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22 January 2011

“黑钱” 外流不严重

首相说:我国“黑钱”外流严重问题,交由国行处理。

“黑钱”外流如何严重法?根据“全球财务廉正机构”报告,非法黑钱数额外流,在125个发展中国家中,我国排行第5。

从2000年的马币680亿元,飚涨至2008年的2090亿,还高出我国在那年的财政预算1769亿。

这么一个严重课题,交由国行处理就算数?

试想想,连一个简单的哈瓦拉系统都无法管制,更何况其他更神通广大的非法汇款手法?

根据国行高官透露,透过哈瓦拉系统进出我国的黑钱,每年超逾10亿元。

10亿对2090亿的黑钱总额,只能说微不足道。

是的,如果连哈瓦拉的10亿都控制不了,国行又有何能力管制逐年增加数以千亿计汇往海外的黑钱?

这些黑钱,来自谁来自何处?其实不可言喻。

国行只能对数十家货币兑换商采取行动,对涉及非法汇款的大人物却束手无策。

被指在前年透过哈瓦拉把1000万元马币汇到伦敦去的森州大臣,至今依然平安无事。

蔡添强指名道姓的第一夫人和一名前资深部长,分别把60万马币和350万英镑汇到杜拜和英国,至今也安然无恙。

国行只能说,一切在控制范围之内。

就像现在的热钱泛滥,国行和部长都说,一切都在控制范围之内。

伊德里斯还说,这些热钱进来,显示他们对他的ETP有信心。

呜呼,听了真叫人哭笑不得。

真的在控制范围之内吗?

我相信有关非法汇款手法仍在进行中,而且是明目张胆的进行中。

反正被抓的,是那些涉及非法行动的货币商,不是背后的指使者,何惧之有?

最可笑的是,财政部副部长林祥才在问及有关洗黑钱课题时,否认有关问题严重,也否认“有这回事”。

他说并没有任何证据证明,而且这些都是非正式的调查报告。

他那样说,当然无可厚非。

他要国行调查此事,却是要调查公布有关数据的“全球财务廉正机构”的背景,和发布有关报告的目的。

难道我们又怀疑人家对我们有阴谋?

使我想起每逢贪污指数发布时,我国高官也照例否认,说是人家妒忌我们想破坏我们等等等。

你看,我们的高官都一律患上了否认症候群,不去探查问题的根由,而是责怪人家要害我们。

伊德里斯,你还看不到吗?国家不会因为人民补贴而破产,除了其他种种因素外,非法资金外流,也是其一!

Friday, 21 January 2011

首相署真的成立了一个“大马第一夫人部门”(FLOM Division)

第一次看到FLOM这个英文字母简写时,不知它代表甚麽,以为是ETP当中的其一计划。

后来发现,原来它是First Lady of Malaysia,就是“大马第一夫人”的英文简写,当时还以为是博客们的蓄意挖苦,而想出来的代名词。

今早赫然发现,原来首相署里真的有个部门叫做FLOM Division。

不是开玩笑,大家进入首相署网站就可看到,请按这里:

http://www.pmo.gov.my/?menu=page&page=1947

不知情者,可能对这个FLOM部门感到一头雾水,因为它就像打灯谜般,只有英文字母简写,它不好意思告诉你全名,它就是要你猜。

不好意思,我猜想是因为名不正言不顺。

因为,FLOM Division,就是“大马第一夫人部门”!

通常,非君主统治国家的总统夫人才可称为第一夫人(First Lady)。

我国不止是个君主统治国,还由九位苏丹轮任国家最高元首。

因此,首相夫人能不能被称为第一夫人呢?这还是具有相当争议性的。

因此,首相署设立这个叫“大马第一夫人”的部门是否恰当?不怕被人贻笑大方吗?

这个部门是几时成立的?媒体没有报导,也没有人知道。

根据哈拉卡报的报导,是去年底成立的。

也有博客说是去年六月就已成立。

记得我之前曾经质疑吗?罗斯玛不是部长,不是民选议员,也不是上议员,那她的开销,是归哪个部门承担呢?

既然有了这个FLOM部门,有关拨款就得以名正言顺了。

首相公布预算案,两年来拨款2.1亿元给罗斯玛管理的PERMATA。

这个FLOM部门,应该也获得拨款,只是数目不详。

过去,历届首相出访,首相夫人只有跟得的份儿。

此次,首相夫人不做跟得夫人,在没有首相的陪同下,带领一支BAKTI(部长夫人俱乐部)团队,浩浩荡荡,以“大马第一夫人”身份出国做官方访问,出访中东国家前后15天。

根据报导,在杜拜期间,单单第一夫人的酒店租金,每晚就是马币10万大元!

期间她还特地飞回来,为了出席砂首长第二次婚礼,受封Datuk Amar勋衔,隔天又搭专机飞回中东。

这些费用,没有上千万也要数百万,不是归PERMATA,就是归FLOM了。

这个FLOM部门,共有六个官员:一名特别官员、两名助理官员和三名私人助理。

目前所见,PERMATA成立,职务显然已与莎丽扎负责的妇女家庭部门重叠。

罗斯玛此次以FLOM名义周游中东列国,公然与各国部长级人马会面,是否又与阿尼华外交部长的工作重叠了呢?

不,罗斯玛说:我没有涉足政治,我代表国家,让全国人民和所有政党受益,别人爱怎么说,就随他们说吧!

首相都不说,谁敢说?

Wednesday, 19 January 2011

经济转不了型


经济转型计划已经落实了吗?

在经济转型计划下,依德利斯说,所有大型工程计划从今将以公开方式招标。

事实上,现有的许多工程,仍然是以非公开的协商方式成交。

所以我说,ETP只是一篇学术论文,长篇大论,说是一回事,实行起来是另外一回事。

国家经济,高官就等着慢慢转型吧!

看到眼前的事实,我的悲观看法告诉我,这样子下去,国家经济将永远转不了型。

针对“一个国家卫生研究院”(1NIH)工程颁给实达,再以一块40英亩黄金地做交换,潘俭伟说,那简直就是前年Matrade(大马外资发展局)会展中心工程的“翻版”。

在Matrade工程事件上,政府拿一块价值估计150亿的土地,换一所价值6.28亿的Matrade中心。

http://steppenwolf-kanghwa.blogspot.com/2009/11/matrade-centre628150.html

在此次事件上,潘俭伟说,政府拿一块价值18亿的土地,换一所价值6至7亿的1NIH。

此单工程是由首相署的UKAS发出,Matrade中心则由贸工部负责。

为什么政府这么喜欢以“交换”方式来颁发工程?

虽然政府无需出资分毫,但若以公开拍卖土地的方式,政府肯定可以赚取更大的盈利。

同样,若以公开招标工程的方式,理应可以降低工程成本。

去年,总稽查报告也揭露了另一“以地换楼,以大换小”的事件,这次是国防部以价值6亿元的土地,换取一所价值2.56亿元大楼。

当时的国防部长即是纳吉。

问题是,在1997年开始,原该在2001年完工的大楼,至去年为止,工程仍只完成18%。

承包商将土地押给银行,取得4.65亿元贷款。

既然大楼成本2.56亿元,拿4.65亿元建楼乃绰绰有余,为什么至今仍无法完成?叫人抓破头也想不明白。

而且,工程未完成土地即已割名,让承包商押给银行以申请贷款?这程序上出现了很大的疏漏。

既未建竣便已轻易取得4.65亿元在手,承包商何须再辛辛苦苦动工?

这里前后提到了三宗“换地”事件,若说还有尚未曝光的类似案件,将政府土地白白送给私人界去牟利,那也毫不令人感到出奇。

再一次要告诉依德利斯,国家不会因为人民补贴破产,这些“换地”事件,才会导致国家加速破产。

Tuesday, 18 January 2011

律师为分不清声音道歉


祈祷声风波来去快速,还未真正了解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案情忽然急转直下,让人一时回应不过来。

一伙人伸出一根手指头,拍照留念,显示皆大欢喜,看上去有点滑稽,让人觉得如儿戏一般,甚至让人怀疑,大家是不是在做戏?

从头到尾,这是不是一出戏?

但做戏又是为何事?这样做,大家有何“着数”?

这位律师,原来非一般律师,他是马青策略局副主任,也是前总会长新闻秘书。

先不怀疑有何动机,他道歉的理由,竟是因为他“分不清祈祷召唤(Azan)和晨间布道(kuliah subuh)的区别”。

就这样,忽然变成没有问题。我觉得这个理由很难令人接受。

因为,“声量太高”的问题,并没有解决到啊!

我也不明白他要表达的意思。

他听到的,究竟是“祈祷召唤”,还是“晨间布道”呢?

他是说:若是“祈祷召唤”大声就可以接受,还是“晨间布道”大声可以接受呢?

他的意思好像是说:原先我以为那是祈祷声,原来那是布道声。

他是为他的误解(以为是祈祷声)而道歉吗?

现在既然是布道声,那他就接受了事吗?

那岂不显得自相矛盾?他可以接受“晨间布道”的大声,却不能接受“祈祷召唤”的大声?

还是the other way round,可以接受“祈祷召唤”大声,不能接受“晨间布道”大声?

我觉得他的理由显得离题,模棱两可。

努鲁说,此案存有不为人知的内情及矛盾。

我对努鲁的指责不感意外,因为整件事的演变不合情理。

身为律师,理当知道投诉的正确管道,何须把投诉信呈给那么多人,包括努鲁、首相、联邦直辖区部长、纳兹里和希山在内呢?

原来,律师早在去年11月就曾在《独立新闻在线》读者来函作出投诉。

根据他的来函透露,自从换了一位新Imam後,就出现了有关问题。

他说:祈祷声量明显提高,是从“上个月”开始(10月)的。

即是说,以前根本没问题,问题是在新Imam上任後,声量就被明显提高了。

那时候,他就已向奴鲁、许子根、首相署公共投诉局投诉了,但都“石沉大海,音讯全无”。

最后,他建议说:“各宗教祈祷所的声量,必须拥有一套法规和标准加以管制,以免影响附近公民的作息权利。”

“只有坚持公民社会力量,摒弃各扫门前雪的怕事心态,我们才能够揭开这些滥用宗教之名者的假面纱,真正达致一个马来西亚愿景。”

可见律师的要求,只是减低祈祷所扩音器的声量而已,那也无可厚非。

接着他却以“无法分辨声音”为由而作出道歉,但那并不是问题的根由啊!

http://www.merdekareview.com/read/15392.html

Monday, 17 January 2011

第一夫人的贪婪腐败使一个政府倒台

小时候看历史连环图,常有「红颜祸水」的描写。 

记忆最深的是「妲己」,电影也有看过,知道她是毒辣到极点的蛇蝎美人。

然后还有杨贵妃、西施、虞姬等绝代美人,却都成了朝代灭亡或英雄末路的“罪魁祸首”,所以有了“红颜祸水”的称呼。 

这样讲,当然对这些美人不公平,如果是现代,早就被指责为性别歧视了。 

古人说:英雄难过美人关,皇帝更後宫三千,所以孔子才会说:吾未见好德如好色也! 

英雄皇帝若不好色,又如何被美女勾上,沉迷美色,而误了国家大事? 

红颜祸水的故事,至今仍在上演中。 学生时代看了Andrew Llyod Webber编的Evita歌剧,说的是阿根廷贝隆夫人如何从灰姑娘变成女总统的故事,名曲Don't Cry for me Argentina便是来自这部名剧。 

然后就是据说拥有7000双鞋子的菲律宾伊美黛夫人。

忘了提,还有穷到只剩下钱的陈水扁和夫人。

还在朝的,便是全球通膨率最高的国家津巴布韦的第一夫人。 

这位夫人,喜欢花钱购物,来过我国几次,去年被维基泄密爆出与国家银行行长偷情长达五年,两人还一同来过我国的Pulau Langkawi。 新闻曝光後,这位第一夫人和国行行长的下落如何?似乎没有新闻跟进。 

这些国家,都有一个共同点,便是政府腐败无能,高官贪得无厌,百姓活在水深火热中。 

上周末,非洲突尼斯发生政变,总统弃国出逃,据说祸首也是第一夫人。 

这位第一夫人Leila,其实是总统的第二任夫人,也是贫穷出身,原本是美发师,嫁给总统後,飞上枝头变凤凰,其家族成员也跟着飞黄腾达。 

且让我抄录媒体对她的描写:

“莱拉,本·阿里的第二个夫人,在嫁给本·阿里之前,她出身卑微,职业是一名理发师。在嫁给本·阿里之后,她的命运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她的家族——查比斯家族也逐渐成为了突尼斯最富有、最有权势的家族。 

当地民众谣传,在本·阿里出逃前,莱拉已经离开了突尼斯,她的目的地是迪拜,在无数次到这个消费天堂购买奢侈品后,她对迪拜的熟悉程度甚至超过了突尼斯首都突尼斯(其首都名与国名相同)。 

对于本·阿里的垮台,沙特政治分析人士萨阿德认为,莱拉才是罪魁祸首。

萨阿德说道:“本·阿里利用自己的权力,为其身边的人牟利,而其妻子莱拉,更是利用第一夫人的名号和权势,帮其家族大肆敛财。” 

长相漂亮的莱拉过着“双面人性”的生活,她不甘心躲在丈夫的背后,她经常参加各种各样的慈善捐赠会,同时在各种场合大力宣扬女权主义,提倡让更多的妇女享有更多的权利,她是阿拉伯世界最负盛名的女性政治家之一。然而,一旦离开公众视野,她就完成变成了另外一个人,过着完全不一样的生活。” 

读着读着,忽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太熟悉了! 红颜当真是祸水? 以铜为鉴,可以正衣冠;以人为鉴,可以明得失;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啊!

http://barb.sznews.com/html/2011-01/17/content_1410617.htm

Sunday, 16 January 2011

魂兮归来(26):正义,放得下吗?

