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8 March 2016

OSA文件可以解密

真是兒戲。

過了三天,總稽查司的1MDB調查報告不再被列為機密文件。

公帳會主席哈山有他的辯解。

他說,總稽查司有權把它列為機密文件,但一旦報告呈上了國會,它就不屬於OSA下的機密文件。

公帳會本來就是要總結總稽查司的報告以向國會報告,如果因為它是機密文件而不可公開,公帳會又如何呈給國會?

哈山說是總稽查司安比林將之列為機密文件的。安比林的工作只是稽查,他可以有這個權力?

而且,這也是有史以來第一份被列為機密的稽查報告。

裡邊有什麽機密到不可告人?當局此舉,豈非更讓人民深信傳媒所報導的都是真實不假?

既然國內外媒體都已鋪天蓋地報導,那還有什麽機密可言?

敦馬直截了當指出,26億捐款案不屬於政府機密,因為納吉是以個人身份接收捐款,因此不受OSA保護。

他也說,國行和反貪會的調查報告,也是針對納吉的個人行為,總檢察長拒絕提告納吉,已破壞我國司法制度的公信力。

他補充,OSA已被用來保護高官和公務員的犯罪行為。

去年底,阿馬銀行遭國行罰款5370萬,讓我想起在數年前,國行也曾同樣對國內貨幣商採取行動,撤銷了他們的執照,原因是他們替國內高官和高官夫人洗黑錢。

當時我就在想,洗黑錢是犯法行為,國行爲什麽不提告這些犯法的高官與夫人?

(請參閱《管制“hawala”,國行有心无力》20101228)

同樣,這次阿馬被罰了半億元,明知故犯的罪犯卻安然無事,你敢擔保他不會重犯嗎?

再沒有人制止,我擔保他會愈做愈大膽愈大單。

針對敦馬與反對黨和公民組織欲“推翻”首相一事,曾收過100萬“撥款”也曾經當過公帳會主席的沙里爾說,要推翻首相不是這樣子,而是有兩種方式。

一是通過黨內最高理事會和代表大會,二是通過國會。

真的嗎?那慕以丁被革副首相職又是怎麼一回事?

最近吉打大臣慕克里被換掉、前年登加樓大臣賽益被換掉,更早在2009年,霹靂大臣尼查被硬硬換掉又是怎麼一回事?

難道州大臣和首相情況不同?

那阿都拉當年也被逼辭掉首相職,敦馬在2003年自願辭職,都沒有通過國會這一環呢!

既有前例,為何這次就必須不一樣?

走筆至此,讀到議長一口氣駁回9道在野黨提出有關1MDB和26億的問題。

先不說議長是否有此權力,如果他照樣拒絕議員辯論公帳會提呈的總稽查司報告,那也不會令人意外。

這與報告被列為機密文件有什麽分別?如此一來,相關報告就可以束之高閣了。

既要證明自己真的清白,爲什麽又那麼害怕報告公諸於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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