

全国指数5.79,这表示大致上国民皆属于“极度负担不起”的购屋族。

以这个收入为准,那国内可负担房屋的平均价钱应该是多少?是126,900元(42,300x3=126,900)!

我没有算错吧?可负担房屋价格只卖126,900元?但你去哪里找这么便宜的房屋?打底都要从几十万不是十几万算起,难怪绝大多数的国民尤其是年轻人都买不到房子也借不到银行贷款。

这就是我说的,问题症结在房价太贵而人民收入太低,才导致购屋者借不到贷款,这个问题根源一日不解决,政府再推出更多的购屋计划,最后还是事倍功半。

相信吗?包括房屋部最新的发展商可贷款计划,政府前前后后已经推出12项购屋计划如下:

1. PR1MA(Projek Rumah 1Malaysia)
2. MyFirstHome Scheme
3. Projek Perumahan Rakyat (人民组屋计划)
4. RMR1M(一马亲民房屋计划)
5. Rumah Idaman(理想房屋计划)
6. RUMAWIP(联邦房屋计划)
7. RumahSelangorku(我的雪兰莪房屋计划)
8. Rumah Mampu Milik Pulau Pinang(槟城可负担房屋计划)
9. Rumah Aspirasi(愿望房屋计划)
10. Youth Housing Scheme (青年房屋计划)
11. MyDeposit购屋计划
12. 发展商贷款计划

以上12项购屋计划,看起来琳琅满目,老实说,有多少是真正帮助到人民成功买到屋子的呢?

说起来也很矛盾,一边厢发展商说房屋滞销,另一厢人民却买不到屋子,明显的,供需出现了mismatch,为什么政府不正视这个问题?

沙巴的可负担指数11.41最高,但最高并不表示它最有负担能力,恰恰相反。其负担能力是最差最严重的,属于“极度负担不起”指数,是可负担能力3.0指数的3.8倍!

其实,之前就有报道过,本州屋价是全国最贵,比首都吉隆坡还贵。

这意味着什么?难道本州人均收入比全国高,也比吉隆坡高吗?不是,那为什么还是有那么多房屋在盖?

全国指数5.79,这表示大致上国民皆属于“极度负担不起”的购屋族。 

发展商对可负担房屋的定义和国际标准可不一样,有的说20几万是可负担房屋,却也有房地产报告提到,50万以下还是属于可负担房屋呢!

我想,可不可负担得起,还得看购屋者本身,因人而异,不可一概而论。

为刺激房市,不久之前,某发展商说,要买要趁快趁早,因为屋价只会升不会跌,听得本来就没有购屋能力的市民更心惊胆跳。

这个可负担指数是如何算出来的?它是拿房价的中位数除以收入中位数(a/b),因此,房价愈高,或收入愈低,指数就愈高,意即人民的负担能力就愈低。

Tuesday 20 September 2016

可负担房屋指数

注意到近年来政府不管推动什么上下大小决策和计划,几乎无一深得民心,结果只好喊卡或延后或重新包装再推出。

是人民要求太高了吗?那又未必,许多时候,政策本身就不知所谓,根本是没有经过深思熟虑就仓促推出,若能利益人民那还没关系,只怕好事不多,更多是给人民带来不便和不利。

这意味着什么呢?我想起敦马说的在朝无人才,既然如此,所推出的政策和计划,想必也高明不到哪里去,所以才会那么举棋不定,反反复复,也把人民弄得团团转。

最近一例,就是房屋部推出的发展商贷款计划了。

上星期,此课题被带进内阁里去讨论,结果是没有结论,留到下次内阁会议再继续讨论。

这作为他重当部长的第一炮却打不响,反而引来恶评如潮,想必房长诺奥马为了此事很郁卒,在trial and error之下,他在细节方面做了一些改变,如下:

1. 发展商贷款利率不是最高的18%(无抵押)和12%(有抵押),而是最高只可收取6%。

2. 发展商贷款是属于过度时期的个人贷款(bridging loan),不是全额贷款或融资贷款(end financing)。

3. 其部门将会制订条件,包括统一贷款利息和期限。

他举例说,假设银行只提供80%贷款,购屋者可向发展商借贷余额,类似个人贷款,可分四五年偿还。

如此说来,情形就不一样了。

从另一个角度看,购屋者还是需向银行贷款,不足之处,发展商可让购屋者分四五年来还,发展商从中收取最高6%利息,也就是分期付款。这样说倒也算合理。

但这还是没有解决到人民无购屋能力和借不到银行贷款的问题啊!