明吉法师说:接受事件结果,请明福家人学习放下。

法师说:情绪会影响身心健康,影响日常生活,以平常心,勿以憎恨心看待,凡事从正面角度处理。

法师的话不无道理,但一个问号在我脑里浮起:嗔恨可以放下,情感可以放下,但,正义可以放下吗?

以前我相信:正义必得伸张,它更必让人看到得以伸张。

事实上,有很多事件,我们看不到正义,反之,这世间有很多的不平。

有多少人蒙受不白之冤,有多少人逍遥法外,有多少人黑白不分,有多少人是非颠倒,更有多少人眛着良心指鹿为马。

我也质疑过,这世间,为什么,坏人得不到他应有的报应?为什么,好人总是坏事多磨?

明吉法师是马佛总雪隆分会主席。

他提出了佛教的因缘观。

或许,世间的正义,不能以公正或正义来诠释,也许时机未到,可能要若干年后,甚至要下一世,才能看到因缘果报。

所以佛家说: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如果未报,时辰未到。

凡夫心,又如何看得如此豁达?

如果凡事皆以因果观来看待,那人间正义何在?

说是自我安慰也好,说是欺骗自己也好,也许真的要有这样的想法,人生路上才能继续走下去。

是的,情绪要放下,但正义不能放下。

假设对方根本不知因果,不信因果,继续为非作歹,不需受到法律的制裁,那社会还能任其目无法纪,无法无天吗?

那样,谁还会相信正义呢?

这世界,究竟有没有正义呢?

Friday, 14 January 2011

PKFZ:养多一头白象


很久没有提自贸区课题了。

首相在09年9月9日宣布成立的超级特工队的调查工作,如今进行得如何呢?

叫它“超级特工队”,因为它是由政府首席秘书主导,由交通部代表、总检察署长、财政部秘书长,还有一些专业团体代表所组成的Special Task Force。

虽然之前已有Price Waterhouse、公帐会、警方、反贪会和交通部本身的等等重疊调查,这些调查显然还不足够,所以有必要再成立一个“超级”特工队,以重新调查这国丑之母(mother of all scandals)。

当时首相给予6个月的时限,限期是2010年4月。

如今16个月已经过去了,大家对其进展卻一无所知,更别说有任何调查报告出来。

连港务局主席李华民也要卸任了,但,特工队的报告,似乎仍遥遥无期。

李华民的谈话很有趣,他说:

1。自贸区今年要开始摊还46亿元给政府。

2。自贸区可能因无力摊还而宣告破产。

3。但政府不会令它破产。

4。政府最後将需承担或重组债务。

其实,相信这也是很多人都已猜想到的了。

许多官营公司,不就有这样的倾向吗?

官营公司无力还债,不用担心,不用怕,政府自然会帮它还。

这些公司就像有钱人家的败家子,完全没有一点竞争能力,也没有生存能力,最后就等政府出钱拯救。

所以官营公司十有八、九亏损经营,就是这个原因。

自贸区,也不过其中之一。

李华民说,根据Price waterhouse的计算,就算办公楼、厂房和土地100%出租,也无法摊还这笔贷款。

而这三年以来,“大部分单位仍空置,约50%轻工业单位、25%土地,和5%办公楼出租;其他设施如酒店及大型会展中心至今仍未启用。”

在进行自贸区计划之前,难道没有先作一个可行性研究(feasibility study)吗?

没有,这些亿亿元计划,似乎都是凭高官或领袖一时兴起而做的。

不久前,不就有一个耗资2亿元的金枪鱼港计划宣告失败吗?

而原本说要将巴昆电力输送到半岛,现在却说成本太高,不如半岛自建核电厂更便宜。

耗资74亿的巴昆水坝,现在却说要卖给砂州政府。

国家的钱,就是这样挥霍无度,花钱像流水那样流失的。

你敢担保经济转型计划里的许多EPP计划,不也是这样的性质吗?

像百层高楼,像国际金融区,像大马城计划,像已预告超支的捷运计划。

都是打算先建後看行不行。

所以我说,百日维新不会让国家破产,补贴人民也不会叫国家破产,反而是这些亿亿声的大白象,才会叫国家破产!

Thursday, 13 January 2011

ETP:加拉布奈度假村+加雅岛度假别墅


抱歉!昨天看错了日期,经济转型计划(ETP)是在去年9月21日推介,不是10月11日。

10月11日,潘俭伟指ETP只是纸上谈兵,不可能实现。

9月21日,也是一个星期二,由PEMANDU的依德利斯推介。

从推介日期算至2011年1月11日,恰恰是111天。相信那只是一个巧合吧!

在11日公布的19项启动计划(之前译作入口点计划),包括了在本州首府的加雅岛建132间度假别墅,成本7500万元,由杨忠礼兴建。

这倒是前所未闻的新闻。

之前被炒得大热的新闻,是在加拉布奈建一个度假村,这个度假村,原本以为会加一个赌场在内。

这个对面岛的别墅计划,之前无迹可寻,本地人似乎完全不知情,听起来相当令人意外。

当然,这成本7500万元的132间别墅,与其他亿亿声的超级计划比起来,就显得毫不起眼,不能够相提并论。

它只是杨忠礼的一个“小小计划”,出现在ETP,似乎有点勉强和格格不入,而且它也只是一个私人界的房屋计划,说不上转型不转型,不明白它为什么会被纳入其中。

反而是加拉布奈的30亿综合度假村,为什么突然间没再提?

言犹在耳,州政府昨天公布,已在原则上批准在加拉布奈推行耗资65亿元的生态度假村。

这个度假村,应该就是依德利斯当初公布的同样一个度假村,不同的是,成本从30亿元倍涨至65亿,面积也从500英亩扩展至3336英亩。

而原本否认有份的加拉布奈机构,不认不认终须认。

如今真相大白,加拉布奈与另一家上市公司八打灵锡成立了一家叫Prism Crystal的特别用途公司(SPV),以进行有关计划。

两家公司都是同一个老板。

交易所方面,有几点必须跟进。

1。之前被询问时,答复是不知情。

2。在公布上述最新进展时,公司没有要求暂停交易。

3。股价在一周前已悄悄上涨,涨幅应该与最新进展有关。

州政府对这超级度假村,显得非常乐观,预测将带来15,000-20,000个就业机会。

对比ETP第二期的670亿元投资仅能带来35,000工作机会,这个度假村的就业率就高出好几倍来了!

如此庞大的员工数目,如此庞大成本的计划,有没有那样庞大的市场呢?要多少年内可以回本呢?

在融资方面,会不会出现困难?

首相在预算案里宣布,联邦政府将拨出一亿元供部分融资,那其余64亿元资金何来?

肯定需要举债。

Wednesday, 12 January 2011

没有深入民间,不知民间疾苦


11是首相喜欢的数字。

三个月前,10月11号,首相推出了洋洋洒洒的经济转型大计划,简称ETP,矢言要在2020年将国家转型成一个高收入先进国。

昨天是2011年1月11号,首相选择在这天公布ETP的19项入口点计划(EPP)。

前后算来是92天,还差8天就100天,也可算是首相的“百日维新”吧!

昨天我指出,670亿元投资只可换来360亿元国民收入,如此入不敷出的数据有问题。

到现在为止,好像没有人尤其是专家们发现这个谬误,还是我自己解读错误?

纳吉指民联的“百日维新”将导致国家破产,那纳吉的“百日维新”可不可行呢?

老实说,我感觉不到他的诚意。

尤其是看到十多个大男人穿着大衣打着领带一字排开,手里拿着大牌子,牌子上写着:ETP、Investment RM67 billion、19 Projects、GNI RM36 billion、35,000 Jobs等等,看上去还真有点搞笑。

贸工部长还当众高呼:“美好感觉”已经重返马来西亚!

不知为何,读到这里,我全身起鸡皮疙瘩。

美好感觉重返?你感觉到了吗?

我就想起两周前,林西彦才感叹道:感觉不到!

是的,曾是国行副总裁的林西彦感觉不到,我也感觉不到,相信很多人也感觉不到。

唉!没有深入民间,高官不知民间疾苦,当然感觉美好。

我不知这是不是依德利斯算出来的,670亿元投资,换来360亿元国民收入,这岂不是倒贴?

对依德利斯近期的言论,我感到有些困惑。

股市近来屡创新高,众所周知,是热钱进来推高,就如97年期间的情形一样。

依德利斯竟然说,这反映投资者对大马的经济转型计划充满信心!

热钱才不知也不理你甚麽经济转型,他们只是来赚快钱而已。

是依德利斯自己对自己的ETP自信过度吧!

http://mmail.com.my/content/60503-rm36b-spinoff

Tuesday, 11 January 2011

百日维新 V 2019 破产论

我认同安华说的,民联推出的“百日维新”不会导致国家破产,政府的挥霍无度,才会加速国家破产。

同样的,人民的种种补贴也不会如依德利斯说的将使国家在2019年破产,经济转型计划(ETP)下的种种巨额开支,也不会使国家成为一个高收入国,反之将成为一个高开支国,在收不敷支的情形下,那才会加速国家破产。

今天,纳吉又宣布了ETP第二期总额高达670亿元,来自10个国家关键经济领域(NKEA)的19项入口点计划(EPP),估计可为国民带来360亿元总收入,和35,000个工作机会。

慢着,数据上好像有点问题!

670亿元投资,却只可带来360亿元总收入?除非是我诠释错误,这样的投资,将带来310亿元的亏损。

安华说得对,如果政府减少挥霍、浪费和贪污,节省下来的钱将可用来推行许多计划,包括民联百日维新的10项计划。

民联甚至帮他算出来了,只要不挥霍不浪费不贪污,政府将可节省510亿下来!

而百日维新只需用到187亿。

http://www.malaysiakini.com/news/152984

首相指如果民联落实百日维新,我国将会步希腊后尘。

怎会?把510亿元乱乱花掉,那才会步希腊后尘。

其实,读着首相对民联的种种指责,我觉得在首相的潜意识中,他是在警惕他自己。

1。“若不根据我国财务状况,那将典当国家前途。我们不该这么做,债留子孙,那是不负责任的。”

那国阵就根据国家财务情况来推行计划了吗?实际上,很多计划都是通过发售债券来推行的,那才真正债留子孙啊!

2。“我常常认为,若真的这么好,那么这一定不是真的。”

首相署推行的种种英文字母超级计划,理想得像置身在乌托邦,那也一定不是真的吧!

3。“民联只是为了讨好人民,根本就没有列出所需要的财务来源。”

政府频频发售债券,那便是国阵政府的财务来源吗?民联百日维新的187亿财务来源,便是来自从国阵挥霍无度的510亿,还可剩323亿元。

4。“政府所推行的政策都是以负责任的态度推出,而非不能兑现的诺言。”

实际上,许多计划成本最后都是超额超时,这能叫负责任吗?这叫兑现诺言吗?

兹抄录民联百日维新的十大计划如下:

1。全面改革国家机关如:选举委员会、反贪污委员会、总检察署与马来西亚皇家警察部队,以恢复政府行政制度的信誉。

2。废除内安法令(ISA)。

3。谕令国库控股、公积金局与其它持有收费大道股权的政联企业把股权国有化,废除过路费。

4。重塑国家津贴结构,以减少发给私人界的津贴(如给予独立发电厂的190亿元天然气津贴),并转为用于支付人民的津贴。

5。重组公务员的薪资以肯定公务员的角色与贡献。作为一个开始,每名老师的每月薪金将提高500元以肯定他们教国育民的贡献;为回馈乐龄人士对国家贡献,每年给于超过60岁的国民1000元。

6。水供为人民的权益,将已私营化的水务管理特许合约将交还予政府。

7。为城市与半乡区居民提供免费的无线上网服务。

8。废除FELDA垦殖区,以便能够把由其管理的园地交给联邦土地发展局的第二代与第三代居民。

9。把沙巴、砂劳越、丁加奴与吉兰丹的石油税提高至20%。

10。成立皇家调查委员会以解决困扰沙巴的外来移民与公民权课题,以及各种贪污丑闻,包括130亿元的巴生港口自由贸易区丑闻、520亿土著股票流失、 麦卡控股等等。

只要有心改革,以上10项计划欲达并不难。

在几个民联州政府,不已在往这些方面着手了吗?

Monday, 10 January 2011

大马的性与政治(4):如果不是强奸...

去年年底,当读到有关部长强奸女佣的报导时,原以为就是指本州几年前发生的一宗部长强奸案。

当时我想,wikileaks真是神通广大,连在本州发生过的秘闻丑闻都有本事挖到。

大家记得吗?数年前,本地报曾刊登过州部长强奸未成年少女的新闻?

这名巫裔部长来自东海岸,名字呼之欲出。

但是,报纸并没有跟进报导,原因不得而知,渐渐地大家也就淡忘了。

如今忽又爆出另一部长强奸女佣案,不是本州那位部长,这次的涉嫌者,是来自联邦的一名内阁部长。

果真是饱暖思淫欲吗?政客性丑闻何其多,古今中外,比比皆是。

大马政客性丑闻一箩箩,不分种族不分宗教也不分政党。

使我想起:若有雷同,纯属巧合。

若真有其事,这位部长趁近水楼台之便,那也不让人感到意外。

根据报导,事情发生在4年前,部长妻子无意中发现了奸情,即刻将女佣送返印尼。

报导也说,印尼一个叫Migrant Care的NGO,曾把一份报告交给当时首相阿都拉,但阿都拉没有采取行动。

不过,阿都拉昨天已经开腔否认接获有关投报。

顾名思义,Migrant Care是个照顾印尼外劳的非政府组织。

无风不起浪,若无此事,谣言从何而来呢?

部长本身也作出了强烈否认,而且他也表明愿意配合当局的调查。

首相也质疑,“有人现在挑起部长被指在4年前强奸女佣的课题,具有政治议程。”

因为,“根据报导,此事发生在2007年,为什么迟至现在才被挑起?”

