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4 December 2013

電力提升何須等40年?

電費剛在兩年前調漲,如今又調漲,時間上也太頻密了吧!

上一輪,半島電費平均漲幅7%,本州平均調漲15%,比半島多出一倍。

本州何以總是比半島來得高?看樣子,當局有意要將本州電費慢慢提高至與半島一樣,以達致“東西馬物價統一”才心甘。

至於為何砂拉越無需調漲?那是因為砂拉越自行管理本身電供,無需聽聯邦行事。

本州在80年代以前的電供也是自行管理,那時沙電力公司(SESB)還叫沙電力局(LLS),但停電事件嚴重,人民黨政府將LLS交給聯邦管理,而後在聯邦將國能上市後,改由國能管理。

但本州電力問題仍未獲得解決,幾乎每天某時某地都有停電事件發生。

今天就讀到Patrick Sindu質問州政府,既然電力問題無法解決,電費卻有起不跌,州政府是否應該取回來自行管理?

不錯,在本州電供方面,聯邦太令人失望了,但不見得州政府會有比聯邦好的能力。

像這一次,我們的州領袖不止未替州民爭取更好的電力服務,還為虎作倀,我們還能對我們的州領袖具有什麽信心嗎?

昨天,倪可敏透露,其實國內電供量過剩,高達52%。

若是這樣,與其提高電費,國能是否應該降電費,以鼓勵國民多用電,以將過剩的電力消耗掉?

至於為何為電力過剩,那是因為國能被逼向IPP購電所致。

不知是否回應倪可敏的質問,今天讀到能源部的秘書澄清,說IPP並沒有從政府的補貼中受益。

其實倪可敏質問的不是有關IPP補貼,而是購電合約,兩者是兩回事。

關於IPP補貼,其實在陳華貴當部長的時代已經提過。

當時陳華貴也說:政府並沒有補貼IPP。

詳情請參閱前年一篇拙作《能源部長:政府沒有補貼IPP》,這裡不再贅述。


長話短說,IPP間接還是從補貼獲益的。

所以麥西慕這次才會說,調漲電費讓政府(通過國油)節省了40億補貼,政府將拿出18億以改善本州電供基本設施。

言下之意,本州電供過去40年來無法改善,等的就是聯邦將電力補貼轉過來變基設撥款。

難怪百林會說,漲了電費,本州電力服務才有望提升。

那與其由政府通過國油補貼IPP,何不從本州每年貢獻的油產量設立一個電力基金,反正本州只獲區區5%石油稅,再設一個電力基金,仍是綽綽有餘的,何須等到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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