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31 August 2011

森那美不務正業?


企業買賣真是無奇不有,沒有邏輯可言。

那邊廂,埃索以遠低於市場價格賣給菲律賓生力集團,這邊廂,森那美卻以高於市場價格購入伊恩奧(E&O)。

不明白爲什麽森那美會對一家私營公司有興趣?

伊德利斯推動的經濟轉型計劃(ETP),不是要減少官聯公司(GLC),長遠目標是要私有化這些GLC嗎?

爲什麽又言行不一?

森那美以每股2.3元或總值7.66億收購E&O的30%股權。

報導說此舉是爲了將該公司的產業發展和酒店業務從巴生擴展到檳城與柔佛。

E&O要不要擴展,又關森那美的事?

E&O原本市價1.45元,也就是說,森那美是以59%溢價購入E&O,這近六成的溢價,不太高了嗎?

如此買法,相信森那美的後續動作就是全面收購E&O成為子公司,E&O也跟著下市除牌。

也許很多人忘了,當年政府將八家上市公司合併成一家Synergy Drive的目的是什麽,就是要打造一家全球最大的上市棕油公司。

這家Synergy Drive在合併完畢后,又改名成Sime Darby。

其實,從Synergy Drive的英文字母簡寫SD就該看到其中玄機了,因為那也是Sime Darby的英文字母簡寫。

但,政府當初的意願顯然並未成功,因為合併的結果,并沒有為公司帶來Synergy(增值效益),反而帶來濫權貪腐與虧損。

結果是森那美有五名高層分別被控,他們包括前CEO在內。

前CEO又反告公司22名董事,看來也是沒完沒了。

森那美不務其棕油正業,收購E&O以“擴大產業發展業務”,似乎已乖離了當初合併的宗旨。

不止如此,這也乖離了經濟轉型計劃(ETP)的原則,

看來,森那美已迷失了方向。

對E&O股東來說,對方願意以超逾市價的59%收購,何樂而不為?

但,對森那美來說,收購一家業務穩定的賺錢公司,那不等於走捷徑嗎?

Monday 29 August 2011

LTAT有何理由敗給San Miguel?


武裝部隊基金(LTAT)口口聲聲說有意以5.20元收購埃索股權,但,口說無憑,兩個星期已經過去了,至今未見LTAT有任何行動。

之前我又多嘴,說土權為何沒有在此事件上吭一聲。

土權至今好像一直保持緘默,反而有讀到其他「愛國」組織的不滿,理由不外是應該把股權讓給土著,不應該落入外資手里等等。

LTAT的反應,讓我覺得雖然LTAT有意要收購,問題出在沒有錢。

當然LTAT不一定要用現金購買,這類企業收購,通常都會尋求銀行融資。讓我不明的是,難道沒有銀行愿意資助LTAT?LTAT應該也算是一家官聯基金,難道政府沒有給予支持?這可不尋常哩!

LTAT說愿意以5.2元收購,遠超出菲律賓生力集團的3.5元。

這讓人以為埃索忽略了LTAT而接受生力的低價獻議,因為LTAT和母公司保實得早在五月就已表明對埃索有興趣。

今天,讀到埃索母公司Exxon副主席指出,埃索競標共吸引了20家公司,其中包括7家本地公司,包括LTAT在內。

但是,LTAT的獻購價并非如報導的5.2元。

這意味着,LTAT當時的獻議低過生力的3.5元。

何以現在才來說要用5.2元來買呢?

而且只是說而已,又不見行動?

根據Exxon副主席的說法,LTAT只對埃索油站業務感興趣,不愿收購埃索的東馬煉油廠和下游業務。

這就奇了,只對油站有興趣,但又愿意出比生力高的價錢,好像有點不邏輯呢!

既然出得到比人家高的價錢,那何不先全部買下,過后再來賣掉其他業務不遲?那也是額外的收入,幫助減低成本,不少更好嗎?

讓我想起多年前的另一奇聞,也是氣聞。

還記得當年在阿都拉的朝代,政府如何以一歐元把Agusta賤賣掉嗎?

對方把Agusta拆開來賣,每項業務賣得了幾千萬歐元!

你看,大馬的金錢價值觀就是與人有異,那么與眾不同。

難怪與他人比起來,我們就是輸了那一截。

從埃索事件,我們又見到了一斑。

否則,5.2元肯定高過3.5元,哪有理由敗給對方?

Sunday 28 August 2011

不是唯一回本做法,但政府还是要征地!



PEMANDU否认有说过:征地是唯一讓MRT回本的做法。

这样的否认,其实是很无聊无意义的。

因为,它并不是否认有征地这回事,而是否认只有征地发展才能让这超级计划回本。

也就是说,“客票收入”再加上“征地发展”才能让捷运计划回本。

读得你头昏脑胀?

我也不明白,伊德里斯到底要澄清什么?

他要澄清的只是,《大马局内人》的“遣词用字”而已。

但,该报报导的,不正是伊德里斯答复钟廷森原文里的意思吗?

根据《大马局内人》刊出伊德里斯答复钟廷森的原文,相关段落是这样写的:

“….The rationale behind this concept is to ensure effective synergies between rail and property development to optimise catchment and passenger flows for the MRT and provide an effective means of recouping the vast sums spent on developing the MRT. ”

另一个段落则写到:

“…..For the government to manage the project efficiently and sustainably, fare-box revenue will not be sufficient to finance the high CAPEX and OPEX for the MRT network……Instead, the government is adopting a prudent approach towards a sustainable financial model for the MRT through a modified rail-plus-property model.

http://www.themalaysianinsider.com/print/sideviews/letter-to-tan-sri-william-cheng-idris-jala/

伊德里斯的意思,不就是说单靠车票收入是不足够的,必须加产业发展才能赚钱?

《大马局内人》的标题,并没有错啊!

难怪禅宗有段文字说到:不立文字。

在日常生活中,常常有人明知理亏了,因为下不了台,就抓你说话的语病,当起语言老师来。

伊德里斯应该澄清的是,捷运并没有要征地的意思,那才能够叫业主安心啊!

这样的澄清,只是play with words,玩弄文字而已。

然后,不知是不明白伊德里斯的文告还是什么的,蔡细历否认他与伊德里斯还有赛哈密的说法矛盾。

之前,蔡细历说了什么?

他说:“政府只是征用相关产业地下进行捷运系统工程,许多上百年,以及地面上的建筑物将获得保留。”

“尤其是苏丹街的征地问题已经获得解决。”

但,赛哈密说了什么?

他说:“政府将强制征用苏丹街及31座建筑物的土地….政府不保证苏丹街的产业最后能够物归原主。”

而伊德里斯给钟廷森的信件里则提到:政府将通过捷运发展地面产业….至于苏丹街老店和其他建筑物,我让SPAD(陆路公共交通委员会)去回应。

赛哈密便是SPAD主席,他的回应便是如上所述。

各位是不是觉得蔡细历的说法,与赛哈密和伊德里斯的说法有异?

当被问及蔡细历所说的,赛哈密的回应是:他不愿“澄清他人的说法,他只是要解释SPAD的行动”。

赛哈密的意思,我们还需要多说吗?

Friday 26 August 2011

聯昌跌不停


股市跌跌不休。

這幾天,都是藍籌股占據了十大熱門。

可見近來都是投資者尤其是外資在拋售。

其中聯昌是熱門冠軍,被拋得最厲害,一周下來已不見了一塊錢,今天更跌破了7元大關。

很多股友都問,聯昌發生了甚麼事。

尤其是聯昌剛公布了新高盈利和12分股息,股價不起反跌,的確有違常理。

除了聯昌,其他藍籌股其實也跌得很重,如云頂興業Axiata國油化學等。

可能股友多投資聯昌,較注意聯昌走勢,所以以為只有聯昌在下跌。

為什么股友會投資聯昌呢?不能否認是納吉因素(Najib factor)在作祟。

自從納吉當了首相,聯昌即受到了投資者的青睞,股價也平步青云,去年還紅股一送一。

自從納吉上了臺,不少政府或官聯股融資,大都由聯昌主導當顧問或包銷(underwriter)。

以前,這些金融職務多是由馬銀行承擔。

所以,聯昌不賺錢都幾難。

今天讀到星洲財經,發現外資竟然持有聯昌超高的42.9%股權。

想象這些外資如果一窩蜂的拋售,聯昌是不是會跌得很慘重?

