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29 April 2016

无一不与1MDB有关

时间过得好快,匆匆又一个星期过去了。

这个星期,似乎有很多事情发生,多得来不及写;已经写的,又有后续的发展。

有没有发现,近来发生的事件,无一不与1MDB有关?

所以,就算已经对这课题有多厌倦,还是得把它写下来,将来读回头的时候,就不会觉得不连贯。

今天就来记录一下,这个星期所写题材的Part 2。

1. 国行对1MDB采取行动

昨天才刚刚提,洁蒂任期只剩下最后两天,为何还未读到她欲对1MDB采取的行动。

旁晚的时候,就读到新闻了,说国行已取得总检察署批准,向1MDB发出行政罚款(administrative compound)。

有几点要说:

a. 之前不是说国行无需经过总检察署向1MDB采取行政行动,像向阿马银行行动那样吗?为什么对1MDB还需经过总检察署呢?

b. 总检察署岂非自相矛盾,既然在一月的时候裁定没有人犯错没有人需被提控,为何却又允准国行向公司施予罚款?

c. 为什么没有披露罚款数额多少?是以百万计、千万计、或亿万计?公司虚报的是18.3亿美元资金的用途,想当然罚款应该也是亿元以上。

问题是,公司连还债都有问题了,哪还来的钱来缴付罚款?可能最后就从财政部“转账”给国行算数,对1MDB来说仍然无关痛痒。

2. 朝圣基金证实也换人

除了国行总裁换人,如前天我预告的,朝圣基金CEO也证实换人,但他不是任期届满,而是自己辞职,据说过档去森那美当MD还是副CEO?

他辞职的原因不明。

接他棒的,是他的副手Johan Abdullah,从七月生效,即日起他是代CEO。

Johan是去年一月才加入集团的,表现如何还看不出来。

朝圣基金如何与1MDB扯上关系?

两者大有关系。起码有三位朝圣基金董事成员,也是1MDBD董事。

大家该记得去年它高价向1MDB买下一块地皮,遭非议后,它说可一转手就净赚5百万,过后又说不卖了要自己发展。

去年底,国行好意劝告不可用储备金来支付利息,因基金资产已低于负债,唯基金当耳边风,其主席还说基金隶属首相署,不由国行管制。

看吧,空穴来风,CEO Ismee悄悄辞职,不会没有原因的。

3. Yeo Jiawei加控两罪

星期一提到新加坡第一位因1MDB被控的Yeo Jiawei,昨天再被加控两罪:

a. 每年从1MDB子公司Brazen Sky收取约160万美元(约马币620万);

b. 在BSI担任理财师时,蓄意欺骗和妨碍司法公正(cheating and obstructing justice)。

1MDB不是说有11亿美元存在BSI吗?便是以Brazen Sky存在该银行的。

后来经BSI证实,并没有这笔资金在户口里,第二财长胡斯尼改口说是一些单位。

无端端的,Brazen Sky为什么要给一名银行职员160万美元?而且是每年呢!谁想到这么一个好主意?

根据新加坡《海峡》报,其实还有一位叫Kelvin Ang Wee Kent 的在20日时被控,他涉嫌以3000新币贿赂一名叫Lee Chee Waiy的分析员,唆使后者撰写一份有利的估价报告。据知报告亦与1MDB有关。

4. 政府没有U转

觉得这个其实也没什么好记录。

就是国家王宫和财政
部秘书长伊万分别驳斥《华尔街报》报道,说国行新总裁人选由始至终只有一名,政府不曾在此课题上U转。

其实可以这样子解释,也不难想象:人选在还没有提上给国家王宫的时候就因消息外泄,因此不得不换人,对最高元首来说,的确也只有一个人选。

倒是很好奇,伊万本身又怎么知道人选本来就不是他?难道首相曾预先透露给他知道?

此地无银三百两,有些事,还是不要说出口,否则就会出现反效果。

5. 回教党署理主席质问纳吉首相

觉得这则新闻应该记录下来。

与哈迪不同调的回教党署理主席端伊布拉欣问首相,1MDB已宣布违约未付5030万美元债券利息,身为公司顾问主席的纳吉首相为何至今仍未发一言?

不止如此,阿鲁也已通知首相,公司将面对至少65亿债务的违约风险,政府是担保者,为何首相都保持沉默?

还有和IPIC的160亿债务资产交换计划已经告吹,公司打算如何减这笔债?

端伊布拉欣叫首相不要只是吹捧ETP如何成功,因为人民并没有感受到“成功”,有的只是生活费高涨,苦不堪言。

回教党应该让他当党主席才对,而不是哈迪。

Thursday, 28 April 2016

洁蒂留下一个包袱

才隔了几天,阿鲁就“改口供”,否认他曾承认1MDB涉及欺诈案。

他怪有心人蓄意扭曲他的谈话。

他说他只是根据瑞士总检察署12日的文告内容,不排除1MDB可能被骗(possibility of fraud cannot be discounted)。

对他来说,“承认”和“不排除”两者的意思是有分别的。

但他没有否认他当时也透露公司内可能有内鬼,可能迟点他又会作出否认。

瑞士总检察署当时透露,已展开对阿布扎比两名前高层的调查。

谁是阿布扎比的两名前高层?当然就是已经被炒的主席Khadeem和CEO Al-Husseiny。

如我昨天提的,这两人在BVI成立一家假公司,让1MDB把前后35亿美元汇去了这家假公司。

现在的问题是,1MDB是真的不知道那是一家完全与IPIC无关的假公司,还是有内鬼和对方串通,把钱汇去了这家公司?

