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31 October 2013

你欠人民一個道歉,不是驚喜!

前天讀到副教長葉娟呈堅持國民型中學獲納入明年預算案撥款,并以本身已在今年9月代表政府親自移交3000萬元給66所國民型中學為證時,心裡就很納悶。

因為預算案甫在上星期五(25日)由首相提呈,副教長怎有可能早在今年9月就移交撥款?

顯然,副教長把去年撥款當成今年撥款,但是,那也不是預算案的固定撥款,而是首相在去年馬華大會上所作的大選承諾。

這位副教長,難道今年明年分不清?還是她不懂人民的意思?

她還要“那些指國民型學校沒有獲得撥款的人把事情搞清楚”。

到底是誰應該把事實搞清楚?

明明已經犯錯,副教長卻沒有向人民道歉。

不止沒道歉,她還以本身“很凶”為榮。

我卻以她也來自本州為恥。

在發現自己擺烏龍後,昨天她改口說,雖然政府沒有在預算案里撥款給國民型中學,那並不代表政府忽略了改制中學。

她還說,政府或會以“驚喜”的方式撥款給國民型中學。

拜託好不好,華社已經遭遇太多“驚喜”了,再也不需要任何“驚喜”了。

國民型學校也是政府學校,爲什麽不能在教育撥款里獲一席之地,難道要等到有補選或在選舉年的時候,才能獲得意外“驚喜”嗎?

說實在的,505後,本來對這位新YB寄予厚望,但自她獲委副教長後,從媒體報導看來,對她的言行舉止就開始沒有好印象。

人說新官上任三把火,那是指在履行職務方面。

但從她中選并當官以來,就注意到她高高在上,言行態度傲慢無禮。

也許是因為她當過校長,所以習慣以教訓的語氣對人吧!

但別忘了,你現在是人民公僕,你是被人民選出來的,態度就要放謙卑一點。

人民可以讓你中選,也可以把你拋棄,不要到了下屆大選,才來低聲下氣地要求人民支持吧!

如果你是一位負責任的副教長,你應該在預算案前為國內所有學校,不管是國民或國民型學校爭取平等的撥款,而不是掛著一副不可一世的模樣。

葉副教長,你還欠人民一個道歉,不是驚喜!

Wednesday, 30 October 2013

光陰的故事

不知不覺,孩子離家已快兩個月了,兩老恢復當年的兩人生活,卻讓我想起李煜那句「只是朱顏改」。

也不再是蔣捷的「紅燭昏羅帳」,而是「鬢已星星也」!

是的,看著孩子長大,才發覺自己正在慢慢老去。

不過,為人父母,至少自己盡了自己應盡的責任,可以說了無遺憾吧!

時間易過,想當年,還依稀記得他們呱呱落地的樣子,晃眼間,就說背井離鄉了。

孩子正值「少年不識愁滋味」的年紀,對世界充滿期望與好奇,就像當年的自己那樣。

我好像看到我當年的影子。

他們就好像替我繼續完成我當年的旅程與夢想。

我好像感覺到另一個我另兩個我,就在世界的另一端熱情的活著。

風箏在天空飛,我把手里的綫放開,告訴孩子說,到處可以爲家,不回來也沒有關係。

生命世代的輪回,不就是那樣子嗎?

我與孩子的體內,都流著流浪的血液。

只是我累了,所以回來了,輪到他們到外面去流浪。

科技給人們帶來好多的便利。

以前寫一封家書,至少要一個星期才到。

現在只要打開電腦或ipad,就可以skype到不亦樂乎。

無需買郵票,無需花錢,而且眼到耳到口到,根本都不需要動筆。

當然凡事有利必有弊。

科技讓我們無需動筆,我就常常提醒孩子寫字要寫好看一點。

因為少動筆,其實自己的字體也愈來愈差了。

當朋友聽到我兩個孩子都送到遙遠的地方去,都用不可置信的眼光看我們。

他們的眼光,和語氣,似褒似貶,叫我啼笑皆非,但我不會放在心上。

一位親友當年就取笑我們,說錢是賺來花的。

其實,不是我們不愛花錢,而是我們對生活的要求本就不高。

這位親友沒有儲蓄,孩子長大後,只好四處借錢來給孩子讀書。

讓我想起小時讀過伊索寓言里的一個故事《螞蟻和蟋蟀》。

就是說一隻遊手好閒的蟋蟀,天天吃喝玩樂,卻譏笑每天只會工作的螞蟻。

然後冬天來了,不工作只愛玩的蟋蟀餓得快死了,幸好有螞蟻將糧食與它分享。

不敢說自己很會教孩子,總覺得孩子不就是這樣子教的嗎?

因此,每當有人說我們的孩子很乖很聽話,并要我與大家分享如何教子的時候,心裡就很納悶,這些要怎麼講怎麼分享?

後來看到朋友與孩子的溝通方式,再看到他們的孩子長大後的模樣,我終於明白,原來教孩子真的是要有方法的。

也好在當年我們教對方法,孩子長大後會自愛,也能在外獨立生活,無需我們做父母的操心,我們也就放心了。

Tuesday, 29 October 2013

看他又在做「高收入先進國」的春秋大夢!

剛在《大馬局內人》讀到,潘儉偉透露,白糖漲價34分不是因為政府取消補貼,而是因為政府以高價簽署白糖供應的三年長期合約。

這點,其實潘儉偉去年已經提過,我也在去年提過。

去年,政府以每磅26美分(馬幣78.5分)的價格購買白糖,為期三年,那時的國際白糖市價僅是23美分(馬幣73.6分)。

糖價自後即連連下跌,上個月低至每磅16.7美分(馬幣52.4分)而已。

潘儉偉說。目前糖價也僅有18.91美分(馬幣59.41分)。

這個差價已讓布城每年損失6400萬元。

潘儉偉說,他在去年已經提醒政府,由於供應過量,造成國際糖價不斷滑跌,當時的副貿長慕克力卻告訴國會糖價在上漲。

政府的誤判,造成人民必須吃貴糖。

我很不明白,既然已經私有化,爲什麽白糖進口還要經過政府呢?

而且,就算政府是以高價進口白糖,每磅26美分的成本以公斤和馬幣計算是大約每公斤1.73元。

首相說取走所謂的34分補貼,白糖現賣每公斤2.84元,比合約白糖還貴了1.11元或64%呢!

這點,首相要如何向人民解釋啊!

MyCC真的要介入調查了,看看這門壟斷生意的進口,是否涉及官商勾結,否則怎會以高於市場的價格簽署購糖合約?

納吉也在預算案里透露,預測明年人均將從2009年的24,879元升至34,126元。

他說,我國人均在6年內(其實只有4年)提高了37%。

他還樂觀預測,到了2020年,我國人均將會超越46,500元或15,000美元的原定目標呢!

因此,他說,我國可提前達到高收入先進國目標。

又是在做高收入先進國的白日夢!

難怪他將申請援助金的申請戶的月入條件提高至4000元。

不知人間疾苦的首相認為,月入4000元的家庭,在高收入先進國的條件下,已經算是低收入戶了!

但他有沒有先去做個調查,國內有多少家庭的每月收入,是真正超過4000元的?

