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7 March 2024

纳吉控案累累

SRC起诉纳吉12亿美元的民事诉讼案昨天(5/3)开审。

相信你已被弄得头昏脑胀,怎又跑出另一宗SRC案。

别要混淆,纳吉已在第一宗4200万令吉失信洗钱案被判罪成入狱,第二宗是待审的2700万洗钱案,这第三宗是SRC公司本身向纳吉追讨当年向公务员退休基金(KWAP)贷款40亿令吉资金的失信案(请看《突然多一宗 SRC 案》20240123)。

SRC是在2021年起诉纳吉和公司6名高层,而后撤告当中5人,包括SRC首任主席伊斯米(Ismee Ismail)和1MDB首任CEO沙鲁(也是SRC董事成员),仅提告纳吉和在逃的SRC前CEO聂费沙。

伊斯米身兼多职,他当时也是1MDB初期的董事、朝圣基金CEO及回教银行子公司Takaful主席。他后来辞职,说因为不满聂费沙俨如纳吉的代理人,凡事向董事局说“政府”已经批准,而他所谓的“政府”,其实是指纳吉(请看《SRC是1MDB的照办煮碗》20190611)。

有没有发现,聂费沙在SRC的作风,好如1MDB案的刘特佐?两人都是以纳吉作挡箭牌。当然不排除聂费沙也听命于刘特佐,因为是刘特佐当初把他从UBG带过来的(请看卢爱璇改当控方证人20240214)。

根据SRC代表律师林志伟透露,SRC的资金,有1.2亿美元流入了纳吉的个人户头,而聂费沙则获取了200万美元。

1.2亿美元当时兑成令吉约4亿令吉。如此说来,纳吉从SRC获取的资金并不止他被控的4200万令吉和2700万令吉。

SRC本是1MDB的子公司,它在2011年向KWAP申请39.5亿令吉贷款,但只获批20亿;第二年,SRC转至财政部名下,再向KWAP申请20亿贷款获批,意即贷款总数40亿。

SRC声称贷款的目的是要投资在蒙古的一项煤矿计划(有没有也是未知数),但数据显示该计划只用了1.9亿,那其余的38.1亿令吉去了哪里?

有没有发现,这根本就是1MDB投资在沙地石油的资金被挪走的迷你翻版?

根据前主席伊斯米当时的供词,第一笔20亿令吉贷款,15亿汇去了邻国BSI银行,3亿去了香港宝盛银行,剩下2亿令吉,据称投资在股市和信托单位(unit trust)。

至于第二笔20亿令吉贷款被汇入(也是在BSI)的户头,伊斯米说是由聂费沙和沙鲁开设的,董事局完全不知道有该户头的存在,资金在未经董事局批准也不知情下被转走,可说是下落不明。

有没有发现,这与阿布扎比IPIC的Aabar主席与CEO成立一家岸外假公司的做法,如出一辙?

SRC向KWAP申请贷款的程序可说非常荒谬。其贷款申请信附加时任财长首相纳吉表示支持的字迹和签名,纳吉委任KWAP董事成员,KWAP发放贷款,纳吉以财长首相身份签担保信;纳吉又是SRC的“名誉顾问”和“公司股东”,等于说是纳吉批准贷款给自己;贷款的申请、批准、发放和担保全都由纳吉一人包办(请看《财长首相仍是同一人》20160505)。

曾在1MDB案作证的邻国BSI银行前财富管理主任(Head of Wealth Management Services)凯文(Kevin Swampillai)再次在此次的SRC案出庭供证。

凯文指出,SRC的户头出现虚假交易,但BSI未向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和新加坡商务事务局提交可疑交易报告,很大可能因为被这些交易所转去的佣金规模所“诱惑”。

他证实,在2011年11月至2012年4月期间,SRC户头有约8.6亿美元,被分成8次转到英属维京群岛(BVI)注册的户头。

媒体说纳吉还有三宗控案在身。我屈指算来不止,应该五宗:1MDB案、IPIC案、逃税案、SRC 2700万案和这宗SRC 12亿美元案。

纳吉代表律师沙菲宜说苏丹阿都拉因为“同情”而给纳吉减刑。但看他控案累累,你说,这还值得“同情”吗?

https://guangming.com.my/【打開天窗】上訴案沒完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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