就算这两个问题解决了,购屋者有没有能力应付两边的贷款呢?

再说,如果只是区区的6%利率,可能有些发展商都不愿意贷款呢!

与其讨论房屋部的计划行不行得通,内阁不如讨论更贴切的问题:为何人民买不起屋子?为何银行不愿提供房贷?为何房子需要卖得那么贵?

请看看右图的全国可负担房屋指数(housing affordability index),东马两州包尾,但砂拉越还比沙巴好一点。

对比州民收入,沙巴屋价是全国最昂贵的,连吉隆坡都望尘莫及。

我国最穷的四个州,分别是沙巴、吉兰丹、登嘉楼和砂拉越。吉兰丹和登嘉楼虽然穷,但屋价也相对的较低,意味着那里的居民比沙巴居民还买得起房子。

当然这一点都不奇怪,因为本州本来就是最穷的一州,数十年来,这个纪录都一直未曾被其他州属打破!

Monday 19 September 2016

还不如在英殖民地时期

如所预料,916大马日只是一个属于沙砂两州的节日,和往常一样,只有东马两州有庆典,对半岛人民来说,那只不过是另一个公共假期吧了!

是的,对在1963年取得独立的沙砂两州来说,1957年是个不具任何意义的年份。

却也同样,马来亚是在1957年取得独立,至今59年,那也没错啊!

相信很多半岛人民的看法便是如此:1963年只是马来西亚成立的年份,但我们(马来亚)早在六年前就已取得独立了啊,沙砂两州是在六年后取得独立,那是它们的事,与半岛无关。

所以,任东马人民再如何年复一年的提出抗议,半岛还是会从1957年算起,明年它会庆祝它的60周年庆典,你吹咩!

长长的一个周末,发生了好多事情,但都是一些无关痛痒的政治“八卦”。

国家就是每天这样充斥著这些无数被放大的无聊新闻,对提升经济没有一点帮助,只图在国家大事上转移焦点。

我倒是被一则本地新闻给吸引住了。

虽说是本地新闻,但它却攸关修改联邦宪法事宜,怎么之前自己一直都没有注意到?

周末的时候,前州秘书赛门西豹在一个称为《1963年马来西亚契约-婆罗洲观点》论坛上指出,因为联邦政府在1976年修改宪法,导致本州从三大立国伙伴降格为13州之一。

他因此质疑,联邦修宪,若影响州权益,必须先要得到州元首的同意,而州元首是根据州政府劝告而行动,否则有关宪法条文是无效的。

他说,如果有关修宪行动有得到州元首的同意,那就反映出当时的州政府作出不智劝告。

1976年,本州发生了很多事情,除了真相至今仍未大白的双六空难,人民党新政府也在那一年成立。

不,应该倒过来说,在新政府成立短短53天后,即发生了双六空难。

同一天,新首长哈里士代表州政府与国油签署5%石油税合约。

同一年,联邦政府修宪,阐明大马联邦是由13个州组成的。

而当年在马来西亚成立时的宪法第1(2)条则阐明,联邦是由马来亚半岛(11个州)、婆罗洲(沙巴和砂拉越)和新加坡三方所组成的。

虽然新加坡在1965年脱离马来西亚,在1976修宪后新加坡才“正式”脱离,但原本和马来亚半岛平起平坐的沙砂两邦也从“平等伙伴”降级为其中的两个州属。

顾名思义,联邦即是所有联合起来的邦国,地位是相同与平等的;改成了州属,各州政府就要听命于中央政府。

说到这里,你终于明白,为什么当年的《20条款》注明沙巴是Negara不是Negeri了吧?

