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7 July 2025

归还“赃款”就不提告?博得过

自上回预告沙巴州议员涉贪案有两名州议员即吹哨人将被提告,三人也如期被告后,反贪会阿占如今再做预告,这回的对象是前首相伊斯迈沙比里。

今年2月,阿占公布从伊斯迈沙比里住处及多个“安全屋”搜获1.7亿令吉现金及估计市值近700万令吉的16公斤金条(请看伊斯迈沙比里是嫌犯20250304)。

经过多次传召伊斯迈录供及数月调查后,阿占表示,将在一至两周内向法庭提出申请,要求没收所有涉及前首相伊斯迈沙比里涉贪案所搜获的资产。

阿占说,这是既定程序,如果当事人提出司法挑战,法庭就进行审理。

只没收资产,不提控吗?阿占说,那由副监察司做决定。

这就奇了,在沙巴州议员涉贪案,阿占透露反贪会建议对数人作出提控,为何在伊斯迈沙比里涉贪案,反贪会只要求充公现金和金条,似乎未向总检察署建议提控?

是不是念在伊斯迈是前首相的关系,所以不提告?但敦马和慕尤丁两位前首相都被起诉喔。

还是,只要对方愿意归还“赃款”,反贪会就不提告?那些被提告的,是因为他们不承认,不愿意归还“赃款”(请看《最近很少看韩剧了》20250626)?

如此做法,岂不更助长高官的贪污行为?只要不被发现,那就平安无事,一旦被揭发了,只要同意把赃款归还回去也同样没事。所以,是不是很博得过?

如我上回说的,如此做法,的确史有前例,随手拈来就有纳吉继子里扎、当时还是第二副财长的阿末马斯兰,以及高盛集团前高层莱斯纳的大马情人罗哈娜;他们在同意把钱归还给政府后,总检察署就不提告或撤告了。

根据报道,伊斯迈的1.7亿令吉现金和16公斤金条来自他当年用在“大马一家”宣传的预算。安华曾在国会透露该预算是2亿令吉,这岂不意味着,多达1.77亿令吉值的预算被人挪走(请看《伊斯迈沙比里晕倒入院》2025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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