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26 March 2018

是谁借走了420亿元资金?

在主持「2017年国家转型报告」(NTP)汇报会时,财长首相再次强调,自己并未“染指”1MDB 420亿元资金,他还引述公账会报告,问报告里“有哪一点提到我窃走1MDB资金?答案是没有!”

针对这,林吉祥反问:既然如此,何不公开公账会报告,以证明他的清白。

的确,如果公账会报告证明他没有涉及1MDB案,财长首相应该很乐意将报告公诸于世才是,为何反将报告列为OSA机密文件?徒添大家的狐疑(请看《就算一次也是错》20160520)。

财长首相也强调,1MDB的420亿元资金并未失踪,只是被借走而已。

这很有趣,人民倒很想知道,是谁借走了420亿元资金?

上个月,财长首相也为自己辩解,说1MDB的420亿元资金不是不见,它只是被列为“欠债”,国家将能以更高额的资产赎回这笔资金。

觉得财长首相这番话有语病。因为,420亿本来就不是1MDB本身的资金,而是借来的债款,就是将来要还回给债权人的;财长首相说资金没有不见,却一下说被“借走”,一下说被列为“债款”,到底是1MDB欠人,还是他人欠1MDB?

相信财长首相言下之意,或是这笔资金虽然是1MDB借贷来的资金,却被别人“借走”了,所以变成了别人欠1MDB的“债款”,有一天,对方会将债款还回给1MDB的。

那就何妨公布向1MDB借贷者的身份?

年初的时候,财长首相首次承认1MDB管理失当及失败,说他不会坐视不理,国家也已经从中吸取了教训。

当时他并没有谈到公司是如何的管理不当及失败,以及谁应该为此负起责任。

公账会虽有建议公司首任CEO沙鲁应该负起全责,但他至今依然安坐在首相署,当起MPRC一家GLC的CEO(请看《完璧未必归赵》20180126)。

就像联土局前主席伊沙,也是被调职倒首相署当起陆路公交委员会(SPAD)的主席,一样安然无事。

首相署,似乎成了他们的避风港。

从财长首相前后三次主动提到1MDB案的谈话内容,能不能结论说,1MDB的管理不当及失败之处,是将贷款来的420亿元资金转借给了他人,但“国家将能以更高额的资产,以赎回这笔资金”。

我所谓的语病,是财长首相指“国家”,而不是“1MDB”将把这笔资金“赎”回来;即是说国家将代1MDB付债。

但,如果是他人借了去,为什么要由“国家”代为付债,而且是以“更高额”的资产赎回来,是不是因为要概括利息成分在内?

再说,之前不是说政府不会代1MDB付债的吗?最近几次到期的欠款,都是财政部在付,因为1MDB根本就没有资金还债,所以还是要由财政部代劳。

还有,为什么财长首相说要将资金“赎”(redeem)回来?这话中可大有玄机。

我觉得他不经意透露出来的意思,一就是这笔资金/资产已做了抵押,所以需要“赎”回来;二就是被转换成了“单位”,所以需要被“赎”回来才能转换成资金。

如果你read between the lines,你就无可避免的会作出上述的结论,这样当中的谈话内容才会make sense,听起来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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