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月前,回教黨忽說要在國會提出回教刑事法案,以在吉蘭丹落實,馬青團就拉布條向回教黨抗議,還說要包圍國會以阻止回教黨提呈法案云云。
馬青血氣方剛,那也無可厚非。
但我發現馬青布條上的語句有問題。布條上這樣寫著:
Say No To PAS Hudud
拒絕伊斯蘭黨刑事法
這布條有甚麼問題?難道回教黨和巫統各有一套回教刑事法嗎?UMNO Hudud 和 PAS Hudud 有甚麼不同?
馬青只要拒絕回教黨的刑事法?那 UMNO Hudud 呢?要是巫統也提回教刑事法,馬青拒不拒絕呢?
我也提到,以回教黨區區21位國會議員,沒有巫統88位議員的支持,有關法案是不可能在國會通過的。
不要忘了,當時首相署的回教部長賈米爾已經宣佈和吉蘭丹政府成立一個技術委員會來探討這個課題。
馬青應該也知道這點,但爲什麽只針對回教黨,而不也一齊針對巫統?難道巫統的hudud和回教黨的hudud不一樣?
(請參考6/5拙文《拒絕回教黨刑事法,不拒絕巫統刑事法?》。)
回教黨後來決定不在國會提呈有關動議,是否有待技術委員會探討再做定奪,那就不得而知。
但,首相署與吉蘭丹政府成立委員會的做法是否恰當?這點未聞國陣其他成員黨表示意見。
有,當時的馬青副團長陳國勇說他們尊重巫統做法,因為“巫統領袖也是回教徒,作為成員黨一員,馬華需尊重他們”。
他似乎忘了,有關委員會並非以兩黨名義成立,而是聯邦政府和吉蘭丹州政府聯名成立的。
這個技術委員會成立月餘,討論得怎樣了,或是還未正式開會討論?
與其同時,雪蘭莪巫統忽然透露,將在下星期一向雪州議會提呈動議,要求在州議會里辯論在雪州落實回教刑事法的可行性。
雪州巫統只要辯論,不是提呈法案,那也無不可。
難免還是讓人質疑其動機何在。
雪州回教黨就認為那是巫統的“政治詭計”,否則爲什麽偏偏要選在由民聯執政的雪州,而不在其他國陣州。
其實,雪州巫統在州議會的情況就與回教黨在國會的情形一樣,都是屬於少數,任何巫統單方面提呈的法案是不可能通過的。
雪州議員共56人,要通過有關法案,就算只要簡單多數票,至少也要29人才能通過。
巫統議員只有12位,需要從民聯找多17人才能成行。
當然若要以回教徒州議員人數來算,通過的機會就很大。
巫統議員12位加回教黨15位得27人,若公正黨有兩人也支持,那就剛好超過半數。
公正黨在雪州有11位回教徒州議員,意即雪州議會全部共38位回教徒州議員,不止超過半數,也超過三分二人數,那是綽綽有餘的。
在國會,假設公正黨17名回教徒議員也支持回教刑事法,那加上巫統88位加回教黨21位共126位,那是過半或57%的議席。
國會若需要2/3或67%議席才可尋求通過法案的話,那有關法案就不可能在國會通過。
可以說,巫統在雪州議會尋求通過回教刑事法的機會,遠比回教黨在國會尋求通過的機會大。
不過,雪州回教黨已表示不會彷效吉蘭丹,不會支持巫統在雪州落實回教刑事法。
如今馬青是不是更應該去包圍雪州議會,以阻止巫統議員動議回教刑事法案?
2 comments:
肯定他们会说,通过内部管道处理而不会拉布条。好像他们前总会长说,自己说自己爽。
內部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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