這或就解釋了為什么聯昌這幾天來面對這么龐大的賣壓。

另一個面對賣壓的原因,便是下周大馬交易所將有長達至少三天半的假期。

「至少」三天半假期,有可能多一天變四天半,就是星期五也放假,那要看開齋節是從星期二或星期三開始。

你看,大馬就有這樣一個對投資環境不便又不利的「規則」,就是無法確定的回教假期。

不知道中東或其他回教國家有沒有這樣的問題?

其他國家的投資市場是不是也有這樣長達一周的公共假期?

如今的投資環境瞬息萬變,投資者多不喜歡太長的假期,萬一間中有甚麼不利因素爆發,卻因假期而讓投資者動彈不得,假期結束,恐怕就要虧得焦頭爛額。

也或因如此,這些外資都趁假期前夕紛紛拋售,所以助長了聯昌和各藍籌股的跌勢。

這就是我對當前股市走勢的看法。

PEMANDU:征地是唯一讓捷運回本的做法


我不敢相信今天在《大馬局內人》讀到一則有關捷運征地的新聞,標題是:“PEMANDU承認征地是唯一讓MRT回本的做法。”

Pemandu admits land acquisition only way to recoup MRT cost

意思就是說:不征地,將來單靠捷運營收的話,這項有史以來我國最昂貴的超級基建工程將是一單虧本工程,永遠無法回本,必須靠產業發展才有希望賺錢。

很不幸的,我去年的預言又兌現了!

原來征地不是國家基建的意思,也不是前內長現在是陸路公共交通委員會主席賽哈密的意思,是PEMANDU依德利斯的意思。

原來依德利斯也早就看到了捷運注定虧大本,所以建議捷運必須征地,在地面地下建店鋪出租或出售,才能讓捷運回本。

現在我明白為什么賽哈密談到甚麼「多層地契」。

因為這個捷運不止是提供交通而已,它也負責建店鋪來營業。

可以想象,那時地面下將建出好幾層的店鋪。

依德利斯說:政府決定落實這樣一個“捷運加店鋪經營模式”。

他也以香港為例,說香港的捷運系統收入,僅有35%來自“地鐵客運”,其余來自“產業發展”。

他說不要拿新加坡做例子,新加坡的捷運雖然靠“客票收入”(fare box revenue),僅有少少來自商業活動,但,新加坡是個例外。

問題是,為什么新加坡可以賺錢?大馬還未開始就預料虧錢?

為了讓這個捷運計劃賺錢,所以就打地面上店鋪業主的主意?

這不成了daylight robbery嗎?

為了確保這個大工程賺錢,政府打算強制性征地,拿店主們做犧牲品。

但,依德利斯有沒有想過,建店鋪,整個捷運工程成本也將跟着增加?

那樣做肯定就能回本嗎?我不那么肯定。

但是我敢肯定,那時捷運工程肯定又超支又延遲。

如果管理層的官僚心態不改,它還是一個虧損工程。

Thursday 25 August 2011

政府要老店和捷運分地契


最近,對一些新聞的進展邏輯有些混淆。

例如捷運工程。

上周,首相署PEMANDU不是宣布從下月起,財政部將把捷運工程從國家基建(Prasarana)接管過來嗎?

但,接着的發展,Prasarana高層仍舊針對捷運工程天天有所發言和動作,包括:

1。將保留至少30%土著固打。

2。將征收捷運路線上的地段。

3。警告承包商不可涉及任何賄賂行為。

當然你可以說財政部從下月一日起才開始接管捷運,目前仍由Prasarana負責,所以,Prasarana針對捷運有所行動,又有何不可?

但,不是應該開始做“移交”工作了嗎?為什么反而變得加倍積極起來?

有關保留30%土著固打,其實之前已經有公布,對土著承包商在經驗方面的要求比較低。

但我很懷疑,究竟有多少承包商對建造地底通道有經驗呢?

所以我在舊文章里已經有提到,這個超級工程,豈能為了符合固打,隨便交給任何二、三級承包商就能夠完成嗎?

已經可以預見,在這樣的情形下,停工超支是必然的結果。

那為何還要明知故犯?

如倪可敏說的,保留土著固打制,與首相承諾的「一個大馬」和NEM(新經濟模式)背道而馳。

YB倪忘了,林祥才說過,NEM已不存在了。

而且,NEM的第2部分,其實又倒回NEP的模式了。

也就是說,NEM早已名存實亡。

引起最大爭執的,相信就是要征收捷運路線上的地段。

這才令人大開眼界。

政府建地下鐵,與地面上的店屋何關?

相信你走完全世界,去問完其他建有地下鐵的國家,有哪個地方是允許捷運公司征收地面上的土地的?

除了馬來西亞?

曾是前內長,現在是陸路公共交通委員會主席的賽哈密反駁蔡細歷,更叫后者顏面無光。

賽哈密的建議更荒謬。

他說:政府將透過發放分層地契(strata titles)的方式,這將更能保障政府和業主。

甚麼是分層地契?這樣的地契只適用在多層公寓和購物中心;這些老店就座落在地面上,現在竟然要和地下的捷運分地契?這不本末倒置了嗎?

看起來,這個建議是為了保障捷運,多過保障業主們呢!

Wednesday 24 August 2011

一個可疑的圖書館拆遷計劃


每天打開報紙,讀到的新聞,都不知是要叫人嘆氣還是要生氣。

原來,一個人的說話內容,可以反映出那個人的智商到底有多高。

你不必假裝,也無須裝模作樣。《論語》里的「聽其言觀其行」,就是這個意思。

一個智商不高的人,他還有資格、還有能力當人民的領袖嗎?

當初,他又是如何被選出來的?

有時,這些高官說話,你會以為他們把人民當傻瓜。

現在我發現,其實不是他們把人民當傻瓜,而是他們自己笨,所以才會說出那些笨話來。

今天讀到圖書館要搬遷的新聞,都不知是好氣或好笑。

這次是輪到消費部長阿茲莎說話。

不過先聲明,上面所寫的,是我有感而發,未必與圖書館的新聞有關。

幾天前,她的助理部長就說了:無論怎么樣,圖書館是搬定了。

今次,正部長加以肯定:圖書館拆遷已成定局。

不管市民再怎么吵,不管有多少NGO發動甚麼萬人簽名運動,政府都視而不見、聽而不聞了。

讓我想起剛剛在車里聽到Simon & Garfunkel唱的:People talking without speaking, people hearing without listening.....。

好氣的是,部長竟然說:政府向來聽取民意。

OMG!她聽取的民意,不知來自何方?如果聽取民意,那還需要拆遷圖書館?

更好氣的是,當被問及拆除現有圖書館後,該地將做甚麼。

她答:一部分將充作法庭擴建用途,另一部分則「另有打算」,我們已有計劃,適時就會公布。

原來法庭要用到的只是一部分,另一部分則「另有打算」。

另有甚麼打算?為什么神秘兮兮的,公布還要看時機?

原本以為只是一個單純的圖書館搬遷計劃,現在看來,好像并不那么單純。

看來,法庭只是一個幌子,「另有打算」的計劃,才是重點。

可以說,政府的動機可疑!

甚麼危樓,只是借口!

只是一個兩層樓高的建筑物,樓齡不過35年,會「危」到哪里去?

如果沒有記錯,許多年前,曾有計劃將在圖書館毗鄰的亞庇市政廳范圍改成商業地段,后來不了了之,不知下文如何。

我不知這「另有打算」的計劃,與市政廳的計劃有沒有關聯,因為兩者都是政府地。

那就等政府確定了「適當時機」才公布吧!

Tuesday 23 August 2011

真的會把非法外勞遣送回國嗎?


外勞登記運動又再延長,這次延長到月底?

如此舉棋不定,如此朝令夕改,如此反反復復,老實說,不知有多少人還會把高官的話當真?

所以不能夠怪人民,為什么喜歡在最后一分鐘趕事。

內長約在兩周前曾說:他不會訂下新的截止日期,因為那樣人們只會等到最后一分鐘才去登記。

說歸說,后來還是訂了新日期。

訂了又怎樣?等到新限期到了,忽然又說延長到月底。

只是一個登記運動,至少把限期延長了三次。

早知如此(也的確早知會如此,內長自己說的),那為什么不一開始就乾脆說明是一個月?

