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爾街報》再次爆料,這次指納吉私人銀行戶頭曾存入逾10億美元,比之前所報的6.8億美元(馬幣26億)還多。
報導指匯款不是來自沙地阿拉伯,大部份款項其實來自1MDB。
1MDB很快作出否認,說公司不曾匯款入納吉的私人戶頭,指責《華爾街報》只是在重複未經證實的錯誤指控。
關於這10億美元,其實《砂拉越報告》曾經提過。
1.早在去年,《砂拉越報告》就曾提到,除了7億美元“獻金”,還有兩筆(暫時)為數不明來自沙地阿拉伯和杜拜的獻金,因為納吉的私人戶頭不止有7億美元存款,在505大選前,存款曾一度超出10億美元。
(請參閱拙稿《神秘捐款又去了新加坡》17/8/2015)
2.今年一月間,《砂拉越報告》再次提到,涉及款項不是26億而是逾40億。馬幣40億兌成美元即約10億美元。
(請參閱《反貪會報告:為何SRC兩份 26億一份?》20/1/2016)
3.《華爾街報》說,這筆錢是在2011至2012年就匯入納吉戶頭。根據《The Edge》早前報導,從2009至2011年之間,1MDB在與石油沙地聯營的18.3億美元投資,Good Star共收到了9.7億美元。
(請參閱《四仙過海 各顯神通》15/10/2015)
18.3億即是國行要1MDB遣返回來的資金,因為“已經偏離原有的用途”。
但阿魯說18.3億元資金在還債還利後,只剩下9.4億“基金單位”,這筆“基金單位”已賣給了Aabar,唯Aabar展延支付現金給公司。
Aabar沒有“還錢”給1MDB,最大的可能,我想是因為這批“基金單位”已被用來做為IPIC/Aabar收購1MDB資產減債的部份。
有沒有想過,為何IPIC需要這麼做?至目前為止,雙方的資產交換協議,似乎還沒有看到任何進展。
而根據報導,1MDB第一次注入沙地石油的10億美元資金,其中7億去了Good Star。
接著再注資8.3億美元,《砂拉越報告》說,其中3.3億分四次(0.3+0.65+1.1+1.25 =3.3)去了Good Star。
如果這樣,公司應該剩下8億資金((10-7)+(8.3-3.3)=8)而不是阿魯說已換成“基金單位”的9.4億。
Good Star通過沙地石油從1MDB前後總共收了11.9億美元,是不是大部份資金,也就是報導所提的10億美元,後來都進了納吉在阿馬的私人銀行戶頭?
http://www.sarawakreport.org/2015/04/further-usd330-million-went-straight-to-jho-lows-good-star-from-1mdb-new-exclusive/
還有一點不明,沙地政府明明已經澄清7億美元不是政治獻金,而是一項私人投資,何以我國當局仍然堅稱是來自沙地的捐款?還說該報涉及陰謀倒納吉。
(《水落石未出》12/02/2016)
但,如果是私人投資,首相納吉為何將人家大部份的投資給回人家?
既然人家有心要來投資我國,高興都還來不及,為何將人家的資金退回去?那可真奇怪呢!
《華爾街報》不斷重複爆1MDB和納吉的料,納吉應該提告該報,以還本身的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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