为什么当年的本州国会议员竟然愿意把本州权益拱手让出?是我们自贬身份,自愿放弃自己的权益的,这点又能够怪谁?

如今我们再怎么强调,我们是平等伙伴,我们是共组不是加入马来西亚,喊得再大声,那也无济于事,因为是我们自愿自降为“州”的。

不止如此,当年也是我们自愿与国油签署合约,让国油在州海域内开采油田,而我们只抽那区区的5%石油税。

当被称为定存州的时候,我们还洋洋得意。

赛门西豹说,当年共组马来西亚,是为了得到更好的生活,但事实并非如此,我们现今面对很多问题,都是在马来西亚成立后才发生的。

就拿汶莱做比较好了,汶莱和本州一样生产石油和天然气,汶莱子民至今都享受到这些好处,也不用缴所得税,但本州人民没有享受到同样的好处,反之除了所得税还有消费税。

他忘了说,还有我们的币值,从当年和汶币同值,为何如今竟贬值到一块钱剩下三毛钱?

回头看,我们现在不是比在英殖民地时期还不如吗?

Thursday 15 September 2016

内阁同意发展商放贷?

昨天内阁讨论发展商放贷的结论为何?媒体各有说法。

《当今大马》指最终并无定案,会留到下次内阁会议继续讨论。

其他媒体则大多提到以不加重购屋者负担为重,房屋部受指示加强借贷法,确保放贷执照不会受到滥用云云。

同样报道同一则新闻,但看你从什么角度切入,所得到的效果也截然不同。

不过,综合各方报道,我的结论是,除了第二财长佐哈里强烈反对,其他内阁成员似乎异议不大,根据媒体报道房长诺奥马的说法,这是因为相关法令存在已久,内阁的共识是研究如何延续(menyambung)及加强以免被滥用,而非反对。

除了《当今大马》,其他媒体似乎根据诺奥马说词作出报道,那是不是诺奥马一面之词?

假设诺奥马的说词属实,那内阁成员(除了佐哈里)似乎没有看到事情的重点,那就是,由发展商兼当/替代银行融资,这双重身份适当吗?这样就能解决人民购屋能力的问题吗?

他们应该先弄清楚,人民无力购屋的原因是什么?为什么银行不愿提供房贷?是人民收入太低吗?还是屋价太高了?

这些根本问题应该先了解清楚,否则,政府尽在融资方面想办法,都是无济于事的。

只要看看这几年来,政府推出了无数个房贷计划,至今没有一个可说是成功的,否则,当局也不需要推出一个又一个的计划,结果都是华而不实,真正受惠的反而是那些原本就有能力购屋的少数,大多数的中低收入者,只能远远地望楼兴叹。

Wednesday 14 September 2016

买不起也借不起

马来西亚这个万能国政府,几乎每天都有让人争议的课题,接二连三,无一能得人民欢心。

最新的热议课题,就是新任房长诺奥马上周宣布发展商可提供房贷予购屋者的新闻。

不用说,此报道一出,引来恶评如潮,各界反应贬多于褒,纷纷说这个计划行不通。

何以行不通?上周已有提到。

原本以为有关计划已在内阁通过,副首相阿末扎希却回应说,有关建议不曾在内阁讨论,更甭说通过。

第二财长佐哈里和财政部秘书长伊万也不认同有关建议。

The Edge报道,诺奥马的建议将提到今天的内阁会议上讨论。结果如何?相信稍后即能知晓。

但,根据诺奥马的说法,这个发展商提供贷款计划已经落实,不再只是建议阶段。

诺奥马说,根据2011年借贷者修正法令(the Moneylenders Act),房屋部可以发出贷款执照;不止如此,他还语出惊人,指一些发展商已经获得了相关执照,如果内阁不同意的话,其部门就会收回有关发展商的执照。

不清楚这些已获得贷款执照的发展商是由来已久,还是这几天刚获得的?若是后者的话,那房屋部的工作效率可说是够efficient吧!