我看沒有多少家吧!這麼說,我國如何能夠提早邁入高收入先進國行列啊!

如何能夠在短短五年內(正副首相異口同聲說可以提早兩年,即2018年)達致高收入國行列呢?

看樣子納吉打算以高通膨的方式來達致目標,因此才會毫不猶豫的先從取消白糖“補貼”和落實“消費稅”開始。

以經濟術語來講,就是利用成本推高(cost push)的方式製造一個高收入的假象。

但是,高成本如何能夠等於高收入呢?這豈不是個自欺欺人的做法嗎?

其實,這個人均也是很誤導人的。

各位應該有聽過80/20法則吧?

以大馬的情況,應該可以改稱90/10法則。

就是說,90%國家財富由10%人口掌控,其餘10%國家財富,則分佈在90%人口手中。

這是很嚴重的貧富懸殊現象。根據當下34,126元人均,可能90%人口收入都不超過這個平均綫。

這樣一個失衡的高收入先進國,你覺得是人民所盼望的嗎?


Monday, 28 October 2013

一個白糖和GST的預算案

一人分飾兩角的納吉上星期五提呈了2014年財政預算案,最讓人民議論的便是白糖和「消費稅」。

納吉宣佈“取消”白糖34分的補貼,因此白糖價格將從現在的2.50元漲至2.84元。

補貼取消,糖價自然起價,聽起來很理所當然。

如我上回在拙文《白糖價格:不是政府補貼,而是人民倒貼》提過的,待會我會告訴你事實並非如此。


至於6%的消費稅將從2015年4月一日開始實施,并取代現有的10%銷售稅和6%服務稅。

在臉書看到一些網友說,6%取代現有的16%,少了足足10%,不是很好嗎?

這其實是一種“障眼法”,等下也會讓大家看到,政府是如何的誤導人民。

上周,我說納吉至今都還未針對去年的國家總稽查司報告說話。

納吉是在上週五提呈預算案時,才針對該報告發言。

他說,政府嚴正看待報告所揭發的課題,并將成立一個以政府首席秘書為首的特別調查委員會進行調查,并對犯錯的公務員採取行動。

嚴正看待?首相似乎年年都這麼說,結果呢?

成立以政府首席秘書為首的特別調查委員會?聽起來也很熟悉呢!

對了,四年前也成立了一個以當時政府首席秘書莫哈末西迪為首的PKFZ調查特工隊,莫哈末西迪已早在三年前退休了,但PKFZ特工隊的調查結果如何?至今都沒有對外宣佈。

林良實的“欺騙內閣案”也在上周五因罪名不成立獲釋,接下來相信陳廣才也將同樣原因沒事。

既然內閣沒有受騙,那內閣是否應該要全體為PKFZ負責?

這原本只需政府動用到10億的土地,最後的發展成本卻飆升到46億元。

這筆發展成本,再加上債務利息,將來可能高達125億元。

林吉祥將它比喻為國家所有醜聞之母(mother of all scandals)。

PKFZ只是其中一個濫權舞弊的例子,但沒有人需要為此負責,不止如此,政府還要定期為PKFZ的擔保買單。

預算案前,首相口口聲聲說要聽取民意,但預算案出來,我沒有看到有哪一項是直接針對民生問題提供解決方案。

除了派錢。

提到取消白糖補貼。

我的確提過政府應該取消這類的補貼,原因是這類補貼只讓廠家受益,并不是消費者。

大馬雜貨聯合會會長連興泉先生不是說了嗎,沒有補貼的泰國印尼兩國,糖價還比我國便宜,折成馬幣是2.2元至2.30元之間。

之前,我國白糖在補貼之下是2.50元,如今“補貼”取消,糖價就飆至2.85元。

這比鄰國貴了整整25%(55-65分),太過份了吧!

這55-65分的差價,政府該如何解釋?

也不要說因為進口買貴了或合約價格訂貴了等等這種爛藉口了。

不久前說馬航亞航違反競爭法令而各罰1000萬元的大馬競爭委員會(MyCC),是否也要調查糖價為何會比鄰國貴出25%呢?

這是比馬航亞航合作更加明顯的壟斷領域,覺得MyCC有必要深入調查才對。

首相說,沒有了補貼,糖價將跟隨自由市場浮動,但它已被壟斷,哪有什麽“自由”市場可言?

說到GST,這明顯的是項“劫貧濟富”措施。

怎麼說?

因為現有的10%銷售稅主要是高檔製成產品和進口(manufacturing and imports),現有6%服務稅則在飲食業和專業服務業(F&B and professional services)。

這兩項稅務,只要你不購買這些產品或光顧這些行業,那你就無需付這兩種稅,選擇權在你。

但在新的消費稅(GST)稅務下,它所涉及的基本層面更廣,你除了要為你購買的產品付6%的GST,該產品的價格,其實也可能包含了它在製作過程中每項成本的GST。

想一想,在這樣的情形下,如果製造商將製作過程的GST全都轉嫁給消費者去承擔,結果是不是造成物價大漲?

所以我說GST是一項“劫貧濟富”措施。

如果人民收入已經普遍提高,那GST還行得通。

但,人民收入真的提高了嗎?如果真的提高,那又何須BR1M還有其他的補助?

令人不解的是,如今月入4000元的家庭也可申請BR1M。難道說,月入4000,如今已被列為低收入戶嗎?

很自相矛盾是不是?

受GST影響,首當其衝的將是低收入族們,這其實包括馬來同胞本身在內。

首相此舉,會不會弄巧反拙呢?

Friday, 25 October 2013

林良實無罪,陳廣才最後也會無事

如果我的預測沒錯,明天報紙的頭條重點不是關於納吉提呈的「2014年財政預算案」,而是有關PKFZ案的「林良實無罪釋放」。

法官說,辯方成功針對控狀挑起疑點(the defence had created a reasonable doubt in the prosecution's case)。

早在兩年前,我在拙文《PKFZ:背負125億元的錯》就預測林良實的清白了。

不是我料事如神,是林良實面對的罪名相當奇特;他是被指在PKFZ土地之價格上“欺騙內閣”,而遭總檢察長提控。

有關這,請參閱:http://steppenwolf-kanghwa.blogspot.sg/2011/11/pkfz125.html

當時我就納悶,爲什麽是這個“罪名”?當時的爭議,不是那“四封支持信”的合法性嗎?爲什麽總檢察長不是針對“支持信”的合法性提告,而是以這奇怪的罪名提控?

萬一內閣成員都說沒有受騙,那這宗案不是告不下去?

不止林良實,接林良實交長棒的陳廣才也因PKFZ案而被控以“欺騙前首相阿都拉”,而非針對他所簽的支持信。

林良實案今天已有了結,相信陳廣才最後也無事。

的確,當當時的內閣成員如敦馬馮鎮安等人被傳召出庭的時候,他們都異口同聲說沒有受騙。敦馬更讚林良實說他當交長時很稱職,尤其是在處理PKFZ事件上。

如果大家忘了此案的來龍去脈,長話短說,就是檢方控告林良實,沒有誠實告訴內閣,每方尺土地的25元價格,已經包含了每年7.5%的利息在內。

敦馬卻告訴法庭說,每方尺25元是“合約價格”(contract price),當中不包括利息。

過後,把地賣給PKFZ的KDSB承包商也證實說,土地價格不包括7.5%利息在內。

當事人都說沒有受騙了,這案件如何還能告得下去?

