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是联土局主席沙里尔对外透露,联土局已“合法”全数取回该局的16块地段。
听来不是很熟悉吗?打从今年一月以来,沙里尔就屡次公告天下,已取回所有土地,而且不耗一分一毫。
当时还与发展商Synergy Promenade(SPSB)代表拍照为证,财长首相也给予证实(请看《每一宗丑闻,同一个手法》20180116)。
我很好奇为何他要强调是“合法”取回,难道当初转名给发展商的时候,也是“合法”进行的,只因东窗事发,只好寻求对方合作,先将土地转回来,算是交代一下?
拉菲兹一句话说破,土地转名手续哪有这么快?再说,转名手续的印花税等费用谁付,联土局或发展商(请看《完璧未必归赵》20180126)?
当时沙里尔还不肯直接答复拉菲兹的疑问,还答非所问,说拉菲兹受到马哈迪影响,不想看到联土局保护权益。
过不久,沙里尔还是不得不承认,其实土地还未转回联土局名下,但相关文件已经准备好,只等呈到土地局注册(请看《另一联土局丑闻等着曝光》20180221)。
为什么不注册呢?沙里尔说因为有冻结令(caveat),因此暂时不能转让土地。
上周末,沙里尔公告大家,土地已全数“合法”转回来了。
为什么特别强调“合法”转名?可能要突出之前转名给SPSB发展商的时候是“非法”转让的吧!
但真的是“非法”转让吗?沙里尔提到双方共签署了四分买卖合约,既然有买卖合约,可见并非被“非法”转名,而是对方在还没有付款的时候转名手续就完成了,这点若非联土局的疏忽,就是明知程序不对,联土局仍然签名允准将土地割名给对方。
沙里尔一开始不是说有欺诈成分在内吗?联土局不在转名手续上签名,SPSB如何得以割名?好,那是谁代表联土局签名?当然是联土局主席才有权力,那就唯以当时的主席伊沙是问,为什么他到现在还是安然无事呢?
警方的调查结果又如何了?总检察长为何至今还未采取下一步行动?这是大家都想知道的。
这样的情形,哪能说土地是被“非法”易手?联土局是因为迟迟没有收到“价值2.7亿元”的款项,沙里尔这才去报警的。如果发展商有付钱,那就不“非法”了。
随着最新的发展,事情就显得比较明朗了,SPSB并不单止是发展商,它也是该批17段土地的买家,问题出在联土局没有收到钱而已。
就犹如我早前猜想的,原本的意图是让SPSB将土地抵押给银行以取得贷款,否则,它哪有可能来的2.7亿元资金来还给联土局?
有份未公开内容的委托书(PA),作用便是授全权于SPSB将地契抵押给银行以取得贷款(请看《公开委托书(PA)内容就能真相大白》20180202)。
会不会因为发展商无法取得银行贷款,因此也无法付款给联土局?沙里尔是不是应该说得更清楚一点?
更令人不解的是,既然发展商无法付款,联土局还是要与对方重新展开谈判,“以改善有关土地的发展协议”。
最有可能的是,发展商保留为发展商,土地拥有权还是属于联土局吧!
相信当初是想以TRX的土地买卖如法炮制,就是发展商先买过去,成立一家子公司,再买回子公司的控制权。
TRX的情况便是如此,先由印尼Mulia集团买地建TRX交易塔(后改名为106交易塔),财政部再向Mulia购买公司的51%股权。
联土局不也要在其中一块地段上建其KLVC地标大楼吗?既要建自己的大楼,为何还要卖掉土地?显然打算建成后再买回来,这个概念和TRX一模一样,都是同样的modus operandi。
还没注意到吗?财政部最拿手的,就是做这种不事生产的土地买卖。沙里尔说一点又不说一点,是不是还有什么未告诉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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