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次的報告,GFI透露,我國仍是全球黑錢外流最嚴重的國家之一,前年(2011)流失了馬幣1738億(541.8億美元),僅排在三個大國:俄羅斯、中國和印度之後。
等於每天有五億黑錢從我國流出海外,這算不算嚴重呢?
三個大國的外流黑金分別是:俄羅斯(1911.4億美元)、中國(1613.5億美元)和印度(849.3億美元)。
真是與有榮焉。
不知情者,還以為我國已經提前晉身高收入大國行列了呢!
三個大國人口以億計,我國地廣人稀,因此,若以人均計算,我國就名列前茅了。
“好消息”就是,我國排名比2010年下降了兩級。在2010年。我國排名是世界第二,僅在中國之後。那年的黑錢外流達馬幣1996億元(643.8億美元)。
我國黑錢外流,2011年數據仍是十年來次高(2010年最高)。
記得兩年前,也是財長的首相納吉說,黑錢外流問題,就交由國行去處理。
結果就如我之前提的,國行只對付有關錢商,撤銷他們的牌照,卻要這些錢商背罪,未將幕後的real culprit繩之於法,
我在年初曾讀到一篇報導,根據國際調查記者聯盟(ICIJ)揭露,我國有超過1500人在鄰國和Virgin Islands擁有秘密岸外戶口。
(鄰國?噢!遠在天邊近在眼前,原來洗黑錢並不需要走到很遙遠的地方去。)
而且涉及人士都赫赫有名,難怪蔡添強會說:國行不敢向他們採取行動。
http://news.singtao.ca/vancouver/2013-04-06/world1365236255d4436247.html
去年,當時仍是副財長的林祥才還說是GFI亂亂算,我國黑錢外流沒有它說的那麼嚴重。
若是GFI亂亂算,那請問實際數據是多少,多少才算嚴重呢?
今年十月,反貪會主席阿布卡欣透露,他曾就黑錢課題到美國華盛頓會見GFI負責人,證實這些外流黑錢不是賄賂錢(如何確定?),而是其他,包括“貿易錯誤定價”(trade mispricing)。
但是,GFI去年已經表明,採取更保守的計算法,即不把錯價貿易、hawala貨幣交易和巨額現金交易包括在內呢!
也就是說,這些黑錢與“貿易錯價”無關。
無論如何,我相信反貪會主席要強調的只是,這些黑錢也與賄賂無關,因此不在反貪會的管制範圍內。
你看,這“黑錢外流”真是一項敏感課題,除了國行,連反貪會都避忌三分。
2 comments:
反贪的工作不是扑灭贪污,怎么跑去美国帮政府解释?
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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