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22 July 2025

巫统迫不及待纳吉居家服刑

巫青团催促当局
立即执行附加谕令,让纳吉赶快在家服刑,不要再以各种政治理由拖延,否则就形同“叛君”(penderhakaan),即违逆马来统治者和冒犯君主制的神圣地位

其宣传主任苏列欣(Sollehin Tajie)说,他们将继续捍卫君主制度主权、宪法的至高地位和国家主权原则,如果有人要挑战国家根基,他们不会保持沉默。

然后,全国160个党区部主席集会,联合促请安华首相必须立刻执行该附加谕令,让纳吉得以回家服刑,不要再对附加谕令的合法性诸多质疑。

党总秘书阿斯拉夫很绝,他除了吁请现任国家元首伊布拉欣御准纳吉居家服刑,还说该案已经拖延了一年,要求国家元首谕令,让纳吉的刑罚获得进一步“宽减”。

如果我的解读没错,他是希望刑罚已经减半的纳吉,能够再减pro rata是吗? 

纳吉次子纳兹夫丁更得寸进尺,说他们的忍耐是有限度的,要政府在全国大选前释放纳吉,让巫统重新获得胜利。

他的意思是,连居家服刑都不用了,而是要直接“释放”纳吉吗?

不解的是,柔州大臣哈菲兹竟也认同纳兹夫丁,希望国家元首能够慎重考虑给予“特赦”,说纳吉的奋斗精神是巫统的力量泉源,他说我国杰出的首相之一,他身陷囹圄,令人难过,并希望党主席阿末扎希和当最高理事会继续争取权益,不放弃对纳吉的声援。

唔,这我就不明白了,月初的时候,联邦法院不是已经宣布保留裁决(defers decision),择日下判有关上诉吗?

既然还没有作出裁决,为何巫统就迫不及待要求政府让纳吉居家服刑?万一法院的裁决不是如此,那时是不是要纳吉乖乖回去监狱继续服刑呢?

以马来亚大法官哈斯娜为首的联邦法院三司,在听取双方陈词后,宣布暂缓裁决。另两名联邦法院法官是扎巴丽亚(Zabariah Yusof)和哈尼巴(Hanipah Farikullah)。

联邦法院为何暂缓裁决,相信是如总检察长杜苏基在陈词时说的,不否认附加谕令的存在,但对其真实性及有效性存疑,原因已在上回提过了,这里就不赘述(请看总检察长质疑附加谕令的真实性及有效性20250703)。

巫统就抓住总检察长承认附加谕令的存在,即要求政府让纳吉居家服刑,略过其真实性及有效性,即是否能够获得执行?这就要等联邦法院来裁决。

身为纳吉代表律师的沙菲宜,没有告诉巫统和纳吉家人司法程序,案件尚未审结吗?

安华表示愿意会晤巫统基层领袖,必要时给予解释,或“采取任何有助于维护和谐的行动”。

彭亨公正党14个区部主席附和安华,抨击巫统160个区部主席违背彭亨苏丹谕令,因苏丹阿都拉呼吁大家停止所有对附加谕令的争论。

其实,早在去年12月,根据总检察署文告,国家元首苏丹依布拉欣已谕令,所有直辖区的特赦申请,包括纳吉的案件在内,皆需遵循正当程序提交特赦局,而非通过其他非正式方式提出。

文告还援引联邦宪法第42条文,表示国家元首依据特赦局建议下达的决定,同样适用于法律条款约束,以免有关决定在法律上受到挑战。

言下之意,就是纳吉必须“通过正当程序提交居家服刑申请予特赦局”,而非以“附加谕令”绕过特赦局的形式要求。既然如此,为什么联邦法院不驳回纳吉的申请,纳吉在家服刑与否,应交由特赦局决定才行(请看现任国家元首的谕令20250102)?

还是,要择定黄道吉日才来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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