其实,早在2009年年底,此事曾被揭发,Tenaganita,我国一个NGO,当时要求当局彻查此事。

至于此次再被挑起,自然是因为最近wikileaks泄了很多国家的秘闻,大马秘闻竟然也在其中。

问题是,该女佣已“亲自否认,在她8年的帮佣服务期间曾遭到前雇主强奸的指控”。

根据报导,有4名“印尼人工安置保护所”的官员去见这名46岁的妇女,她在一份书面声明中强调,她没有被雇主强奸。

而原先的报导,是女佣的妹妹向Migrant Care投诉,后者展开调查时,女佣承认被人强奸,却表示不想把事情闹大,因为害怕受到对付,“像蒙女案那样”。

以上都是“据说”而已,整个事件就像罗生门那般,各说各话,不知谁真谁假。

当然疑点也不少。

比如说,若是强奸,为什么可以呆在那儿长达8年之久?

部长说他家里也有其他女佣,若说两人有奸情,8年来神不知鬼不觉,那也很不可思议。

Sunday, 9 January 2011

魂兮归来(25):从一开始就是政治课题


我不明白蔡细历的意思,说明福案不能被政治化。

从一开始,它不就是一项政治课题吗?

国阵不是有个叫STOP(Selangor Takeover Plan)的雪州夺权计划吗?

明说要在下届大选把雪州政权夺回来,但,种种的小动作,甚至现在,无不要让雪州政府难做,随时要雪州像霹雳那样痛失江山。

这个夺权大计甚至有个标志,全句是可笑的STOP BN SELANGOR TAKEOVER PLAN PRu 13(阻止第13届大选国阵雪州夺权计划)!

自霹雳夺权成功,首相卸下霹雳巫统州主席一职,改任雪州主席一职,明明就在背后运筹帷幄。

身为一国之相,纳吉其实无需如此自降身份。

为了区区2400元,明福被反贪会请去问话,从此一去不回。

反贪会要查的这2400元,只是用来购买国旗的拨款。

从一开始,它不就是一项政治课题吗?

如果明福没有被叫去反贪会,那他会在反贪会办事处坠楼吗?

马华主席竟然如此是非颠倒、黑白不分,我身为华裔,感到无比悲哀。

还有,现在才来成立的皇委会,并不是赵家,也不是民间要的皇委会,“货不对板”,怎能说已经履行对赵家的承诺?

他甚至质疑媒体只听赵家的话,不听首相的话。

这句说得最莫名其妙。

媒体岂敢那样?

是的,莫名其妙的事情很多,包括土权也反对成立皇委会一事。

此事与土权的“斗争”何关?

明福案,竟然也能与种族课题扯上关系。

土权样样都喜欢“种族化”,那才叫人讨厌,马华主席怎么不谴责他呢?

更好笑的是,马华主席还谈政治道德。

谁有资格谈道德?让大家自己判断好了。

Friday, 7 January 2011

魂兮归来(24):皇委会不查死因


我很质疑某些人的诚意。

成立皇委会,调查反贪会是否违反人权?

这是赵家所要的吗?这是人民所要的吗?

反贪会有否违反人权,何须成立一个皇委会来调查?

从一开始,大家所要看到的皇委会,就是要调查明福的死因。

而且,首相宣布的皇委会,并不是甚麽“新”的皇委会。

大家如果记得,首相去年不是宣布成立一个皇委会和一个验尸庭吗?

当时他就已经说了,皇委会将只调查反贪会的审问程序有没有违反人权,而验尸庭则是查明福的死因。

当时民间已经表示不满,为什么皇委会不是调查明福死因。

我的博文当时还有记录首相说:皇委会很快就会成立,但验尸庭的成立不设期限........。

经过18个月後,验尸庭的判决出来了,却是一个没有判决的判决。

但时至今日,调查反贪会的皇委会却还未成立起来。

今天,首相才说要成立皇委会来查反贪会,还设期限,要三个月内完成调查。

要查反贪会,何须等验尸庭的结果?

已经拖延18个月了,三个月又算甚麽?

本来就可以双管齐下,同时进行的,无需这样来拖延时间。

昨天还读到许子根的谈话,说成立皇委会是去年首相已经答应了的。

他说:首相在接见赵家时提过,先按程序让验尸庭进行相关工作,再成立皇委会。

给人错觉,以为皇委会将调查验尸庭的结果。

然而根据首相今天所宣布的,并非那么一回事。

这个皇委会并没有准备调查死因,也非人民要的皇委会啊!

不知许子根现在会怎么说?

林吉祥说的对:虽是open verdict,判决仍有两大结论:

1。明福非如反贪会强调般死于自杀,

2。明福坠楼前已经受伤。

既非自杀,那他是怎么死的?他是怎么受伤的?

这两个疑点,难道不比反贪会是否违反人权来得重要吗?

无论如何,明福肯定是在反贪会大厦受的伤,也是在反贪会大厦坠楼而死。

单单这两点,反贪会已难辞其咎。

Thursday, 6 January 2011

魂兮归来(23):Open Verdict


记得小时候,在报纸上读到有关李小龙死因的新闻,法官作出的裁决是:“死于非命”。

那是甚麽意思?顾名思义,就是命不该死,但人还是死了!

上网找李小龙死亡的英文新闻,“死于非命”是“death by misadventure”的翻译。

这样一个死因,如何叫人接受?

赵明福死因,不是自杀,不是他杀,验尸官的裁决是open verdict。

甚麽是open verdict?中文报的翻译,有些说是“存疑”,有些说是“悬案”。

open verdict的意思,其实就是没有判决的判决,所以才说是open,因为无法鉴定死因。

至少李小龙还“死于非命”,但赵明福连死因都无法鉴定!那太可悲了吧?

验尸官说:“不是自杀,也不是他杀”,那还有其他的“杀”法吗?

我想不出来。

但如赵妈妈说的:“人是他们带走的,他们不带走他,明福就不会不明不白的死。”

对,如果明福不被带走,他就不会躺在反贪会的楼底下。

这点反贪会一定要负责,不能推得一乾二净。

验尸庭的工作完了,当局下一步该做甚麽?

不能如纳兹里说的,只是接受判决,就这样把案子了结。

这样一个判决,如何能够接受?

验尸庭不也提出一些疑点吗?

例如:明福颈上的伤痕从何而来?

验尸官说:“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伤痕是在坠楼前造成的。”

既然地点就在反贪会办公楼,时间就在凌晨,当时大厦内有多少人?应该不难查出来吧!

我也同意赵丽兰说的,没有证据显示明福自杀,却有许多疑点显示他杀,既然如此,验尸官应该判决是“他杀”才对啊!

验尸庭仍说非自杀也非他杀,这样一个等同没有判决的判决,谁会信服啊!

验尸庭只是查死因,既然他杀的疑点比自杀的可能性多,接下来是不是要调查谁是“凶手”,谁的“嫌疑”最大?

首相接见赵明福家人时,曾保证严正查案全力鉴定死因。

他说:势必查个水落石出(leave no stone unturned),如今是这样的判决,死因仍未鉴定,至今,仍未闻他对裁决作出反应。

他不止要向赵家交代,也要向全国人民交代。

而当时代表首相前往赵家致祭和慰问的胡逸山,你是否还在首相身边呢?为什么也未见到你出来说话?

Wednesday, 5 January 2011

what the fuss is all about!


老实说,我对陈庆亮在推特引起的风波莫名其妙,借用外国人说的一句话:what the fuss is all about。

他在推特问友人jqquah:"Would u choose @jezlai or @hannahyeoh which will be on maternity leave soon?"

当然他的英文文法不对,hannahyeoh是一个人,应该用who不是which。

不知这位陈庆亮是不是人缘不好,他这句话竟然引起多人的谴责,不是指他的文法不对,而是说他性别歧视。

一名女性怀孕待产,本来就是天经地义的事,说一名女性将拿产假,却被指歧视女性?

我觉得这样的指责很莫名其妙。

如杨艾琳在她专栏里说的,“陈庆亮当初要是稍微动动脑筋,抽掉“will be on maternity leave soon”几个字就没事了,........”

http://ailinyong.blogspot.com/2011/01/blog-post.html

但,说杨巧双将拿产假也有错?这我就不明白了。

我不认识陈庆亮,我也不属任何政党,我只是对这件推特风波感到不明。

在这件事上,我相信言者无心、听者有意。

有心人便借此大做文章。

昨天读到翁诗杰在《当今大马》的文章《“只看立场,不问是非”的迷思》。

我也写过一篇《当知识分子遇到政治》,引述美国思想史学者Mark Lilla提到的,知识分子可以为了权力而背叛本身原有的崇高理想。

http://steppenwolf-kanghwa.blogspot.com/2009/07/blog-post_10.html

政治不就是这样吗?你加入了某个政党,你就必须支持它所有的政策,不管对错,不管利弊,你都要支持,除非你退党。

所以每当有人跳槽或退党,接着他必“口出恶言”或“大爆内幕”,把他原属的党批得一无是处。

在这件事上,是不是因为阵营不同,不管你说甚麽,不管对不对,对方一定反对到底?只要有机会抓到痛脚,就紧抓住对方不放?

我看到的就是当前我国政坛的一个现象,不止国阵如此,民联近来也有了这个倾向。

我们的政治领袖就是放着国家大事不做,整天这样攻来攻去,近乎无中生有,鸡蛋里挑骨头,作为人民的我们,相信也很厌烦了。

Tuesday, 4 January 2011

元旦車禍:13歲女孩無牌飚車,兩兄弟惨死!


如果我是老總,我會打出如上的標題。

元旦那天,《亞洲》的頭版頭條,打着長長的大字標題:

納閩凌晨死亡車禍
四驅車失控
猛撞電燈柱
2兄弟慘死
女司機和另三搭客輕重傷

當時只讀標題,沒讀內容,因為我只當它是另一宗車禍報導。

老實說,每天都有車禍新聞,我已讀得麻木了。

在這里,幾乎每年的圣誕或新年期間,車禍新聞就特別多,已經習以為常!

所以這次,也沒特別去讀新聞內容。

昨天回到辦公室,看網上舊聞,讀到元旦前夕的新聞,赫然發現,納閩那宗車禍,司機竟然只是一名13歲的未成年少女!

天,又是未成年無牌駕駛闖禍,怎么報紙標題完全沒提這點?只當是另一宗“普通”車禍來看待?

而且,这位女孩只有13岁!她是受到家人宠坏过度溺爱,还是缺乏家庭关爱与温暖的孩子?

使我想起幾年前,亞庇也發生一宗少年半夜偷駕父親的車出來游蕩,遇到警車,一時驚慌,加速逃走,結果撞入大溝渠,車毀人亡。

同樣的事件再次發生,這次不止害死自己,也害死別人的孩子。

根據報導,車上共有6人,都是未成年少年,一對13及15歲的楊姓兄弟雙雙重傷當場斃命,另一15歲蔡姓少年重傷,被送來了亞庇醫院,而少女司機和另兩名15歲華嘉裔和14歲葉姓少年則受輕傷。

報紙說,13歲少女駕的是一輛Prado,是其中一名受傷少年的母親所有。

警方說:相信該輛自動四驅車是因快速行駛,因失控翻覆撞向事發地點附近的房屋洋灰圍牆。

可以想象事發當晚的情形,其中一名少年偷了母親的Prado車,約了幾位好朋友通宵達旦,沒人要駕高頭大馬的Prado,結果這名13歲的的唯一少女“自告奮勇”,結果就是如報紙所報導的那般。

一個13歲的女孩子,我想她應該長得相當高大吧!否則坐上司機座位,她如何看到前路?

我懷疑她是不是看了too fast too furious的飚車影片而有樣學樣?

警方勸告家長,不應允許未成年的孩子或沒有駕駛執照的人士駕駛他們的車子,否則他們可被對付,包括罰款及被發傳票。

我不知少年拿了車鎖匙,少年的母親知不知情。

無論如何,如果那晚,少年的母親把車鎖匙收好,不給孩子拿,悲劇就不會發生了!

但說歸說,相信此類事件以后還是會發生。

做父母的,是不是要很小心,不要把車鎖匙交給未成年孩子去駕駛?

但,我對報紙對這件車禍的報導手法相當不滿。

除了沒有在標題突出司機未成年,從頭到尾,也沒有讀到有譴責孩子家長的文字。

總之,似乎不把未成年孩子駕車闖禍當一回事。

在今天的后續報導,提到納閩有四個社團籌了15,900元給被送來亞庇治療的蔡姓少年。

若不細讀的話,你不會想到這則新聞與元旦造成嚴重傷亡的車禍有關。

我唯一能夠做的假设是,孩子們的家長,尤其是Prado的車主,可能是納閩島上一位赫赫有名的拿督級人物,所以報紙不便做出“譴責”。

納閩是個小地方,幾乎每個人都認識每個人。

記者為免得罪聞人,重點略過不提,那也難怪。

正因為那樣,就害死了別人的孩子!

Monday, 3 January 2011

国家转型的迷思:无为而治,或乱世用重典?


昨天收不到电视节目,便开了DVD来看,是关于中国古代文化圣贤的故事。

其中一篇讲到老子的“无为而治”。

儿子问:“无为而治”是甚麽意思。

影片举了一个例子:说汉朝相国曹参整天喝酒不做事,却辩说国家法律、政策、规矩等,前朝的皇帝刘邦和相国萧何已经制订好了,大家只要跟着去做便是,不需要再搞甚麽新花样了。

原来这便是成语“萧规曹随”的由来。

我跟儿子说:无为而治,前提是国家必须太平,人民必须过得安宁,那国家无需怎么治理,人民也会自律,那才可以无为而治。

如果社会混乱,治安不好,政府再无为而治的话,国家岂非更乱?

那时候,不是无为而治,而是应该乱世用重典。

我们的国家,应该无为而治,还是乱世用重典呢?

