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23 August 2011

7億元?政府可以派錢


州議會三讀通過今年第一附加供應法案,總額14億,是預算案的47%!

也就是說,政府今年超支47%。

這個驚人的比率,不敢說是絕后,但肯定是空前。

這代表了甚麼?便是財政部的預算和理財能力非常糟,所以才會這樣嚴重超支。

和半島首相兼任財長的“習俗”一樣,在這里,首長亦兼任財長職。

報導說是第一附加供應法案,難道后續還有第二法案上來?

這額外的14億元,要用在甚麼地方?

首長說,其中11億是“為了應付帳目上的需求,并不涉及現金流轉”。

這是甚麼意思?

首長繼續解釋:這11億非現金帳目,有7億是英諾派斯還給政府的股息,政府再投資回做英諾派斯股份。

另3億則“撥入州庫發展基金,以抵銷該基金的赤字”。

其余1億則是“追認工程局鐵道局水利局等的維修項目和緊急開銷”。

因此,真正要用到的現金只有3.6億元。

首長的意思大概是說,這些只是“帳面開銷”,其實,它們還是涉及實據的開銷。

例如3億是填補發展基金的赤字,那還不是一項開銷麼?

分別只在於程序先后而已,原本是撥款(allocation),現在是追款(reimbursement)。

發展基金先開銷財政部后撥款,這與財政部先撥款發展基金後開銷,結果還是開銷啊!有甚麼不同?

同樣,工程局等的一億元也是先用後填補,這也是reimbursement來的。

錢已經用了,再來跟財政部claim,錢還是有撥出去,所以,怎可以說是帳面開銷?

至于英諾派斯的股息,我就不明白為什么會直接還給財政部了。

據我所知,英諾派斯是沙巴基金局(Yayasan Sabah)的子公司,股息不是應該還給基金局嗎?

講到沙巴基金局,就讓我想起Amanh Saham Sabah,這不是目前跌到一蹶不振的Saham Sabah。

老一輩的州民們,不知還記不記得,在馬士達華時代,幾乎每年都將大約50元股息派給州民?

那時候,每一位成年的沙巴子民都是沙巴基金局的股東。

曾幾何時,州民就不再獲得這些股息了。

一直到團結黨上任,某個選舉年,政府又派這股息給州民們。

但那也曇花一現,之后,州民就不再獲得他們應有的股息了。

這7億元股息,假設州內現有合法成年州民是100萬,每人至少可以獲得700元呢!

走筆至此,我讀到報紙另一標題:「沙巴獲總稽查司確認,攤還聯邦貸款最有效率」。

剛提到州民失去了多年他們所應得的股息,這則標題讀起來就特別刺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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