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机构(MoF Inc)接受1MDB所有董事成员的集体辞呈,从月底生效。
不过,阿鲁将继续担任CEO一职,落实重组计划,包括解决与IPIC之间的纠纷,直至另行通知为止。
财政部机构也接受了公帐会报告的建议如下:
1. 以首相为主席的顾问团将解散;
2. 删除公司章程117条文,所有向“首相”的汇报,将改为“财政部长”。
3. 大马城、TRX城、槟城亚逸依淡(Air Itam)土地和雪州英达岛(Pulau Indah)土地的拥有权,将从1MDB转移至财政部机构。
有几点要提:
1. 1MDB董事是在4月7日公帐会报告出炉后集体辞呈的,为何时隔了一个月才给予回应,而且还要等到5月31日才生效?
这个日期,正好也是1MDB必须缴付国行行政罚款的限期。
财政部将董事辞职的生效日期定在同一天,并委任新董事成员,是否与此有所关联?
2. 虽然顾问团宣布解散,身为主席的财长首相不能因而为之前所造成的错误决策而开脱,他是不是也应该引咎辞职?
3. 纳吉依然兼任首相和财长两职,将向“首相”的汇报改为向“财长”汇报,对象仍是同一人,那又有什么分别?最起码他应当让贤把财长职辞掉,让更有理财能力的人选当财长。
4. 公帐会还有建议调查首任CEO沙鲁,指他和其他高层需负责,为何财政部机构的文告没有提到这点?是否不认为沙鲁需接受进一步调查?
不止如此,沙鲁还继续在首相署PEMANDU单位上班呢!
沙鲁在报告出炉隔天有回应说,所有汇款都必须经过顾问主席批准。
顾问主席是谁?你我都知道他是谁。
是因为这样,所以沙鲁不需要接受调查吗?
1MDB搞到如今一个大头佛,还被对方“诈骗”了至少35亿美元(140亿马币),难道我方完全没有人需要负责吗?
5. 大马城等土地资产一一转移给财政部机构,1MDB还剩下什么?根本只剩下一个空壳,是不是就此收档清盘?不久前,首相还说将继续操作呢?如果里边什么都没有,公司又如何操作呢?
6. 和IPIC的纠纷,就让阿鲁一人去解决那么简单吗?那是一宗140亿跨国欺诈案呢!相信如阿鲁早前说的有内鬼里应外合,对方才能得逞,为什么我们的英明领袖对这起案件显得一点都不紧张?
IPIC表明将向大马财政部追讨所代付的5030万美元(2亿马币)利息,财政部同不同意?至少也要交代一下吧!
我的结论是:1MDB改向财长报告,完全没有一点分别,因为财长和首相,还是同一人啊!
这样的一个建议,根本就是揾人民的笨!
财长文告说接受公帐会报告里的所有建议,事实并非如此,调查沙鲁之建议就完全没有提到。
公帐会还漏了一项建议,那便是:首相应另觅财长人选,首相不应兼任财长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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