因此,法庭會做今天這樣的審結,一點都不出奇。

Thursday, 24 October 2013

寫在預算案的前夕

明天,財長納吉將提呈明年預算案。

之前,也是首相的納吉邀請人民針對預算案提出看法。

他透露,人民最關心的課題依次是:生活成本問題、城市房地產和生活費、醫療服務、交通和郊區發展。

總括一句還是民生問題。

納吉真的會針對這些民生問題而在明天的預算案里提供解決方案嗎?

這方面,我想不外是強調一馬援金之類吧!

對納吉來說,派錢是最直接的解決方法。

但財長也需要減赤減債減開銷以避免股匯下滑和國家信評下調。

此外,落實消費稅是最近被談論得最熱爆的課題。

依德里斯又出來說話了。他說消費稅勢在必行。

政府提消費稅,提了大概也有七、八年了吧。

問題是,國家準備好了嗎?人民準備好了嗎?

準備好的意思,就是以人民現在的收入,足以承擔消費稅了嗎?

人民已經告訴首相,生活成本是當下最大的負擔,若再實施消費稅,豈非雪上再加霜?

還談什麽高收入國?

大家都記得,預算案之前,是總稽查報告先出爐。

過去兩三年,總稽查報告都遲遲未出爐,今年卻早在兩個星期前面世,反叫人有點意外。

不意外的是,照例有許多濫權超支買貴等弊端與疏漏。

照例,相信也不會有任何部門官員需要被對付。

這已成了歷年常事,周而復始。

但是,我注意到一個很不尋常的情況,那便是,納吉未曾對今年的稽查報告發表任何意見,連最基本的“嚴正看待”的客套話都沒一句,好像不知道總稽查報告已經出爐似的。

這可是很奇怪的一件事呢!

Wednesday, 23 October 2013

納吉 一人分飾兩角

想一想,如果一個公會或社團財政由主席兼任,你認為恰當嗎?

又或者,你公司的總經理或CEO也是公司的財務經理,你會放心嗎?

在我國,自發生金融風暴後,我國首相就開始兼任財長,到現在依然如是。

除了劉鎮東外,似乎沒有國人覺得有問題。

敦馬是始作俑者,後來的阿都拉和現任的納吉也延續了這不良“傳統”。

本州慕沙也有樣學樣,當了首長後,也自任州財長職。

劉鎮東說,這樣的安排是有利益衝突的,因為一個管權,一個管錢,如果兩者都是同一人,就失去制衡作用了。

這也是所謂的separation of powers。

納吉當了五年首相兼任財長職,505後再次兼任兩職,爲什麽在野議員沒有趁勢群起抗議?

首相兼財長的KPI表現如何?大家心裡有數,這裡不再贅述。

幾天前,首相透露,聯邦國債5193億,其中5029億或96.8%是內債,僅165億或其餘3.2%是外債。

首相說,政府比較重視向國內貸款,因為流動性較高、借貸成本較低、降低外匯風險云云。

言下之意,因為國債多為內債,外債不大,所以不足為慮。

事實可是這樣?

單單5029億元的內債,難道就不多嗎?

就因為是內債,所以就不必擔心國家有沒有償債能力嗎?

其實,外債和內債的分別,僅在於是馬幣或外匯貸款而已。

就算是以馬幣貸款,並不代表不會涉及外資或外匯。

首相沒有透露內債的來源與結構,就假設是國內的銀行機構好了。

這些銀行機構要為政府舉債的時候,它的貸款源自哪裡呢?

這麼一大筆債款,國內的銀行機構可承擔得了?我相信它們必也向外舉債。

即是說,政府在帳面上是內債沒錯,因為外匯風險都由銀行機構承擔去了。

走筆至此,讓我想起不久前,當我國經濟成長被下調時,第二財長阿末胡斯尼仍然表示有信心,說我國經濟成長可在“強勁內需”支持下,維持至少5%增幅。

聽起來,我國好像成了一個與世隔絕的關閉經濟國(closed economy),無需與他國經濟來往,一切靠自供自給,包括舉債和成長。

何謂內需?就是國內市場的需求。

國內市場需求何來?

再不久前,又有一篇報告說,我國家債高達8000億,名列亞洲榜首。

那是國家生產總值的83%。

於是,國行趕緊擬出一系列針對家債措施。

但國債方面呢?國行如何控制國債有增無減的數據?

首相在國會透露,去年國債的償還額是622億。

那只是總債額的12%。

照這樣的比率,國債起碼要8年以上才還得完。

但實際上可能永遠都還不完,因為政府將舉新債來還舊債,國債雪球愈滾愈大,便是這個原因。

在國債課題上,國行是束手無策的,因為,國行向財長報告,但財長也是首相。

這國家財務上的權力制衡,在我國完全不存在。

Tuesday, 22 October 2013

人生的功課

小時體弱多病,個子瘦小,加上早入學,在班上就時常被年長的同學欺負。

可能就這樣自小養成了憤世嫉俗的性格,長大後愛打抱不平,常仗義執言,因為這樣得罪了人而不自知。

最近,面對一些人事上的困擾。

其實也是我愛管閒事。

本來人不在其位不謀其政,自從卸任後,我就決意不再過問該部門的事,但同事還是習慣來找我,問我事情,也叫我應該倒回去那裡去。

我都以身體不適而婉拒了。

最近同事向我投訴,說某人在裡邊如何恃強欺弱,不跟制度,只憑個人喜好做事,拿著雞毛當令箭,狐假虎威一番,大家都很不開心。

我聽了有點難過,因為早在年初,我就看到問題了,但老板坐視不理,所以才會造成今天這個局面。

我最看不起這種人。這種喜歡高高在上的人,通常是自卑心理在作祟,所以才會表現得那麼自大,自以為了不起。

弄清實相後,想到裡邊的同事那樣被對方欺負,我的正義感又油然升起。

朋友制止我說,每個人有自己的功課要做,別人的功課還給人家,不要把它變成自己的功課。

所謂的功課就是問題,意思就是不要去干涉別人的問題,這些都是人生的功課,管好自己就好。

這些是是非非,只不過是我們生命中的一些 功課。

我一直在做無所求的工作,你知道我不是為自己,只是不捨看到同事對對方的百般容忍,也為對方的自以為是而感到悲哀。

說實在是,就因為大家包容對方,所以才會養成對方那樣的性格。

對公司來說,那可一點幫助都沒有,反而還會造成同事離職。

老板優柔寡斷,要大家一團和氣,叫大家善解包容對方,息事寧人。

善解包容,就能解決問題嗎?

對方就因為同事對他的善解包容,才變本加厲呢!

這樣子的包容法,會不會反而害了對方?

包容對方,並不能解決問題啊!

要解決問題,其實很簡單,只要老板開口出手,對方哪還敢放肆?

老板無動於衷,寧讓同事遭盡折磨,我於心何忍?

也許我該像朋友說的,不要管人家,只要把自己管好就好。

這就是我人生的功課。

Monday, 21 October 2013

團體的「共識」

什麽叫「共識」?這是我最近一直在想的問題。

老板說,你們做事情要有「共識」。

既然有了「共識」,為何老板又可以推翻我們的「共識」?