如此一次又一次的狼來了,也難怪人民不把部長的話當真。

其實,我也真不懂,上周末,不是有透露說此次登記運動共有約200萬名外勞登記嗎?那不也是當初所預期的人數嗎?

既然這樣,那還有必要再一次延長期限嗎?

政府的預定人數究竟是多少?

開頭我就說了,要出來的,早就出來了,不要出來的,哪里會肯出來?何況還要還一筆費用?

關于費用,也說詞不一。

一下子說沒有收費,一下又說經過代理就要收費,然后又說登記免費,漂白就收費,然后數額又從數十到數百不等,等等等,我也讀得眼花繚亂。

這邊廂,州政府也學到了半島同僚的“惡習”。

原本說這里只登記不“漂白”的,現在又改口說將研究是否又必要為這些外勞進行“漂白”。

你看,官員做事的態度就是這樣“來來閑”,這些應該是在開始前就做了決定的,而不是在進行後又來生變。

更好笑的是,這位首長署部長納昔沙卡蘭說:有些外勞沒有雇主。

沒有雇主,那就是非法啦!難道政府還要考慮讓他自己當老板?

連大馬雇主聯合會也忍不住開聲,說政府此舉與原本要減少外勞人數的宗旨相違。

對啊!政府的舉動,好像對目前出來登記的外勞人數不滿意,希望看到更多的外勞獲得“漂白”的機會。

給我的印象就是:政府好像不舍得把這些非法外勞遣送出境,所以把登記行動延期又延期。

所以我預測,原本要在11月展開的逮捕行動,到時肯定會展延。

你相信那些沒有登記的非法外勞,真的會被遣送回國嗎?

且拭目以待。

7億元?政府可以派錢


州議會三讀通過今年第一附加供應法案,總額14億,是預算案的47%!

也就是說,政府今年超支47%。

這個驚人的比率,不敢說是絕后,但肯定是空前。

這代表了甚麼?便是財政部的預算和理財能力非常糟,所以才會這樣嚴重超支。

和半島首相兼任財長的“習俗”一樣,在這里,首長亦兼任財長職。

報導說是第一附加供應法案,難道后續還有第二法案上來?

這額外的14億元,要用在甚麼地方?

首長說,其中11億是“為了應付帳目上的需求,并不涉及現金流轉”。

這是甚麼意思?

首長繼續解釋:這11億非現金帳目,有7億是英諾派斯還給政府的股息,政府再投資回做英諾派斯股份。

另3億則“撥入州庫發展基金,以抵銷該基金的赤字”。

其余1億則是“追認工程局鐵道局水利局等的維修項目和緊急開銷”。

因此,真正要用到的現金只有3.6億元。

首長的意思大概是說,這些只是“帳面開銷”,其實,它們還是涉及實據的開銷。

例如3億是填補發展基金的赤字,那還不是一項開銷麼?

分別只在於程序先后而已,原本是撥款(allocation),現在是追款(reimbursement)。

發展基金先開銷財政部后撥款,這與財政部先撥款發展基金後開銷,結果還是開銷啊!有甚麼不同?

同樣,工程局等的一億元也是先用後填補,這也是reimbursement來的。

錢已經用了,再來跟財政部claim,錢還是有撥出去,所以,怎可以說是帳面開銷?

至于英諾派斯的股息,我就不明白為什么會直接還給財政部了。

據我所知,英諾派斯是沙巴基金局(Yayasan Sabah)的子公司,股息不是應該還給基金局嗎?

講到沙巴基金局,就讓我想起Amanh Saham Sabah,這不是目前跌到一蹶不振的Saham Sabah。

老一輩的州民們,不知還記不記得,在馬士達華時代,幾乎每年都將大約50元股息派給州民?

那時候,每一位成年的沙巴子民都是沙巴基金局的股東。

曾幾何時,州民就不再獲得這些股息了。

一直到團結黨上任,某個選舉年,政府又派這股息給州民們。

但那也曇花一現,之后,州民就不再獲得他們應有的股息了。

這7億元股息,假設州內現有合法成年州民是100萬,每人至少可以獲得700元呢!

走筆至此,我讀到報紙另一標題:「沙巴獲總稽查司確認,攤還聯邦貸款最有效率」。

剛提到州民失去了多年他們所應得的股息,這則標題讀起來就特別刺眼。

Monday 22 August 2011

州圖書館幾時變了危樓?


又一政府建筑物亞庇州圖書館變危樓?

這是州消費助理部長赫柏加拉丹說的。

他說:因為建筑結構不安全,所以政府決定拆遷,改在丹容亞路興建一間新的圖書館。

如此算來,這應該是亞庇第三個在70年代興建的政府大廈變危樓。

第一個是亞庇中央醫院,第二個是州檔案局,都是在70年代興建的,在短短30多40年內,就變了危樓?

還有一個在90年代建成的沙巴亚庇陸路交通局(JPJ)總部,它在短短10年後的2009年就被鑒定成危樓。

這還不算記錄,上星期,報紙剛報導,座落在實邦加的亞庇理工技職學院被發現地基下陷,也變了危樓。

亞庇理工技職學院在2003年建好,距今只有八年。

原來不止半島,本州也有這么多豆腐渣工程,而且都是政府工程。

但,至今未聞有誰需對這些豆腐渣工程負責。

說回州圖書館,之前只說因為隔壁的法庭要擴建,所以決定將圖書館搬遷至丹容亞路。

那時并沒有說圖書館變了危樓,必須完全拆除重建。

怎么現在說法完全不同?

就算要全部拆除重建,那也可以在原地重建,無需搬遷啊!

現在政府無視人民反對,執意要拆遷,那還叫甚麼聽取民意?

不覺得很奇怪嗎?那時候,亞庇將變成一個沒有圖書館的城市。

一個沒有圖書館的城市,能有多少人文氣息?

住在那里的市民,能有多少人文素養?

可想而知。

其新址在丹容亞路,就在新開放的Perdana公園和丹容亞路購物廣場的中間。

以前,那里是一個寬闊的足球場,曾幾何時,其中一半變成了一個要收費的私人公園,而另一邊曠着,原來是要來建圖書館。

新的圖書館建筑,將具有環保概念(見圖),但怎么看都不像一個圖書館。

如果丹容亞路是屬于亞庇城市的范圍,那么新圖書館就座落在亞庇城市的最尾端。

那里的交通并不方便,那里也不叫城市中心哩!

也許當局的原意,就是要帶旺那個地區?

提起丹容亞路,我會想到去海邊吹風,不會想到去那邊看書借書。

其實,當局應該考慮搬遷的是法庭。

之前我就提過,不是每個人需要每天上法庭,因此,將法庭搬移至郊外地方應該不是問題。

但,圖書館是天天民眾要去的地方,它才應該座落在市中心。

尤其是對學生們來說,放學後上圖書館,那也較方便啊!

Esso少賺馬幣三億大元?


上周五,埃索(Esso)臨尾反彈,收市4.08元。

當時納悶,不是應該往獻購價3.5跌下去嗎?

隔天讀報,才知道原來武裝部隊基金(LTAT)有意出價5.2元爭購65%的埃索股權。

這是《The Edge》引述《每日新聞》的報導。

但我仍舊納悶,為什么僅《每日新聞》有此報導?《The Edge》還引述自它,其他報紙也沒有相關報導。

看起來好像是該快報的獨家新聞呢!

報導若屬實的話,看起來也好像只是LTAT隨口說說而已,要不然,其他報紙還不爭相跟進報導?

今天,埃索一度攀爬至4.23,但后勁不足,到了中午已跌破周五收市價。

其實,LTAT和母公司保實得早在五月期間就已表示對埃索有興趣,至于為何后來沒有跟進,最后落入菲律賓生力手里,而且是以超低價格賣給“外人”,相信LTAT本身最清楚。

如今卻表示愿意以5.2元獻購,這是很令人質疑的。

比如說,既然五月間就已經有意思,那后來有沒有作出獻議呢?

埃索說:生力的offer是最高的價錢,那只有兩個可能:一是LTAT后來沒有offer,二是有offer,但價錢低過3.5元。

如果這純粹是項商業交易,那價高者得,那也理所當然。

但當你知道生力后面的人物,這項交易就顯得不簡單。

最起碼,LTAT要解釋既然有意以5.2元買進,為什么會“臨陣退縮”?

