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6 January 2011

魂兮归来(23):Open Verdict


记得小时候,在报纸上读到有关李小龙死因的新闻,法官作出的裁决是:“死于非命”。

那是甚麽意思?顾名思义,就是命不该死,但人还是死了!

上网找李小龙死亡的英文新闻,“死于非命”是“death by misadventure”的翻译。

这样一个死因,如何叫人接受?

赵明福死因,不是自杀,不是他杀,验尸官的裁决是open verdict。

甚麽是open verdict?中文报的翻译,有些说是“存疑”,有些说是“悬案”。

open verdict的意思,其实就是没有判决的判决,所以才说是open,因为无法鉴定死因。

至少李小龙还“死于非命”,但赵明福连死因都无法鉴定!那太可悲了吧?

验尸官说:“不是自杀,也不是他杀”,那还有其他的“杀”法吗?

我想不出来。

但如赵妈妈说的:“人是他们带走的,他们不带走他,明福就不会不明不白的死。”

对,如果明福不被带走,他就不会躺在反贪会的楼底下。

这点反贪会一定要负责,不能推得一乾二净。

验尸庭的工作完了,当局下一步该做甚麽?

不能如纳兹里说的,只是接受判决,就这样把案子了结。

这样一个判决,如何能够接受?

验尸庭不也提出一些疑点吗?

例如:明福颈上的伤痕从何而来?

验尸官说:“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伤痕是在坠楼前造成的。”

既然地点就在反贪会办公楼,时间就在凌晨,当时大厦内有多少人?应该不难查出来吧!

我也同意赵丽兰说的,没有证据显示明福自杀,却有许多疑点显示他杀,既然如此,验尸官应该判决是“他杀”才对啊!

验尸庭仍说非自杀也非他杀,这样一个等同没有判决的判决,谁会信服啊!

验尸庭只是查死因,既然他杀的疑点比自杀的可能性多,接下来是不是要调查谁是“凶手”,谁的“嫌疑”最大?

首相接见赵明福家人时,曾保证严正查案全力鉴定死因。

他说:势必查个水落石出(leave no stone unturned),如今是这样的判决,死因仍未鉴定,至今,仍未闻他对裁决作出反应。

他不止要向赵家交代,也要向全国人民交代。

而当时代表首相前往赵家致祭和慰问的胡逸山,你是否还在首相身边呢?为什么也未见到你出来说话?

8 comments:

山城客 said...

如果李小龙是“死于非命”,那么,赵氏就是“生非人国”。
只有非人的禽兽,才会如此下判。
何不干脆判为:“从来没有发生这命案,是人民捏造出来陷害政府的。”不就好了吗?

所以我说某族人没有管治国家的能力,就是这样了。

· 康華 · said...

哈,说得好!

小頑童@nottyboy said...

當看到這事件發生時,大家都有一個同感,就是肯定找不到兇手,唉。。。如果他們讓案件水落石出的話,肯定牽涉某些人,以此包庇吧。。。

anakmalaysia said...

Is this the justice system that we wanted ? TBH now, it can be you and me in the future. We needed change once and for all, wake up Malaysians,before it`s too late !

Alex Hiew said...

大马的法律就是这样!国阵一手遮天,许多的X Files肯定成为国际的笑柄,可悲!

Douglas said...

胡逸山早都513变身5566(胡胡溜溜)了。

蒙上眼睛就以为看不见?
摀住耳朵就以为听不到?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路見要鳴 said...

牺牲了一个大好青年,
有谁能告诉我,谁能替他讨个公道?

· 康華 · said...

小顽童,官官相护....。

am, the day will come, one day....

Alex, 国家X files, 堆积如山。

Douglas, 不知他去了哪?

要鸣兄,如果背后有个编剧,这个剧本写得真糟糕。

Related Posts Plugin for WordPress, Blogg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