诺奥马理直气壮的援引上述借贷者法令,在该法令下,房屋部可以发出贷款执照给借贷人和当铺(moneylenders and pawnbrokers),因此,批准放贷执照予房屋发展商,有何不可?

我相信房屋部必有根据一些基准发出放贷执照,但恰当吗?有关放贷事宜,不是应该归国行管才比较恰当吗?

有很多阿窿,即是通过合法途径申请借贷执照而做起生意,虽然明文不可收取高过18%利率,实际上却收取更高的利率。这已是公开的秘密。

借贷者法令最早是在1951年通过,可说是一项过时法令,最后两次在2003年和2011年修正。

原先的放贷执照由地方政府批准,修正后改由房屋部签准。

修正法令并没有赋予房屋部权力将执照发给发展商,相信那是诺奥马自行做的决定。

是不是应该趁这个时候进行检讨这项过时法令,包括研究将放贷执照的权限从房屋部转移至国行管辖的范围内?

允许发展商放贷予购屋者,岂非与曾经提议过但未获发展商接受的“先建后售”的计划无异?

如果发展商未能接受“先建后售”计划,又如何能落实“放贷计划”?

两者不同样需要发展商拥有足够资金建屋/放贷吗?区别在后者允许发展商向购屋者收取贷款利息,那发展商借贷的资金何来?是否需要向银行贷款?贷款成本不是也要算进建屋的成本里去,进而推高屋价,成了恶性循环。

更匪夷所思,诺奥马却以为设想得很周到,他说,购屋者可以在政府的MyDeposit计划下取得10%的头期资金,银行提供70%贷款,其余的20%,则可以由发展商提供贷款。

换句话说,购屋者一分钱都不用出,就可以买到一间新房子。

事实是这样吗?当然不是,到时候,购屋者不止要偿还银行贷款,也要偿还发展商贷款,购屋者有没有这个能力?这可是一个大问号。

所以问题不在购屋者借不借得起房贷,而是在买不买得起房屋。政府必须正视这个基本问题,而非只是在房贷方面想办法。

购屋者借到房贷又如何?到时无法偿还贷款,发展商最多收回房屋拍卖,最后被害死的还是购屋者本身啊!

Tuesday 13 September 2016

新《桃花源记》

回来一个多月,却有一个地方一直叫我念念不忘。

你猜错了,它不是英国,而是欧洲一个小小的国家,叫Slovenia,尤其是它的首都Ljubljana 。

上回和大家介绍游欧期间吃到最好吃叫“汉”的中餐馆,就是在这个地方了。

它就像世外桃源,我就像《桃花源记》里的陶潜,无意中发现了它的存在。

若说要移民,或问我将来要到哪里终老,我想我会选择这个国家。

第一次听到这个国家时,还以为是当年和捷克(Czechoslovakia)脱离,一分为二的另一个国家,后来才知道那个是Slovakia,不是Slovenia,我把冯京当了马凉。

回来后,上网去找它的资料,才知道原来它是当年南斯拉夫(Yugoslavia)共和国的其中一员,在20多年前取得了独立,面积20273平方公里,人口只有200多万,够少吧!

回头来看看本州,相比之下,沙巴面积72500平方公里,今天人口354万,无论国土面积或人口,明显的Slovenia都比本州小和少很多,但它是个独立的国家,沙巴可有这个本事?

Slovenia小国寡民,西邻意大利,东南被克罗地亚包围,东北有匈牙利,北接奥地利,它不怕被这些周围国家欺负吗?

沙巴情况不也很相近吗?不止菲律宾对我们虎视眈眈,在英殖民地之前其实我们曾是文莱的国土,印尼当年也曾反对我们参组马来西亚。如今50多年过去,是不是时候检视一下,是否还要留在这个国度?

