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11 August 2011

馬航五次歷險記


今天的《大馬局內人》報導,政府已經指示所有官聯公司(GLC),包括馬航和國民資管(Danaharta),撤消對馬航前主席達祖丁的所有訴訟案。

這表示,有至少37億欠款以及馬航80億計的虧損,將從此一筆勾銷。

隨着馬航與亞航的「合作」達到協議,首相署部長納茲里發出上述指示,真是太巧合不過了。

只是很不明白,這樣的指示,不是應該由財政部或兼任財長的首相發出的嗎?

納茲里在首相署里負責法律事務,為何可以作出這樣的指示?

這算不算是越權?

其實,眾所周知,達祖丁原本就是政府的代理(nominee),在他的辯辭中早就透露這點。

要達祖丁還債,等于要政府還債,政府要如何還自己的債?

所以,達祖丁怎會肯負起這數百億元的債,就算讓他破產,也無濟於事。

達祖丁是當年新經濟政策下的產物。

記得當年敦馬的政策嗎?他要像鄧小平那樣,先讓一小撮人富起來,這一小撮人再讓更多人富起來。

事實上,在這政策下,也就只有那一小撮人富起來,但也富不過一時,最后都銷聲匿跡,卻讓政府收拾殘局。

都說官聯公司十之八九虧損累累,馬航更不例外。

如果沒有算錯,這次與亞航的「合作」,應該是馬航的第五次拯救計劃了。

這個記錄,若非絕后,也算是空前的了。

1。第一次的拯救計劃是在1994年,達祖丁在那年以18億或每股8元收購了馬航32%股權。

不過,那也可說是“倒置”的一次拯救。因為根據達祖丁后來爆的內幕,是當時首相敦馬和達因指示他以那個價錢(當時股價只是3.5元)向國行收購馬航,以拯救因炒匯虧損了300億元的國行。

達祖丁說,他那樣做,是為了“履行國民服務”。

據說國家當年幾乎破產,如果沒有達祖丁此舉,國行的另一選擇就是在市場拋售,那就肯定加深國行的虧損。

達祖丁當年之舉,可說是為了「救國」。

當年國行炒作英鎊,據說對手就是索羅斯,這便是為何當年敦馬會恨后者入骨。

當1997年經濟風暴爆發時,敦馬就一口咬定是索羅斯的杰作。

只是很奇怪的,15年後,兩人又握手言歡。

2。第二次拯救計劃發生在2000年。

當時,馬航市價只有4.3左右,但政府卻以每股8元向達祖丁收購馬航,引起嘩然。

顯然的,政府是以當初賣給達祖丁的價錢買回馬航股權,但那是當時市價的一倍。

3。2002年,政府成立了一家公司叫Penerbangan Malaysia Berhad(PMB),接管馬航的所有債務和資產,簡稱WAU(Wide Asset Unbundling),然后再租回給馬航營運。

為何要進行如此一個錯綜復雜的重組?這樣,馬航就沒有任何負債。

這其實也是在自欺欺人,雖然沒有負債,那不意味着馬航就能轉虧為盈,因為,馬航的虧損業績依然慘不忍睹。

4。2005年,依德利斯獲阿都拉委任,他的任務就是設法將馬航轉虧為盈。

依德利斯出任馬航董事經理兼行政總裁職,積極變賣馬航旗下產業,包括馬航大廈本身,以及取消長期虧損的航線。

新首相納吉上任後,將依德利斯調至首相署,負責監督關鍵績效指標(KPI)。

5。2011年8月10日,馬航和亞航互換股權。

這次,敦馬公開贊揚馬航亞航的股權交換行動是個好主意,因為兩者可以互相學習。

諷刺的是,他說馬航可以向亞航學習如何減低成本。

馬航為何無法降低成本,難道敦馬不知道?

大家一定有聽過吧:當年馬航的椰漿飯成本一包要70元?

連一包椰漿飯都貴到這樣離譜,連五星級酒店恐怕都沒有賣到那樣貴,想想其他的成本,豈不都是漫天開價?

5 comments:

大佬 said...

马航,真的是国耻,达祖丁只是替死贵而已。

小頑童@nottyboy said...

那標題好像冒險故事小說

· 康華 · said...

大佬,所以早就預料到了。

小頑童,都是Pirates of the Caribbean? :D

郑展兴 said...

的确像是历险记,高潮迭起。

但是看到最后,才发现自己是故事里的一个角色,没有戏份,只有纳税人买单的份,我笑不出。

· 康華 · said...

掌心兄,看戲的是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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