貿工部副部長慕克力當時就對國光石化大表歡迎,并表示願意提供獎掖給對方。
如今證實這家台灣石化公司將在柔佛邊佳蘭設立一所綜合石油化工中心,投資額100-120億美元(馬幣360億)。
報導說,這是和國油合作的計劃,互惠互利。
當時慕克力在表示歡迎台灣國光石化移到我國投資時說:台灣反對是因為當地頻臨絕種的白海豚可能受到威脅,不涉及重大環保問題。
但是,學者(中興大學環工系教授莊秉潔)報告透露,國光石化一旦投入運作,將帶來嚴重環境污染,“全台每人平均減少23天壽命,因心血管肺癌及其他疾病死亡人數可能高達339-565人”。
報導也說,“這是因為國光石化預計產生致命的PM2.5懸浮微粒,PM2.5濃度的增加與平均壽命減少有相關性”。
我沒有這方面的知識,我只在想,爲什麽我國總是喜歡人棄我取。
稀土廠是這樣,石化廠也是一樣。
任何投資,想必是能夠為國家帶來發展繁榮,但是,如果背後的代價是製造環境污染,還要賠上人民的健康和性命,這項投資是否還可行?
這個代價,就是無以估計的社會成本(social cost)。
如果國家以民為本,領袖愛民如子,豈能罔顧人民的安全?
試想想,如果這項投資那麼好,爲什麽它的國家官民還要拒絕?
這其中必有原因。
稀土廠是一個,現在又來個石化廠。
千萬不要唯利是圖,而斷送人民的健康與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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