我们的处境,与当年英殖民地时期有什么不同?是不是时候来个公投决定一下,我们下一代在这里的前途?

说离题了,说回Slovenia这个欧洲小国。

当地的人民看去很淳朴,对外人友善,一副与世无争的样子,这样的居住环境,根本与世隔绝,融入他们的社群,我想应该没有问题。

说到这里,真希望自己有个像叮当的任意门,想到哪里去,只要把任意门打开,就到了想去的地方,玩倦了,再打开任意门,就回到原来的地方。

是的,年轻时爱玩爱跑的细胞似乎又苏醒了,但我又不爱搭飞机,不喜欢要在机场无所事事的等待,觉得那好浪费时间。

如果有天有人发明像叮当的任意门,那时再也不用搭飞机,那该有多好啊!

忽然想到古人说的生离死别,所谓的死别,其实就与遥远的生离无异,人只是到了另一个遥远的地方去,不再回来了,就那么简单而已。

当然这么说似乎很潇洒,但一个人真正要面对它的时候,又有多少人能够接受得下呢?

让我想起老子,根据《史记》记载,老子离开洛阳,骑着一头青牛出函谷关向西,从此不知所终。

这样的离开,不也很潇洒吗?

就让我来生投胎在Slovenia,做个Slovenia人吧!

Friday 9 September 2016

发展商充当银行

慕以丁说,他将出任新党PPBM的会长(Presiden)职,而马哈迪将是党主席(Pengerusi)。

他说,两者没有冲突,而是各自扮演制衡(check and balance)的角色。

ROS应该是对慕以丁的解释感到满意,随着就正式批准PPBM的成立。

既然敦马是党主席,慕以丁以会长身份,想当然还是听命于他吧!

不过,今天不是要谈这个,今天要谈的是,发展商可以提供贷款给购屋者的新闻。

这是由房屋部长诺奥马宣布的。

认识诺奥马吗?他是巫统雪州联委会主席,因在最近的大港补选立下大功,首相再次召他入阁,当房屋部长。

那是六月尾的事。

虽然政府已经提供各种便利协助人民购屋,包括四月间推出的MyDeposit购屋计划,政府替人民缴付房价10%或三万元的头期;相信这个计划反应不好,所以半年不到,政府又想到了新方法。

为什么MyDeposit计划反应不理想?大家可以看回我当时写的《MyDeposit会好过PR1MA?》20160411和《国行和财长唱反调》20160420,那时我就已猜想到了。

这些计划都是治标不治本,问题的根源在:屋价太高,收入太低,无论政府提出什么计划,没有针对问题根源,人民还是买不起屋子啊!

但政府的创意无限,如今由房屋部长宣布的计划,显然是针对因收入不足以向银行贷款的购屋者,改向发展商贷款。

先不说贷款详情,如果购屋者无力向银行贷款,你认为改由发展商提供贷款,购屋者就会有能力缴款给发展商吗?答案肯定是否定的。

更何况发展商高达12至18%的利息,比银行贷款贵了至少一倍以上,如果购屋者付得起这笔利息,那他应该也付得起利息较低的银行贷款,他又何必向发展商贷款?这一点都不合逻辑嘛!

部长说,有抵押者利率是较低的12%,无抵押则18%。

这我就不明了。房子本身不就是抵押吗?为什么会说无抵押则12%?难道发展商无需建屋,也获准提供贷款,那不等于抢了银行生意,也抢了阿窿生意?

发展商兼作贷款生意,对购屋者百害而无一利,发展商当然多多益善。何解?

试想想,如果购屋者无法向银行取得贷款,而发展商却可以提供100%贷款,购屋者贸贸然买了屋子,他没有发现,发展商的利息要比银行贵一倍,在开始要偿还贷款的时候,才发现入不敷出,六个月后,发展商把屋子收回去重新再卖,那不是害惨了购屋者吗?