老板的意思其實是:萬一出了什麽差錯,你們要共同負責。

於是,有些人開始不敢承擔也不敢做決定。

一旦要有所決定,他就四處去問他人意見,別人只是提供他們的個人看法而已,但他就報告說,這是大家達到的「共識」。

也有人口頭或用SMS告訴他人他要做的決定,然後他在報告時說,這是大家的「共識」,某某某某人也同意了。其實,并沒有人給他答覆,他如何肯定他人認同他的看法?

或有人在開會時作出提議。其實許多人都不愛在會議上給意見,認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只願做個應聲蟲。而既然沒有人給意見,提議者就認為大家達到了「共識」。那也怪不得提議者。

就好像當某個提案要有所議決的時候,事不關己,很多人其實是沒有意見的,但爲了要有個結論,就只好根據他人看法,或隨便做個決定。但,這樣的決定,是最好的決定嗎?

或有時候,有人爲了確保自己的議案能夠通過,在會上用強硬的語氣,背後或做了很多動作,然後只要找多一兩位比較資深的成員來附議,往往也就輕易通過了。事實上,那只是少數人的決定,那可以叫「共識」嗎?

在一個所謂的民主自由社會里,人數是很容易被濫用的。

現代的組織提倡團隊精神,不管什麽事都說是集體負責。有心人就會利用這個團體的理念,利用組織的名義做事,其實是為自己牟利。

一旦有事發生時,他就躲在團隊的人數里,讓人不容易發現他。

就算被人發現了,他還可以理直氣壯地說,那是團體的決定,不關他個人的事。

Friday, 18 October 2013

州領袖自我放棄的權益

楊德利在與哈里士的政治論壇上提到當年的《20條款》。

他籲請冰谷州議員杰菲里在州議會上提議將州元首(TYT Negeri)的身份改為國元首(TYT Negara),以證明沙巴當年是以一個國家的身份參組馬來西亞。

杰菲里就是百林的胞弟,505大選時他以沙巴立新黨(STAR)主席身份在冰谷區勝出。

的確,在《20條款》第18條如此寫道:

Point 18: Name of Head of State 
Yang di-Pertua Negara. 

當我第一次讀到第18條款時,我也注意到州元首被稱為Yang di-Pertua Negara

Negara不是國家的意思嗎?

此外,第13條提到州政府時,也稱「州」首長為Prime Minister,不是Chief Minister。

Point 13: State Government 
a) the Prime Minister should be elected by unofficial members of Legislative Council 

除非是我詮釋錯誤吧!針對這兩點,當時也不以為意,只當是當時typing error。

不久前提到,英殖民時期北婆、砂拉越、汶萊、新加坡和馬來亞共用的鈔票,背後就印了這五個states的國徽。

不要忘記,state在英文是多義詞,它可以是「州」,也可以是「國」。

我相信當年英殖民政府將這五個states當做是五個國家來看待,所以才會將五個國徽都印在鈔票的背面上。

我相信就因為這樣,所以第18條款注明「州」元首的稱呼是Yang di-Pertua Negara而非Yang di-Pertua Negeri,第13條稱「州」首長為Prime Minister不是Chief Minister,是因為東馬兩州的status是國家,不是打錯字。

更何況,大馬是在1963年9月16日正式成立,沙巴則先在那年的8月31日獨立,所以身份是個國家沒有錯。

大馬的正式名稱是Federation of Malaysia,是個聯邦國。

Federation就是聯盟起來的意思。

可是當年的州領袖并沒有利用這個平起平坐的“權益”,反而自願降格,至今形勢對己有利,卻也未積極去爭取,又怎能怪他人?

順帶一提,《20條款》第12條也承認州土著族群的特定地位。它很明確的提到:婆羅洲(沙巴和砂拉越)之土著享有與馬來亞之馬來人一樣的特權。

因此,本州族群並不需要成為馬來人就已擁有土著身份,不屑宗教司的提議,便是這個原因。

Thursday, 17 October 2013

被遺忘的那些暴動和戒嚴

兩位前首長,人民黨時期的哈里士和進步黨的楊德利,上週末進行了一場政治辯論。

哈里士的任期是1976-1985,楊德利在國陣的輪任制度下擔任兩年華裔首長(1996-1998)。

兩人首長任期相隔了20年,不過,當團結黨在1985年推翻哈里士的人民黨政府時,楊德利是團結黨華裔領袖之一。

哈里士曾在前年起訴楊德利誹謗他與當年的「六六空難」有關,結果哈里士勝訴,楊德利需賠償前者100萬元。

兩人如今再做語言上的交鋒,卻似各說各話,讓人大失所望。

哈里士為當年人民黨落敗後,州首府發生馬來人與回教徒群體所發動的“和平示威”行動辯護,說是合情合理,事非得已。

當然所謂的“和平示威”,最後都演變成暴動,記得警方當時還實施了一段戒嚴時間,大概是40-50天左右。

哈里士在辯論會上說,因為團結黨無義在先,大選前與沙統簽署聯合政府協議,卻因獲得逾半議席而毀約,自己成立政府。

哈里士說當年沙統和人民黨所得的總票數,其實比團結黨還多。

但大選成績乃以議席多寡來計算,當年沙統(16席)加人民黨(6席),仍比團結黨(25席)加巴索黨一席少4席,理應由團結黨當政府。

而在1985選績出爐當晚,百林不願接聽馬士達華電話,結果發生馬士達華漏夜趕往州元首府“逼宮”事件。

馬士達華被人誤導,說沙統人民黨加起來22席,只要加上6名官委議員就28席,比團結黨的26席多了2席,就可以成立新政府。

哈里士說,由於被團結黨和百林背叛,馬士達華唯有前往州元首府聲討首長職,以保住一個多元種族政府。

而後來,哈里士說,馬來人和回教群體才會選擇和平示威,他也加入示威行動,以示支持。

楊德利說,但是,當年的縱火翻車傷人等暴動行為,卻是外來人所幹的,而且是由哈里士所帶領。

哈里士反駁說他們並非外來人,因為他們從500年前便已到來本州。

哈里士的意思可能是,500年前,本州就有了這些人。就算如此,500年前到來的外來人,和後來非法潛入的外來移民,豈可混為一談?

如今事過境遷,卻沒有人需要為當年的暴動負責?

若非有這場政治辯論,很多人可能已經忘記27年前發生在本州的暴動和戒嚴期間,更別說年輕的一代了。

Wednesday, 16 October 2013

東馬才可叫「阿拉」?

真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馬來化」課題未落幕,上訴庭批准內政部與大馬政府之上訴,推翻高庭4年前批准天主教週刊《先驅報》使用「阿拉」字眼的決定,再次傷了東馬土著的心。

根據媒體報導,有關判決似乎只是針對《先驅報》而已。

但那不是很奇怪嗎?為何只是一份報紙被禁?這雙重標準可真令人混淆。

來自砂拉越的聯邦副內長朱乃迪也說東馬沒有受到影響,東馬可照舊使用「阿拉」。

一國兩制?

