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14 April 2016

世纪大骗局

学生时期,听过Supertramp的一首叫《Crime of the Century》的歌曲。

这个时候,我忽然想起这首30多年来都没有再听过的歌,竟然特别的有感触。

是的,你知道我又要再写什么了。

这个国家,究竟受到了什么诅咒,却要它的人民如此逆来顺受?

公帐会报告已经出炉一个星期了,结论是公司管理不当(mismanagement)和1MDB首任CEO沙鲁要负全责。

公司管理不当是CEO一个人的问题?我看他是食死猫比较多。

如果被控,最后可能也是无罪释放,或像蒙女案里的西鲁和巴金达最后被流放海外。

然而,一个星期过去了,沙鲁还是天天在首相署PEMANDU部门上班,也未闻需要调职或被停职。

说好的问责制呢?

忠臣们纷云,公帐会报告已经还公司和首相一个清白了。我怀疑他们只是选择骗自己。

如今阿布扎比的IPIC已经向伦敦交易所证实,在BVI注册与Aabar同名的公司与它毫无关系。

即是说,1MDB先后汇过去总额高达35亿美元(139亿马币)的资金,没有一分钱进到IPIC或正牌Aabar的户口,而是完全都进了这家假冒的公司户口。

更糟糕的是,这家假冒公司已在去年六月清盘,如今这笔35亿资金要去向谁如何要回来?

根据《华尔街报》早前报道,里扎电影公司Red Granite拍摄《华尔街之狼》,即从Aabar BVI接收了1.5亿美元资金。

纳吉的7亿美元(26亿马币)“政治献金”,也是从Aabar BVI辗转汇入他在阿马的私人户口。

那还有剩余的26.5亿美元呢(35-1.5-7=26.5)?相信假以时日,大家也会知道的。

如今IPIC已经亲口否认了,阿鲁不得不改变语气,承认公司可能已经被骗了。

1MDB是受害者,还是同谋啊?

当外媒早就在报道,外国调查机构也都在调查,阿鲁怎可能如此后知后觉,深信公司没有资金不见,一切没有问题?那不是自欺欺人吗?

《砂拉越报告》贴出一封Aabar BVI的信,信上签名赫然就是正牌Aabar的CEO Mohamed Badawy Al-Husseiny。

所以你应该清楚明白是怎么一回事了。

这位仁兄,当初即自告奋勇,告诉全世界,《华尔街之狼》是由他赞助的。

各位不要带着看电视连续剧的心态来看事件的发展,因为1MDB的债,公帐会说如今已经不是420亿而是500亿了,最后都要由百姓们包括你我来承担。

为什么35亿资金会去了这家冒牌公司?这得要从1MDB在2012年为收购丹绒和云顶能源筹资而发售35亿债券说起。

为确保售债成功,公司寻求IPIC担保,不用说,高盛从中赚取不菲的佣金(约3.5亿美元融资开销与成本)。

根据《The Edge》报道,1MDB必须缴付高昂的保证金做抵押给IPIC,即总额35亿的40%或14亿美元,所以实际上公司只取得21亿元贷款。

倒是不明白,如果IPIC没有收到这14亿美元,它又如何发出其担保书呢?难道担保书也伪造?

然后,由于公司的能源集团上市不成功,1MDB又要赔偿10亿美元给IPIC,作为中止Aabar认购股权(options)的代价。

IPIC同样也说没有收到这笔资金,如今我们知道这笔资金也去了BVI的冒牌公司。

公司接二连三“受骗”,过后又以抵押金不够为由,先后再汇了8.55亿和2.95亿美元共11.5亿美元给对方,当作“加额抵押金”(top up security deposits)。

公司总共汇了35.5亿美元给Aabar BVI,比35亿债券数额还高,等于是整批贷款数额都奉送给了这家冒牌公司。

这还未把融资开销和成本,还有每年的利息算进去呢!

你相信当事人完全不知吗?就像他不知他的私人户口里为何忽然多出了那么多钱一样?也没有怀疑过没有报警吗?

几时我们才能看见,这些骗徒罪犯被绳之以法呀!

否则,后人有样学样,甚至青出于蓝,加上官官相护, 官官勾结,这个国家还会有前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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