周末的时候,读到了一篇文章,题目是:The Mystique of National Transformation(国家转型的迷思)。

作者林西彦,他是前国行副总裁,退休後被聘为太平银行(Pacific Bank)主席。太平银行後在银行合并期间被并入了马银行。

丹斯里林西彦同样质疑国家的新经济模式(NEM),如何能与经济转型计划(ETP)和国家转型计划(GTP)联系;它们又如何能够使国家成为一个高收入国。

他也问到,有多少人,包括商家、投资者、公务员,甚至学者,真正明白这些计划的内容?包括那些英文字母简写的等等计划?

这些计划多得一箩箩,林西彦把它们列了出来:NEAC, GNI, NKEAs, NKRAs, SRIs, EPPs, BOs, 10MP, IEB, Permandu and GOA, Greater KL/KV, 等等等........。

说真的,你能够背多少个出来?或知道多少个的全名?

接着,林西彦带出了重点:最大的挑战是:你如何叫大家信服(这些计划可以有效执行)?

http://biz.thestar.com.my/news/story.asp?file=/2011/1/1/business/7619849&sec=business

林西彦认为“公众感觉的重要性”(Important how the public feels)才是重要的。

“就算数据显示,罪案如何下跌,街头罪案如何下降,或多少人因贪污被捕,公众和投资者必须对罪案和贪污情况有实质改善的感觉,因为偏差的数据并未道出真相,也不吸引人。”

“他们要有今天比昨天好,明天比今天好,以及明天他们的期望会实现的“感觉””。

林西彦更以亲身经历为例,说他的办公室在繁忙的白沙罗大厦附近,他泊在办公室不远的车子,在10分钟内被偷走。

不久前,他在白沙罗高原的附属公司又入贼,电脑不翼而飞。

“当朋友及邻居听到我的不幸,我才发觉到同样不幸的事件在附近发生,包括抢劫及攫夺手提包。”

他说:无论数据如何显示,人民及投资者都缺乏安全“感觉”。

你说,如果连一名退休的金融家都这样说,身为平民如你我,如何能对这些字母计划具有信心?

在这样的情形下,国家应该要无为而治,或乱世用重典?

昨天更读到一则新闻,胆大包天的匪徒驾着一辆报失的四轮车入屋打劫,然后把屋主的另一部车驾走,把原先偷来的四轮车丢弃在不远处。

所以,要确保NEM、ETP、GTP和等等字母计划有效执行,使国家在2020年前成功成为一个高收入国,还是先肃贪成功,先把国家治安处理好吧!

“马来亚之虎”有违“一个大马”精神?


恕我孤陋寡闻,这之前,没有听过有个叫Suzuki杯的足球赛,而且还连办了14届。

因此,大马队此次嬴了Suzuki杯,我不懂为什么全国要放假。

Suzuki杯,顾名思义,只是一个由Suzuki公司赞助的足球赛吧了!

难怪有人在fb留言说:嬴一个Suzuki杯就放一天假,如果嬴世界杯不是要放一个月假?

好在首相不是在嬴了球赛的当晚宣布次天就放假,而是隔了一天,在31日,2010年的最后一天放假。

这样子不会叫上班族不知所措:当天要不要去上班?

有一年,忘了是甚麽事情发生,前首相也是即兴宣布假期,第二天就放假。

由于宣布的时间很晚,很多人未必都有收看电视,并不知道第二天是假期。

我也是早早入睡,第二天听收音机的七点钟新闻报导,当时也是半信半疑,但最后还是到公司去。

结果当然就是白跑一趟,没有开工又回家。

小时候的一次“即兴假期”更是无厘头。

记得那时是拳王默哈末阿里在日本嬴了拳赛後,据说当时在首长马士达华的邀请下来沙巴,到达本州那天,马士达华也宣布放一天假!

学生最喜欢放假的了!当时我还是学生,当然也是高兴得不得了。

但,现在回头一想,这种莫名其妙的假期,对国家人民有甚麽意义?

就像这次,政府还警告商家当天必须付双倍薪水给员工,对商家来说,这些都是不必要的额外开支。

有趣的是,大马队嬴球,竟然引起本州领袖的不满。

事因大马足球队被称为“马来亚之虎”,州体育助理部长Jahid认为没有反映“一个大马”精神,应该改称“马来西亚之虎”才对。

我立即就想到,那马来亚银行(Malayan Banking),是不是应该改名叫马来西亚银行(Malaysian Banking)?

你看,我们就是喜欢做这些无谓之争。

反而有很多影响本州的大事,却不去据理力争。

在不久前的共运会上,来自沙巴的金牌大力士Aricco Jumitih没有穿印有国旗的赛衣,反而穿印有沙巴州旗的赛衣出场,结果拿到金牌。

这样,算不算扯平了?

Thursday, 30 December 2010

亚航马航共用一个机场


亚航明年将从第二终站(T2)搬至第一终站(T1)?

上述消息,几乎半年前就听到了。

当时的回应就是:不可思议。

一个甫建竣不到两年不知花了多少钱的T2,如今只拿来当货运终站用?那不太浪费了吗?

我可以想象为什么要亚航搬去T1。

T2是原有的亚庇旧机场,自新机场(当然现在已不怎么新)建好後,旧机场便弃置不用,一度被沙巴飞行俱乐部(Sabah Flying Club)借来当会所用。

后来亚航开始来沙飞行,新机场已不够用,遂建议亚航用回旧机场,改称T2(Terminal 2)。

如果没有记错,原本的计划是,T2是让亚航作国内航线之飞行,而T1(新机场)则给马航作国际航线之飞行,河水不犯井水。

但渐渐的,亚航也飞起国际航线来,加上其他廉航也安排在T2起降,T2也变得不够用,三年前开始扩建装修。

几乎同一时间,新机场也跟着大事扩建。

T2在短短的一年时间内扩建完毕,不知为何原故,T1一直延迟,最新的deadline是明年。

逐渐形成了一个尴尬情况,便是T2的交通变得比T1繁忙。

也就是说,T2几乎24小时都是忙个不停,而T1则冷冷清清,几乎有飞机起降时才稍微见到人潮。

如此始料未及,难怪当局要亚航和其他廉航搬至T1运作。

但,把T2改为货运终站,不太浪费了吗?

Wednesday, 29 December 2010

雪州重演霹雳夺权事件?


尼查以过来人的身份,他的顾虑不是没有根据的。

但是,如果我是纳吉,我不会去做那样的事。

既然即将随时举行大选,为何还要做那么多小动作?

难道他不担心一旦处理不当,人民给他的支持率将随之下降?

除非他对通过正当的大选途径来嬴取雪州政权没有信心。

只是,卡立之前说过,雪州不会跟随联邦大选同步举行州选。

所以纳吉才迫不及待,要重施两年前夺取霹雳政权的故技去夺取雪州政权?

是的,说的就是当下雪州委任州秘书一事。

如果看回头,雪州自308後所发生的许多事件,几乎都不是偶发的点滴,这里不再赘述。

在霹雳夺取事件发生前,纳吉担任了霹雳州巫统主席职位。

当霹雳夺权成功後,纳吉改任雪州的党主席。

前大臣基尔被控,似乎是另一变天的前兆。

要不然,基尔在事发一年多後才被控,不太久了吗?

而控状只告他廉价买地,那是一条多么奇怪的控状。

为什么不控他入不敷出?收支不符,那才值得怀疑啊!

尼查说,霹雳变天的原因之一,是首相与该州秘书里应外合所致。

当年,霹雳州秘书关闭州政府大厦,不让民联州议员入内,更宣布在大树下开的州议会不合法。

三名民联议员跳槽成为国阵“独立议员”,并在苏丹的允准下,霹雳政权在一夜之间易手。

要雪州政权易手,可能比较难,但不是不可能。

民联当下的多数议席是14席:

民联:35(公正党14,行动党13,回教党8)
国阵:20(巫统17,马华2,国大党1)+1独立议员(前公正党)=21

国阵只要能叫不少过8名民联议员跳槽或成为独立议员,就能以简单多数议席执政雪州。

民联:35-8=27
国阵:20+8=28,再加一名独立议员便是29。

当然这样的夺权方法不是很光明正大,但兵不厌诈,政客不择手段,谁又敢讲?

Tuesday, 28 December 2010

管制“hawala”,国行有心无力


资金管制的后遗症?

去年,森美兰大臣被指透过货币兑换商把1000万元汇到伦敦去。

尔后,又爆出原来有不少政要高官等大人物也通过同样的方式,把钱汇到国外。

这包括一名高级夫人和一名前资深部长,涉嫌分别把60万马币和350万英镑(约2千万马币)汇到杜拜和英国。

之后,国行吊销了数十家货币兑换商的执照,却未闻对那些非法汇款到国外去的夫人与政要采取了甚麽行动。

森美兰大臣至今也安然无恙。

上述的非法汇款方式,被叫做哈瓦拉(hawala)系统,是另一种洗黑钱的方式。

几乎隔了整整一年,最近又读到有关哈瓦拉的新闻。

当然这并不代表这一年期间,再没有人通过“哈瓦拉”非法汇款,他们只是没有被“抓到”而已。

根据报导,最近又有数名涉嫌“哈瓦拉”洗黑钱者被控,最大一单是2000万元。

一名国行高级官员向《太阳报》透露,我国现有875个合法钱币兑换商,这些兑换商的交易量是每年数百万元。

但,透过哈瓦拉系统进出我国的非法汇款,每年超逾10亿元!

想一想,一名国行高级官员竟然要匿名,才敢向媒体透露这些消息,是不是有甚麽避忌?

国行只能援引钱币兑换法令对付涉及哈瓦拉的钱币兑换商,对涉及的大人物却无可奈何。

对一个管制国家金融体系的机构来说,这是一个多么大的讽刺。

至于为什么说是资金管制的后遗症?

当年金融风暴,敦马实施了资金管制,那些欲汇巨额款项出国者,只好通过“哈瓦拉”系统汇款。

用惯了,不知不觉间,终于形成了另一类银行体系(虽然非法)。

哈瓦拉的“好处”是:它“速度快,收费便宜,而且不会留下任何纪录”。

这岂不正中那些欲洗黑钱者的下怀?

如果连政要高官及夫人都用它,要管制这样一个非法金融体系,国行也有心无力。

http://www.toboc.com/tradenews/Hawala-Scare-Grips-Malaysia-Flight-Of-Capital-Hurts-Economy/1664.aspx

Monday, 27 December 2010

是不是要给首相这样的忠告?


独立民调中心(Merdeka Center)上周发布了几项民调结果,从中我发现了一些有趣的数据,可惜的是,朝野民间似乎都没有如何注重有关调查。

几个值得注意的数据如下:

1。有52%的人民不知道经济转型计划(ETP)是甚麽。

我想,依德利斯的ETP全国推介巡回,岂不是徒劳无功?

2。超半大马人民不知ETP,就算知者也有82%不知详情。

只知其名而不知其实,那还有其他GTP、NEM等字母计划,又有多少人懂得多少?

3。有47%受访者相信ETP可以带领国家转型成为高收入国。

以种族区分的话,马来人最乐观,有61%相信国家能够成功转型,印度人55%,华人最悲观,只有19%有信心。

4。只有25%人民认同建百层高楼,65%人民反对,其余10%不知情或没有意见。

不知这份调查有没有交到首相手里?首相不是说要听取民意吗?对百层高楼,却一意孤行?

5。69%人民对首相的表现满意,比起五月民调的72%跌了3%。

有趣的是,印度人(85%)比马来人(74%)更支持首相,相对之下,华人仅54%,却也过半。

6。78%人民对物价高涨和通膨问题感到不满。

可想而知,没有人会喜欢物价升涨,除了商家。

7。对经济前景的乐观度从53%下滑6%至47%。华裔的乐观度从37%滑落11%至26%。

明年不会更好?

8。对肃贪表现的满意度只有35%。

明显地,反贪局还有很大的空间需要进步。

独立中心是以电话向1005名21岁以上的选民作出这项调查。

且不论这1005人数以及单单以电话进行访问是否够代表性,因为访问对象只是半岛人民。

此外,受访者的教育水准、政党背景、职业(公务员或私人界)等,也会影响调查的结果。

假设独立中心在进行调查时,上述因素都有考虑到,即是说调查结果是可靠的,那政府真的不可掉以轻心。

如有关ETP的数据,我觉得就相当严重。

不止逾半人民不知ETP为何物,82%的知者也只听说其名而不知里边说的是甚麽东东。

即是说,真正懂得ETP的大马公民,只得8.6%!(0.48X0.18=0.086)

试问,这样一个全国91.4%人民不知其然也不知其所以然的计划,会成功吗?

依德利斯需要继续做功课,好让至少逾半人民知道ETP,还要让他们对ETP具有信心。

与其同时,另外一些数据也吸引了我的注意力。

便是有关纳吉上任的588天中,有277天是外出访问,花了人民公帑870萬。

平均每天花了31,408元。

首相夫人更厉害,她以“第一夫人”身份举办“第一夫人高峰会议”,三天内花了450万元。

平均每天花150万元。

但出席人数主要只是来自非洲第三国家的15位“第一夫人”,花在每人身上的费用是30万元。

呜呼,这样子下去,如果你说国家不会破产,我不会相信。

以前我就提过,罗斯玛不是部长,也不是公务员,她只是首相的太太,她是以甚麽身份来办这场“第一夫人高峰会议”?

这450万元不是小数目,只为15位“第一夫人”而办,三天下来就花光光。

这会出现在总稽查司明年的稽查报告中吗?

还是要告诉依德利斯一句,国家不会因为人民补贴而破产,但肯定会因这些奢侈花费破产!

依德利斯是不是要给予首相这样的忠告?

Friday, 24 December 2010

我为何断绝孩子的退路


在面子书post了一篇文章,是有关台湾王品集团董事长戴胜益的「我为何断绝孩子的退路」。

朋友看了不以为然,说难道这是教孩子的最好方法吗?

