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16 December 2013

人民像台灣,經濟像希臘

在彭明輝教授的部落格讀到他的一篇舊文《台灣沒有茉莉革命,因為我們有過勞死和燒炭自殺》。

大意是說台灣經濟狀況與中東埃及等地相當類似,理論上台灣人也應該走上街頭抗議和搞革命,但因為他們太善良了,他們不是做工做到過勞死,就是燒炭自殺。

彭教授也提到《商業週刊》一則報導《誰偷了我的血汗錢》,提到過去十年來台灣人的實質GDP成長了17.5%,但薪水卻是4.3%的負成長。

不懂這裡有沒有人計算大馬的實質GDP成長?但我相信薪資肯定也呈負成長,過去五年來如是,明年情況勢將更惡化。

這些都在政府的掌控範圍內,相信當政者也知道百物騰漲將給民生帶來負面的巨大影響,卻還是要一意孤行,難道國庫已到了山窮水盡的地步,只好出此下策,非搜刮民脂民膏不可?

雖說官逼民反,若是在其他國家,大概早已上街抗議或搞革命了;相信大馬人也和彭教授筆下的台灣人一樣太善良,說他們做到過勞死也許太誇張,但近來罪案率激增,不也與此有關嗎?

http://mhperng.blogspot.sg/2011/04/blog-post_14.html

政府部門之間可能欠缺溝通吧,上周,工程部才否認半島大道收費將調漲,今天卻讀到首相署部長阿都華希證實,大道漲價是無可避免的事情。

不禁讓我疑問,大道調漲,到底是由工程部還是首相署來決定?

阿都華希是馬銀行前CEO,505後受委上議員當首相署經濟策劃單位(EPU)部長。

我上網去看EPU官方網站,介紹頁里竟說EPU是當時馬來西亞政府在1961年成立的一個經濟委員會。

1961年?那時只有馬來亞沒有馬來西亞。

文末又說EPU成立了將近43年。將近43年?那應該是1971年而不是1961年。

EPU究竟是在1961或1971年成立?這麼一個嚴重的矛盾,出現在EPU本身的官方網頁,實在是不應該。

至於爲什麽它是under首相署而不是財政部?這就不懂了。

http://www.epu.gov.my/en/history

這個EPU,雖說只是首相署里一個單位,地位等同一個部門,權力可是蠻大的,很多大大小小的國家工程,都須由EPU這個單位來批准。

記得三美還是工程部長那個時代嗎?

每當大道醞釀收費調漲的時候,人民就怪責三美,有一天他忽然“爆料”說,所有大道工程投標和合約內容,其實是由首相署的EPU批准和制訂的。

言歸正傳。

505後,輪到阿都華希接EPU的棒,他說,明年大道必須漲價,因為“這已納入了政府與大道公司簽署的特許經營合約里”。

而且根據合約,過路費早在2011年就必須調漲,因為那時沒有調漲,政府已經做了四億元賠償。

你看,還是同樣的老調,不起價,政府就必須賠償。

和政府做生意,就有這樣的好處,包賺不虧。

大道這樣,國能和IPP的購電合約也一樣,也是由EPU決定合約內容,不用說都是偏向對方,卻對政府大大不利。

這些都是敦馬時期立下的惡例,讓後來者也有樣學樣。

怎能說這些是不能避免的?

這些不都是納吉自己說的,浪費揮霍造成債務不斷增加嗎?

這樣下去,國家不像希臘那般破產就假。

3 comments:

小頑童@nottyboy said...

這些個大小的大道公司都是官聯公司,合約應該都可以談吧,反正到最後都是進政府的口袋... 唯一讓人聯想到的就是國庫已經空了

Anonymous said...

一个不知所谓的逻辑。。。。既然之前都因大道不调涨已作出赔贘, 为何现在还需作出雙倍的調整??

以下文字摘自星洲日报:
工程部長拿督法迪拉解釋,明年1月的大道過路費的漲幅較高,因為相關大道公司已經6年沒有調整,而合約允許它們每3年調整一次,因此這次調幅是近雙倍。
他指出,政府分別在2008和2011年為了不讓15條大道的過路費起價,於2012年賠了約10億令吉給有關大道公司,若在明年又不允許大道調整過路費,政府可能需要賠償約4億令吉。

· 康華 · said...

小顽童,朋党分赃。

无名,也是分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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