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冠英为槟城组屋推介「人民免费补习中心」时,会场播放一首讽刺GST的歌曲,是由英文儿歌ABC改编过来的,林冠英也带领现场家长与孩童一起唱,引来国阵领袖纷纷对他大肆挞伐,说他煽动儿童憎恨政府,荼毒儿童心灵等等。
好奇之下,上网去找该首歌来听,以探个究竟。
被改编的ABC儿歌是用国英语唱出来的,短短几句,译成华文大意是:“ABCD GST,物价天天都在起,但是薪水没有起,必须天天吃美极,人人都中GST,都是因为1MDB”。
歌曲有没有问题?个人觉得,虽然歌曲是从儿歌改编,但场合就不适合,虽然那不是在学校,而是一所为该处居民包括孩童在内而开办的免费补习中心,但毕竟补习中心还是和GST没有关联吧;有那么多儿歌可唱,为什么偏要选唱改编自ABC的GST儿歌?
也因为这样,警方声称接获三宗投报,因此开档调查“林冠英教小孩子唱GST歌”案。
读到该则新闻时,心里就很纳闷:不能教小孩子唱歌吗?是因为林冠英还是因为歌词有问题?如果是歌词有问题,不是应该找改编歌曲者问话吗?如果是针对林冠英,警方要援用哪条法令来调查他?
根据报道,警方是援引《198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1)(a)条文进行调查,即“任何人滥用社群媒体发表威胁、下流、虚假、恐吓或冒犯言论,意图滋扰、欺凌、威胁或骚扰他人,一旦罪成,最高可被罚款5万元及监禁一年,或两者兼施”。
我怀疑是否可以引用这条法令来调查林冠英,他是在一个场合上唱一首儿歌,并非在社交媒体唱歌或发表言论,这如何与“滥用社交媒体”扯上关系?根本就不适用。
当然,如果硬是要引用相关条文,那也没办法。古人不是说: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林冠英反驳道,如果唱GST儿歌就要被警方调查,那联邦直辖区部长安南去年在布城一所学校,要学生们暂时停课唱巫统党歌和挥动党旗,为什么没有被调查?
林冠英说,这不是双重标准吗?教育部当时也证实有关学生的课业因此遭到中断,比较起来,东姑安南的行为不是更严重吗?
的确,当局不可持有双重标准,若要调查,公平起见,应该也一并调查东姑安南进入学校要学生唱巫统党歌、挥动党旗及高喊巫统万岁一事。
当时教育部长马哈兹竟然还袒护着他,说那天是为了庆祝60周年独立日,所以没有问题。
这简直是强词夺理,若是为了庆祝国家独立,全校怎么都挂满了党旗,不是国旗?
这些政治人物,真是没得救了!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