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25 June 2014

阿拉課題上的曖昧與虛偽

不知道納吉會不會因為頻頻失言而感到尷尬?

不懂爲什麽他會做出那樣的呼籲:叫巫統黨員向ISIL看齊?難道他認同ISIL美其名為聖戰的恐怖襲擊活動?

其實,早在上星期,本地媒體就有報導了,說“有大約30名大馬人混入伊拉克和敘利亞加入ISIL的聖戰組織,希望利用戰爭成立一個回教國家”。

《新海峽時報》說,其中15人“曾遭全國政治部反恐組逮捕助查”。

然後,昨天報紙報導,我國外交部已要求敘利亞證實有15名大馬人因參與ISIL聖戰活動已經被殺。

即是說,這些跑到伊拉克和敘利亞加入ISIL的大馬人,已經有半數(15/30)在聖戰中“壯烈犧牲”了。

所以我說,納吉不會為此感到尷尬嗎?外交部透露上述“壞”消息的時候,他竟然叫巫統黨員學習ISIL的精神,變相鼓勵更多大馬人參與他們的極端恐怖活動?

可以想像,土權和ISMA聽了納吉的呼籲,會不會表現得更極端,更理直氣壯?

在阿拉課題上,政府表露了虛偽的曖昧立場。

可能很多人沒有料到,其實是政府本身,通過內政部禁止《先驅報》使用“阿拉”字眼的。當時的內長是賽哈密。

但高庭批准天主教會申請,批准《先驅報》繼續使用“阿拉”,并表示內政部和政府的禁令是不合理、不合法及無效的。那時是2009年。

但政府提出上訴,上訴庭在去年九月推翻高庭裁決。禁止《先驅報》馬來文版用阿拉字眼。

天主教會遂入稟聯邦法院申請上訴。

聯邦法院由七司會審,於前天以四比三作出對《先驅報》不利的判決。

可見整個事件的始作俑者是內政部/政府本身,是政府本身先做了不良示範。

難怪那些外圍NGO愈來愈囂張霸道,因為有恃無恐。

我說在此課題上,政府立場虛偽。何解?

聯邦法院作出判決後,布城即發表文告說,基督教徒仍可在祈禱集會時使用“阿拉”,僅不能在《先驅報》使用。

當真如此嗎?

那爲什麽僅禁止《先驅報》使用“阿拉”?如果其他出版物用它,或天主教會出版新刊物,新刊物里可用“阿拉”嗎?

政府的原意,當真只禁止《先驅報》使用嗎?

然後請注意,上訴庭的判決是禁止《先驅報》馬來文版用阿拉字眼,那是否表示其他語言版的《先驅報》就不受限制呢?

如果其他語言版《先驅報》不受限制,其他刊物也不受限制,爲什麽雪州回教局還不將那320本馬來文版和10本伊班文版聖經歸還給聖經公會,還恫言要燒毀它們?

他們已不把司法放在眼裡,也不把政府放在眼裡,還把王室搬出來做擋箭牌。

好,請問東馬是否可以繼續使用“阿拉”?

如果可以,那《先驅報》是否可以改在東馬出版,并繼續使用“阿拉”呢?

這個萬能國的政府啊,你是不是很矛盾呢?

或者首相想面面俱圓,討好雙方;只怕是兩頭不到岸,最後盡失民心,害了自己。

3 comments:

Anonymous said...

选票的考量吧!!

· 康華 · said...

還說要轉型。

Anonymous said...

是转型,不过转向极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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