如果1MDB真是无辜的,那就如阿鲁说的,那是对方的内部问题,因为是对方的主席和CEO行诈,除非能够证明1MDB同谋,那IPIC就可以不必履行协议。

最新消息是,IPIC可能替1MDB缴付利息,前提是1MDB也需要作出赔偿。

对方未提赔偿数额,目前也尚不知1MDB是否会答应。

不过,既然对方改称愿代还债,可见如我昨天说的,虽然对方未收到1MDB的35亿美元资金,那是因为对方两名高层使诈,导致资金去了一家假公司,双方签署的协议仍是有效的。

看来,如果打官司的话,这会是一场很长的官司,到时对方就会曝露,1MDB有没有与他们狼狈为奸的内鬼了。

与其同时,首相昨天宣布,洁蒂将由现任副总裁莫哈末伊布拉欣(Muhammad Ibrahim)接任。

滑稽的是,首相署随着就发文告挞伐《华尔街报》之前捏造新闻;该报上个月指财政部秘书长伊万将接任国行总裁职。

(请参阅旧文《此人当国行总裁?不适合》20160314)

觉得首相署如此迫不及待谴责《华尔街报》的行为实在幼稚。

相信一般的看法是,伊万的确是首相当初的人选,只因为消息泄露,引起市场反应负面。

洁蒂本身也至少两次高调放话,意有所指下任国行总裁人选不应带有政治背景,也不应受到任何政治干扰,而且,国行监督委员会已根据现有机制推荐最适当人选;明显就是说给首相听的。

如此,首相还不顾忌三分?最后只好委任国行推荐的人选也就是洁蒂的副手莫哈末出任。

所以说,首相署发布那份针对《华尔街报》的文告,岂非此地无银,显示该署官员的极度愚蠢。

而且,若非心中有鬼,为何要等到最后三天才来宣布新人选啊?这已显示不寻常了。

市场对之前相当低调的新国行总裁认识不多,我想大家更有兴趣的是,他会不会继续追究1MDB的进展?

洁蒂曾说,她会在卸任前对1MDB做个了结,因为她不要给她的接班人留下任何包袱。

但她的任期只剩下两天了,仍未闻她对1MDB采取了什么行动;不要随着她的离去,事情就不了了之了。

Wednesday, 27 April 2016

阿鲁为何不报警?

先给大家一个预告。

朝圣基金CEO Ismee Ismail悄悄辞职,消息说他将加入森那美当老二。

好端端的朝圣基金CEO不当,宁可去森那美坐第二把交椅,背后有什么不为人知的故事?找到后再跟大家报告。

说到森那美,大家就会想到当年1MDB第一任主席Bakke也是在辞职后加入森那美改当CEO。

Bakke为何辞职?据说就是因为不满1MDB将7亿美元转汇给Good Star而辞职不干。

Ismee辞掉朝圣基金CEO职,改当Bakke在森那美的副手,若非巧合,那便是受邀而过去的吧!

说来也很巧合,因为Ismee不止是朝圣基金CEO,他也是1MDB董事之一。不懂他是否也一并辞去1MDB董事职位?毕竟这两个职位,都吃力不讨好。

不过,阿鲁前阵子透露,1MDB董事们不是集体辞呈了吗?

阿鲁后来透露,他们的集体辞呈不获接受,所以他还是公司的发言人。

说到1MDB,阿鲁说他也疲倦了,这次真的要辞职了。

昨天,他宣布公司17.5亿美元(69亿马币)债券违约,因为IPIC没有根据担保协议(inter guarantee)代公司支付5000万美元利息。

之前我以为,既然IPIC声称没有收到1MDB的抵押金,后者已毁约在先,IPIC哪还有义务替你还债。

(请参阅《谁先毁约,IPIC或1MDB?》20160419)

但是周末的时候,读到IPIC奇怪的文告,说它不会代1MDB还债,除非1MDB违债(default)。

我心想,你这样讲,1MDB更不会还债了,反正你已准备替它还了嘛!

但我也很纳闷,IPIC都说没有收到抵押金了,它为什么还要准备替后者还债?

唯一的解释就是,虽然没有收到抵押金,因为抵押金去了一家在维京群岛(BVI)注册的冒牌公司,IPIC的确有发出担保信或签署担保人协议,所以还是有法律义务,一旦1MDB违约的话,必须替后者还债。

为什么会这样?阿鲁不是说了吗?这可能是件里应外合的欺诈案,不排除1MDB有内鬼。

而对方的主席Khadeem和CEO Badawy Al Husseiny已被炒掉,银行户口和个人资产已被冻结并被调查。

可以肯定,他们涉嫌在BVI成立一家假公司,然后以当时仍是IPIC主席和CEO的身份签署了担保协议,所以在法律上所签的担保协议是被认可的。

若说这两人是对方的内鬼,那阿鲁口中的1MDB内鬼会是谁呢?

当年由高盛安排的35亿美元债券是分两批发售的,一次是在2012年5月,第二批在同年10月。

沙鲁是1MDB第一任CEO,但他在2012年8月辞职,被调去首相署伊德里斯的PEMANDU单位,原因不详,接任者是Hazem Abdul Rahman。

时间上,沙鲁应该是对35亿美元债券的安排知情的,他是不是反对发售这批债券而辞职,那就不得而知了。

至于汇给假公司的前后35亿美元抵押金,则肯定是在Hazem的任期内了。

那他当时知不知道“汇错”了户口?这点公帐会似乎完全没有提到他,也没说他需负任何责任,那就很奇怪了。

Hazem任期也不长,他在1MDB财务问题爆发后,于前年年尾辞职(还是被炒?),前后只当了两年4个月的CEO。之后他去了哪里?没有读到任何相关报道。

跟着就轮到阿鲁上台执手尾,他是最近“发现”35亿美元遭到诈骗后才改变语气,但他之前难道对整个事件没有怀疑过吗?