我说你应该先把文章读完。

我觉得那篇文章主要要带出的,便是我之前说的,要让孩子独立,不要养成他们对父母那种依赖的习性。

看到太多那样的情形了。

我想我会认同戴胜益的做法。

现在的孩子大都太懦弱了,为什么?因为做父母的把他们保护得太好。

至少我看到身边朋友的孩子是如此,养尊处优,好命得要死。

所以我一直在训练我的孩子要独立,让他们自己去多做尝试,做错也不要紧,不要怕失败,从失败中他们才可以吸取经验。

若非亲身经历,只是听父母苦口婆心,他们不会相信。

所以,不要怕让孩子吃苦,吃过苦,他们才会珍惜他们辛苦後所得来的成果。

有时候孩子不了解为什么我会那么做,但在向他们解释後,或看到别人家的孩子的遭遇,他们多会了解与接受。

以前负责儿童班的时候,我曾“夸口”说:学佛的孩子不会变坏。

现在我已不敢那样说了。

因为我看到朋友的孩子一个两个都变得那么“不乖”。

刚开始我很不解,怎么会那样?

但当我深入去探讨,问题不在孩子,而是在做家长的大人们。

师父不是有说过吗?「没有教不会的孩子,只有不会教孩子的父母。」

如果父母都没有一个好的榜样,没有以身作则,孩子要向谁学呢?

更有些父母以为把孩子送到学校,教养孩子的责任就在老师身上。

其实,孩子花最多的时间是在家里,父母给孩子的影响,比学校老师来得更大。

而且现在的教育都以分数与成绩为主,有多少真正关注孩子的品格成长呢?

所以我一直告诉孩子师父说的话,孩子的品德第一,健康第二,再来才是功课。

我告诉孩子说,如果你们品性不好,就算年年考第一,做父母的也不会感到骄傲。

有一次看台湾电视节目「爸媽囧很大」,来宾吴娟瑜说的一段话让我印象深刻。

她说:现在的孩子多有问题,包括叛逆、经不起压力等,要怪的是他们的父母。我们的父母当年刻苦耐劳,没甚麽时间管我们,到了我们这一代生活开始舒适,加上少子化,於是对孩子特别宠爱,过度的保护,让他们无法面对和处理问题(大意)。

的确,看看最近特别多的青少年自杀或杀人案件,无不因为无法处理自己的问题和情绪。

这一些,我们不能怪社会,怪学校,怪他人,我们要怪的,可能就是我们自己。

http://www.wretch.cc/blog/Parisiancat/15697470

Thursday, 23 December 2010

吉隆坡捷运:一个注定失败的超级亏损计划


国家到底有多少个GLC?恐怕已难以计数。

但可以肯定,十之八九皆管理不当与严重亏损。

读到国家基建(Prasarana)将负责承建吉隆坡捷运时,觉得这个名字很熟。

上网去查,发现原来这家公司便是几年前遭柏特拉揭发,报废了上千辆巴士并把这些巴士废弃的公司。

根据后来的总稽查司报告,这家公司连年蒙受净亏损,真是做甚麽亏甚麽,还要政府为其承担债券利息。

公帐会今年也调查了这家公司,结论也是公司管理不当和出现舞弊问题,包括:

1。买进亏损公司股票造成2000万元亏损;

2。没能力赎回84.7亿元债券;

3。接管两家轻快铁公司耗资82.5亿元,导致公司债券高达100.47亿元。

4。高价购买吉隆坡蕉赖地段,比产业估价局及私人估价师的价格高出10.8至50%;

5。价值6834万元的巴士,却以440万元贱卖。

如此一家GLC的“不良”记录一箩箩,根本就没有经营能力,政府早就应该把它清盘掉算了。

问题是,公帐会报告出炉後,政府并未像对森那美那样对这家GLC的管理层采取行动,首相竟然还把成本高达460亿元的吉隆坡捷运工程交给这家GLC去营运。

我想起依德利斯的破产论,我想,这些GLC,才是加速国家破产的最大导因。

当推出NEM和ETP计划时,首相曾说,将确保所有大型工程计划是以公开透明方式进行。

但,他也不忘补充说,除非出现特别情况,不然所有计划都会公开招标。

这个成本估计460亿元的吉隆坡捷运工程一定是出现了特别情况,所以会由一家亏损连连没有管理能力的GLC去运作。

不过,政府声明在先,政府将承担所有营运上的亏损。

有了这样一个损失的「担保」,你认为国家基建管理层会去认真经营吗?

我敢担保,这个460亿元成本计划未开跑,已经先注定失败下场了。

政府把工程颁给MMC和金务大,这也是为何两家上市公司日前交投大热的原因。

市场传言,金务大拿到合约,与当年霹雳夺权事件有关。

金务大的一名董事,是霹雳苏丹的公主,另一名执行董事,则是她的叔叔。

这样子讲,大家明白吧!

所以,不管NEM或ETP或其其他他英文字母计划呈现得有多堂皇,当官的如果没有转型的意愿,到头来甚麽也不会转型到。

纳吉所实行的,还是50年来所一路承袭下来的朋党形式。

Wednesday, 22 December 2010

申请准证期间,SMC停车场可开放不可收费


对於达迈医院课题,原本已经不打算写了。

就像拿笃煤电厂课题那样,该说的已经说了,该写的已经写了,反正於事无补,写得再多,也改变不了已定的事实。

是的,已经有点累了。

孔子不是有说:危邦不入,乱邦不居吗?

你不喜欢,那你就走吧!没有人强迫你要在这里。

就有朋友的朋友不客气地在我的fb留言说:和其他国家比起来,马来西亚算好很多很多了,你还想要怎样?

是的,我还想要怎样?

两个礼拜前,SMC3的建筑工程在一家五星级酒店度假村展开了推介礼。

没有人问:为什么SMC3就建在SMC2(现是QE2)的前面?

没有人问:为什么当局会给予批准?

也没有人问:这样的工程,不需要通过环境评估吗?

是的,这个地方,已经从一个住宅区,变成一个医院区了。

我仍然相信,当SMC3建成後,政府又会把它买过来,连接QE2,再将之变成QE3。

要不然,我真的想不通,为什么政府会让一家私人医院建在另一家已变成政府医院的前面。

当这家11层楼的新医院建成後,它肯定会挡去QE2的“风水”。

如果这是一个城市规划的大蓝图,这样的一个城市规划,是一个非常糟糕的规划。

加上这是座落在一个人口稠密的住宅区,交通从早塞到晚,泊车位严重不足,医院离开住宅区,只隔一个篱笆。

如果我是环境局,我不会批准在这里盖SMC3。

连原本的SMC2,我都不会批准。

当然这只是我的一厢情愿而已。

之前,医院的医务人员和病人,对建筑工程所制造出来的噪音提出投诉。

想一想那边的居民,可是一天24小时都在忍受啊!

之前我便曾提过,新医院的承包商三更半夜还在施工,那不太过分了吗!

达迈的居民们,才是SMC3工程的最大“受害者”,他们便是典型的“silent majority“(沉默的大多数)。

就因为大多数的民众选择了沉默,对方才得以任意行事。

今天的报纸又刊登有关医院的新闻了。

这次是关於不久前搭建的停车场,因未申请准证收费而被市议会谕令关闭,引起医院病人家属的不满。

SMC辩说正要向当局申请,但没想到市议会先下禁令。

这个理由非常牵强,因为停车场10月底就建好了,已经收了两个月的泊车费,两个月来却还未向当局申请?

不能怪市议会依法执法,如果SMC真有诚意的话,它可以在申请准证期间照样开放,给病人家属免费使用啊!

如果你不收费,市议会哪会要你关闭?就因为你要收费,市议会才要你申请准证,这样的一个浅显道理都不明白?

大道乃国家策略资产

昨天我说:相信Jelas Ulung的背后另有其人。

果然给我言中。

今天就有报导说:相信其幕后推手是哈林沙厄。

哈林沙厄是何其人也?他便是玲珑集团的前主席,也一度是前财长达因的爱徒。

玲珑,便是现在上市公司友乃德置地的前身,几度上市下市又削资又重组,令股友又恨又爱的一只政治股。

如果说达因才是Jelas真正的幕后推手,那也不令人意外。

当Asas Serba去年首次出价500亿献议收购南北大道及其他21条大道时,就已传出说哈林是Asas的幕后老板。

当国库表示接受公友的献购时,Asas曾说要作出反收购建议,但没有下文。

没想到突然跑出一个Jelas,一家在上个月甫成立的两块钱公司,赶在特大前提出献购,显然就是冲着公友而来。

国库现在当如何?

总不能无视Jelas的献议,那对小股东们不公平。

但当Asas首次作出献购的时候,政府不是已经表明不卖的吗?

后来又接受公友的献购,显然背后另有文章。

若是因为哈林,那这次该如何拒绝Jelas?

有分析员说,政府可能基於大道乃“国家策略资产”(甚麽来的?)而拒绝Jelas的献议。

因此,最大的可能是,公友将提高其献购价,若达不到Jelas的5.2元,总也不能差太远。

为什么不能价高者得?

理由很简单,政府虽说要“私有化”,那只是表面而已,公积金和友乃德毕竟还是GLC,“私有化”後,政府还是可以通过两者左右大道的管理权。

但若落入Jelas,情况就不一样。

自改朝换代之后,达因已不在朝,哈林也非现有领袖的红人。

所以,觉得国库接受Jelas献议的机会不大。

而且,Jelas的“三不”建议:不调涨过路费、不要求政府赔偿或津贴、不要求豁免税务,根本就不符“朋党”作风,决策者岂愿接受?

但那对小股东们,不太不公平了吗?

不如趁此股价被抬高的当儿,赶快套利为上。

Tuesday, 21 December 2010

南北大道:有利可图的生意


公积金连同友乃德(简称公友)收购南北大道一事,原已尘埃落定,并将在本周开特大通过。

如今却杀出另一个程咬金。

便是一家叫Jelas Ulung的公司,建议以5.2元或总值260亿元现金,收购南北大道。

建议价比公友的4.6元或总值230亿元每股高出60分或总值30亿。

在商言商,自然是价高者得,南北大道是否应该改以接受Jelas Ulung的献议?

这已是近来第四家对收购南北大道有兴趣的公司。

之前便有Asas Serba和MMC,当国库表明接受公友的献议後,曾传出Asas Serba将作出反收购建议(counter offer),至今未见下文,反而是杀出了这家前所未闻的Jelas Ulung。

前所未闻,是因为这是一家特别成立来收购大道的公司。

其来头并不小,因背后股东是阿马集团的其中一名董事Ibrahim bin Mohd Zain,另一名则是AISB主席Ghazali Bin Mat Ariff。

至于他们背后又是否另有其人,那就不得而知了(我相信是有的)。

Jelas之献议比公友献议来得更吸引人,除了献购价比公友来得更高,还包括以下三个优点:

1。保证不会调涨大道收费(公友则保证前5年不调涨)。

2。不要求政府进行赔偿或津贴(5年不调涨期间,公友可根据合约获得50亿元赔偿)。

3。不要求豁免税务(公友要求豁免税务直到2030年为止)。

既然条件样样都比公友来得好,作为卖家,政府是否更应该接受Jelas的献议?

至少政府可以省下最少50亿的赔偿,那等于是省下了一座百层高楼的建筑成本啊!

不豁免每年大约4.4亿的税务,20年期间就是88亿。

总之,相比之下,Jelas的献议除了高出30亿元外,也将为政府省下前后一共138亿元(50+88)。

如果Jelas的献购是真诚的,但政府还是拒绝的话,那这个政府真的是无可救药了。

由此可见,就算不要求政府赔偿、不要求加价、不豁免税务,大道还是一盘有利可图的生意。

想当年敦马如何为大道公司“着想”,不是调涨过路费就是让政府作出赔偿,年年拿人民的血汗钱来倒贴大道,而且这样的合约一签就是二、三十年。

这样的NEP形式,难怪他们不愿舍弃。

Monday, 20 December 2010

种甚麽稻,我国要成为高科技工业国!


本州地广人稀,虽然拥有丰富的天然资源,却沦为国家最穷的一州。

当依德利斯为他的经济转型计划到本州巡回“演出”时,未闻他为本州的民生问题提出见解。

领袖口口声声说要灭贫,却也未见任何具体的计划。

如果州领袖都不闻不问,又怎能怪半岛领袖把本州当作定期存款?

首相提出明年预算案时,心里就感到不解,建议中的超级工程计划都落在半岛,那也无可厚非,但在本州,起码也要注重乡区发展,包括农牧业的推行吧!

对领袖来说,所谓的农业,似乎只有棕油业而已。

当全球粮食价格高涨时,阿都拉曾说要推动40亿元粮食计划。

随着阿都拉下台,有关计划似乎又搁在一边了。

然后上个月,农业副部长蔡智勇语出惊人,说国家要到印尼泰国去种稻,收成後再返销我国。

这是甚麽政策?放着我国大把土地任荒芜,却到邻国去种稻?

若真有心要灭贫,尤其是在贫穷率最高的本州,与其到邻国去种稻,何不来沙巴种稻?

但是,周末读到敦马的一番伟论,我终于明白为什么了。

敦马说:农业无法让我国实现2020年宏愿,唯有高科技工业领域,才能令国家富强。

事实真是如此吗?那印尼和泰国,为何又超越了我国?

难怪预算案忽略了农业发展这一环,原因就在此。

纳吉的想法,原来与敦马的看法如出一辙。

我心想,即便高科技工业能使国家富强,结果是国富民穷,那又何意义?

敦马说:农业无法解决失业问题,它不能制造更多的工作机会。

多么的功利主义!

他举例说:“一亩田只可制造几个至数十个工作,可是在这块土地上建工厂,可提供数以百计的工作。”

咦,不是说要从劳力密集转型至资本密集吗?