国行数据显示,大马家债处于偏高水平,占GDP的89%,对比2008年的60%,其中产业贷款就占逾40%。

国家购屋者协会(HBA)直指政府这项计划极之荒谬(ridiculous),这样做,根本是在制造“产业泡沫”,鼓励发展商进一步抬高屋价,并贷款给不合格的购屋者,想重演当年美国的次贷风暴乎?那时候,政府不是要出手来拯救这些发展商?

另外,很不明白的是,诺奥马说,根据《2011年借贷修正法令》,房屋部可以发出贷款执照,过去也曾发出贷款执照给一些借贷机构。

这不是国行的权限吗?为何房屋部也可以发出贷款执照?是只限于房贷吗?

发展商充当银行角色,有没有利益上的冲突?贷款是根据建筑进度发放,还是建完了才一次发放?那由谁来监督建筑的进度,总不成发展商自己吧?

这一点很重要,因为会影响贷款利息的计算,是从何时开始算起。

Thursday 8 September 2016

分散马来选票

敦马促成成立的新党取得社团注册局“原则上的批准”。这是由副首相阿末扎希透露的。

你大概会很奇怪,为什么是由阿末扎希来宣布,我想可能是因为他也是内长,而社团注册事宜归内政部管吧!

至于为何是“原则上的批准”?阿末扎希解释说:该党必须先厘清为何会有会长(Presiden)和主席(Pengerusi)两个职位,他们个别的职责和角色是什么?

是的,这点就很奇怪,会长和主席职权,究竟哪个比较大?

只听过政党社团等组织有副主席署理主席或副会长署理会长分别有好几个,但同时有会长和主席同在,那就没有听过。

我们知道慕以丁领导新党,那他是党主席还是党会长?我猜想可能敦马不放心慕以丁的领导能力,所以加多一个职位,由敦马亲自坐镇,可说是类似顾问的职位吧!

此外,新党不能以BERSATU为简称,只能用党名的国语缩写PPBM。

副首相说,这是为了避免混淆,因为国内已经有六个政党及社团名称有BERSATU这个字眼。

这也包括沙巴团结党即是其中一个。前阵子,沙巴团结党即反对新党以BERSATU作为党名的简称,如今如愿以偿,不怕会引起混淆。

那华文报也不该以团结党来称呼它了。

华文报以土著团结党称呼它的全名,有些简称为土团党。

其实,新党原名Parti Pribumi Bersatu Malaysia,直译的话应该是“大马原住民团结党”,简称的话是否应该是原团党而非土团党呢?

新党在短短一个月内即获得注册,而且由副首相亲自宣布,让人多少感到一点意外。

之前,慕以丁还说巫统会对新党感到害怕,视之为一项威胁,看样子,似乎完全不是如此一回事。

或者从巫统领袖的角度看,新党的成立将只分散在野的马来票,而非分散巫统的选票,因此不足为惧?

又或者,慕以丁的领导,巫统根本就不放在心上?

说的也是,就算有敦马在背后撑腰,可能也无补于事;再说,以敦马的高龄,他还能够撑多久?

相信敦马也有感于此,因此才会出现那压根儿就不可能发生的“世纪之握”吧!

当然,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只要有利益在,有什么是不可能的。

第14届大选最迟须在2018年内举行,慕以丁的新党会不会吸引到马来票?敦马到时还在不在?这些都是让人感到兴趣的问题。

怕只怕到时,在野政党在分配选区方面都无法取得共识,最后还是自己鬼打鬼或抽后腿,最后还是让巫统轻取渔利。

还有一个立场暧昧的回教党,到时候也在那里搞搞震。

敦马说成立新党是为了要攻入巫统选区,以巫统惯有的金钱策略来看,恐怕难矣。

对敦马来说,这也是一种报应。想当年他为了攻取沙巴,社团注册局也批准了各种族政党在沙巴成立,此外,半岛的种族政党也入侵沙巴,唯独马来政党只能有一个,那就是让巫统东渡,同时将沙巴本土的沙统解散,成功夺取了沙巴政权。

如今,将要发生在半岛的政局演变,不正是20多年前的沙巴政事重演吗?只是这次将是马来票被分散。

不选巫统,马来选民未必要投新党,因为还有回教党、公正党、诚信党,甚至还有行动党!真是乱如七国!