从他数次前言不对后语,我相信他是知道实情的,只是职责所在,不得不为公司“圆谎”。

然而公司的问题已变得愈来愈大,大到连他也“圆”不下去了,他是不是也要自保,走为上着?

至于之前他说公司还有23亿现金,现在再深入想一想,搞不好他所谓的现金,就如第二财长胡斯尼口中的11亿美元资金,不知几时已换成了所谓的“单位”。

也就是说,这23亿现金只是纸面账簿上的cash,并非真正的真金白银,否则,为何要冒违约那么大的风险,也要IPIC替它还债?

缴付5000万美元利息于星期一到期,1MDB昨天星期二宣布违约,至目前为止,还未听到IPIC是否已代它还息。就算IPIC最后缴付利息,IPIC也会想办法取回这笔钱。

别忘了1MDB已汇了这笔钱过去,虽然汇去了冒牌公司,那也还是公司的钱啊!

假设IPIC“反悔”不肯缴付利息,财政部就要出头,因为35亿美元债券有政府的担保,政府必须替公司还债。

要不然,政府岂非没有了信誉?以后要在市场举债,就算愿意支付更高昂的利息和成本,恐怕就难上加难了。

其实,既然怀疑公司被诈骗了至少35亿美元或可能更多,身为公司CEO,阿鲁是不是应该在第一时间去报警呢?

而身为公司顾问主席也是唯一可以签署文件的财长首相,为何还继续置身事外?

相信知道最多的,应该是他。这也应该是大马有史以来第一次发生也是最大宗的违约事件,处理得不好,相信陆续有来,政府怎能不给予高度关注?

2019年的先进国愿景,不管它会不会像伊德里斯说的会变成一个破产国,人民还是咬紧牙根继续向前迈进吧!

Tuesday, 26 April 2016

阿末赛益最高兴

大家还记得上个月,登加楼前大臣阿末赛益在州议会临时动议,投现任大臣阿末拉兹夫不信任票的事吗?

他的动议当然不获通过。

(请参阅旧文《前登加楼大臣临时博乱》20160309)

当时他还预言,虽然动议不获通过,接下来登州还会有“大事”发生。

那会是什么“大事”,他不肯明言,只叫大家等着瞧。

这位在去年硬被拉下台来的前大臣,为何胆敢对着干?

而且事后巫统也未对他采取纪律行动,显得极不寻常。

他不止在州议会提不信任动议,还公开大爆1MDB内幕。

大家都知道,1MDB前身是登加楼投资机构(TIA),根据阿末赛益爆的料,因登州苏丹米占拒绝支付高昂的债券佣金,纳吉首相只好将它转为联邦GLC,才改名1MDB。

苏丹和纳吉之间的芥蒂,相信就是在那时产生的。

然后就发生去年的撤换大臣事件,拉兹夫是纳吉的属意人选,赛益被强行撤掉当然不开心,纳吉也忘了,赛益是苏丹米占的“人选”。

在阿都拉时期的308后,记得为何登加楼州议员迟迟未宣誓吗?那是因为苏丹米占不接受伊德里斯祖索(现任高教部长)当大臣,最后才决定由赛益出任。

赛益有如此强大的靠山,当然有恃无恐。

报道说拉兹夫是在上周五一个活动上失言激怒了苏丹,因此才被褫夺所有勋衔的。

我觉得那只是导火线。

拉兹夫说了什么话,竟会让苏丹生那么大的气?

据说,他在提到州政府的表现时,竟然拿一个叫YDSM的基金做比较。

YDSM是苏丹米占所设立的基金,全名是苏丹米占皇家基金会(Yayasan DiRaja Sultan Mizan),明显易见以苏丹为名,拉兹夫如此失言,难怪引起苏丹不悦。

随着勋衔被褫夺,拉兹夫这个大臣位子要怎么坐下去?

除非有奇迹出现,据说纳吉首相正在努力扭转局面,希望改变苏丹心意,要不然,拉兹夫大势已去,看来已成定局。

这个时候,最高兴的,还是阿末赛益。

Monday, 25 April 2016

1MDB第一位被控洗黑钱的是新加坡人

读到《当今大马》报道,指新加坡瑞意银行(BSI)前理财师(wealth planner) Yeo Jiawei是该国在1MDB案中提控的第二人,第一位是BSI前高级副主席Yak Yew Chee。

据我的了解,Yeo Jiawei应该是第一位因该案被控的人。

如果没错,Yak仍在接受调查,其个人银行户头虽被冻结,但他未被正式提控。

上一回他上法庭,只是申请解冻其银行户头,却也在最后一分钟撤销申请,改从其海外私人户口汇钱进来,因其海外户口未被冻结。

(请参阅旧文《水落石未出》20160212)