這個價錢,比生力的價錢還多出整整49%,將近一半,埃索豈有不接受之理?

白白少賺三億大元馬幣呢!

而且,最捍衛NEP股權,也把官聯股權當成土著股權的土權,為什么對此事件不哼一聲?

記得土權如何要巫商保留肯德基嗎?

這次,為何不叫LTAT死都要取得埃索?

何況“搶購者”還是一家外商,也是一家釀酒的“罪惡”公司!

依布拉欣為什么沒有呱呱叫?

http://www.bharian.com.my/bharian/articles/LTATmasihminatekuitiESSO/Article

Friday 19 August 2011

財政部接管捷運工程


記得去年我說,捷運是個注定失敗的超級虧損計劃。

年初我又寫了一篇,說它等着超支虧損。

為什么?因為政府將它交給一個虧損累累、管理不當、出現舞弊,早該清盤的公司去經營。

果然又給我言中。

昨天,首相署PEMANDU宣布成立一家新公司,下月起,將捷運工程從國家基建(Prasarana)接管過來,“確保它能夠準時完成,不會超支”。

這家新公司,暫時就叫捷運公司(MRT Co.),由財政機構(MoF Inc.)管。

如此說來,全部的法律文件不是要重新做過簽過?

問題是,這家新公司還沒有一個CEO。不過,他必須是大馬公民。

PEMANDU說:成立新公司,因為捷運工程需要一個特別團隊,以順利和有效地完成計劃。

說它因此將準時完成,不會超支,我就不那樣肯定。

有史以來,有哪個政府超級工程計劃沒有拖延過,超支過?

奇怪的是,這家新公司又不是完全和國家基建脫離關系。

PEMANDU說:國家基建仍將繼續扮演例如顧問的重要角色,做好後,仍會交其屬下公司RapidKL去經營者。

那不等于舊酒倒入新瓶,最后又倒回舊瓶子去?

一個記錄不佳的虧損公司,它還有當顧問的條件嗎?

可見這家新公司,它仍然無法獨立操作,何況它還隸屬財政部,財長是首相本人。

今天從《大馬局內人》讀到,MRT Co.除了接管捷運,它也將負責捷運的costing;但,融資的工作,卻是由財政部一家子公司Dana Infra去處理。

至于工程競標的程序就有趣了。

根據報導,3億以上的工程將由首相親自主持會議決定,5000萬至3億的工程由第二財長胡斯尼決定,5000萬以下的工程則由財政部秘書長開會決定。

然后,競標者又分土著和非土著。

非土著集團必須出示不少過1.5億至2.5億元的五年業績,和做過至少一個價值1.5億至2億元的建筑工程。

土著集團則只要有5000萬元的五年業績,和做過一個價值8000萬元的建筑工程。

那些阿里巴巴或巴巴阿里公司呢?又不知如何歸類?

Thursday 18 August 2011

為什么Esso賣到這么賤?


菲律賓酒廠要買大馬油商,獻購價卻遠低於市價,這場交易達不達得成?

昨天,埃索(Esso)忽然價量大起,交投量比前一天漲了6X,并以4.95元收市,漲61分。

今天讀到消息,原來是菲律賓生力集團(San Miguel)要買它,導致它昨天價量突起。

但,每股獻購價只是區區3.5元,比昨天收市價4.95還低了將近30%,等于是跌停版價格。

它今天跌到最低3.9元,一整天在4元水平上徘徊。

報導說,生力和埃索母公司Exxon Mobil是在周三早上簽了交易合約。

照理說,市場昨天就應該知道了協議價3.5元,為什么市場還會把股價炒至將近5元?

埃索方面,為什么愿意以折價賣給對方呢?

這我就不明白其中的邏輯了。

根據埃索最新財報,其凈值3.28元。

3.5元是凈值的1.07倍,這個價錢也太賤了吧!

Exxon為什么愿意脫手呢?

難道背后還有些不為人知的協議?

這對小股東來說,也太不公平了吧!

尤其是昨天跟風搶進的股友們,恐怕要虧得折手斷腳!

更令人狐疑的是,報導說生力出價最高。

對投資者來說,難道埃索就只值得3.5元?

此項交易如果已成定局,相信埃索股價接下來就會繼續滑落,直至3.5元為止。

看回舊聞,原來,埃索年初股價只得2.74元,後在傳出Exxon有意脫售大馬埃索以退出大馬市場而股價翻倍。

五月間,就曾傳出Boustead和母公司軍人基金局(LTAT)有意獻購65%股權,導致當時股價一度飚至5.84元。

何以本地公司買不成,反而讓菲律賓酒商買了去?難道Boustead的獻購價會低過3.5嗎?

談到San Miguel,大家一定記得約兩年前,敦馬長子米占(Mirzan)獲委為這家菲律賓最大酒廠董事一事。

那時,剛好發生一名馬來婦女卡蒂卡喝酒被鞭事件。

因此,有人取笑說,賣酒可以,喝酒就不可以。

當時敦馬為他兒子辯說:米占只是掛名董事而已,他并沒有參與公司的營業運作。

其實,米占不止是掛名董事,當時他收購了生力20%股權,總值達396億比索(馬幣29億)。

如果是在國內,煙酒和賭博股屬于haram股,回教徒不被允許投資這些罪惡股。

或者因為在國外,他們就不被限制吧!

至于此次生力收購埃索,米占是不是背后的推手呢?那就不得而知了。

也許,米占的背后,還有一個更大的推手。

這或就解釋,為什么埃索的價錢可以賣到那么賤。

Wednesday 17 August 2011

政治人物政府政黨分不清


回應潘儉偉的指責,兩家官聯股馬航和馬電訊昨天證實,接獲部長要求收回對達祖丁的訴訟,以及在庭外和解的“勸告”。

馬航也已向交易所報備此事。

這些官聯公司昨天與國庫開了會,開會結果是它們必須委任一名巫統的“御用律师”為它們的代表,才能獲知政府與達祖丁庭外和解的詳情。

這名巫統“御用律师”叫Mohd Hafarizam Harun。

政黨律師用來處理國家事宜,這些人又來黨國不分了。

不過,一向來,市場把一些官聯股稱為巫統股,那也是事實。

自獨立以來,巫統執政至今,黨政已經混為一體了。

所以要原諒一下那些黨國不分的政治人物。

政府的上述舉動,顯然只是一廂情愿,因為達祖丁至今并沒有作出任何回應。

看樣子,達祖丁似占了上風:現在你想要庭外和解,我都未必愿意呢!

大家有沒有注意到,馬航事件,與PKFZ丑聞有點相似?

達祖丁是在1994年向銀行貸款18億,以每股8元收購馬航33%股份,但沒有如期償還貸款。

當政府在2000年以同樣每股8元向達祖丁購回馬航股權時,為什么達祖丁沒有用來償還銀行貸款?

如果當初有個協議,由政府直接還給銀行的話,那是不是就不會有今天這樣的局面?

這與PKFZ丑聞的情形有異曲同工之妙。

在PKFZ丑聞,一家私人公司發售債券,政府傻傻出了等同擔保的支持信,結果政府必須替私人公司背債。

兩者的不同點在:馬航事件是達祖丁負債,政府拿到錢;PKFZ則是政府負債,私人公司拿到錢。

達祖丁后來沒有還債。

在PKFZ,政府被逼還債,但還得不明不白。

前者蒙受虧損的是馬航本身,后者蒙受虧損的是政府。

看來,我們政府欠缺一位精明的財務法律顧問,不然就不會一再發生這等事情。

但,敦馬和達因在財務方面都很精明啊!

結果是,兩位前交長先后被控“欺騙/誤導”兩位前首相。

這夠滑稽了吧!

阿都拉我還能理解,但敦馬豈容受騙?

還有整個內閣成員,難道都不知情?這太難以置信了!

Tuesday 16 August 2011

達祖丁有甚麼「王牌」?


納茲里說他授權向官聯公司發出“勸告”,撤消達祖丁的索償案,而且那樣做可為布城節省數十億。

撤消控告可以節省數十億?不是損失了數十億咩?

納茲里所謂的節省,應該是指節省在訴訟費用上。

可見政府對打嬴官司的勝算不大。

為何會這樣?欠債還錢,是天公地道的事,難道達祖丁有甚麼「王牌」,一定可以“打嬴”政府?

