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星期剛讀到,前首長哈里士將和一家中國公司合作,建一座橫跨沙巴納閩大橋,原則上已獲州內閣支持,預計聯邦也會原則上批准。
報導說,政府無需為此工程承擔任何成本,但需轉讓兩岸一共5400英畝的填海地。
無論該計劃會否成功落實,相信那一帶的土地已先“坐地起價”。
短短一個星期內,就有兩則有關大橋的新聞。
昨天,納吉飛汶萊,與汶萊蘇丹一同為銜接汶萊和砂拉越林夢的「友誼橋」主持啟用儀式。
可能平時沒有注意相關報導,之前不知道有這樣一座「友誼橋」在搭建中。
不可思議的是,大橋成本不高,僅馬幣2190萬元而已。
說不高,是因為在我國,這樣的大橋成本至少是以億元計的。
這座大橋屬誰呢?報導說,建築成本由兩國“平分”,因此,擁有權也應該是一邊一半吧!
但,心中仍有不少疑惑。
大家還記得前首相阿都拉在卸任前,將兩塊大油田,L區和M區,“送給”汶萊,說是做為汶萊放棄林夢主權的條件嗎?
汶莱方面却迅速否認,說從未放棄索討林夢主權。
據說那兩塊大油田價值馬幣3200億,可供開採長達40年,而且實際位置其實在納閩岸外。
若以5%石油稅計算,沙巴豈非無端端失去了160億元稅收?
上述事件來龍去脈如何?阿都拉從未對外解釋,接任的納吉也沒有,成了一件“懸案”。
後來,汶萊邀請國油共同開採上述兩塊油田,并改劃分為CA1和CA2,合作了事。
古人說:前事不忘、後事之師。
既有上述事件發生,汶萊也強調未曾放棄林夢主權,如今兩國竟又同意在汶萊與林夢之間搭建一座「友誼橋」,總覺得這樣的後續發展似乎有點詭異。
有了這座「友誼橋」,是否意味著汶萊從此放棄索討林夢,還是大馬自願將林夢“送回”給汶萊?
有了大橋的便利,我覺得,汶萊更不會放棄爭取林夢主權了。
我忽然想起了「木馬屠城」這個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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