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20 September 2016

可负担房屋指数

注意到近年来政府不管推动什么上下大小决策和计划,几乎无一深得民心,结果只好喊卡或延后或重新包装再推出。

是人民要求太高了吗?那又未必,许多时候,政策本身就不知所谓,根本是没有经过深思熟虑就仓促推出,若能利益人民那还没关系,只怕好事不多,更多是给人民带来不便和不利。

这意味着什么呢?我想起敦马说的在朝无人才,既然如此,所推出的政策和计划,想必也高明不到哪里去,所以才会那么举棋不定,反反复复,也把人民弄得团团转。

最近一例,就是房屋部推出的发展商贷款计划了。

上星期,此课题被带进内阁里去讨论,结果是没有结论,留到下次内阁会议再继续讨论。

这作为他重当部长的第一炮却打不响,反而引来恶评如潮,想必房长诺奥马为了此事很郁卒,在trial and error之下,他在细节方面做了一些改变,如下:

1. 发展商贷款利率不是最高的18%(无抵押)和12%(有抵押),而是最高只可收取6%。

2. 发展商贷款是属于过度时期的个人贷款(bridging loan),不是全额贷款或融资贷款(end financing)。

3. 其部门将会制订条件,包括统一贷款利息和期限。

他举例说,假设银行只提供80%贷款,购屋者可向发展商借贷余额,类似个人贷款,可分四五年偿还。

如此说来,情形就不一样了。

从另一个角度看,购屋者还是需向银行贷款,不足之处,发展商可让购屋者分四五年来还,发展商从中收取最高6%利息,也就是分期付款。这样说倒也算合理。

但这还是没有解决到人民无购屋能力和借不到银行贷款的问题啊!

就算这两个问题解决了,购屋者有没有能力应付两边的贷款呢?

再说,如果只是区区的6%利率,可能有些发展商都不愿意贷款呢!

与其讨论房屋部的计划行不行得通,内阁不如讨论更贴切的问题:为何人民买不起屋子?为何银行不愿提供房贷?为何房子需要卖得那么贵?

请看看右图的全国可负担房屋指数(housing affordability index),东马两州包尾,但砂拉越还比沙巴好一点。

对比州民收入,沙巴屋价是全国最昂贵的,连吉隆坡都望尘莫及。

我国最穷的四个州,分别是沙巴、吉兰丹、登嘉楼和砂拉越。吉兰丹和登嘉楼虽然穷,但屋价也相对的较低,意味着那里的居民比沙巴居民还买得起房子。

当然这一点都不奇怪,因为本州本来就是最穷的一州,数十年来,这个纪录都一直未曾被其他州属打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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