对如今已时不我与的敦马,这不是现世报吗?

Wednesday 7 September 2016

第14届大选雨林公园

当首相宣布将耗资6.5亿在首都打造一个暂名为纪念碑公园(Taman Tugu)的热带雨林公园时,心里的一个直接反应就是,花6.5亿来建一座公园,贵不贵了点?

首相说,建好时,这座公园将比美纽约的中央公园。

问题是,需要花这么多钱来造园吗?

前一天,我国医学研究人员才说没有经费来研究兹卡疫情,只能靠国外研究。相比之下,哪个比较重要啊?

根据报道,公园占地66英亩,地段本身就价值21亿元,要发展的有三大区块,预计在2020年完成:

1. 社区与家庭区域:提供餐饮业、儿童游乐场、室内外的活动空间;

2. 知识与学习空间:热带雨林教育中心、提倡环境自然的教育空间、国库ILMU(学习与革新中心,包括公共图书馆);

3. 户外活动:露营地、湖边和溪边跑道。

从以上三大区块,看不出如何得出6.5亿的造园成本。

第一阶段将在2018年中旬完成,包括先修复将近1000棵树木和种植500棵新雨林树木。

第二阶段则是在公园周遭兴建人行步道连接附近建筑和其他公园,预料在2019年初完成。

那其余的建造,可以在2020年内完成吗?我怀疑。

值得最大怀疑的是6.5亿元的建造成本,66英亩土地,等于每英亩985万,若以每方呎计算的话,一英亩43560方呎,那就是每方呎226元。

而且,既然要打造一个自然生态的热带雨林,我相信不会整个公园都被发展开来,因此,真正将被开发的部分,每方呎的成本岂非更高?这6.5亿,到底有没有报大数啊?

根据所透露的发展详情,除了一些供教育和游乐用途的建筑物,其余只是植林和行人道/跑道而已,又不是建什么高楼大厦,为什么需要花6.5亿呢?6500万我都嫌贵。

别忘了这只是建造成本,不包括地价在内,总的说来,成本将只花在植树、行人道/跑道、儿童游乐场和几所建筑物上,这些需要用到6.5亿元吗?

有关成本将由国库(Khazanah Nasional Bhd)负责5亿,政府则提供其余1.5亿。

我不相信政府会拿出1.5亿,实际上国库将负责整个造园成本,但国库的钱哪里来?

我相信不久它就会宣布举债筹资,然后由政府提供担保。

也就是说,间接仍旧是由人民来担保这笔债。

为什么找国库?不用问阿贵,难道你还找1MDB吗?这个时候,谁还敢借钱给1MDB?唯一可以向外借钱的,只有国库了。

这是我对这座6.5亿雨林公园的看法。

我也对2018年这个数字敏感。对,你也想到了,2018是大选年,首相是不是要开始部署为下届大选准备了?

拉菲兹也想到了,他问,Taman Tugu是不是将沦为国阵为第14届大选筹资的管道?

拉菲兹会这样问,那也不稀奇。

你觉得下届大选会像在上届大选那样,还会有阿拉伯王族来捐26亿元给你吗?当然不会,又不是天方夜谭。

同样,1MDB臭名昭彰,不会为你筹到任何资金了,刘特佐也不会再找江南大叔来跳舞了,所以,国库就很自然被看上了。

希望它不会成为第二个1MDB,国家已经没有多少可被挥霍的本钱了!

如果这耗资6.5亿的Taman Tugu真的是为第14届大选筹资而建,那就干脆将它正名为第14届大选热带雨林公园吧!

还是该叫它:末代雨林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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