有博客說,政府指示官聯公司撤消對達祖丁的訴訟案,旨意來自敦馬。

因為怕如果打下去,達祖丁會爆出很多不為人知的內幕,那對敦馬“不好”。

但我對這說法存疑,因納茲里和敦馬關系欠佳,如果知道旨意來自敦馬,納茲里還會愿意發“勸告”信嗎?

今天,讀到潘儉偉把矛頭指向證監會。

在有關證監法令下,上市公司必須公布足以影響其股價波動的重大消息,但,一個星期已經過去了,至今未見這些官聯股對外公布有關進展。

證監會也沒有質問這些官聯股。

幾時,證監會變了無牙老虎?

潘儉偉指出,至少有五家官聯股被達祖丁欠錢,包括馬電訊、Axiata、聯昌、Atlan和馬航。

至今,沒有一家官聯公司對此發出公告。

不過,這些官聯股價格也未受有關消息的影響。

相信要等到這些公司正式write off的話,股價才會大受影響吧!

不過,老實說,這些官聯股可以只憑一位首相署部長的一封信就write off虧損嗎?

我想應該不是那樣。

別忘了除了是官聯公司,它們也是上市公司,要對其投資者負責,那有聽取政府指示就勾銷債務的道理?

難道要過了若干年後,有人是在“誤導”的情形下而作出了有關指示,像在PKFZ案里,林良實“誤導”敦馬那樣?

或還是像許多年前,安華因“干預警方以中止某調查行動”而被告“濫權”那樣?

納茲里日前的舉動,不也是一項“濫權”舉動嗎?

何況那還涉及數十億的債務,就那樣付諸東流?

Monday 15 August 2011

土著抱守股權,華裔以賭養校


馬航與亞航「合作」,會讓馬航被外國公司控制?

第二財長阿末胡斯尼否認有關傳言。

當讀到這則報導時,我的想法是:散播有關傳言者,難道把東尼當作外人?

使我想起去年,土權呼吁柔佛政府不可脫售肯德基股權一事。

當時的柔佛機構也虧損連連,但,土權說,就算要變賣肯德基,也只能賣給大馬朝圣基金或聯土局。

原來對土權來說,官聯公司,就是等于土著公司,一旦變賣,就等于脫售土著股權。

這是甚麼時代的思想?

原來土權對土著股權的定義,比我想像中的“狹隘”。

如果官聯股就是土著股,這樣來講,NEP的30%股權限制,豈不早就達到了嗎?為何還要緊緊抓住NEP不放?

我想,就是因為有這樣的心態,所以官聯公司十之八九業績虧損,因為政府會想盡辦法去扶持這些官聯股,以免“落入外人手中”。

這讓我想到有關華商財團以21億收購大馬彩以資助華淡小的新聞。

當時我的想法是:為什么只是華淡小,這不違反“一個大馬”精神嗎?

奇怪的是,未聞土權對此作出抗議。

后來我想,可能是因為彩票屬于賭博性質,所以就算依布拉欣反對也不便出聲吧!

這是否意味着,今后將“以賭養校”,政府將無需撥款給華淡小呢?

這點政府當然否認,但,要將14個華印商湊成一個財團,再加上銀行的融資,后面若沒有一個推手,顯然不是一件易事。

至于這個推手,是否就是政府呢?

我相信,若沒有政府的點頭,這14個華印商不會貿貿然提出這樣的一個概念,銀行也不會隨便融資。

那政府的動機又是甚麼呢?

這點不能不讓人質疑。

記得不久前,政府不是要把賭博合法化嗎?

我覺得,“以賭養校”,不過是把“賭博”合理化的一個方式。只是,政府不方便出手,所以讓私人財團來做這件事。

但,“以賭養校”這個做法適當嗎?

多年前,我就曾經提出一個疑問。

當時,不是每年有皇帽啤酒贊助十大歌星巡回演唱嗎?

巡回演唱所得,也是拿來資助華校。

那時,看到校園內掛着皇帽啤酒的布條,心里總覺得哪里不對勁。

當然你可以說,只要有錢拿,你管錢從哪里來。

但,在校園內高掛啤酒的布條,恰當嗎?

無形中是不是鼓勵學生們,為了教育,喝酒是OK的?

這些孩子長大後,會認為喝酒是理所當然的?

當然孩子那時都成年了,你沒理由禁止成年人喝酒。

但,啤酒商在校園內打廣告,我就覺得不妥,何況是在小學校園內?

Friday 12 August 2011

Pirates of the Caribbean Part 5:一分錢都不用還

小頑童說我昨天的標題《馬航五次歷險記》像冒險故事的題目。

冒險故事?讓我想起電影《Pirates of the Caribbean》。

真巧,據說《加勒比海盜》現在已經在拍第5集了。

不久前,中國報說它的讀者誤會了,「說好的和平呢?」標題是隱喻來的。

光明日報的「趙明福被自殺」,會讀的人,也說那是隱喻來的。

你看,很多東西都不能亂亂講了,標題要用隱喻才能見報,普通的讀者看不明白,只有聰明的讀者才明白報紙說甚麼。

使我想起古時候,很多事情也是不能亂亂講,講錯了就要砍頭。

據說,為了不讓皇上不悅,以前的忠臣都愛用成語來勸諫皇上,昏庸的皇上反正聽不明白,忠臣就不必擔心會被砍頭,但,聰明的皇上一聽就懂了。這就是成語的由來。

好吧,今天的標題就是:Pirates of the Caribbean。

先聲明,這也是隱喻來的。

昨天就感到奇怪,為何法律部長納茲里會出信指示所有官營公司撤消對達祖丁的訴訟。

若有這樣的指示,也應該是從財政部或財長簽的吧!

但,內閣有通過這樣的議決嗎?

難道說,高達數十億元的欠款和虧損,就那樣一筆勾銷?達祖丁一分錢都不用還?

其實,這也不是頭一遭。

數年前,政府也曾write off檳造船工業(PSCI)所欠的利息和罰款(因后者無法在限期內把巡邏艦建好),最糟糕的是,政府還預付了幾十億的advance給PSCI。

最后,PSCI被改頭換面,變成了現在的BHIC,政府又叫后者繼續建巡邏艦。

所出的advance、利息和罰款等等,PSCI一分錢都不用還。

又離題了!

今天,潘儉偉就抨擊納茲里的做法不恰當。

納茲里不是這些官營公司里的董事成員,他根本沒有權力叫這些公司撤消對達祖丁的控告,所造成的虧損,難道叫納茲里來補償?

但是,我現在可以理解,原屬于財長的范圍,為什么叫納茲里出馬?

納茲里辯說,他不是指示,只是建議。

他可以說,他是首相署部長,所以可以代表也是財長的首相發言發文告。

但這樣的理由是很牽強的。

相信財長也沒有那樣的權力。

尤其是涉及數以億計的數字,豈能憑一封信就勾銷?

不過,如果達祖丁說的屬實,我也相信的確是那樣,因此,政府的勝算不會很大,達祖丁還倒過來起訴政府,要求139億元賠償。

其實,達祖丁所謂的當政府“代理”,早已經是個公開的秘密。

很多人都是政府的“代理”,除了達祖丁,較知名的還有哈林沙厄、阿敏沙等人。

換了朝代,又換了另一批人上來。

他們都是「新經濟政策」下的產物,一分錢都不用還......

Thursday 11 August 2011

馬航五次歷險記


今天的《大馬局內人》報導,政府已經指示所有官聯公司(GLC),包括馬航和國民資管(Danaharta),撤消對馬航前主席達祖丁的所有訴訟案。

這表示,有至少37億欠款以及馬航80億計的虧損,將從此一筆勾銷。

隨着馬航與亞航的「合作」達到協議,首相署部長納茲里發出上述指示,真是太巧合不過了。

只是很不明白,這樣的指示,不是應該由財政部或兼任財長的首相發出的嗎?

納茲里在首相署里負責法律事務,為何可以作出這樣的指示?

這算不算是越權?

其實,眾所周知,達祖丁原本就是政府的代理(nominee),在他的辯辭中早就透露這點。

要達祖丁還債,等于要政府還債,政府要如何還自己的債?