根据报道,Yeo曾向1MDB推荐投资产品,涉嫌接收新币20万元赃款而被提控。

控状指他是在2013年1月30日通过中国银行收取“犯罪收益”,款项是“欺骗所得”。

主控官透露,这是一宗非常复杂的跨境案件,涉及大量敏感文件,大笔资金的流动和多项交易遭刻意隐瞒,而Yeo扮演一个关键的角色。

Yeo否认洗黑钱,说20万元是他从香港的个人户口转入新加坡的个人户口,和洗黑钱无关。

值得注意的是,Yeo以涉嫌20万元黑钱被控,Yak被冻结的银行户口数额则达1000万新币左右,看来Yak所涉及的款项更大,因此虽未被提控,银行户口先被冻结。

两人同样在贪污法令下被控洗黑钱,但是Yeo先被控上法庭,并将在本星期四(28日)过堂。

调查1MDB案的新加坡当局是商业事务局(Commercial Affairs Department)和金融管理局(Monetary Authority of Singapore)。

至于瑞士调查单位,其总检察署之前透露,两名大马高层人士亦在调查范围内,最近再透露,IPIC/Aabar两位被阿布扎比调查的前主席和CEO也在瑞士当局调查名单中。

你会不会很奇怪,外国调查单位还在如火如荼地调查1MDB案,为何我国早在今年一月就“结案”?

如今有这么多新发现新发展,包括阿鲁刚刚承认公司可能被假Aabar诈骗了35亿美元,为什么高官们一点震惊都没有?

35亿美元,以现在的兑换率约138亿马币,这个数字可不小呢!

如果你对数字没什么概念的话,它是138的后面跟着8个0,是26亿的5.3倍。

更让人担心的是,由于当初没有收到1MDB/财政部的担保金,IPIC拒绝替1MDB偿还这批35亿美元债券的利息,同时宣布中止双方签署的债务资产交换计划(debt-assets swap)。

《The Edge》说,这笔5000万美元(19.5马币)利息有五天的宽限期,即今天逾期。

看样子IPIC已不准备替1MDB还债了,更甭说利息。

既然阿鲁说公司还有23亿现金,如果这笔现金真的存在的话,可能最后就只好用这笔现金来还利息。

再不然,政府也必须替它还债,否则就会引发交叉违约(cross default)风险,包括TRX的30亿美元债券、24亿大馬城回债和SOCSO的8亿贷款,那就会影响公司或政府将来售债的信誉了。

所以你看,GLC包括1MDB频频举债,何惧之有?

政府基金如KWAP也不惧借贷给GLC如1MDB,同样也是因为有政府担保,GLC无法还债,政府就会出头。

记得纳吉如何自夸吗?他说,政府只注入100万资金,如今1MDB资产却高达500亿。

其实他低报了前者和高估了后者,他应该同时也报告公司债务至少420亿。

我也很怀疑他到底懂不懂得经济原理,如果读过经济学,当知以100万资金,不可能可以借到420亿元贷款,这个债务资本比例(debt equity ratio)根本不成比例,如果是家私人公司,谁敢借钱给你?

1MDB能借到这一大笔债,还不是靠政府担保,公司一旦还债无力,政府就要替它还债。这个简单道理他一点都不懂吗?

再提到上周公帐会主席哈山偷偷删掉“Good Star与沙地石油无关”一事,虽然阿鲁指GoodStar是沙地石油的子公司,沙地石油却拒绝证实此事,只说公司(沙地石油)没有挪用1MDB的资金。

哈山也好整以暇,说如果公帐会成员不满他擅自删除报告内容,大可向国会议长投诉。

他说任何最后一分钟收到的属于机密的资料,都不适宜公开,也不应纳入调查报告中。

言下之意,他是同意GoodStar与沙地石油无关,也不否认7元美元“汇错”去了Good Star户口。

但因为这份资料是最后一分钟收到,而且属于机密情报,所以不宜收进报告里吗?

这个借口可真牵强呢!

1MDB这场大骗局,到底会如何收场啊?

国外调查单位已开始将涉案者控上法庭,国内的涉案者,难道就永远在法外逍遥吗?

Thursday, 21 April 2016

哈山删掉的两段句子

潘俭伟说公帐会主席哈山删掉了1MDB报告里两段句子。

是哪两段句子?

在英媒报道我只找到一段:

“国行获政府当局主动告知Good Star由一名与沙地石油无关的个人持有。”

“Bank Negara Malaysia (BNM) was voluntarily informed by the country's authorities that Good Star Limited is a company owned by an individual with no links to the PetroSaudi Group”. 

报道没有指country's authorities是哪些政府当局,既然是plural,就应该是不止一个吧。

让我自以为,是不是警方、反贪会等机构?

至于被删除的另一段句子,根据《星洲》报道,是以下句子:

“1MDB分别在2009和2011年转账7亿美元和3.3亿美元,即便有关资金是意味着与沙地石油的投资。”

由于英媒没提这一段,所以不懂原文是什么。

马新社则有提到,潘俭伟指出:所删掉的两段句子,一段是有关总稽查署和公帐会成员之间讨论的内容,另一段是公帐会成员和调查1MDB官员所讨论的内容。

至于为何要删除这些句子?哈山的解释是因为这些事项状况尚不明朗,而且还在调查当中,因此无法对外公布;删掉这些句子并不会影响整体报告。

哈山说,他在4月7日提呈报告时已向所有公帐会成员提及此事了。

但潘俭伟坚持公帐会不曾授权哈山删除有关句子,公帐会只在最后一次会议的时候通过了包括上述句子在内的最终草案;哈山辩称不会影响整体报告,其实他删除的是关键性句子。

看来,哈山视公帐会通过报告的最后草案做为成员们“知悉”两段句子已从报告里删除,此举岂非想混水摸鱼过关?