他還說,那不是最終的定案,《先驅報》還是可以向聯邦法院提出上訴。

這位副內長可知道他說什麽嗎?請注意,向法庭提出上訴的是大馬政府和內政部本身呢!這位副內長卻說對方可以上訴?

「阿拉」新聞經過全球媒體報導,已經成為國際笑話了。

連中東回教國家都不認同大馬針對「阿拉」的判決,說早在有回教之前,基督徒和猶太人就已用「阿拉」這個字了。

阿聯酋報紙《The National》說,其實,《可蘭經》里的神和《聖經》里的神,都是同一個神。

看樣子,回教發源地的人民思想,比我們這裡的開通得多呢!

「阿拉」本來就是阿拉伯字,在馬來語里是個外來語,可有權力阻止他人使用?


事情會發展到這個地步,如今尾大不掉,相信也是政府始料未及的,不懂納吉要如何來收科?

處理得不好,肯定會引起東馬兩州人民的反感。

尤其是本州,宗教司的「馬來化」言論得罪了州回教徒土著,沒想到「阿拉」課題又得罪了州非回教徒土著們。

等於說,政府把東馬的非馬來土著們都得罪完了。

原本是爲了討好半島回教徒如土權份子們,如今變得兩邊不討好,真是何苦來哉。

一個只會玩弄宗教種族課題的政府,到底可以玩弄多久呢?

宗教司以為他的「馬來化」言論,會獲得同樣是回教徒的州土著認同,沒想到適得其反。

雖是通過非法途徑,本州外來移民必須是回教徒或先改教才可以取得大馬身份證,進而成為大馬公民。

在半島也是一樣,只有回教徒才能享有bumiputra身份的“特權”,只要你是bumiputra,你就等於是馬來人。

但在本州並不同。你並不需要成為回教徒,當然更不需要成為馬來人,只要你是本州土著,你就擁有bumiputra的身份。

所以,本州土著何需改教或改變本身族籍,因為他們早就已經是土著了啊!

也許你會奇怪,為何當年的「回教化運動」會取得如宗教司說的“成功”,關鍵在於半逼半誘的情形下進行的。

如果你已經是一名土著,對方再如何向你威迫利誘,都發揮不了作用。

當然也有華裔爲了享有土著權利,也改名換姓申請土著紙(anak negeri),但那已是題外話。

題內話是,有了土著紙,他們就是bumiputra,并不需要改教也不需要改稱馬來人。

Monday, 14 October 2013

布城要宗教司“準備”道歉

兵南邦國會議員德勒萊金對宗教司的「馬來化」和“侮辱”嘉達山族群的言論窮追猛打,非要他道歉不可。

沙巴嘉達山協會(KSS)也傳召宗教司到土著法庭,要他為他的侮辱性言論向嘉族作出習俗賠償(sugit)。

這所謂的習俗賠償,可能只是賠一只牛或同等價值給對方。

相比之下,至今未聞有華裔領袖對那位發表「華人南侵」的歷史學家作出任何譴責。

是不察覺有那樣的一位歷史學家在那樣一個種族論壇上胡言亂語,還是已經對這些一再而三的極端言論麻木,而放棄追究了呢?

不過,作為嘉杜族群最高榮譽的民族英雄(Huguan Siau)百林,對此課題至今一言未發,也引起該族群的不滿。

宗教司一直未有回應,直至週末的時候,他忽然發表一則簡短文告說,如果自己之前發表「嘉達山杜順族群是被“創造”出來的族群」的言論被人錯誤詮釋,他“準備”作出道歉。

(he is prepared to apologise if his alleged statement that Kadazandusuns was an “invented race” was interpreted differently.)

報導說他是在布城的指示下才發表上述文告。

來自沙巴的聯邦科學部長伊溫伊賓說,是他將這課題帶進週三的內閣會議討論,內閣認為宗教司不止要收回他的言論,還要公開向嘉杜及州內其他族群道歉。

但德勒萊金一點都不領情,說宗教司的文告來得太遲,而且那是因為政府要他那麼做。

德勒萊金指宗教司毫無誠意,因為他只是“準備”要道歉,既要道歉就道歉,哪有“準備”道歉之理?而且,就算他道了歉,他還是要為他的侮辱性言論作出sugit賠償。

我可以猜測宗教司“準備”道歉的意思。言下之意,他是不是要說,是你們要那樣子詮釋,我其實不是那個意思。

那他到底是什麽意思,他沒有做進一步的解釋。

他只說他無意中傷州內任何族群,因為他自己也是沙巴人,是汶萊與杜順族的後裔。

大家有沒有發現,國內有許多類似的“閉門”會議與論壇,關起門來,他們儘向與會者洗腦。

否則,國內怎會有叫他族為“pendatang”或“回中國或印度去”的事件屢屢發生?

關起門來,他們以為其他人不知道他們在門內說了什麽,一旦被揭發了,他們就責怪媒體或是他人錯誤詮釋他們的意思。

最近內長的“格殺勿論”和“三綫黨不是私會黨”的言論,不也是在一個閉門會議里說的嗎?

言歸正傳,宗教司既已表明他“準備”道歉,那我們就靜心等候,看他需要“準備”多久的時間道歉吧!

http://www.themalaymailonline.com/malaysia/article/putrajaya-orders-sabah-mufti-to-apologise-for-malaynisation-call

http://www.dailyexpress.com.my/news.cfm?NewsID=86884

Friday, 11 October 2013

乾脆叫國行印鈔票好了

世界經濟論壇(World Economic Forum)10月1日發佈一份《人力資本指數報告》,顯示大馬在全球參與調查的122個國家中排名第22位。

排在前十位的國家中,歐洲國家即佔據了8席。鄰國新加坡位列第三,加拿大第十。

中國則在第43位。東盟國家排名分别為泰國(第44位)、印尼(第53位)以及菲律宾(第66位)。

大馬在22位,比上不足比下有餘,高官大概還會引以為榮。

報告指大馬的問題在政府推行的扶弱政策和過度的依賴廉價外勞,導致本地人才外流,尤其是流到新加坡。

大量的廉價外勞,使本地工資無法提高,進而影響國家生產力。

這也意味著大馬缺乏足夠的專業人才。

讀到這裡,我就想到,首相還說要讓國家在2020年晉身高收入先進國,副首相還說可以提早两年在2018年就達到這個目標呢!

這些毫不實際的目標,不太夜郎自大了嗎?

之前我就質疑過,既要往高收入先進國邁進,不要說高收入,如果人民有足夠收入,政府還需要派什麽一馬援金,提高援金金額嗎?

這豈不自打嘴巴?

人民的素質如果沒有提高,收入又如何提高?
爲什麽人才外流?報告直接指出,國家的扶弱政策是主要的因素。

但,所謂的“扶弱政策”,真的扶起了國內“弱勢”族群了嗎?


還是,受惠的只是朋黨人士?

首相前年成立的人才機構,至今召了多少專業人才回來?