所以,達祖丁怎會肯負起這數百億元的債,就算讓他破產,也無濟於事。

達祖丁是當年新經濟政策下的產物。

記得當年敦馬的政策嗎?他要像鄧小平那樣,先讓一小撮人富起來,這一小撮人再讓更多人富起來。

事實上,在這政策下,也就只有那一小撮人富起來,但也富不過一時,最后都銷聲匿跡,卻讓政府收拾殘局。

都說官聯公司十之八九虧損累累,馬航更不例外。

如果沒有算錯,這次與亞航的「合作」,應該是馬航的第五次拯救計劃了。

這個記錄,若非絕后,也算是空前的了。

1。第一次的拯救計劃是在1994年,達祖丁在那年以18億或每股8元收購了馬航32%股權。

不過,那也可說是“倒置”的一次拯救。因為根據達祖丁后來爆的內幕,是當時首相敦馬和達因指示他以那個價錢(當時股價只是3.5元)向國行收購馬航,以拯救因炒匯虧損了300億元的國行。

達祖丁說,他那樣做,是為了“履行國民服務”。

據說國家當年幾乎破產,如果沒有達祖丁此舉,國行的另一選擇就是在市場拋售,那就肯定加深國行的虧損。

達祖丁當年之舉,可說是為了「救國」。

當年國行炒作英鎊,據說對手就是索羅斯,這便是為何當年敦馬會恨后者入骨。

當1997年經濟風暴爆發時,敦馬就一口咬定是索羅斯的杰作。

只是很奇怪的,15年後,兩人又握手言歡。

2。第二次拯救計劃發生在2000年。

當時,馬航市價只有4.3左右,但政府卻以每股8元向達祖丁收購馬航,引起嘩然。

顯然的,政府是以當初賣給達祖丁的價錢買回馬航股權,但那是當時市價的一倍。

3。2002年,政府成立了一家公司叫Penerbangan Malaysia Berhad(PMB),接管馬航的所有債務和資產,簡稱WAU(Wide Asset Unbundling),然后再租回給馬航營運。

為何要進行如此一個錯綜復雜的重組?這樣,馬航就沒有任何負債。

這其實也是在自欺欺人,雖然沒有負債,那不意味着馬航就能轉虧為盈,因為,馬航的虧損業績依然慘不忍睹。

4。2005年,依德利斯獲阿都拉委任,他的任務就是設法將馬航轉虧為盈。

依德利斯出任馬航董事經理兼行政總裁職,積極變賣馬航旗下產業,包括馬航大廈本身,以及取消長期虧損的航線。

新首相納吉上任後,將依德利斯調至首相署,負責監督關鍵績效指標(KPI)。

5。2011年8月10日,馬航和亞航互換股權。

這次,敦馬公開贊揚馬航亞航的股權交換行動是個好主意,因為兩者可以互相學習。

諷刺的是,他說馬航可以向亞航學習如何減低成本。

馬航為何無法降低成本,難道敦馬不知道?

大家一定有聽過吧:當年馬航的椰漿飯成本一包要70元?

連一包椰漿飯都貴到這樣離譜,連五星級酒店恐怕都沒有賣到那樣貴,想想其他的成本,豈不都是漫天開價?

Wednesday 10 August 2011

亞航犧牲小我,馬航成全大我?


停牌兩天的馬航亞航今天復牌,走勢卻南轅北轍。

馬航漲了8%,收市1.72元,亞航則跌10%,收市3.54元。

兩者之間的share swap,難道只對馬航有利?

那也不見得。

報導說,那是雙嬴的「合作」。

停牌前,亞航沖破4元水平,已經推得太過高了,如今sell on facts,那也情有可原。

今天也有很多T+3的股票到期,一天跌了50分,次天應該有技術反彈。

停牌前,馬航已被拋得七七八八,如今僅漲10分,可能還有上漲的空間。

所謂雙嬴的合作,在我看來,那只是國庫和Tony Fernandez之間的雙嬴,對一般投資者來說,其實沒甚麼「嬴」可言。

對消費者來說,可能不是一件好事。

如何雙嬴法?

對國庫來說,當然是希望借助亞航還是東尼的經驗,能夠讓馬航起死回生。

但我對這可能性不抱持太大希望。

如我之前說的,問題在管理層的心態,馬航的管理層心態不改,東尼再有再大的雄心,可能也有心無力。

但,身為一家官聯公司,官僚作風要如何改?

除非讓它徹底私營化?

對亞航來說,或者對東尼來說,他無端端取得20%馬航股權,何樂不為?

他是以10%亞航股份交換20.5%馬航股份,可說「物」有所值。

這個交換率,是如何算出來的?

亞航總資產110億,10%就是11億。

馬航總資產53億,20.5%是10.9億。

算起來,東尼還要虧0.1億元呢!

且慢,國庫還答應收購亞航X的10%股權呢!收購條件和價碼,還未確定呢!

此外,記得亞航一度表示要將區域辦事處(regional office)搬去印尼嗎?

還有,亞航也拒絕將亞庇的起落終站從T2搬去T1?

此次的「合作」,相信亞航將得償所愿,不必搬遷,東尼也不必“威脅”要將辦事處搬去印尼了。

但我不明白,為何阿都拉會與此次合作扯上關系,做了顧問團的主席?

老實說,我不覺得前首相懂經濟,他如何能夠當顧問?

唯一的解釋,那只是一個政治委任,像敦馬當年下臺後,受委當國油和普騰的顧問。

對公司的業績,會起甚麼作用嗎?沒有。

同樣,東尼只增持馬航股權,對馬航業績,也不會有甚麼分別。

就像當年,當局把第二國產車的CEO Zainal Abidin調去普騰當MD,同樣是希望能讓普騰起死回生。

但,除了款式多了,創意多了,普騰在業績上,仍然遠遠輸在PERODUA后頭。

問題的根源,還是在普騰是家官僚公司,成本開銷太重,要賺錢都幾難。

我相信,不懂成本控制,是很多官聯公司的通病。

Ananda Krishnan的傳說


一直以來,市場有個傳言:亞航的幕后老板,就是Ananda Krishnan。

阿南達是誰?其實不需多做介紹,他是我國第二最有錢的人。

我們的生活起居,很多都與他有關,包括手機(Maxis)、電視節目(Astro)等等。

今天的報紙有報導,共14華印商組成的財團,以21億元收購大馬彩(Pan Malaysian Pools),所得盈利將拿來捐助華淡小。

大馬彩的老板,也是阿南達。

每項生意都做得那么大,甚至可說是壟斷生意,難怪阿南達成為我國首富之一,真是當之無愧。

雖然如此,阿南達為人低調,不喜歡曝光,因此,人民對他的背景,知道的并不多。

據說他只有一個兒子,但這位兒子卻出家,對繼承父親的億億身家不感興趣。

如果上述傳言屬實,相信這也是阿南達一生中唯一也是最大的遺憾。

言歸正傳。

為何會傳出亞航的幕后老板就是阿南達呢?

有沒有注意到亞航的航班號碼前面的AK兩個英文字母?

據說玄機就藏在這兩個字母,因為,阿南達名字的簡寫,就是AK。

至今,未聞東尼或阿南達對此作出否認。

信不信也就由你了。

Tuesday 9 August 2011

未達50萬人目標,州「5P」登記延長兩天


老實說,我不知當局延長非法移民登記運動僅兩天的rationale是甚麼。

兩天,能起甚麼作用嗎?

根據“洲級5P非法移民登記運動籌委會”的議決,原因是“未能達到預期的50萬人目標”。

而至昨天為止,僅有154,999人登記,登記率僅達31%。

有>30%非法移民愿意出來登記,我覺得是算不錯的了。

15萬人,相信這也是全國非法移民登記最高人數的一州。

如我之前說的,本州不像半島,只有「5P」行動,少了「漂白」這個步驟,這些非法必須先遣送回國,然后再以「合法管道」回來。

想一想,他們經過千辛萬苦才得以偷渡進來,要他們回去再回來,他們會愿意嗎?

倒是很好奇,當局如何預算到本州有50萬非法移民?

通常,官方的數據都是比較“保守”的,因此,實際人數可能不止50萬吧!