他说公帐会成员对外发表声明前,应给予执法当局信心展开进一步调查。他是指警方已成立了特别调查单位。似想息事宁人。

而且,删掉上述两段句子的目的是什么呢?难道就会影响警方的调查工作吗?然而在那当时,他又怎会预知警方会再成立调查单位进行调查呢?

如此无止尽的调查又调查,究竟能调查出什么来?总检察长都总结没事了,警方再调查下去,去到总检察长那里,如果真的有调查结果的话,会不会同样束之高阁呢?

让我试图分析公帐会主席删除两段句子的原因。

有关第一段,指出Good Star是属于个人所有,和沙地石油无关。这位个人是谁?其实早就呼之欲出。

相信哈山是不想这个人的名字或任何暗示他的句子出现在报告,才出此下策吧!

这也证明原本该汇进沙地石油户口的资金,却流去了第三者的户口。

而且不止一次,被删掉的第二段句子显示,除了在2009年一次(7亿美元),公司在2011年再汇了3.3亿美元进Good Star户口。

这些也都有文件证明啊!删掉它,就能证明没有资金流入这个户口吗!

第一次的时候,不是导致当时的1MDB主席和一名董事辞职吗?

删掉上述两段句子,又岂能删掉已成的事实?

Wednesday, 20 April 2016

国行和财长唱反调

国行和财长首相唱反调?

两个星期前,财长首相推介一个叫MyDeposit的新购屋计划,替买不起屋子者缴付头期钱。

昨天,国行提醒人民,买不起屋子,倒不如租屋子。

这不是和财长首相唱反调吗?

那边厢,首相千方百计要老百姓们居者有其屋,偏偏屋价年年涨,人民收入永远追不上屋价涨幅,自2011年推出PR1MA(我的第一房屋计划),每年推出额外计划,借贷条件一再放松,但,成功获得贷款者依然屈指可数。

《MyDeposit会好过PR1MA?》20160411)

刚推出的MyDeposit计划反应如何?目前尚不得知。

但,我觉得国行有个good point,那便是,“买房子”和“有房子”是两回事,而房贷目的是让你拥有房子,但如果三四年后你因无法供屋被拍卖,最后还是打回原形,何苦来哉?

所以,买房子,必须考量自己是不是有能力供完贷款期,这样房子才不会中途被拍卖掉。

国行这样说,或就解释了为何银行近来不愿放宽借贷条件,因为default的案例太多了。

就算财政部代购屋者缴付首期或提供110%贷款,如果接下来购屋者仍然无法缴付每月贷款,那也是徒然的啊!

如我上回说到,国行也指出,人民收入必须增加,或选择比较低廉的房屋,才能避免几年后因供不起屋子被拍卖的囧境。

的确,有些人会抱着屋价会随时间升涨,就算到时供不起再卖,说不定可以卖到高价的心态来买屋子。

换句话就是投资。

但如果那是你唯一的屋子,被逼卖掉后,你又住哪里呢?

可以说,财政部这几年推出的购屋计划,没有考虑到根本的问题。

当初自己也很纳闷,这些房屋贷款计划,为何是由财政部而不是国行负责推动呢?

可能国行本身也不认同,因为计划根本都不实际,又如何参与其中?

看吧,相信明年财长又会想出另一个新计划来取代了。

走笔至此,我又想到一个实际的问题:买不起房子就租房子,万一连租房子都租不起呢?

Tuesday, 19 April 2016

谁先毁约:IPIC或1MDB?

果然给我言中。

两星期前,得知IPIC两名高层被撤职,个人资产和银行户头被冻结,当时就预感1MDB的160亿资产交换计划(asset swap)将胎死腹中。

昨天,IPIC在伦敦交易所提呈一份文告指出,因为1MDB及大马财政机构(MoF Inc)违约,公司已要求1MDB偿还11亿美元债款给公司。

这11亿美元是IPIC去年替1MDB还的债务。

(请看旧文《IPIC和Aabar注资替1MDB还债》20150609)

1MDB也在同一天发文告,指IPIC没有根据资产交换计划代1MDB缴付35亿美元债券于昨天到期的一笔17.5亿马币利息。

针对这,IPIC宣布,它已终止与大马财政部所签署的资产交换协议。

(原来是与财政部不是与1MDB签署协议。)

财政部也罕见的发文告表示,

政府将继续兑现它在金融市场所作的担保。

明显就是回应IPIC“不实的指控”。

1MDB还宣布,“已提早还清所有银行债务和短期债务,并保留了大约23亿现金盈余。

我想他是指售Edra能源资产所得的收入吧!

他怎么不直接回应IPIC的文告,随着中止资产交换合约,接下来公司要如何减债呢?

公司不能告IPIC毁约,因为IPIC已经证实并没有收到1MDB汇过去的35亿美元资金,这笔资金去了一家冒牌公司,所以,既然1MDB没有履约而违约在先,那IPIC也没有必要再遵循协议吧。

1MDB发表还债详情如下:

1,提前偿还阿南达的20亿元贷款;

2,偿还Exim银行1.5亿美元贷款(Exim银行亦属财政部所有);

3,过去四个星期内,已偿还了约72.5亿马币贷款本金;

4,意即所有银行债务和短期债务都已还清(只剩债券);

5,保留约23亿马币现金盈余,以应对基本设施及其他债务偿还需求。

当纳吉首相去年宣布与IPIC的资产交换计划将为公司成功减债160亿的时候,心里就很纳闷,公司资产能卖的都卖到七七八八了,公司还有什么资产可以和IPIC交换呢?

