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21 March 2016

De facto议长阿莎丽娜

还是在26亿课题上。

首相署部长阿莎丽娜说,因为律师公会已入禀法庭申请检讨总检察长阿班迪不提控纳吉决定,所以国会不可再辩论26亿捐款课题。

国会议长班迪卡回应,有这样的事?到底谁是议长?

阿莎丽娜是负责国会事务的首相署部长,不是议长,她有权力决定国会可以讨论或辩论的课题吗?

这也是班迪卡感到不满的地方。

大家记得去年,忽然传出班迪卡辞去议长职的事件吗?

当时传言甚嚣尘上,班迪卡原先否认,后来被逼改口承认,因为敦马证实说,班迪卡曾私下见他,确认辞职一事;因此班迪卡不得不承认。

不过,班迪卡说他因为不满他的办公室太小,厕所也长久未修,所以才会生气嚷著要辞职。但是问题现在已经解决了,所以辞职问题不再存在。

后来才知道,原来他一直对首相署里有个管理国会事务的部长感到不满,认为国会议长管的就是国会事务,为什么还会有一个国会事务部长。

说的也是,看来应该厘清这位首相署国会事务部长的职权才是,以免与议长的职权重叠或越权。

去年,刚在内阁重组受委国会事务部长的阿莎丽娜就因指反对党不能在国会提呈不信任动议而让班迪卡大动肝火,说除了议长本身,没有人,包括首相在内,可以在动议未被带上国会之前就被否决掉。

这次,阿莎丽娜再次“越权”,指国会不可再辩论26亿捐款课题,再次引起班迪卡不满。

的确,如果不可辩论26亿捐款课题,那连公帐会将提呈给国会的1MDB报告也不可辩论吗?相信里边也会提到26亿捐款和SRC。

这里主要要带出的是,阿莎丽娜的职务,根本是多余的。

她俨然成了班迪卡议长的“上司”,难怪班迪卡会“发烂渣”。

最近,她更成了纳吉首相的国会代言人。

纳吉几乎绝迹国会,凡与财政部有关的提问,都以书面报告,由第二财长或副财长代答,包括1MDB和SRC课题等。

有关首相署或纳吉个人的问题,则由阿莎丽娜代答。

哥宾星也对阿莎丽娜的“越权”表示不满,说她不可擅做决定,议会民主已遭到干扰,国会独立性受侵犯云云。

何况,纳吉是26亿捐款的受益人,他应该亲自出席国会回应相关问题。

当然你我也知道,那是不可能的事。

2 comments:

Anonymous said...

现在我才搞清楚阿莎丽娜的职位和工作。

· 康華 · said...

纳吉的国会代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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