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3 December 2013

電費調漲,與1MDB上市有關?

週末的時候,拉沙里過來本州發表「大馬與沙巴未被兌現的《20條款》」專題演說,內容其實與他九月間在吉隆坡一個「大馬成立50周年」論壇上所講的內容一樣。

主要就是聯邦原本要在1973年,當大馬成立十年後,成立一個委員會以“檢討沙砂兩州所獲得的保障”,但由於聯邦當時忙著草擬石油法令,而後正副首相又相繼去世,結果該委員會從未成立。

因此,拉沙里說,雖然拖欠了40年,目前是時候重新檢討東馬兩州在大馬成立後的地位,保障是否猶在等等。

有關這點,請參閱我在9月26日寫的《拉沙里欲語還休》。

http://steppenwolf-kanghwa.blogspot.sg/2013/09/blog-post_26.html

我覺得,拉沙里只是過來告訴州民需要檢討《20條款》是沒有用的,州民能夠做什麽?沙砂領袖應該在國會提出動議,那才能夠有所進展。

其實,兵南邦議員德勒萊金的確有將問題帶到國會去,卻被下議院副議長伊斯邁莫哈末以“不緊急”而駁回動議。

大家知道,國會下議院議長班迪卡來自沙巴,難道他也認為有關課題“不緊急”而無需檢討嗎?

昨天宣佈電費調漲的能源部長麥西慕也來自沙巴。

在此次的調漲中,半島調漲15%、沙巴17%,而砂拉越毫不受到影響。

讓我感到不明的是,是基於什麽原因,為何本州漲幅比半島來得高?而同樣是東馬州的砂拉越卻不用調漲?

(其實商業和工業電費漲幅還不止15%和17%,而這些漲幅最後還是會轉嫁給身為消費者的人民。)

我要帶出的是,來自本州的能源部長,難道沒有考慮到這點嗎?

而且,本州電力其實是由沙巴電力公司(SESB)掌管,州政府擁有20%股權(國能持80%),要不要漲價,州政府應該有權力參與決定,為何需要聯邦能源部長來宣佈電費漲幅呢?

也是州基本設施部長的百林則說這是政府必須採取的步驟,它是一項雙贏策略,不但能提升州的電供水平,還能確保更有效的電供服務。

又是一個先後問題。人民應該反問,不是服務水平應該先提高,不要每兩三天就停一次電,停電問題解決後再來提高電費嗎?

其實,國能上個月財報剛出爐,雖然第四季淨利暴跌80%,那是因為外匯成本上漲所致,其全年淨利仍然微漲5%至46.14億,對比去年淨利44.19億。

外匯成本上漲,還不是因為馬幣下跌,才導致國能外債成本侵蝕了其盈利,那是財務管理問題,不該轉嫁給消費者啊!

而既然全年淨利有所改進,有必要提高電費嗎?

如我在7月16日寫的《電費為1MDB量身打造》,電費調漲,其實是為將在明年尋求上市的1MDB鋪路的。

http://steppenwolf-kanghwa.blogspot.sg/2013/07/1mdb.html

NONE情況就與當年白糖在短短兩年內調漲五次,只爲了讓相關公司盈利增長,以便在上市的時候取得好價。

如今電費漲價,不與當年白糖漲價如出一轍嗎?

1MDB一口氣收購了三家電力集團,耗資120億元,一躍成為國內最大的電力集團,可以預見,它將成為國能規模最大的電供商。

政府已表明逐步減少或取消各種補貼,國能若因而落實燃料成本轉嫁機制(FCPT)的話,相信電費還會繼續調漲,就像白糖那樣。

剛剛又讀到倪可敏透露,我國儲備能源高達52%,意思就是電供過剩,有超過一半的能源沒有被用到,但因為國能和獨立發電廠(IPP)簽下長年購電合約,雖然電供過剩,國能還是得向這些IPP購電。

這種不合理的成本,難道也要轉嫁給人民嗎?

1MDB做為一家GLC,相信也與政府簽下長年供電合約,承接前IPP集團的壟斷行為。

能源部長卻說:調漲電費是爲了“確保國內發電工業的長期競爭力”。

明明是獨家生意,何來的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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