公司说部分资产将以美金现款、管理基金或单位来替代。

不觉得奇怪吗?既然本身都有现款,为什么不直接拿来还债,还要交给IPIC然后又让IPIC替它还债?当中必有古怪。

果然,如今几乎可以证实,这些不管是现金基金或单位,根本就不存在。

就好如汇给Aabar的35亿资金,原来都汇去了一家假公司。

公司或高官究竟当时知不知道此事?IPIC如今都已如此报告了,为什么一点反应都没有?难道还不着急要彻查吗?

公司的种种资金的安排,真叫人捉不着头脑,到底是不是给人耍了而不自知?

好如35亿美元债券,为了取得IPIC担保,也汇了同等数额给对方,结果还汇错对象。

问题是,既然拿得出这笔数字来做担保,那又何必举同一笔数字的债?那根本就已证明不需要了嘛!

和IPIC的交换计划也同样让人不明:既然拿得出160亿的资产和现金,那就直接拿去还债,为何还要和IPIC进行什么交换计划,要对方代替还债?

(请看旧文AG不行動,國行自己來20151012)

这些莫名其妙的安排,从沙地石油的联营计划开始,资金跟着又去了开曼群岛,然后又冒出了Aabar/IPIC商业伙伴,至今还不知双方到底进行了什么商业计划。

SRC不也一样吗?向KWAP贷款40亿,却仅进行1.9亿计划,这联营计划到底还有没有也没有人知道,和石油沙地的联营计划如出一辙,相信也是来自同一人的脑袋。

如此胆大包天,他们葫芦里到底要卖的是什么药啊?

Monday, 18 April 2016

沙地外长改口供

沙地外长朱贝尔(Adel Al-Jubeir)改口供?

两个月前,这位外长明明已经表示,26亿资金不是政治献金,也不是来自沙地已故国王阿都拉,而是来自沙地一名王子的私人投资。两个月后,这位外长改口说,那是来自该国不求回报的捐款。

他也说,他知道大马总检察长已彻查此事,没有发现任何不当行为,因此,我们(沙地)认为,这个课题已告一段落。

根据New Straits Times原文如下:

He said donation originated from the Kingdom, and that the middle east nation did not expect anything in return. 

 “We are aware of the donation and it is a genuine donation with nothing expected in return. We are also fully aware that the Attorney-General of Malaysia has thoroughly investigated the matter and found no wrongdoing. So, as far as we are concerned, the matter is closed,” 

要咬文嚼字的话,注意到沙地外长除了aware那是捐款,也aware我们的AG已经彻查但没事,我的解读是:他知道有此课题(aware what's going on),也知道大马AG已经彻查(不是沙地调查),对沙地来说此事已告一段落(因为沙地不想被扯入这课题)。

如果他很确定的话,他应该用confirm(证实)一字而不是aware(知道),那只是个礼貌措辞。

为什么这么说?那时他刚刚和我国首相纳吉在伊斯坦堡的第13届回教合作组织(OIC)峰会会场外举行双边会谈后出来,我国外长阿尼化马上在外面接待他,马新社记者跑上去问了他一个问题:你知道(aware)有关大马首相捐款事件的背景和详情吗?

被问到是不是“知道”(aware)有关事件,他当然答说“知道”(aware)。

为什么这位马新社记者不继续往下问:那你可以证实这笔捐款来自谁吗?

或:请问Saud Abdulaziz Majid Al-Saud是哪一位王子?究竟是真有其人,还是个虚拟人物啊?

或:为何上一回/两个月前你说是来自个人的投资资金呢?到底是投资还是捐款啊?

如果资金真的是来自沙地的捐款,这位外长可能也要解释,为什么要从英属维京群岛(BVI)注册的Aabar所持有的Tanore Finance通过新加坡Falcon私人银行汇过来呢?

为什么是经过一家在BVI注册的阿布扎比公司而不是沙地本身公司/银行汇钱呢?

想一想,在与纳吉会面的时候,两人有没有谈到26亿“捐款”事件?那只有他们两人知道了。

沙地外长这么说“知道”,忠臣们就纷纷出来替首相说话了。之前,当沙地外长说那是个私人投资,他们为何又不发一言?

BVI的冒牌Aabar可能骗走了1MDB高达35亿美元,那又是怎么一回事?他们为什么又不出声?

很有可能,26亿马币(7亿美元)即是来自这35亿美元的一部分,他们难道一点都不怀疑吗?

如果外媒纷纷在报道这起可能是世纪以来大马最大宗最高层的洗钱案,目前全球至少有九个国家在调查,他们为何还在选择相信某人的说词呢?

我曾算过来,全球至少九个调查机构分别来自:大马、新加坡、澳洲、香港、美国、英国、瑞士、比利时和阿布扎比;真够大阵仗,足以列入Guiness或大马纪录大全了吧!

http://www.youtube.com/embed/mjdEgdWdj1cA

Thursday, 14 April 2016

世纪大骗局

学生时期,听过Supertramp的一首叫《Crime of the Century》的歌曲。

这个时候,我忽然想起这首30多年来都没有再听过的歌,竟然特别的有感触。

是的,你知道我又要再写什么了。

这个国家,究竟受到了什么诅咒,却要它的人民如此逆来顺受?