州秘書再次強調這將是最后一次的“特赦”行動,但是,不會有多少人當真,包括這些非法者。

因為,在之前每一次的特赦行動,當局也是那么說,但,這恐怕已是數不清的第N次特赦行動了。

好如之前,也說此次「5P」將只進行兩個星期到上月尾,不會延長,結果延長多一個星期到本月8日。

然后到了本月8日(昨天),又再延長兩天。

也就是說,原本為期只是兩個星期的登記行動,結果進行24天。

不能怪為什么許多人喜歡在最后一分鐘趕做“官”事,因為當局就是喜歡這樣舉棋不定,所以沒有多少人愿意把“官話”當真。

昨天讀到內長說的一番話最好笑。

內長說:政府不為外勞登記漂白計劃訂下截止日期,因為不要雇主們趕在“最后一分鐘”做事,那樣將造成更大的瓶頸和困難。

這是甚麼邏輯?這樣說,所謂的截止日期是不是將“突如其來”,把雇主們殺個措手不及?

但,之前不是說整個「6P」行動將在10月結束,在11月展開逮捕行動嗎?

就是因為當官的整天朝令夕改,所以大家才喜歡在“最后一分鐘”辦事,因為知道當局一定會改變主意的呀!

不管怎么樣,喜歡在“最后一分鐘”辦事的心態,那是人之常情,就算你不公布截止日期,人們還是會“慢半拍”。

不過,建議政府最后把日期鐵定下來,不要改來改去,這樣,人們才會相信你是認真的。

Monday 8 August 2011

馬航和亞航比翼雙飛

這陣子,馬航跌得一蹶不振。

朋友問,可以買嗎?

我說:當然可以。

不是因為它有潛能,而是因為政府會打救它。

上星期,馬航開始有“起死回生”的跡象,周末的時候,即傳出馬航亞航將互換股權(share swap)的消息。

哈,讓我想起白居易那句「在天愿做比翼鳥」。

馬航和亞航不是合并,僅是交換股票。

股票要如何交換法?明天就能揭曉。

但,知道內幕者上周早就進場了。

比如:公積金早自上月底就大量買進亞航賣馬航。

亞航也在上周價量忽升,突破了4元新高。

可見知情者不止公積金局。

是巧合,還是內幕交易?就讓交易所去質問吧!

後知後覺如我朋友者,永遠只能在後面跟風。

此次馬航和亞航互換股權,最尷尬的應該是馬航。

數年前,我就指出,亞航股價和凈值開始超越了馬航。

這是始料未及的事情。

記得有一度,亞航還跌破了一元水平嗎?那時候,馬航沒有5元也有4元吧!

如今,亞航股價竟然是馬航的2.6倍,資產也比馬航多了一倍,是110億對53億馬幣呢!

此次的股權互換,說是馬航的另一次bail out,相信并不為過。

只是政府已沒有錢了,只好請Tony Fernandez來出手打救。

這已是第幾次的bail out呢?

問題又出在哪里呢?

我覺得問題就出在馬航是一家官營公司。

不是有說過嗎?官營公司,十之八九不是虧損累累,就是慘淡經營。

為什么會如此?我想是管理層的心態問題。

就像我先前說的,因為政府會拯救它。

記得當年敦馬時代嗎?

政府以超逾市場價格買下馬航股權?

那又是另一個NEP計劃。

是為了救個人,還是救公司?

在那個時候,很多官聯公司在NEP計劃下都是公私不分,甚至是黨國不分的。

除了馬航,還有玲瓏,還有檳造船工業....。

往往,公積金成了政府用來打救這些朋黨企業的工具,雇員們也無可奈何。

要不然,公積金股息又豈止這么低?

原本,依德利斯不是獲委任為馬航CEO嗎?

那年,馬航轉虧為盈。

表面上,那看似依德利斯的功勞。

其實,那一年,主要的盈利,來自變賣馬航大廈,盈利并非來自公司營業運作。

如此一來,依德利斯還算不算有功呢?

當時就很奇怪,馬航都還在茍延殘息,何以納吉那么快又把依德利斯調出來,給了他一個與許子根重疊的首相署職位。

難道依德利斯看出馬航已“回天乏術”,所以寧可離開馬航,接受PEMANDU的職位?

我曾說過依德利斯像一名學者,多過像一名從政者。

老實說,我還是覺得他一系列的轉型計劃像紙上談兵,要一一實現,談何容易?

但,畢竟留在首相署里做計劃策劃,壓力沒有要馬航起死回生的壓力大吧!

不是有句俗話:死馬當活馬醫嗎?但那有可能嗎?

馬航的情況,讓我想起另一家官營公司,兩者可以說同病相憐,便是普騰。

同樣的,那也是敦馬時期的另一NEP計劃。

如果馬航要靠亞航來打救,遲些,若有消息說第二國產車(PERODUA)將收購普騰或和后者合并,那也不足為奇。

大家不妨等着瞧。

Friday 5 August 2011

一個大馬,兩個媽祖


有甚麼比這更自欺欺人?

首長說:州政府已經兌現諾言,在古達撥地建媽祖。

他沒有說的是:此媽祖非彼媽祖。

是的,原本的媽祖,如果沒有政治干擾,老早就已豎立起來,遥望着南中國海了。

如果沒有記錯,聯邦法院去年維持“沙巴古達媽祖神像停工令訴訟”原判;也就是說,章家杰輸了官司,原本的媽祖像將繼續躺在空地上,任風吹雨打、日曬雨淋。

除非有奇跡出現,原本的媽祖像,恐怕再也沒有機會見到天日了。

取而代之的,是沙巴納閩海南聯合會的媽祖。

巧合的是,海南聯合會要建的媽祖,不偏不倚,也座落在古達。

其實,沙巴地廣人稀,如果我是海南聯合會的成員,我會選擇在其他地方,或一個海南人多的地方,而不是在古達。

那邊的紛爭未了,應該息事寧人,而非再生事端。何必?

如果媽祖有靈,相信她也不會認同這個做法。

反之,應該協助章家杰把原該是世界最高的媽祖像建起來。

既然明知那已成了政治課題,那就乾脆當個和事佬,把事情解決,而非節外生枝,把事情復雜化。

我覺得,事情應該有更圓融的做法。

這是根據甚麼邏輯,要一個私人建的媽祖像停工,政府再另撥一塊地給另一個團體,政府也自愿撥款資助,這不是很奇怪嗎?

該聯合會的副總會長林紹克先生免不了向首長致謝,讓我原文照抄:

“感謝拿督慕沙領導的州政府,對各造需求保持敏感,且不分宗教種族,關心全民的需要。

我們的政府完全體現了一個馬來西亞的理念,使沙巴成為一個馬來西亞的模范。”

知道了背后的故事,這段話聽來讓人分外心酸和無奈,也很諷刺。

我想到的是:一個大馬,兩個媽祖。

Thursday 4 August 2011

內政部的KPI加速公民權處理


外民變選民課題方興未艾,也讀到很多趣聞。

如楊德利指沙巴出現幽靈選民,巫統是始作俑者。

不滿楊德利的指責,沙巴巫統秘書耶耶反駁說:幽靈選民與巫統無關。

他的話相當耐人尋味:“我們只是協助登記我們的支持者.....看看我們的黨章,它完全未提及我們必須制造幽靈選民。”

又沒有人質疑你的黨章,怎么突然把黨章搬出來?

不止巫統,哪個政黨會傻傻地把“制造幽靈選民”寫進黨章去?

人家會想:如果不在黨章,那是寫在哪里?

你看,連政黨領袖都承認州內有幽靈選民存在的事實,選委會還要否認,誰會相信?

沙巴人口以倍數增長,選委會可以把責任推給國民登記局,但你無法把事實也推掉。

欲蓋彌彰,大概就是這個意思吧!

在永久居民變選民的課題上,國民登記局和選委會互相推諉,但又無法給予圓滿的解釋,徒增人民對它們的猜疑。

如此破綻百出,再說甚麼,恐怕都難以叫人民相信。

好笑的是,今天讀到國民登記局乾脆把內政部拉下水,說公民權是由內政部批準的。

登記局說:過去25個月來,內政部共批準了29,290名永久居民成為大馬公民。

平均每個月有1200名外民成為大馬公民。

這個數據多不多?

他們是在如何的情況下,或甚麼資格或條件成為公民?這點我們一無所知。

登記局總監也說,處理公民權申請是屬于內政部長的關鍵表現指標(KPI)。

倒是覺得很有趣,如何以這來評估內長的KPI呢?

