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17 May 2016

和Aabar一样,SRC也有岸外分身

财长首相人在海外,书面回答国会提问,说目前还不能断定,1MDB-IPIC之间的交易是否有欺诈成分在内。

这国会的一问一答,是没有多大意义的,因为它对事情的进展没有多大帮助。

比如副首相同样也在国会作答:虽然公帐会建议调查1MDB首任CEO沙鲁,至目前为止警方还未采取任何行动。

若问为何还不采取行动,几时才要行动,那又要等下回副首相在国会作答,如果在野议员继续追问下去的话。

有时国会的问答时间,给我的印象就是做戏咁做,双方只要有问有答,就算向人民交代了事:看,我有在做事。至于事情有没有一个结果,几时可以有个结果,那并不太重要。

说回1MDB,上周四,新加坡BSI前理财师Yeo Jiawei再被加控至7宗罪,这次包括伪签推荐信,导致SRC在瑞士BSI银行户头被转账1195万美元(4803万马币)至Tan Kim Loong在新加坡星展银行的公司户口。

此案将在本周四(19日)再次开审,到时大概又会有新的控状出现。

不过请注意,SRC这家财政部子公司的名字,第一次在这起涉及1MDB的案件中出现。

从控状所述,我们知道这家财政部子公司竟然在瑞士,不是新加坡,拥有银行户头,这海外户头要来干什么?

不止如此,我们也从控状中知道,SRC也同样在英属维京群岛(BVI)注册一家同名的公司,唯名字后面多了一个字Limited。

调查文件显示:SRC BVI户头拥有人是大马政府。

听来非常熟悉,根本可以说如出一辙。

你猜对了,IPIC的子公司Aabar不也在BVI拥有一家同名,背后多了一个Limited的公司吗?

据报道,成立Aabar BVI的是IPIC的主席和CEO,但IPIC如今否认这家Aabar和它有关,而且其当时的主席和CEO已被革职接受调查,据说个人资产也被冻结。

而这边厢,曾是公司顾问主席的财长首相仍未确定,是否已被对方欺骗。

这家Aabar BVI已在去年六月清盘,难道不担心已汇进其户口35亿美元的去向吗?

虽然不承认被对方欺骗,财政部和新国行总裁却已放风声,先让大家有心理准备,说政府将承担1MDB的所有债务,包括政府没有提供担保或支持信的债务在内。

《财政部负责完1MDB债务》20160512)

说好听就是政府负责,说不好听就是老百姓如你我要替1MDB还债。

当事人却可以说得好像不当一回事,真是服了这些无耻之徒。

SRC向KWAP贷款40亿,投资一亿在一个蒙古煤矿计划(有没有也是个未知数),那还有剩余38亿多去了哪里?公司一直无法作出交待。

KWAP也不用紧张,因为它说有政府做担保。

如今我们大略可以知道,除了进了财长首相私人户口的数千万元,很大部分可能就去了海外,其在BVI的岸外分身户口。

为什么要如此做?很可能就和Aabar多了一家岸外分身的理由一样。

财长首相说,还不能确定Aabar BVI是否假公司,那SRC BVI肯定也不是假公司,因为新加坡控状显示,批准转账去Tan户口的即是聂费沙,SRC的董事经理。

这位聂费沙,自去年事情爆发后就离国出走了,反贪会至今仍无法找到他。

如果他是清白的,他为什么要逃到海外?

而他也是财长首相在阿马银行私人户口的授权人,真是方便至极。

今天还读到一则荒谬的报道,便是首相署国会事务部长阿莎丽娜向国会解释,公帐会主席删除报告里两段有关GoodStar的文字,是因为那是机密资料,不能对外公布。

为何关于GoodStar的资料不能见光?是不是因为有东西不可告人啊?不是要找出真相来吗?不是要还个人一个清白吗?不是说Nothing to Hide吗?

这样的调查这样的报告,遮遮掩掩、鬼鬼祟祟,做了又有什么样?谁会相信?更增添人家对你的怀疑。

有没有发现,SRC BVI和Aabar BVI成立的Modus Operandi几乎是一模一样,主意是不是来自同一人?这个人也太厉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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