如果所制造的工作机会,还是要依赖外劳,这对解决本地人的失业问题,又有甚麽帮助?

要成为高科技工业国,前提是要招揽人才,而非让人才外流。

从纳吉的身上,我好像看到了敦马的好大喜功。

能成为一个高科技工业过固然很好,但农业也可以高科技工业化啊!

我可以预见,当粮食危机再次来袭的时候,我国不得不进口贵米。

但,如果领袖们的心态如敦马,在米粮方面,我国将永远无法自给自足。

非法银行和非法上市公司

林连玉基金以LLG Cultural Development Centre Berhad名字注册,15年後,竟有人报警指它是非法组织不合法,原因是中英文名字不符。

从新闻报导得知,“当年无法以林连玉基金申请注册,是因为林连玉三字被当局视为敏感字眼,最后改以林连玉的英文名字缩写LLG申请才获准注册。”

知道了林连玉基金中英文名字的来龙去脉,那也无可厚非。

这里要讨论的是,中英文名字不同,就被当成非法组织?

我国的团体注册法令,可有规定两者一定要相同?

当然没有,它也根本就没要你把中文名字写上去。

就和出生纸一样,华人为孩子报生的时候,只需要把孩子的英文拼音名字报上去,生死局并没有要你孩子的中文名字写法。

大家也都看到,很多人不喜欢父母为他们取的名字,长大後喜欢为自己另取名字,不管是洋人名字也好,或看了算命佬而取同音不同字者,甚至一个完全全新的名字,你能说不合法吗?

因此,明眼人一眼就可看出,问题不在其中英文名字之不符,那只是一个借口而已。

其实,中英文名字不同的团体或公司,全国俯拾即是。

我立即可以想到许多例子,银行方面便有:

1。大华银行(United Overseas Bank)-中译英是“Big Chinese Bank”,英译中是“海外联合银行”,United如何变“大”?

2。花旗银行(Citibank)-花旗指的是美国,Citi是City,如何是“花旗”?

3。汇丰银行(HSBC Bank)-不是应该叫“香港上海银行”吗?

4。马来亚银行(Maybank Bhd)-是不是应该改叫“五月”银行?

5。国贸银行(EON Bank)-应该叫“国产车”银行才对啊!

6。兴业银行(RHB Bank)-RHB是拉昔胡申缩写,为何还叫“兴业”?

7。联昌银行(CIMB Bank)-此联昌已非当年联昌。

8。大马银行(AmBank)-Am实是Arab Malaysian的缩写,再怎样也是阿马银行,为何改称“大马”?

9。安联银行(Alliance Bank)-Alliance是“联”盟的意思,但“安”字何来?

10。侨丰投资银行(OSK Investment Bank)-OSK也是人名,前年中文却改叫“侨丰”。

各位看看,上述十家银行的中英文名字根本是风马牛不相及,如果基于译名不同,它们是否已沦为非法银行呢?

当然那是很荒谬的。

再看看一些上市公司的中英文名字也各有不同:

1。杨忠礼机构(YTL Corporation)-如果LGG不是林连玉,那YTL就一定是“杨忠礼”吗?

2。肯德基(KFC Holdings)-同理,KFC就一定代表“肯德基”吗?

3。亚洲澄心保险(Jerneh Asia)-亚洲当然是Asia,但“澄心”呢?

4。亚通(Axiata Group)-“亚通”是亚洲通讯的缩写吗?Axiata是亚洲通讯的意思吗?

5。明讯(Maxis Bhd)-“明讯”是音译吗?

6。大马国际船务(MISC Bhd)-英文名字缩写。

7。马矿业(MMC Corporation)-英文名字缩写。

8。南北大道(PLUS Expressways)-国文名字缩写。

9。合顺(UMW Holdings)-英文名字缩写,与中文名字没有关系。

10。玻璃市种植(PPB Group)-英文名字缩写。

还有很多很多,真是数之不尽。

大家可以注意到,很多上市公司改以原本的英文名字缩写注册,情况就与林连玉基金以林连玉的英文缩写LLG注册一样,因此,如果LLG不合法,那上述公司与银行是否都列为非法?

以这个理由来报案,真的是很可笑的。

Friday, 17 December 2010

如何诠释宪法第159〔3〕的2/3?


前天的媒体报导:“首相署在国会动议........”,让我大惑不解,首相署岂可在国会里提出动议?

原因很简单,国会是个立法机构,首相署是个行政机构,一个行政机构竟然跑到立法机构去提出动议,听起来那太不可思议了。

可以在国会里提出动议的,应该是里边的成员,即国会议员他们。

当然有些国会议员也是部长,包括正副首相本身,他们是从国会议员里选出来成立内阁。

然而,当要在国会里动议,他们应该是以个人身份,不是以他所属的部门动议。

比如慕以丁要提出动议的话,你不可能说是教育部提出动议,但你可以说是教长慕以丁动议,因为他是教长,那样说也没错。

注意到昨天媒体的报导是“首相署部长纳兹里提出动议........”。

那样子说是没错的,因为的确是纳兹里提出的动议。

但,前天的新闻却说是“首相署动议”,那就不正确,因为纳兹里并不代表首相署,他只是首相署里的其中一名部长,首相署里还有其他部长。

好,这个问题已经厘清了。

另外一个问题是:若要修宪,法定人数是国会议员总人数的2/3,还是出席当天国会的议员人数的2/3?

根据联邦宪法第159〔3〕条款,它是这么写:......by the votes of not less than two-thirds of the total number of members of that House。

译成中文,它的意思是:不少过三分二国会议员总人数的票。

国会下议院有222席,三分二即等于148。

即是说,若要修宪,必须要得到至少148票以上的支持才得以通过。

这是我对有关条款的看法。

因此,即便有四位民联的议员资格被冻结,国阵的票并不会因此而增加,它仍然无法取得2/3多数票来通过修宪。

222席中,目前是国阵137、民联76、社会主义党1、沙巴进步党2、独立人士6。

假设社会主义党、进步党和独立人士共9人全都支持国阵的话,那国阵最多也只得146票,离2/3的148票还差两票!

当然,如果国阵重施霹雳故技,成功诱引至少两位民联议员跳槽或成为独立人士,那局面就完全不同了!

那时便变成148票,国阵得到修宪所需的最少2/3票!

但无论如何,民联议员被冻结与否,都不会影响修宪所需的法定人数148人!

因此,纳兹里的说法是对的,即“三分之二是222席的三分二,不是出席议会人数的三分二”。

之前,民联指责国阵动议冻结安华等四人议员资格半年,是为了要修宪,包括重划选区。

既然不是,那纳兹里动议又为何呢?

博客西西留的看法与民联一样,即三分二是指当天有在国会里投票人数的三分二。

西西留说:

“.....『投票支持』(by the votes of...)是指进入国会,走入下议院,在投票表格上签下名字,这才算是投票。你可以在下议院门外大喊大叫,可是如果忘了进入议会厅投票也即是没『投票支持』,那也即等于零。”

請看http://ccliew.blogspot.com/2010/12/blog-post_5221.html。

拙见是,如果相关第159〔3〕条款里加上“present in the sitting”这几个关键字,即“......by the votes of not less than two-thirds of the total number of members of that House present in the sitting”,那才能解释为出席人数。

当然你可以说“present in the sitting”是silent的,是implied的。

如果是这样来诠释第159〔3〕条款的话,那国阵就“如愿以偿”了!

但,以这样的手段来修宪,太不光明了吧!

Thursday, 16 December 2010

首相署可在国会动议?


我国领袖不止混淆了政府与政党的分别,连民主基本的三权分立体制也混为一团?

这样问,是因为读到如下的新闻报导:

“首相署动议冻结四名民联议员的资格六个月。”

国会是个立法机构(legislative),首相署是个行政机构(executive),几时轮到一个行政机构来干涉一个立法机构?

难道在我求学时所读到对“三权分立”的认识,如今已经变了质?

在国会里的任何动议,不是应该以国会议员名义来提出的吗?

如果首相纳吉欲提出动议,他应该以国会议员或执政主席的身份提出,而不是以首相署的名义。

何况首相署不是只有首相一人,里边还有各首相署部长,包括纳兹里在内。

因此,以首相署名义提出动议,我觉得那是不恰当的。

如果行政机构可以在国会提出动议,那司法机构(judiciary)不也可以?

另有一个有趣的问题。

民联说:首相署动议冻结四名民联议员长达6个月,具有隐议程,因国阵欲借此机会夺回三分二多数议席,以修改宪法和选区的划分。

但是,纳兹里却反驳说:三分二是根据国会议席总数的222个席位来算,即等于148个议席,不是根据出席议会的人数。

究竟是根据国会议席总数,还是当天的出席人数?

我对国会常规不是很熟悉,也许有人可以厘清我的疑惑?

Wednesday, 15 December 2010

马多夫悲剧:子承父「业」


子承父业好吗?

我觉得未必。如果是我的孩子,我会要他先在外面闯一闯,先看看别人怎么做,多吸取他人的经验,而不是靠「父荫」来成长。

我这样说,是因为我看过几个例子,有些更是朋友的孩子,毕业後就回来帮父亲,说是帮,其实还是父亲自己在做,孩子没有工作经验,甚麽都是安排好好的,孩子根本无从学起。

我有位朋友,孩子也是回来後就帮父亲,但这孩子整天游荡在外,大部分的时间都没在朋友的公司见到他,有他没他,对朋友的事业根本没有分别。

可能是爱子心切,我朋友好像没有看到问题的存在。

那样的宠爱,与其说是爱孩子,其实会害了他。

假设有一天,我朋友忽然不在了,这位孩子有能力把事业接过来吗?我很怀疑。

以前的人说「富不过三代」,现在我看到的是「富不过一代」。

不过,我今天要说的,是另一种的“子承父「业」”。

前几天看到马多夫儿子自杀的新闻,老实说,我很难过,也有很多感慨。

马多夫(Bernard Madoff)是谁?

他便是在两年前金融风暴期间,美国史上最大投资Ponzi骗局的主角,诈骗数额高达650亿美金。

他儿子马克(Mark Madoff)在他父亲被捕两周年那天(11日)在家吊颈自杀。

如果你相信「因果」的话,你不能不相信「共业」。

马多夫的情形是,父亲造业,遗祸儿子,要由儿子受业,於心何忍。

人心的贪婪,造成这样的结果,多可怕啊!

矛盾的是,当年正是马克和他弟弟安德鲁大义灭亲,向当局揭发父亲罪行的。

马克两兄弟也在父亲的公司里担任高职,相信老早就对父亲的诈骗手段知情,甚至参与其中。

马克此次是畏罪自杀,还是因父蒙羞?

对我来说这已不是重点了,我看到的是因缘果报的屡试不爽。

儿子的死,对需坐牢150年的马多夫来说,心里的痛,恐怕还比坐牢更难受。

你骗取了全球650亿美金的钱,但你失去了一位儿子,值得吗?

马多夫事件,使我想起一件事故。

约在10多20年前,本市发生了一宗交通意外,某银行职员过马路时,遭一辆快速飞来的Prado撞毙。

Prado司机撞了逃,闯祸的司机一直是个谜。

然后在几年前的一个半夜,一位青年驾着一部名车,在一场恐怖车祸中断送生命。

有人说,这位青年,便是当年偷父亲车撞毙银行职员的那位未成年少年。

为了逃过法律制裁,他父亲把他送到海外读书,躲了几年。

但天网恢恢,回来後,他还是逃不过因果的制裁。

这位青年的父亲,是个让人畏惧,市议会和警方都要让他三分的商人。

如果他相信因果,相信他儿子也不会遭遇那样的下场。

Tuesday, 14 December 2010

ATM 保安人员监守自盗


另一类ATM盗窃案!

有道是怪事年年有,今年特别多。

做为一个万能国,大马无奇不有,真是一百年不死都有新闻。

今天读到的另一则新闻,是有关拿笃某银行在过去两年间被盗取一共约85万元一事。

能够在长达两年期间不间断地盗取,前前后后85万元,不被银行发觉,两年後才揭发,这已是一奇。

而盗取这笔钱的不是银行职员,不是银行顾客,也不是因为银行进贼,嫌犯竟然是保安人员,这更是另一奇。

整个案情听来匪夷所思,就因为匪夷所思,所以让人觉得疑点重重。

案情是这样的:

这家银行聘请一家保安公司,负责押送款项到分布在市内四家油站的银行ATM去存款。没想到这些保安人员监守自盗,两年来盗取了RM844,850。当银行报案後,警方逮捕了7名保安人员,5人较後被释放,警方只提控两名嫌犯,但两人不认罪。

我的疑点如下:

1。银行ATM的操作,须由最少两名银行职员负责,这家银行何以如此放心,竟然让外雇的保安人员来做这存款的工作?意即把整串的ATM锁匙交给不是银行人员的保安?

2。ATM每天的提存,必须对到当天的结存,必须balance到,如果入不敷出,从结存数额一定可以发现到,何以这家银行两年後才发现?

保安人员每次押款到银行的各个ATM存放的时候,银行并没有高级职员跟随,这才让保安人员们有机可乘。这一点,银行经理或相关职员,已经严重失职了!

银行还是在上个月进行年终帐目审核时才发现的,可见这家银行平时根本没有甚麽审查机制。

在这样的情形下,除了ATM,稽查员若发现其他管制方面的漏洞,那也不出奇。

除非另有隐情,两名保安人员,可以在银行神不知鬼不觉的情形下,在两年之久的时间内,成功盗取了银行85万元,那太匪夷所思了!

