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16 June 2014

首相署一直都在努力推行回教刑事法........

首相署回教部長賈米爾在國會里語出驚人,說聯邦政府一直都在努力推行回教刑事法,並且已在分階段推行,包括擴大回教法庭權限、提升回教司法系統和檢討回教法庭法官地位等等。

你看,在落實回教刑事法方面,聯邦早就在偷偷推行了,那由得回教黨做英雄?

回教黨還需在國會動議尋求通過才能在吉蘭丹實施回教刑事法,首相署不聲不響,悄悄在國內“擴大回教法和提升回教司法權限”。

馬青還不趕快去包圍首相署,以示抗議?

爲什麽這麼講?看看最近國內針對信仰課題連續不斷發生的事件就知了。

若沒有後面一股強大的政治力量,那些人敢那麼目無法紀嗎?

根本是無法無天嘛!

聽賈米爾在國會怎麼說,他說:民事法庭無權審理回教法庭案件。

從他這番話,你就會明白爲什麽雪州回教理事會(MAIS)和雪州宗教局(JAIS)膽敢違抗總檢察長的指示,而不願將聖經歸還給聖經公會吧!

讓人驚訝的是,總檢察長竟然只是淡淡的回應,說對他來講,有關案件已經closed file,所以他不會再進行任何檢控。

但這些人公然違抗指示,令他顔面蕩然無存,他也不當做一回事嗎?

然後,總警察長也違抗庭令,拒絕執行高庭裁決,將父親已經改教的孩子的撫養權歸還給孩子母親。

他甚至當起法官,建議將孩子送去孤兒院。這是多麼可笑的建議啊!

更荒謬的是,身為一國之首的納吉,竟然建議有關家庭向聯邦法院尋求解決方案。

難道他不知道高庭已經做出裁決了嗎?既然有了裁決,那有必要帶上聯邦法庭嗎?

他應該指示總警察長執行他的職權才對啊!

連婦女部長羅哈妮也不分青紅皂白,同意首相的建議。

檳城宗教局(JAIPP)的“搶屍案”剛剛落幕。

這也不是國內第一次發生的“搶屍案”,相信也不會是最後一單。

這些不斷在發生的事件,在在都證實了首相署部長賈米爾的說法:

回教刑事法已在推行著、回教法庭權限已被擴大、回教司法系統已提升....。

而這些都在悄悄地在進行,不需國會的通過也不需正式的通知。

這個國家不再有所謂的三權分立,因為這個制度已不再獲得尊重,也無需遵循。

今天,更有100個回教NGO力挺JAIS,報案指控總檢察長沒有維護回教,違法指示前者歸還聖經。

我不懂從哪裡跑出那麼多的回教NGO,也不懂到底是誰違法,是JAIS還是總檢察長?

不管你喜歡與否,不管實施回教刑事法與否,這個國家早就是個回教國了。

這些人視法律如無物,以回教的方式詮釋民事法,這些人的行徑,不比回教法可怕嗎?

4 comments:

Alex Ng said...

他们的所作所为,已违反了他们上苍的教诲,连他们的上苍都会看不顺眼,等着看他们的报应。

· 康華 · said...

種族宗教課題是他們最大的資產與武器。

Anonymous said...

大马就快要成为仙境国了。。。。。。。不过目的地是荷兰。。。。。。。

· 康華 · said...

嗚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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