公帐会报告已经出炉一个星期了,结论是公司管理不当(mismanagement)和1MDB首任CEO沙鲁要负全责。

公司管理不当是CEO一个人的问题?我看他是食死猫比较多。

如果被控,最后可能也是无罪释放,或像蒙女案里的西鲁和巴金达最后被流放海外。

然而,一个星期过去了,沙鲁还是天天在首相署PEMANDU部门上班,也未闻需要调职或被停职。

说好的问责制呢?

忠臣们纷云,公帐会报告已经还公司和首相一个清白了。我怀疑他们只是选择骗自己。

如今阿布扎比的IPIC已经向伦敦交易所证实,在BVI注册与Aabar同名的公司与它毫无关系。

即是说,1MDB先后汇过去总额高达35亿美元(139亿马币)的资金,没有一分钱进到IPIC或正牌Aabar的户口,而是完全都进了这家假冒的公司户口。

更糟糕的是,这家假冒公司已在去年六月清盘,如今这笔35亿资金要去向谁如何要回来?

根据《华尔街报》早前报道,里扎电影公司Red Granite拍摄《华尔街之狼》,即从Aabar BVI接收了1.5亿美元资金。

纳吉的7亿美元(26亿马币)“政治献金”,也是从Aabar BVI辗转汇入他在阿马的私人户口。

那还有剩余的26.5亿美元呢(35-1.5-7=26.5)?相信假以时日,大家也会知道的。

如今IPIC已经亲口否认了,阿鲁不得不改变语气,承认公司可能已经被骗了。

1MDB是受害者,还是同谋啊?

当外媒早就在报道,外国调查机构也都在调查,阿鲁怎可能如此后知后觉,深信公司没有资金不见,一切没有问题?那不是自欺欺人吗?

《砂拉越报告》贴出一封Aabar BVI的信,信上签名赫然就是正牌Aabar的CEO Mohamed Badawy Al-Husseiny。

所以你应该清楚明白是怎么一回事了。

这位仁兄,当初即自告奋勇,告诉全世界,《华尔街之狼》是由他赞助的。

各位不要带着看电视连续剧的心态来看事件的发展,因为1MDB的债,公帐会说如今已经不是420亿而是500亿了,最后都要由百姓们包括你我来承担。

为什么35亿资金会去了这家冒牌公司?这得要从1MDB在2012年为收购丹绒和云顶能源筹资而发售35亿债券说起。

为确保售债成功,公司寻求IPIC担保,不用说,高盛从中赚取不菲的佣金(约3.5亿美元融资开销与成本)。

根据《The Edge》报道,1MDB必须缴付高昂的保证金做抵押给IPIC,即总额35亿的40%或14亿美元,所以实际上公司只取得21亿元贷款。

倒是不明白,如果IPIC没有收到这14亿美元,它又如何发出其担保书呢?难道担保书也伪造?

然后,由于公司的能源集团上市不成功,1MDB又要赔偿10亿美元给IPIC,作为中止Aabar认购股权(options)的代价。

IPIC同样也说没有收到这笔资金,如今我们知道这笔资金也去了BVI的冒牌公司。

公司接二连三“受骗”,过后又以抵押金不够为由,先后再汇了8.55亿和2.95亿美元共11.5亿美元给对方,当作“加额抵押金”(top up security deposits)。

公司总共汇了35.5亿美元给Aabar BVI,比35亿债券数额还高,等于是整批贷款数额都奉送给了这家冒牌公司。

这还未把融资开销和成本,还有每年的利息算进去呢!

你相信当事人完全不知吗?就像他不知他的私人户口里为何忽然多出了那么多钱一样?也没有怀疑过没有报警吗?

几时我们才能看见,这些骗徒罪犯被绳之以法呀!

否则,后人有样学样,甚至青出于蓝,加上官官相护, 官官勾结,这个国家还会有前途吗?

Wednesday, 13 April 2016

政府担保SRC

身为一名官吏,他的思想范围与辨解能力只能达到这个程度,所以也不能太怪他。

对他来说,无需理会对方把资金用在哪里,只要可以收得回贷款,他就完全不用担心了。

昨天,读到退休金局(KWAP)CEO旺卡玛鲁扎曼(Wan Kamaruzaman)表示,他不担心SRC没有偿债能力,因为KWAP借给SRC的40亿贷款有政府担保。

虽然这样说显得很不负责任,但也说得没错,我上个月底就预测他会那么说了(《SRC借钱未还,KWAP获拨公款》30/3)。

那时,财政部追加一笔叫“担保开销”的22.9亿拨款给KWAP,我怀疑就是政府代SRC偿还KWAP的部分贷款,否则为何叫“担保开销”?

当时我就质问,KWAP本身资金周转都有问题,为何还借那么一大笔钱给SRC,而且还不过问用途?

原因无他,因为是来自上头的指示,反正对方还不起有政府做保。

这岂非就在滥用人民尤其是退休公务员的钱吗?

报道指SRC投资在蒙古的能源计划只用了1.9亿,为何要贷款40亿?难道对方要多少就给多少吗?

这位CEO,如果他是银行CEO,银行很快就会倒闭,因为他不看贷款的目的和可行性,对他来说,只要有担保就好。

说到这里,当年某国资银行呆帐烂账多到最后倒闭,何尝不是因为如此?