“fuel consumption tax”不止是汽油


昨天我把“fuel consumption tax”译做“汽油消费税”。

后来想想,把fuel译做汽油不恰当,因为fuel的意思是燃料,它可以是任何燃料,包括柴油天然气煤气等都属于燃料,未必只是汽油而已。

即是说,一旦真的落实此税,不止汽油要抽消费税,家里用的煤气也要抽消费税。

不知工业用燃料抽不抽此税?若抽的话,电供可能也要跟着涨价,因为国家电供多是由燃油天然气和煤炭等发电的,这些燃料一旦抽税,国能自然把成本转嫁给消费者。

因此,“fuel consumption tax”比较正确的译法,应该叫做“燃料消费税”。

有关PEMANDU向财政部建议推行燃料消费税的新闻见报後,其公关昨天作出否认,说PEMANDU并没有向内阁作出上述建议。

不过,“任何有关税收的问题,请直接向财政部查证”。

我不知PEMANDU是不是在玩文字游戏,说没有向内阁作出建议,但又叫人查询财政部。

对我来说,PEMANDU是向内阁或财政部作出建议并不重要,因为都是一样。

首相本身也是财长,内阁也由他主导,那又有何分别?

我国的政党与政府本就混淆不清,领袖在政党大会上宣布国家政策一事时有所闻。

因此,PEMANDU是直接向内阁建议,还是先通过财政部,又有甚麽分别呢?

总之,有关“燃料消费税”的建议是存在的,至于要不要实施,就像被展延的消费税那样,相信首相仍然举棋不定。

Monday, 13 December 2010

“汽油消费税”将比“消费税”带来更高收入


政府在10月间宣布展延消费税(GST)的落实,说是为了听取民意。

当时就有点质疑,一个策划多年,而且已经提呈到国会二读的GST,却在最后一分钟宣布展延,这个时候才来说要听取民意,是不是迟了点?

当时的臆测是大选迫近,因此暂且延至大选後才来决定。

但,在明年的预算案中,首相却把现有的服务税从5%调高至6%。

若说是为了大选而展延消费税,哪又为何调高现有的服务税?那样显得不合逻辑。

但当读到,政府为了承担“汽油消费税”,今年“损失”了65亿元税收的时候,就令我恍然大悟了。

此话何解?

因为之前有报导说过,消费税一旦实施,第一年将为国家带来额外10亿元收入,因现有销售与服务税每年120亿,预计消费税每年可获得130亿。

但,如果保留现有销售与服务税,不以消费税取代,政府仍然可获120亿元销售与服务税。

但若实施“汽油消费税”,政府可从汽油取得的税收高达65亿,这将比从消费税取得的额外10亿税收,是不是来得更可观?

如果我的假设是真的话,那政府可真的是“居心不良”,就是想方设法要从人民身上刮得一乾二净。

所以,为何“消费税”会在最后一分钟宣布展延,并非如部长说的要听取民意,那是假慈悲。

真正的原因是,PEMANDU所建议的“汽油消费税”,将比“消费税”为政府带来6倍的额外税收!

政府考虑征收汽油消费税!


在依德利斯PEMANDU的建议下,经济继续转型。

汽油刚在上星期涨价,国会也刚在十月间宣布展延反反覆覆的消费税,现在在PEMANDU的建议下,政府改向汽油打主意,说考虑征收汽油消费税(fuel consumption tax)。

觉得PEMANDU想出这一招,真是高明。

记得月初,交长才透露说:大马是全球汽车拥有率最高的国家之一。

如果没有记错,也有读到报导说,每三人就有一人拥有一部汽车。

大家只要注意一下,每个住宅区,几乎每户人家都拥有最少两部车。

政府一直说要提升公共交通系统,但有心无力。

人民在别无选择之下(尤其是中下层人士),只好自买汽车代步。

未见当局积极行动,我的看法是,公共交通系统提升,将会影响国家汽车销路。

但汽油补贴又是个大问题,如依德利斯所说的,不减少这些补贴,国家将在2019年破产。

当然我不同意依德利斯这番言论,就算国家破产,100%不是因为这些人民补贴。

国家真正破产的原因,是贪官污吏与当下的腐败制度所造成的。

当然,身为首相署部长的依德利斯哪敢说出事实的真相?

PEMANDU还危言耸听道,政府为了承担“汽油消费税”,今年损失了65亿元税收。

报告还说在目前的补贴制度下,政府未对消费者征收每公升汽油58分的消费税。

慢着!从来就只有“汽油补贴”,何来的“汽油消费税”?

就算他指的是汽油补贴的话,之前所透露的补贴顶限也只是30分而已,几时竟然突涨近倍到58分?

依德利斯这样说,甚具误导性。

既然从来没有实施过“汽油消费税”,又何来的承担65亿元损失?

为了不继续承担这笔损失,PEMANDU因此建议从明年起征收“汽油消费税”,以减少政府支付的汽油补贴。

哗!这是甚麽政策?一面给汽油补贴,又一面收汽油消费税?

这就是所谓的左手进右手出吧!

如此毫无诚意的补贴,那倒不要给算了!

PEMANDU预计,如果实施汽油消费税,财赤将从5.6%降至5.4%。

你看,国家财务的管理不当,却要人民来买单。

当然有关建议只是建议而已,目前还在财政部的研究中。

但,不觉得这样的建议是匪夷所思的吗?

政府花6600万元来成立PEMANDU(绩效管理和传递单位),所能研究出来的,却尽是建议政府如何劳民伤财以打造最高最大的各超级奢华工程计划,另一面却尽往人民搜刮民脂民膏。

为节省更多的开支,也许依德利斯应该建议把自己这个PEMANDU单位解散掉。

Friday, 10 December 2010

宗教啊,有多少罪恶假汝之名而行!

十八世纪法国大革命时,罗兰夫人(Madame Jeanne Marie Roland)被送上了断头台,她在临刑前对着自由神像疾呼:自由啊,有多少罪恶假汝之名而行!(O Liberty, what crimes are committed in thy name!)

昨天读到一则新闻,让我有个感慨:宗教啊,又何尝不是!

有关新闻引述纳兹里说:政府无意立法禁止回教徒童婚,因为那是有关宗教信仰的。

他说:如果立法禁止,它将会对宗教信仰产生影响。因为如果宗教允许的,你不能立法阻止。

他也同意这不是容易解决的问题。

本来以为纳兹里是近来思想比较开通和比较讲理的部长,但,在宗教课题上,他也显得有所顾忌。

我不能认同他说的:如果宗教允许的,法律就不能阻止。

在一个国家,法律难道不是超越其他,包括宗教的吗?

举一个极端例子,如果一个宗教允许它的信徒为了捍卫他的信仰而去杀人,那它的信徒是否就能杀人呢?

总该有个极限吧!

童婚,对我来说,是个变态的婚姻。

一个未成年的小女孩,她心智未开,甚麽都还不懂,在法律上她也还未成年,她的婚姻,也可能是她家人为她安排的。

那样不剥夺了女孩应有的自由与权利吗?

也许我国比较特别吧!

因为我国就有两套法律,等于是一国两制。

事实上,回教法还超越普通法(common law)。

但我不是很懂,国会是个立法议会(legislative assembly),它本来就应该为国家立法和修法,那在回教法律上,为什么它不能(还是不敢?)立法禁止童婚呢?

妇女行动协会(AWAM:All Women’s Action Society)促请政府应该在这项课题上正式表态。

因为妇女家庭部长莎丽扎之前曾经说过,政府不支持童婚。

既然不支持,那是不是应该立法禁止?

但那就与纳兹里的说法矛盾了。

首相署属下的大马回教发展局(JAKIM)主席旺莫哈末还说,童婚是项“合理的行动”。

纳兹里也是首相署部长。

因此,AWAM要首相表态。

我觉得,这已不止是一个神圣不可侵犯的宗教课题了。

假设一个未成年少女,不理她家人反对而改教结婚,根据过去的例子,任何有关宗教事务,就必须在宗教法庭听审;在那样的情形下,她家人胜诉的机率,可说是等于零。

那样子,可说是一个公平的聆审吗?

也有一些案例,未成年少女被奸成孕,最后的解决办法就是与对方结婚。

根据纳兹里的说法,如果宗教允许的,你不能够阻止。

呜呼!女孩的家长,只能自叹倒霉。

Thursday, 9 December 2010

观众的素质


趁着学校假期,昨晚和家人到CPS戏院,想看Narnia。

没想到3D版的票价是惊人的15元,我们一家四口就要60元,太贵了吧!

要看普通版(2D),却说今天(9日)才开始上映。

孩子也很合作,最后一致的决定是看《李小龙》。

由于星期三是「Movie Day」,票价一律5元,四个人20元,让我省了40元。

可能《李小龙》上映有段日子了,观众不是很多。

后面最后一排坐着一群讲广东话的男子,应该是香港游客,讲话讲个不停。

开映後,我旁边坐进来一对印度夫妇,还带着一个两三岁的孩子。

做妈妈的让孩子坐在我右边的座位,孩子一进来就哭,哭止後又动个不停,做妈妈的也不管。

其实,孩子这么小,是否适合带进戏院来呢?带进来,又干扰别人看戏。

我在想,我孩子小的时候,有没有这样的行为呢?

记得孩子小的时候,都是乖乖的坐着看戏或看表演的,为什么其他做父母的不能要求孩子做到这点呢?如果做不到,那也要顾虑到别人,不要把孩子带进来。

上个星期天到UMS看一个Choir演唱会也是那样。

背后坐着两个爱讲话的男生,从一开始就讲话,几次回过头去看他们,他们也不醒觉。

后面隔两三排,也是一个妈妈带着小孩,孩子也是吵个不停。真的要拜托做父母的,孩子太小不会欣赏,那就放在家里不要带来。

其实一些大人也好不到哪里去。

有些人就是喜欢开演後才姗姗进来,不然就是在节目进行当中走来走去,或手机铃响此起彼落,还有人在讲手机.........。

还有一个弊病,票上明明写着节目7点开始,却拖到8点多。

整个节目到了10点45分还未结束.........。

天!这样的演唱会,以後都不要来了!

许多年前,我就写过一篇《观众也要有水准》,没想到这些年来,亚庇观众的水准,还是一点都没有进步。

东西马统一

年轻时期,曾在报纸读到说,不再用东马西马的称呼,提到东马两州的时候,就直接叫沙巴砂拉越,而西马则改叫半岛马来西亚(Peninsular Malaysia)。

不叫东马西马,改叫沙巴砂拉越和半岛马来西亚,听起来就比较拗口。

领袖说:这是为了国家统合;叫东西马,会让人以为那是两个国家,就像当时有东德西德那样,或南韩北韩、越南和北越那样。

的确,记得那时报纸的称呼,都改用沙砂两州来代替东马,半岛代替西马。

我也比较少用“东西马”的称呼,好像有对立的感觉。

不过,注意到媒体近来又逐渐叫回东西马了。

隔一个南中国海,两地民情差异仍然存在。

对联邦领袖来讲,东马也仅是半岛的定期存款。

至于州领袖们,在提升民生素质方面,其实他们可以做的更多。

进入正题。

上周读到一则新闻,贸消部长依斯迈沙比里说:政府在统一东西马物价上,目前已统一了25种必需品的价格,包括白米、白糖、面粉、食油、汽油和天然气等。

部长说,明年的统一必需品会增至50种。

统一物价的目的是避免让东马人民买到比半岛昂贵的物品,让东马物价降至与西马物价一样的水平。

讽刺的是,政府是在提高一些物品的价格後,才使这些物品的东西马价格统一的。

即是说,东马人民并未因物价统一了而享用价格比以前低的物品。

当然你可以说物价统一和物品涨价是两回事。

但此消彼长,当物价持续升涨,统一後的价格还是比之前的价格高。

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政府着手统一价格的第一件物品,就是汽油。

油价统一的结果,受益的却不是东马人民,反而是半岛人民。

因为,东马油价本来就比半岛油价便宜两分,自从油价统一後,半岛的油价与东马一样,所以说,反而是半岛人民受益,不是东马。

听部长的语气,所谓的价格统一,只限于统制品或必需品上,其他物品或日常用品,应该不包括在内。

期望样样物价都东西马统一的话,相信那是不可能的。

甚至在同一州内,东西海岸价格都有所不同,乡区和城市之间也有价差,甚至同样是在亚庇,同一件货品,不同的商店都会有不一样的标价,你如何确保价格统一?

尤其是运输费所造成的价差,政府不可能会给予补贴吧!

不过,部长披露,至今年10月为止,政府共花了7900万元,作为“东马30%郊区的部分运输津贴”。

但,政府又如何确保一些无良商家不会坐地起价呢?

那可能已不在贸消部的范围内了。

Wednesday, 8 December 2010

一個大马專才機構


納吉成立了一個專才機構(Talent Corporation),以吸引海外大馬專才回流,及留住國內人才。

我有點好奇,為什么這次沒有在前面加一個大馬(1Malaysia),叫「一個大馬專才機構」。

如果沒有記錯,多年前,國家也推行過這樣一個計劃。

當時吸引了幾百位專才回國,但數年後,這些人才又流往海外,最后僅剩下三五位還留在國內。

這太“瘀”了吧!

既然前車可鑒,首相說這次要把海外為數70萬名大馬專才叫回來,效果會比前朝好嗎?

老實說,我并不感到樂觀。

就算有NEM、GTP、ETP等等這些英文字母計劃吧,這些看得人眼花繚亂,連平民如你我都不知是甚麼東東也沒有興趣去知道的計劃,那些外流的大馬人才會有興趣知道嗎?

如潘儉偉說的,兩三年後,大家都忘記這些計劃了!

我那移民新國數十年的二哥告訴我,當年退休後,原想回國為國家貢獻一番,寫信給相關政府部門,得到的回復,卻是一大疊的brochure讓他自己看。

如此公式化的處理方式,你會有興趣申請嗎?

試想想,如果這次還是這樣的話,那70萬大馬人才,有多少人會被吸引回來?

回來後,有沒有適合他們才干的職業給他們?

否則大才小用,或還要面對種族固打制,那又有何用?