是以批準得愈多愈好,還是愈少愈好?這可真的難以決定呢!

於是,我去找回舊報導,原來內政部前年訂下了4大KPI領域:

1. 內安法令修正及內安法令相關事項
2. 處理公民權申請
3. 處理延遲申報報生紙問題
4. 處理居留證(Permit Masuk)

內安法令至今沒有“修正”(要如何修正法?),但公民權的處理,從上述數據看來,倒是真的有加速處理。

因為內政部的KPI,讓更多外人拿到了大馬公民權。

這樣說,應該離事實不遠吧!

Wednesday 3 August 2011

潘儉偉:有史以來最骯臟的大選


州國民登記局總監伊斯邁斷然否認,本州有所謂的M計劃,讓外來移民取得大馬卡。

他說:「我們只發大馬卡給大馬人,他們全是本地公民。」

但當問及為何本州選民名冊出現身份證號碼重復的問題時,他卻“不欲置評”。

不欲置評,就能夠把問題蓋掉嗎?

這樣一個嚴重的問題,你卻給不到答案。

沒有否認,也沒有答案,表示那是事實。

這樣的事情,怎樣會發生?

在半島,選委會主席也否認永久居民變選民一事,并說那是“技術問題”。

甚麼“技術問題”?這樣一個借口,那也太好笑了吧!

不管是不是“技術問題”,移民變選民,卻是不容否認的事實。

為什么要否認,那豈不等于自己騙自己?也騙人民?

讓我想起一句俚語:“說謊不用眨眼”。

是的,當你說慣了謊言,你根本就不會再當它一回事,但,你對得起自己的良知嗎?

今天,民聯又再揭露全國有1597名永久居民變選民,大部分是在吉隆坡、雪蘭莪和柔佛。

其中,雪蘭莪是全國最高,共有1108宗案例。

使我想起有人說過,將不惜任何代價,要將雪州政權奪回來!

要把政權奪回來,不是應該以公平的方法嗎?

何需用這種下三濫的方式,就算嬴回來了,那也不光明啊!

像我之前說過的,這明明就是“叛國”行為,是個大罪,為什么沒有人被逮捕?

潘儉偉說:這將是有史以來最骯臟的大選。

(難怪有人那么怕乾凈。)

當年在本州發生的M計劃,今天輪到在半島發生。

(這次姑且稱之為N計劃。)

選委會主席還辯說:“我認為在國民登記局的永久居民名單是舊的,還沒有更新。”

既然登記局和選委會已經連線,就算是根據舊的名單,兩邊的記錄都應該一樣,一名永久居民又如何可以被接受成為選民?

人民現在應該明白了,為什么有人害怕凈選盟!

Tuesday 2 August 2011

外勞問題不會“一勞永逸”


果然不出所料,合法外勞登記延長兩個星期,非法外勞登記仍照原定日期開跑,造成兩者重疊,頭一天,就造成場面混亂,電腦當機。

原先我說因為是不同對象(合法與非法外勞),兩者可以同步進行,除非是人手不夠。

看樣子果然是人手不足。

也因為這樣,浪費了雇主外勞多少寶貴的時間,人人怨聲四起。

這些原本就可預見的情況,為什么當局看不出來?

有甚麼需要這么迫切,整個6P行動必須趕在11月前完成?

(內政副部長李志亮說:政府將在11月展開非法外勞大逮捕行動。)

200萬名非法外勞,并非在一夜之間涌進來,這已是一個幾十年的問題,為什么突然間成了當務之急?

我想到的還是「生物識別系統」的“適用性”。

如果一個進行為期數周的6P行動都會出現當機的問題,那在一天之內必須完成的大選投票,萬一當天電腦系統出現問題或大停電,那選民們要如何進行投票呢?

總不成叫選民說遲點再倒回來,或等電來了、或隔天再回來投票吧!

如果不能在兩個星期內為200萬名外勞進行登記而必須延期多兩個星期,有可能讓1200萬名選民在一天之內用電子投票嗎?

就算投票率僅達一半吧,那也是600萬人數呀!

想一想,要增設多少個投票站,要購買多少個「生物識別系統」器材,才能夠進行投票?

從成本角度來看,那倒也是一筆不小的數目呢!

倒也是不明白,何以本州也要跟隨半島,將非法外勞登記運動延長。

剛剛在上月27日,沙巴移民局總監才说,「5P」非法移民登記行動在8月1日結束後不會延長。

言猶在耳,又緊跟半島腳步把日期延長。

既然截至上星期日,已有11.7萬非法移民出來登記;既然當局也預料這次的登記運動不會有很多外勞響應,那延長期限的目的是甚麼呢?

是的,本州為外勞進行的登記行動已經做了好幾次,這只不過是另一次,意即還會有下一次。

所以,當局說的“一勞永逸”,恐怕只是騙騙自己而已。

因為,外勞還是會繼續進來。

因為,那些嫌麻煩的,不管是雇主還是外勞本身,根本就不會出來響應。

尤其是本州少了「漂白」,只有5P,既然如此,你認為他們會乖乖的回國去然后再倒回進來嗎?

對他們來說,那可是一筆不小的開銷呢!

Monday 1 August 2011

沙巴「非」公民是全國之冠


從沙巴人口不尋常的對比和增長,難道當局不會覺得可疑嗎?

為何州領袖對此依然不聞不問?

還是他們早就知道答案,所以保持緘默?

從最新的大馬人口數據發現,沙巴占了甚多「之最」的「榮譽」。

1。沙巴非公民對公民比率最高(27.7%)。納閩第二(14%)、聯邦直轄區(9.4%)。

2。沙巴大馬公民巴仙率最低(72.3%)。納閩第二(86%)、聯邦直轄區(90.6%)。

3。沙巴人口是全國第三多(321萬)。雪蘭莪最多(546萬)、柔佛第二(335萬)。

4。人口分布率沙巴第三高(11.3%)。雪蘭莪(19.3%)、柔佛(11.8%)。

5。人口增長率:沙巴第三高(2.1%)。雪蘭莪第一(2.7%)、馬六甲第二(2.6%)。

6。沙巴擁有最多的非公民(38.2%)。全國非公民人數232百萬,其中89萬住在沙巴。

以上數據來自大馬2010年人口普查報告書。

沙巴人口3,206,742人,2,316,963名是大馬公民,非公民889,779人。

也就是說,在本州,每五人就有兩人是非公民,這個比率是相當驚人的。

奇異的是,自統計局上周五公布上述報告以來,至今未見任何州領袖針對這些數據發言。

是因為這些數據早在預料中,所以無話可說嗎?

最起碼,總該表示要研究為何本州的人口增長率都比他州來得高。

更諷刺的是,我國非公民人數已超越印裔成為國家第三大“民族”了,這還不足為慮嗎?

我也很好奇,統計局是如何統計這些數據出來的。

非公民人數,想當然應該是合法進來的非公民吧!那些非法移民,既是非法,又怎會讓你統計得到?

若把非法的非公民也算進去,恐怕更不止此數了。

還有那些已經取得大馬卡而成為大馬公民的「非」公民呢?

那也是不計其數的。

針對上星期選委會副主席要求出示非法移民成為選民的證據,本州「移民專家」莊永諒醫生說,在1999年的里卡士州議席選舉官司,已經證明本州有幽靈選民的存在,法官更說有關選民名冊只是“冰山一角”。

莊永諒醫生說他本身已把證據一再提呈給選委會,但選委會一直無動于衷。

他問:他還要甚麼證據?

莊永諒醫生也指出,在當年M計劃下的大馬卡持有人多達73萬;這意味着,本州86萬選民當中,至少有20萬是持有M計劃身份證的。

如果你說因為他們持有“身份證”所以可以登記為選民,但,選委會有沒有先查清楚身份證的“真偽”?

當然,選委會會說那是國民登記局的事,不關選委會的事。

首相署部長納茲里不就說過:

選委會沒有非大馬出生的合法選民人數和他們的出生地資料,因為選民登記表格中並沒有列明這一點。

所以,選委會如何那么肯定,沒有非公民“成功”登記為選民?

沒有的話,那又何須推行“指紋識別系統”,那不太自相矛盾了嗎?

我想,所謂「定存」的意思,大概也包括這些「非」公民吧!

難怪有人膽敢自封蘇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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