这位CEO竟然说,贷款一出,他就没有权力干涉贷款的使用。

根本是废话,贷款批准之前,不是要注明好贷款的用途吗?如果借非所用,KWAP绝对有权力要求对方归还贷款。

就好如1MDB虚报18.3亿美元用途,国行要求将资金遣回一样。

1MDB狡辩说无法遣回因为资金已经用尽,国行表示将施予1MDB惩罚行动。

可惜迟迟未见国行行动,相信遇到来自上头的阻扰。

所以说,当权力过于集中在少数人或个人,情况就像国家今天所面对的一样。

不久前,财长首相在国会以书面表示,拒绝透露KWAP给SRC贷款详情,原因是“1MDB稽查报告还未完成”。

我很奇怪,SRC和1MDB何关?为何要等1MDB稽查报告?为什么没有人提出来?

SRC不错原本是1MDB子公司,但在成立一年后及取得KWAP贷款后就转为财政部子公司,由财长首相直接监管。这点也没有人质问为什么。

针对其中4200万元从SRC辗转流入了纳吉在阿马的私人户口,首相在国会的答复竟然是:我不知我户口里的4200万元来自SRC。

那你为何静悄悄不去报警?如今知道了,为何不把钱归还给公司?

SRC也同样给笨拙的不专业答案:我们不知道是谁批准转账。不知道不会去查吗?

查一查谁签名不就知道了吗?

这些都是再明显不过的疑点,骗得了谁?

SRC的CEO聂费沙,他也是纳吉私人户口的授权代理人(mandate holder)。

看到问题了吗?他是SRC的CEO,又是私人户口的授权者,SRC的钱流入了他处理的户口,谁授权他?

国行和反贪会都要找他问话,但他已逃至海外,据说在印尼。

如果清清白白,为何要潜逃海外?

不止他,至少还有四位关键人物目前都身在海外,案件一天未结束,他们一天都不会回来。

说到这里,我很好奇,既然聂费沙不在国内,公司总不能长期缺少一个CEO,那公司的代CEO目前是谁?现在谁是SRC发言人?公司的文告又由谁签?

Tuesday, 12 April 2016

真假Aabar

上周(4/4)写《打SOCSO主意》时,最后一段提到1MDB的阿布扎比伙伴IPIC/Aabar两名高层Khadeem和Ahmed Badawy已被撤职,相信1MDB的160亿资产交换计划将因此胎死腹中。

《路透社》报道,两人的个人资产和银行户头已被冻结。

记得在公帐会报告里提到,公司汇款给一家在英属维京岛(BVI)注册的Aabar Ltd,数额14亿美元吗?

昨天,IPIC/Aabar澄清,这家在BVI注册的Aabar Ltd跟它们毫无关系,它们也未曾收到14亿美元资金。

其实,关于此事,《华尔街报》早在去年九月就曾提过,说这笔原本是要付给IPIC子公司的Aabar,做为IPIC担保1MDB筹资35亿美元债券的“抵押”,已宣告失踪。

(详情请看旧文《又一笔14亿美元不知所踪》20150909)

当时IPIC/Aabar都说没有收到这笔资金,但1MDB财报却显示已缴付了这笔钱。

那这笔钱汇去了哪里呢?

原来就是去了另一家在BVI注册的Aabar;而IPIC/Aabar却指这家Aabar与它们无关。

1MDB很快就回应,表示对IPIC/Aabar撇清与Aabar BVI的关系感到震惊,说当时每次要汇款的时候,都曾与上述两名高层证实,一个是IPIC董事经理Khadeem,一个是Aabar的CEO Ahmed Badawy,公司也有文件可证明Aabar BVI持有者的身份。

1MDB指出,这件事也经媒体报道已久,为何之前对方皆保持缄默,如今才作出否认?

说到这里,大家大概都可以猜到是怎么一回事了。

对方两位高层为何被撤职,相信也是与此事有关。

说IPIC/Aabar之前保持缄默也不完全对,因为IPIC曾提过并没有收到这笔资金,相信那时两位高层就已接受调查,至今才被革职。

《华尔街报》曾经报道,里扎阿兹拍的电影《华尔街之狼》所获1.55亿美元资金,即来自1MDB/Aabar BVI。

当时仍是Aabar CEO的Ahmed Badawy曾出面承认电影是由他赞助的。你相信吗?

BVI注册的Aabar Ltd已经在去年六月清盘。因此,相信公帐会或总稽查司欲查都无可查。

除了14亿美元是做为IPIC担保1MDB筹资35亿美元债券的“抵押金”(Security of Deposit),《华尔街报》也爆料,还有另一笔做为中止认购(Cancellation of Options)原本要上市IPO的10亿美元“赔偿金”,也同样不知所踪。

(请参阅旧文《另一笔10亿美元也不知所踪......》20150918)

根据《当今大马》今天报道,一位公帐会反对党成员透露,1MDB至少有多达70亿美元资金“失踪”,如下:

1. 汇入Good Star户头10.3亿美元;

2. 汇入Aabar BVI做为“抵押金”(14)、“赔偿金”(10)和“加额抵押"(Top-up Security)总数35.4亿美元(14+10+8.5+2.9=35.4);

3. 存于新加坡BSI银行的9.4亿美元“单位”;

4. 存于1MDB GIL基金的15.6亿美元。

第二项显示汇至Aabar BVI的资金共达35.4亿美元,因为还有一笔是“加额抵押",如果这个数字可靠,可以说,IPIC担保筹资的35亿美元,通通都进了这个离岸户口。

背后的持有人是谁?1MDB意有所指,说有文件可证明Aabar BVI持有者的身份,意即知道他是谁。

相信1MDB的发言人仍然是阿鲁吧!为何他不直接说出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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