講到固打制,我有一個很強烈的預感,這70萬大馬人才,絕大部分是非巫裔。

國家要如何安排,以確保有關固打制不會被搞亂?否則,土權人士怕又要出來呱呱叫。

我覺得,與其刻意吸引海外大馬專才回流,倒不如先制造一個友善環境,不止在就業領域方面,國家的種種貪腐敗象必須屏除,那才能叫這些專才對國家具有信心。

Monday, 6 December 2010

NEM未走入历史,它还有Part 2


我有一点混淆。

在首相提呈预算案不久後,财政副部长林祥才说:今后不再有新经济模式(NEM),NEM已走入历史。

找回10月19日的《南洋》,就有这样的标题:

融入转型计划四大支柱
新经模式名词将成历史


林祥才说:因为NEM政策与纲领已经纳入了四大支柱,因此今后将不会再提“新经济模式“这个字眼。

自提出NEM,依德利斯的PEMANDU便一连提出许多英文字母简写的计划(且简称为字母计划),看得人眼花缭乱,相信很多人对这些字母计划只是一知半解,更不要说甚麽四大支柱。

让我在此重述,国家四大支柱是:“一个大马”、“政府转型计划”、“经济转型计划”和“第十大马计划”。

林祥才副部长说今后不再提NEM,NEM已走入历史了。

言犹在耳,首相上周忽然又推介了NEM的Part 2,又称总结篇(New Economic Model Concluding Part),这又叫我糊涂了。

既然NEM已纳入了四大支柱,林祥才也说不再有NEM,为什么现在又跑出一个Concluding Part来呢?

你看,连财政副部长都不清不楚,平民如你我又如何会了解NEM是甚麽东西呢?

之前还有评论说,预算案就是NEM的Part 2呢!

当首相刚推介NEM第一阶段时,他说NEM将取代NEP(新经济政策)。

但这次,前马银行总裁,後被纳吉委任为国家经济咨询理事会(NEAC)主席的阿米尔山说,NEM将不会干预NEP的30%股权政策。

他说:政府没有取消这政策,还要延续。

你看,同一个NEM,但Part 1和Part 2竟然说的不一样。

显然,30%股权是个神圣不可侵犯的数据,就算首相有多大的意愿要以NEM取代NEP,但30%股权必须紧紧的守护着,不可失守。

负责NEM的NEAC供提出56项政策改革建议,首相说,政府不会一次过落实所有建议,而是分阶段来逐步落实。

之前就说了,无论是NEM或ETP,更像是课堂里的理论,要实行出来并见到效果後才能算数。

如果NEM的Part 1和Part 2都能前后不一,那所有字母计划里的所有建议或政策,有多少会被真正落实?那是很令人质疑的。

次轮统制品“五合一”涨价


政府自在7月16日来一轮“五合一”涨价後,事隔近半年,上周六再来一轮“四合一”涨价。

也算是“五合一”,因为仍是那五项统制品,只是RON97汽油提早先在12月1日涨,白糖、RON95汽油、柴油和天然气则稍後在4日涨。

上一回,不可说“涨价”,只可说是“新价”或“价格调整”。

这一回,则没有提到用字上的禁忌。

这一次,民众反应没有那么大,毕竟已经有了心理准备,能够怎么样?

其实周四下午就听到消息了,原本可以先到油站去把油缸打满,但就是没有那个劲。

心想,能够省得了多少?这次打满了,下一次再打,还不是要还新价。

报导说,根据依德利斯的PEMANDU深入研究後的建议,政府计划每年涨两次油价,每次10分。

到了2015年,RON95价格就会达到2.60元,几乎回到当年阿都拉朝代一夜飚涨的价格。

依德利斯不是警告了吗,不让政府那样做,国家就会在2019年前破产?

但我不明的是,既然那么肯定会破产,除了只向直接影响民众消费能力的统制品下手外,为何不见减少企业和其他方面的津贴?

不止如此,在政府花了6600万元为依德利斯成立PEMANDU及聘请的顾问团呕心沥血的研究下,未见任何撙节措施,反而是准备超越敦马王朝、势在必行的长期超级工程计划。

长期,因为首相说,不能只看当下,要看到未来,因为当这些超级工程建成後,经济也应该好转了。

真是一个乐观主义的首相。

值得注意的是,之前每当统制品涨价,都是由贸消部作出宣布,这次却有依德利斯一起开记者会。

看来,统制品价格,今后将由依德利斯的PEMANDU部门来决定了。

据报导,今次的五合一涨价措施,可为政府节省11.8亿元,这笔钱将充作推动发展,特别是用来提升公共交通系统。

咦,听来非常熟悉。

上周才刚刚提到,阿都拉时代省下的40亿元,不也说是要用来改善公共交通系统吗?后来呢?

假设7月间的首次“五合一”涨价也为政府节省了近12亿元,两次的“五合一”行动加起来就应该为政府省下了24亿元。

百层高楼建筑成本预计50亿,24亿,够建百层高楼的一半,到50层吧!

Friday, 3 December 2010

内長的決定是最後的決定


国家首席秘书大概气得扎扎跳。

交通副部长阿都拉欣说:交通传票罚款折扣,是内长的决定,以鼓励交通违规者缴付罚款和体恤低收入者。

发现一个有趣现象:近来各部门副部长似乎都比正部长说较多话。前有财政副部长,后有房屋副部长,这次有交通副部长......。

之前的媒体报导说有关折扣只是一个月,但交通副部长说:将会推行到明年二月底,前后足足三个月。

而且内长的决定是最后的决定,“除非他临时取消这项决定。”

看来,在这方面,内长的权力比首席秘书的权力大。

首席秘书会不会向首相告状去,说内长干预了他的职权?

就像前总警长那样?

最令人称奇的是,媒体说警方是通过其官方面子书宣布有关“优惠”,不是通过媒体或通过记者会发布文告。

原来面子书也被警方迷上了,但是正确的管道吗?

也许内长是从经济的角度看待有关事件,与其不许折扣而无人缴付罚款,采取逮捕行动又事倍功半,那就倒不如像商场大减价的方式那样,吸引民众自动前来缴付罚款,那不一举两得吗!

只是,这会不会导致车主不再严正看待交通传票事件,违规就违规,传票就传票,反正警方会给折扣,那就等折扣的时候才去还吧!

但为什么是体恤低收入者?难道违规者多是低收入者?我想未必吧!

此次传票折扣事件,在在显示高官之间缺乏协调与沟通。

因此,副部长说,以首席秘书为首的“传票委员会”会再开会讨论;成员包括总检察长、内政部及交通部秘书长、警方和JPJ总监。

请注意,内政部由秘书长代表,不是内长本身,如果委员会再做的决定,内长还是不认同,“内长做的决定是最后的决定”,那这个“传票委员会”,岂非如同虚设?

世界拥有最多车辆的国家(之一)


不知大家还记得吗?

在阿都拉时代,油价在一夜之间飚涨80分,叫人民叫苦连天。

为了平息“众怒”,阿都拉后来公布:所省下来的40亿元津贴钱,将用来提升国内的公共交通系统。

聪明的人听得出,那只是敷衍之言,听不到一点诚意。

国家整个公共交通系统何其浩大,也可说很抽象,你要从何提升、如何提升?城市或乡区、半岛或东马?总该有个实际目标,包括地点与方式吧!

我觉得那40亿元只是凭空摘下来的数字,根本是不存在的。

就算存在的话,恐怕也早已用到不知名的用途上去了。

所以我对这40亿将用来提升国家公共交通系统的承诺,当时就质疑它是否会被落实,更甭期望它会用来提升我州千疮百孔的马路。

如今改朝换代已两年了,人民早已忘记40亿津贴钱这回事,也不抱任何希望。

日前忽又听到“提升公共交通系统”这熟悉的几个字,说此话者不是别人,正是不久前提出我国屋价10年来只涨3.3%的房屋地方政府副部长,拉津是也!

他在国会里说:政府不准备在市区增加泊车位,反而是提升公共交通系统。

他指出,其部门明年将拨出1.6亿元以提升道路,以及准备更多车站。

提升道路?想必是提升道路的情况吧!还有准备更多车站;但,这两项“提升公共交通系统”措施,好像并不能解决市区泊车位不足的问题呀!

要解决市区泊车位不足的问题,那就该增加市区的泊车位或停车场,那样就不会出现公众因找不到泊车位而随意泊车导致交通阻塞的问题。

路上时常大塞车,相信有大半是因为找不到泊车位造成的。

你能怪那些随意泊车的车主吗?

如果泊车位充足的话,警方或市议会人员也不用忙於发传票给这些车主了。

真正要提升公共交通系统,应该先从改进公共交通工具开始,让人民方便搭公车,公车司机安全驾驶,人民对公车有信心,那也不用一人一车,节能减碳,省油省泊车费,一举两得,那有多好。

问题是,我国的公共交通系统并不能做到这点,本州更不用说。

今天才看到新闻报导,交长江作汉说:原来我国是全球拥有最多车辆的国家之一。

我可以理解,为什么政府不会积极提升国家的交通系统,如提升公车服务等。

想一想,如果公车服务那么好的话,人人改搭公车,那国家汽车工业还有市场吗?

Thursday, 2 December 2010

交通传票再折扣,首席秘书不知情


内长知情,国家首席秘书不知情?

说的是传票罚款折扣的事。

传票罚款给折扣,又关首席秘书的事?

原来,首席秘书莫哈末西迪获得首相授权,成立一个委员会,全权处理传票罚款事宜。

根据报载,这个委员会已经开过六次会,最后一次是在上个月4日,讨论全面终止所有交通传票罚款折扣的优惠。

这样一个简单事宜,也要开六次会议来讨论?

这位首席秘书,大家如果记得,去年也获首相授权成立一个特工队,专门调查PKFZ案。

如今一年已经过去,不知PKFZ特工队的调查进行得如何,开了多少次会议,至今完全没有听他报告。

倒是传票给不给折扣这种芝麻小事,却还要开六次会议,至今还没有得出一个结论,真正是劳民伤财。

的确,之前已经听过,警方今后不再给传票折扣,如今警方“自作主张”,难怪首席秘书表示不悦。

但,内长希山显然早知此事,因为他向媒体透露,这项措施是经过深入研究後才决定落实的,但绝对无关大选。

哈!听起来就像此地无银三百两。

内长说经过深入研究,肯定不是经过首席秘书所主持的会议去深入研究,难道这是内长自己的主意?

那动机何在?很难不令人相信,这项优民措施,与随时即将举行的大选有关。

希山和警方的关系,使我想起前总警长在退休前,曾指有第三势力干预警队事务,矛头指向内政部。

针对此事,内长自然作出否认,一直到前总警长卸任後,他才说:

“内政部长有权监督警方操作及做出决策性决定,因此,指内长干预警方事务的问题并不存在。”

如果首席秘书所说属实,那内长这次是否又“越权”,未听取首席秘书主持的委员会所作的决定,私自指示警方给予传票折扣呢?

就看内长接下来如何回应首席秘书吧!

Wednesday, 1 December 2010

大马差一点破产


我国国际储备金已经达到1000.7亿美金。

敦马说:我国其实不需要这么多储备金。

他建议政府动用一半的储备金来进行开销。

他自豪的透露,他当首相,在97年的金融风暴期间,储备金一度跌至170亿美元,复苏後也只有300亿美元而已。

他没有透露的是,当时的外债是290亿美元,储备金根本不够支付外债,可以说,国家那时候已经技术性破产了。

290亿美元外债,占当时經濟生產總值(GDP)约61%。

等於说,人民每生产100元物值,其中61元要还外债。

当年为何会发生金融风暴,已经无需赘述。

当前热钱乱窜,把股汇人为推高,其实就是当年风暴前夕的情节重演。

还记得当时敦马直指索罗斯是导致我国股汇崩溃的黑手。

但他何其矛盾,十年後,敦马却改口说,索罗斯不是导致当年金融风暴爆发的幕后黑手。

两人握手言欢,化敌为友。

这180度的转变,不太离奇了吗?

上个月,索罗斯甫在香港设立办事处,相信应该是伺机向人民币下手。

眼前的繁华盛景,可能就是下一轮股汇风暴的前奏。

索罗斯当年狙击马币,从原本的2.35元一路滑跌,一度跌破5元水平,何以敦马后来却改口不再怪索罗斯?

我想最主要的原因是,敦马发现,马币贬值,对我国出口增长原来大有好处,当年便顺理成章的把马币固定在3.8元。

过量的通过举债来发展,当年马币已摇摇欲坠,就算索罗斯不是始作俑者,迟早也会有其他炒家向马币下手。

那就是我国当年的股汇起落史。

所以敦马也不需为当年不怎么风光的历史得意。

但历史的重复上演,领袖如何重蹈覆辙,无法从历史取得教训,那就叫人无法理解。

随着88层楼高的双峰塔建成,大马即被卷入了当年的风暴。

如今纳吉也要盖一座百层高楼,盖成後,会不会是下一轮风暴的开始?很难说。

当下的情景,股市新高,热钱过剩,国家忙於发展各超级计划,情形就与当年一模一样。

纳吉的发展政策,仿如重施当年敦马之故技。

对敦马来说,纳吉似欲超越他,这或也是敦马感到不悦之处。

所以他说:要建百层高楼?等我死了吧!

说回储备金一事。

别以为我国储备金1000亿美元算很多,对比邻国新加坡的2034亿美元,其实还差了整整一半。

敦马说,他不确定这1000亿美元,是因为美元近来贬值,还是我国真的拥有如此高的储备金。

我国储备金应该以美元为主,美元起落,应该不会影响储备金的总值。

我相信黄金价格不断的飚涨,才是导致我国储备金升高的主要因素。

但,别忘了我国的年年赤字,这1000亿美元的储备金,又是否足够cover呢?

我国现有外债达730亿美元,减掉外债,我国储备金仅剩270亿美元。

敦马建议拿500亿美元做开销,恐怕那只能叫国家提早破产,不用等到2019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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