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25 August 2011

政府要老店和捷運分地契


最近,對一些新聞的進展邏輯有些混淆。

例如捷運工程。

上周,首相署PEMANDU不是宣布從下月起,財政部將把捷運工程從國家基建(Prasarana)接管過來嗎?

但,接着的發展,Prasarana高層仍舊針對捷運工程天天有所發言和動作,包括:

1。將保留至少30%土著固打。

2。將征收捷運路線上的地段。

3。警告承包商不可涉及任何賄賂行為。

當然你可以說財政部從下月一日起才開始接管捷運,目前仍由Prasarana負責,所以,Prasarana針對捷運有所行動,又有何不可?

但,不是應該開始做“移交”工作了嗎?為什么反而變得加倍積極起來?

有關保留30%土著固打,其實之前已經有公布,對土著承包商在經驗方面的要求比較低。

但我很懷疑,究竟有多少承包商對建造地底通道有經驗呢?

所以我在舊文章里已經有提到,這個超級工程,豈能為了符合固打,隨便交給任何二、三級承包商就能夠完成嗎?

已經可以預見,在這樣的情形下,停工超支是必然的結果。

那為何還要明知故犯?

如倪可敏說的,保留土著固打制,與首相承諾的「一個大馬」和NEM(新經濟模式)背道而馳。

YB倪忘了,林祥才說過,NEM已不存在了。

而且,NEM的第2部分,其實又倒回NEP的模式了。

也就是說,NEM早已名存實亡。

引起最大爭執的,相信就是要征收捷運路線上的地段。

這才令人大開眼界。

政府建地下鐵,與地面上的店屋何關?

相信你走完全世界,去問完其他建有地下鐵的國家,有哪個地方是允許捷運公司征收地面上的土地的?

除了馬來西亞?

曾是前內長,現在是陸路公共交通委員會主席的賽哈密反駁蔡細歷,更叫后者顏面無光。

賽哈密的建議更荒謬。

他說:政府將透過發放分層地契(strata titles)的方式,這將更能保障政府和業主。

甚麼是分層地契?這樣的地契只適用在多層公寓和購物中心;這些老店就座落在地面上,現在竟然要和地下的捷運分地契?這不本末倒置了嗎?

看起來,這個建議是為了保障捷運,多過保障業主們呢!

1 comment:

流金岁月~丽莲 said...

一看就知假借发展之名k你又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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