如果國家真有好的就業環境,這些人才早就自願回來,哪還需要勞動政府特別成立一家機構,花成千上億的錢把這些人才召回來?
這個國家將對世經論壇的報告無動於衷,因為,對政府來說,先提高土著經濟水平,比提高國家經濟水平更重要。

納吉剛上臺時推行了一馬概念,卻在今年的大馬日推動「強化土著經濟議程」,走回當年「新經濟政策」的老路。

在支持納吉的新土著經濟議程時,敦馬昨天還說,這是爲了制造一個平均分配財富的社會,因此,國內的“少數”族群必須作出小小的犧牲(little sacrifices)。

犧牲“少數”族群來扶助“多數”族群,這是什麽邏輯?

敦馬有沒有想過,NEP已經落實了幾十年,為何至今仍未“達標”?

而且,敦馬自己不是說過,必須摒棄“拐杖文化”嗎?爲什麽現在又是一個論調?

當然,NEP將永遠無法達標,這樣才可以將NEP永久持續下去。

如果個個好吃懶做,只等著政府來“扶弱”,這個國家如何能成為高收入國呢?

不要像伊布拉欣那麼的天真,說只要政府撥出1.4兆給他們,國家GDP就能提高。

天下豈有如此不勞而獲的好事?那就乾脆叫國行印鈔票就好了!

我不懂這位伊布拉欣是如何算出來,1.4兆是多少?就是後面加12個零。

那時候,大馬就和津巴布韋無異,鈔票最低面值不是一元,而是一億元。

要這樣的人來治國?國家不提早破產都假。

總之,這個國家再不跳出種族和宗教問題的框框,領袖的思維再不改變,要想進步?比登天還難。

Thursday, 10 October 2013

前陣子,我身心俱疲

可能年紀大了,身體動作和反應似乎變得遲鈍起來,希望老來不要得癡呆症。

每天上班,從停車場過馬路時,都要跨過一個没有盖的溝渠,一向無事。

幾個月前,照常過馬路時,不知為何一個不小心,整個人就跌進了溝渠去,兩邊大腿淤青,好久好久才慢慢褪去。

幾個星期前,家人外出,一個人在家閒著沒事,就想在後院搬動些花草。

在移動一盆不知名的植物時,整個花盆忽然裂開來,裂片不偏不倚,就往我的左腳割下去,傷口不大,卻也血流如注,趕忙拿了好幾片膠布貼上去,至今還剩下一個小結疤。

從這些個人意外,發現人身的一個奧妙,就是它有自行療愈的本事。

不管到底有沒有一個造物者,有時還是會讚歎造物者的偉大。

人身難得啊!既生為人,不是要好好愛惜這個身體嗎!

所以近來都儘量早起,到里卡士湖邊做些伸展運動後才去買早餐。

大概是日久有功,朋友說我好像瘦了,肚腩也不見了。

但其實,身體還是容易累,尤其是工作一天後,回到家可以倒頭就睡。

身體有自行療愈的能力,但心靈呢?

前陣子,更是身心俱疲。

身體的不適就不多說了,但心中的無力,就是那種心力交瘁的感覺,不知欲向誰說。

忽然間,身邊好像沒有一個人可以信任,因為對人從來沒有懷疑過的信任,到頭來卻好像被人背叛被人出賣了。

那種感覺真的不好受。

別人誤解我,污蔑我,我可以接受,我只當對方不瞭解,所以才會作出那樣的行為。

別人利用我,我也可以諒解,如果那是爲了大家的好,個人的損失不算什麽。

但在發現被人出賣,而對方只爲了保護他自己,他卻是我萬般信任的人,我的失望,是無法形容的。

我似乎發現我的問題在哪裡了,是的,一切都是我自己的問題,都與別人無關,是我自己不會處理問題,所以才會給自己帶來困擾。

一切都是這個「我」在作祟。

當然不經一事不長一智,我可以選擇靜靜的走開,也可以選擇繼續留下來,一切是我自願,我不怪任何人。

我人微言輕,不能改變大局,這個事實我必須接受。

那些不懂真相而不理解的,我也不怪他們,也不會去求他們瞭解。

知我者謂我心憂,不知我者問我何求。

如果你不知我所云為何,那也不要緊。

Wednesday, 9 October 2013

東西馬物價統一 變 東馬郊區物價統一

幾年前說要東西馬物價統一的措施,幾時變成只是東馬郊區物價統一措施了呢?

這樣問,是因為今天讀到報導,貿消副部長Ahmad Bashah Md Hanipah透露,政府已提供三億元補貼(又是補貼!),以承擔東馬郊區物價統一的費用。

其中兩成(6000萬元)是用作一馬商店和聯邦農業銷售局的運輸費用。

東馬郊區物價統一,等不等於東西馬物價統一呢?當然未必。

但甫在今年初,當時的貿消部長依斯邁沙比利宣佈,從今年三月一日開始落實東西馬物價統一措施呢!

那樣的宣佈具有誤導性,東馬人民會以為所有的物價都東西馬統一。

其實,他指的只是一些統制品和一馬商店還有農業銷售局產品的價格。

也等於說,這些補貼只讓統制品廠家和一馬商店還有農業銷售局受惠而已,這與一般補貼有何分別呢?

在其他產品上,東馬消費者并未因此享有和半島消費者一樣的價格啊!

如今才發現,原來當局的意思,只是選擇性的讓一些物價統一,並非一般的物價。

而且統一的意思,只是讓東馬的郊區物價統一而已,並非東西馬一致啊。

這明明就是搵東馬人民的笨。

其實,就算是東馬,沙巴物價普遍上也比砂拉越來得貴。

因此,不要說東西馬物價統一,要做到兩岸三地物價統一都談何容易。

沙巴商家指出,海運政策和運輸費是造成東馬物價高昂的最大原因。雖各有說法,最終要承擔這些高昂成本的還是消費者。

去年副首相來沙,說要向首相建議成立一個特別內閣委員會,以“探討和解決沙巴物價高昂”的問題。

時隔一年,至今似乎還未聽到有這樣的一個委員會成立,州民也不需要有什麽寄望。

所以說,要做到東西馬物價統一,恐怕是可望不可及的一件事情。

身為產油州,東馬油價過去都比半島低兩分(砂拉越一分)。

既然東西馬物價無法統一,那就給回州民應得的油價吧!

根據過去的差額,本州RON95應該降2分至2.08元才對。

州國會議員們啊,在很多州課題上,爲什麽你們一直保持沉默?

Tuesday, 8 October 2013

白糖價格:不是政府補貼,而是人民倒貼

記得我在918寫的《統制價格是反競爭行為》嗎?

我在裡邊寫道,如果沒有補貼和價格統制,在一個開放市場里,油糖米水電等這些統制品價格可能來得更便宜。

可能你覺得我聳人聽聞,但昨天我就讀到,大馬雜貨商聯會長連興泉先生就親口證實,沒有補貼的鄰國白糖價格,竟然比我國白糖價格便宜。

爲什麽會這樣?

像我之前講過,白糖雖然已經私營化,糖價也連連調漲,很奇怪的是,廠家仍然繼續獲得政府補貼。

因為白糖被列為統制品,價格由政府制訂,因此,雖然國際糖價已經滑跌,政府卻未將國內糖價調降,理由何在?

