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5 June 2014

且慢高興,許諾不等於答應

上個月,針對州國陣青年團呼籲州政府向聯邦爭取20%石油稅課題,州官回應說可以考慮考慮。

這樣的口氣,敷衍多過誠意。

當時我就寫了《石油稅:不要只是嚷嚷而已》。

轉眼一個月又過去了,至今未見州官採取了什麽積極行動。

首相在砂拉越慶祝達雅豐收節期間,對砂新首長說,願意與砂州政府探討提高石油稅課題。

於是,今天看到副首長百林回應,說有信心沙巴將和砂拉越一樣,享有更多的石油稅。

言下之意,如果砂拉越石油稅獲得提高,那沙巴石油稅自然也將提高。

旅遊部長馬西迪則說,其實,本州早在2008年便已正式去函當時首相阿都拉,要求更多石油稅。

這就奇怪了,怎麼之前一直未有聽說州政府曾經那麼要求過?

州政府不是一直不認同嗎?還說什麽聯邦撥款早已多過石油稅額等等。

原來六年前便已向聯邦爭取過了,但爲什麽沒有跟進,也從來沒有提過,讓州民一直被蒙在鼓裡?

不過,首相只說願意和砂拉越協商而已,並未真正答應。

而且,這樣一個課題,恐怕還要在內閣討論,國會通過,怎由首相說了算?

首相並未正面作出任何允諾,他只是“願意聆聽及討論”而已,他還補充,“或者我們能夠探討其他形式,增加直接撥入州政府賬戶的款項”。

就是與其提高石油稅,首相寧願直接增加給予砂拉越的撥款。

我相信最後可能也只能這麼解決了事。

試想想,如果提高石油稅,沒理由唯砂拉越享有特權,本州若還是保持緘默,那可真的是無能之極了。

提高石油稅從5%至20%,對聯邦/國油來說,石油稅額立即升漲4倍,那可不是小數目。

首相寧可增加撥款來代替石油稅,各州撥款各異,肯定不會當下增長4倍。

其實,首相前年成立的特別委員會,不就是要探討“以撥款(公益金)的方式代替石油稅支付給半島的產油州”嗎?

不懂這個特別委員會到底有沒有探討什麽結果出來?

只知道不是產油州的彭亨忽然獲得一億元公益金(Wang Ehsan)、登加樓的撥款變成了1MDB,而吉蘭丹的石油官司至今仍未了結,一分錢都拿不到。

相信東馬兩個產油州要的不是這樣的撥款。

可能大家不是很記得,針對提高石油稅,早在一年前,首相就向本州許下了承諾,遠比給予鄰州的承諾早。

那是在去年505大選前,首相來到瓜拉班尤,向群眾許諾:

“一旦金馬利的石油天然氣終站計劃竣工,聯邦承諾必定還富予民,撥出比反對黨提出20%石油稅收益更高的撥款。”

不過,仍要注意納吉的話中話,他不是承諾提高石油稅至20%,他只是承諾給予比20%石油稅還高的撥款。

我們要更高的撥款還是更高的20%石油稅?

老實說,你算得出來嗎?

http://www.myiem.org.my/assets/download/JanBul05.pdfhttp://www.myiem.org.my/assets/download/JanBul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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