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党的哈山卡林问,内长赛夫丁披露,警方已冻结逾4亿令吉涉及企业黑帮案件的资产,等于承认企业黑帮的确存在,那就应该成立皇委会彻查,像调查朝圣基金那样。
赛沙迪表示,今年2月已经宣布调查,时隔8个月仍未公布结果,如今再度宣布调查,政府应该交代,两次调查的分别有何不同。
其实,如我之前提过,警方此前透露,他们查的是陈文龙洗黑钱的指控,并非完全的企业黑帮问题,陈文龙不过是冰山一角,他还说他在NexG案是受害者,是替罪羊,不是“企业黑帮”,警方不应该只针对他一人,其他人却没有被调查(请看《我也是受害者》20260318)。
赛沙迪也说,我国除了“企业黑帮”,也存在“政治黑帮”,因为政治异见而被“压迫”。不过,这是题外话。
伊党的仄朱基菲里(Che Mohamad Zulkifly Jusoh)则指出,以总检察长杜苏基为首的特工队成员有反贪会代表,可能引发利益冲突及公信力的疑虑。
其实,成员里也有警方和证监会代表,同样也有利益冲突问题。
内长赛夫丁此前表示,警方之前已传召了月70人录供,确认没有反贪会官员涉案或需要协助调查。
内长这样说,等于否认了彭博社的报道,这会不会给人先入为主的印象?既然特工队都要启动调查了,觉得这样说是不恰当的。
拉菲兹又有话说。
他说杜苏基成立的特工队叫“金融犯罪调查特委会”,质疑政府有意把企业黑帮丑闻扩大成一般的金融犯罪调查,以转移大家对“企业黑帮”的焦点。
他质问,相关调查和报告早已做过,为何一直未公开?如今又成立一个特工队,那之前的调查和报告呢?包括已提呈内阁的阿占持股报告又怎样了?
他也提到法哈斯和人力部长拉玛南,指控后者涉嫌向陈文龙收取950万令吉,协助摆平“企业黑帮”风波。
安华日前在国会回应此课题时透露,拉玛南已针对相关指控采取法律行动。
拉菲兹反驳,自己从未收到拉玛南的任何诉讼传票。而当拉玛南被问及时,表明自己无意起诉拉菲兹,“以免后者众筹,家中人民负担”,反过来挑战拉菲兹拿出证据来。
Hmm,如果拉玛南表明无意起诉拉菲兹,那安华的消息何来?
拉菲兹不甘示弱,反过来准备起诉拉玛南诽谤他,同时促请国会把发表“不实言论”的首相交由国会特权委员会处理。随后,拉菲兹被警方传召录供。
法哈斯最近又上了新闻。
彭博社要刊登一则有关他的报道,事先通知他,他向高庭申请禁令,高庭颁布临时禁令,禁止彭博社及其子公司发布他认为具诽谤性的言论,庭审定于本月16日,以决定是否将禁令延长为永久禁令。
这不是法哈斯第一次申请针对媒体报道的禁令,去年也曾针对本地网媒《Malaysia Now》提告诽谤及申请禁令,要求禁止该网媒继续报道沙巴探矿丑闻,但被高庭驳回,理由是“无法裁定报道是否构成诽谤,因为对方提出的抗辩并无明显虚假”(请看《法哈斯提告《MalaysiaNow》》20250825)。
矛盾的是,阿占当时指出,探矿案调查结果显示,法哈斯并未涉及,调查报告已呈总检察署,后者认定不做任何提控(请看《调查法哈斯,阿占:已结案》20250912)。
如果法哈斯不涉案,为何他要向法庭申请禁令呢?
与《Malaysia Now》案不同的是,法哈斯是在彭博社刊登报道前申请禁令,而在《Malaysia Now》的情况,法哈斯是在报道刊登后才申请禁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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