廠家一邊獲得政府補貼,一邊因成本下降而利潤增加,說不牟取暴利都難。

這樣的情形下,最終獲益的其實並非消費者,因為政府只是在補貼廠家,而不是消費者。

既然國際糖價已經滑跌,令人氣憤的是,現任貿消部長哈山馬力卻先預告,首相將在呈現財政預算案時宣佈調漲白糖和麵粉價格,說是爲了“讓人民繼續享有和諧的生活”。

調漲必需品價格就能讓人民過和諧的生活?這是什麽爛理由啊!這個政府真是當人民個個白癡了!

其實,潘儉偉前年就已經質問,國際糖價已經下跌,為何國內糖價卻未隨之調降?

如今還說要調漲?

之前還說是爲了人民健康著想呢!

問題是,人民並未享有政府補貼,受益的是廠家啊!

如果是這樣的情形,我寧可政府取消所有補貼,因為補貼已經被濫用,就讓市場本身去決定價格,價格會比統制價格更便宜,就像現在的白糖那樣。

政府欺騙人民,這已不是頭一遭。

上個月,當RON95油價調漲20分,這一漲價,卻遭人民揭發,若將政府聲稱的補貼數額取走的話,RON95還比RON97貴3分呢!

這我也曾在905寫《RON97不漲不行》時提到,政府因露出馬腳,不得不將RON97也跟著調漲15分。

政府這種瞞騙手法,還要繼續多久呢?

四年前,當國際油價跌破80美元,一度跌至35美元的時候,國內燃油價格也同樣沒有調低,只固定在1.80元。

因為油價沒有調降,那時候,其實是人民在倒貼政府,不是政府在補貼人民啊!

但,政府還是告訴人民,政府花了多少百億在補貼上。

政府沒有告訴人民的是,這些補貼,很多是付給朋黨商家的。

政府以統制價格為由,其實是幫商家壟斷市場。

真要減少補貼的話,與其只是向消費者下手,不如先從取掉商家補貼開始吧!

Monday, 7 October 2013

做好人,還是做好領袖?

讀書的時候,「社會學」是第一年必讀科之一。

「社會學」有一堂課提到韋伯(Max Weber)的領導者的三種權威理論,讓我抄錄錄如下:

1. Traditional Authority(傳統性權威)

世代相傳如嫡系相傳的王位。中國古代認為皇帝是天子,代理上天統治子民。現代例子則有家族企業由兒子繼承父業。

2. Charismatic Authority(魅力型權威)

天生領袖型。基於個人特殊天分、能力或個人魅力,得以讓大眾信服進而跟隨,無法傳承。

3. Rational Legal Authority(法理型權威)

根據明文規定所規範有關職位的權力與任務,例如政府官員或公司經理在其職務範圍內的權威,職務之權力範圍不會因人而異。

說「權威」可能會嚴肅了點,就以「領袖型」來代替「權威」吧!

今天有感而發,就想到了這個課題。

大致上,領導者或領袖也可根據上述類型分成三種:

1. 「子承父業」型。這不意味著兒子也有父親同樣的領導能力,因此有些公司企業到了下一代就倒了。

2. 魅力型領袖。有些人有天生的領導能力,他不一定坐在領導層的位子,他可能只是一名員工,同事卻跟從他,聽他的話,不聽上頭的話。

3. 在位型領袖。意思就是,他的權威,是靠他的職位才有的,一旦不在位,他什麽都不是,別人也不會再聽從他。

知道了這三大類型的領導者特質,你不得不承認,有些人就是沒有領導能力,勉強把他放在領導層的位子,你只增添他的壓力。

當然這三種領袖類型的分別也未必是那麼明顯的。例如「子承父業」型者也未必沒有領導能力;同樣,有領導能力者,就算人不在其位了,別人還是習慣找他。

自己有沒有領導能力,覺得個人還是要有自知之明。

不管是任何組織,公司公會或任何團體都好,領導者的領導能力真的很重要。

爲什麽有些組織那麼多年都不會進步?領導者的處事能力是個很大的因素。

有些領袖得過且過,不求有功但求無過,爲了做好人,他什麽也不做,但求不要得罪人。

這樣的一個好人,肯定不是一個好的領導者。

Friday, 4 October 2013

宗教司「馬來化」言論得罪了州族群


州宗教司在布城一個「馬來領袖危機」論壇上發表將州回教徒土著族群「馬來化」的言論,引起州內土著族群普遍的不滿。

兵南邦國會議員德勒雷京在其臉書發起「我是XX族」運動,吸引上千州民將照片放上臉書,并注明本身來自哪個族群。

如此熱烈反應,相信雷京自己也始料未及。

首長慕沙不得不作出回應,說州宗教司的「馬來化」的提議,是他個人意見,不是州政府的立場。

這名州宗教司,跑到布城一個全國性論壇向千名觀眾發表這樣的言論,可以算是個人意見嗎?

他還以當年“成功”進行的「回教化運動」為榮,說回教因此成為州官方宗教,「馬來人」也一躍成為州內最大族群。

言下之意,他是希望看到州內回教徒土著一旦「馬來化」,那州內的「馬來」族群就可以更壯大起來。

這司馬昭之心誰人不知?既然當年都曾那樣做過,如今還想照辦煮碗,他以為現在的州民還像當年那樣“單純”嗎?

我覺得,既然引起州土著族群的不滿,這位宗教司應該親自出面作出回應才是。

說實在的,如果州民默不作聲的話,可能當局已經開始著手進行「馬來化」,就像當年的「回教化運動」那樣。

這本來就是當局的意圖。

首長強調,種族是固定的,一個人不會因為信仰回教而變成馬來人。

首長也認同,民族和宗教不能等同之。

但是,首長應該也知道,在聯邦憲法第160條文,并不是那樣一回事的;因為憲法對「馬來人」的定義,不是看他的血統或族別,而是只要他信仰回教、會說馬來話和行馬來習俗,他就可以算是馬來人。

總之,聯邦憲法將「回教」和「馬來人」劃成等號。

州宗教司就是基於這點而建議將州土著族群「馬來化」。

其實,州宗教司還提到一點,我認為因此得罪了州土著,尤其是嘉達山族群。

他說,「馬來化」運動是可行的,因為「嘉達山」這個名詞當年也是由該族群發明出來的。

嘉達山和杜順原本是同一族,據說前者爲了表明與內陸的杜順族不一樣,因此以嘉達山自居。「嘉達山」也是市集的意思。

但,這不表明就可以將「馬來化」合理化啊!

相信這名州宗教司來自半島,因此對本州民情所知不多。

的確,本州各民族間一向融洽相處,可惜自從半島政治在80-90年代的滲入,一切就大不如前了。

Thursday, 3 October 2013

國會漏夜通過未審先扣法


國會昨晚重施故技,再次做了一項自欺欺人的行動,那便是將國會時鐘停頓,以便三讀通過備受爭議的防範罪案(修正與延伸)法案(PCA)。

這是國會第四次“凍結時間”,今年就發生了兩次,另外一次則在去年,而第一次發生卻是在23年前。

這顯示了什麽?在國會愈來愈沒有時間管理的效率了嗎?否則,為何近來頻頻以停頓國會時鐘的做法來通過法案?

雖然國會時鐘停擺,時間並不因而停留,議員們的手錶還有手機上所顯示的時間還是照跑啊!那不是騙自己嗎?

倒是不明白,今天才是本季會議的最後一天,有必要趕在半夜通過PCA法案嗎?為何不能給議員們充足的辯論時間,卻要在昨晚倉促通過?

PCA修正法案備受爭議,是因為它允許未審先扣兩年期滿再加兩年共四年,這豈非與首相在兩年前宣佈廢除的內安法令無異?

兩年前,首相選擇在大馬日(16日)那天,宣佈廢除當時三大“惡法”,即內安法令、緊急法令和限制居留法令,并自誇說大馬從此“晉身最民主國家行列”。

還說未審先扣法已不合時宜。

當時我寫了《新法取代舊法,仍是惡法》。
http://steppenwolf-kanghwa.blogspot.sg/2011/09/blog-post_20.html

如今防範罪案法令通過,明顯是取代過去的相關舊法,那大馬還能不能算是如首相說的是“最民主國家”之一呢?那就看執法者如何善用此法了。

爲什麽需要PCA?內長阿末扎希說,因為自從廢除上述“惡法”後,國內罪案即上升了2000多宗,修正PCA法案是爲了保障人民的安全。

但,不是有警方高層說,那只是個人印象而已,罪案率其實是在下降?

怎麼刹那之間,罪案忽然變得很嚴重,嚴重到需要重施舊法?

不久前,內長還公佈了國內46個黑幫組織名單,以證明修正與延伸PCA的必要,跟著就迅速尋求國會通過法案,是否就要進行什麽大行動嗎?

Wednesday, 2 October 2013

看是誰在寫歷史


教長慕以丁幾天前來到本州,說鑒於本州教育水準低,所以要下放權力給州教育局,以加速本州教育發展計劃。

今天讀到州教育司提醒今年起SPM歷史科必須及格的新聞。

他說今年開始歷史科將分為三張試卷。試卷一是選擇題、試卷二是問答題,兩張試卷時間共三小時半。

而今年新增的試卷三則是開卷題(open book),時間三小時。考生可以預先下載試卷三的考題,然後在考試當天帶書進考場做參考。

教育司說,試卷三主要是讓學生對問題提出他們的看法和意見,是一種思維訓練。

嘩!聽起來好像大學法律生考試那樣,但,這只是中五會考呢!有必要這樣嗎?

以我們填鴨的教育方式,我們的中學生可有獨立的分析能力?還是帶課本進考場,照抄可也?

而且,從沒聽過中學會考有哪個科目的考試時間需要長達六個小時半的,大概只有歷史科吧!

我一直想不明白,有那麼多重要科目,為何教長特別看重“歷史”,不止要學生必讀歷史,還要必考必及格,才能拿到文憑,那不太苛刻了嗎?

難道歷史科的重要性遠遠超過其他科目嗎?

教長的理由是,爲了“讓學生對建國的過程有深入的認識”。

問題是,對建國的年份,半島和東馬的認知都有所分歧了。

除了年份,還有誰是當年建國的功臣?這些都達到共識了嗎?

還有,歷史課本所記載的,是真正的史實嗎?

看見那位歷史學家的胡言亂語,把馮京當馬涼,如果我們的歷史是由這類歷史學家來撰寫,你會放心嗎?

我問我的孩子,他們的Sejarah課本里,有沒有提到Parameswara、葉亞來、Francis Light等這些名字,他們茫然不知。

在我那個年代,華語課本還有讀到神山又稱中國寡婦山的神話故事呢!

如今連史事都被省略掉了,更何況這些神話?

更甭說東馬當年與新加坡馬來亞共組大馬的詳情。

讀的反而多注重在追溯到阿拉伯的回教文明歷史。充其量,那也只是宗教歷史的一部份,並非大馬歷史的全部。

這些,教長不可能完全不知道。

如此偏向的必讀必考歷史科,不是要向年輕一代洗腦是甚麼?

就和那位歷史學家的情形一樣,那是他們願意相信的歷史,但未必是真正的歷史。

Tuesday, 1 October 2013

華人南侵,摧毀馬來古文明?

上周還在講,國家總稽查報告何以遲遲未出爐,今天就提呈給國會了。

這次財務管理和開支不當的主要部門包括警方和關稅局。

經在過去三年共丟失了309項總值133萬元的公共財物,其中包括警車、槍械和手銬。

關稅局在搬遷過程中浪費了900多萬、在沒有經過EPU批准下花掉327萬、又花60萬購買不合格的鞋子、還有浪費53萬在毫無用處的諮詢報告上。

這些不都是納稅人的錢嗎?人民繳得那麼辛苦,卻就這樣如流水般花掉。

總稽查報告就不多談了。

倒要對昨天提的「馬來領袖危機」論壇的內容做些補充。

州宗教司說州內皈依回教的土著族群拒絕自稱為「馬來人」,卻又誇說在當年進行的「回教化運動」下,「馬來人」終於成為州內最大族群,如今占沙巴人口的65.4%。

不覺得他的言論矛盾嗎?如果州內的回教土著族群拒絕成為「馬來人」,那這激增的「馬來」人口又是從何而來呢?

那當然是從「M計劃」來的。

這不間接承認「M計劃」的存在嗎?

再提到那位叫扎哈拉蘇萊曼(Zaharah Sulaiman)的歷史學家。

原來她在去年曾以大馬考古協會署理主席身份在一個「馬來人的起源」(Asal Usul Melayu: Induknya Di Alam Melayu)的大會上駁斥馬來人祖先來自中國雲南的學說,並指馬來人文明比世界四大古文明還要早一萬年

如此大言不慚,怎不貽笑大方?

該場大會由副首相慕以丁主持開幕。

既然有這樣偉大的發現,與其只是自家人閉門座談自爽,當時爲什麽不提呈到國際論壇或聯合國去,要求承認這個比世界四大古文明還要早的馬來古文明?

我是擔心,如果我國的歷史課本由這類歷史學家來寫,豈非誤人子弟,害人不淺?

兼任教長職的副首相慕以丁為何一定要將歷史定為必考和必讀科?

連大學理科生亦不例外?

是不是要將我們的孩子洗腦,將這些不實史料當真的來讀?

恕我小人之心,將歷史列為必考科是出何動機?教長必須先說服人民才是。

由於提及華人是「南下的侵略者」(“southbound invasion” from China),這位歷史學家被要求澄清時說,她是根據史料提呈她的研究。

但當她進一步作出解釋時,她的所謂「華人南侵」,指的原來是柬埔寨的紅高棉(Khmer Rouge)。

天!她竟然把柬埔寨紅高棉的帳算在華人身上。

這位歷史學家是不是年代錯亂?那不是60-70年代的事嗎?而且這些紅高棉軍何時來到馬來半島向馬來族群進行大屠殺?

卻說是華人來到馬來半島進行財富和知識掠奪?

她一定是患了幻想症,否則就不會那樣語無倫次。

她還說她只是引述史實,並不察覺論壇的種族色彩主題。

報導說該論壇有千多人出席。

就像公務員出席的BTN講座一樣,這個論壇不也同樣是向馬來族群洗腦嗎?

這種製造仇恨歧視的論壇與講座,為何還被允許辦下去?

http://www.themalaymailonline.com/malaysia/article/historian-says-citing-historical-facts-unaware-of-race-themed-foru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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