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6 November 2013

白糖1公斤1元 白米10公斤5元 不是賄賂?

金錢可以誘使政治領袖跳槽,卻無法收買民心。

和政治領袖比起來,我看到人民的政治操守更“清高”。

這點,政治領袖們還未察覺嗎?

若是我,我會自慚形穢。

在吉打雙溪里茂州議席補選期間,國陣出動大卡車,在該選區以超低價格賣白糖白米:白糖每公斤賣一塊,白米每10公斤賣五大元,比市價便宜了整整三分二。

這算不算賄賂選民?算不算買票?

選委會主席阿都阿茲說:不算。原因如下:

1.選舉法令沒有說政府不可以低價出售白糖白米給人民。

2.貿消部並沒有阻止他們。

3.只要貿消部批准,選委會沒有異議。

4.選委會沒有接獲任何投訴。

5.選民仍有權力選擇屬意的候選人人選。

6.選績顯示,選民並沒有受到任何影響。

7.他本身也不認為那是一項抵觸選舉法令的行為。

既然連選委會主席本身都不認為那是買票或賄賂行為,那就算了吧!

但,那不是變相的金錢賄賂嗎?不同的是,這次是以白糖白米來代替。

貿消部當然不會取締他們,甚至會特地給予他們批准。

但,這些人可有小販牌或營業執照呢?

當然那也不是問題,只要去特別申請就可拿到。

但,白糖白米可都是統制品,他們可是以遠低於統制價之價格出售呢!

除非是走私或偷來或有人半賣半送,否則哪有人會做這樣的虧本生意?

而且只在當地補選日前特別優惠。

難道這些都不值得懷疑嗎?

選委會主席你也偏幫得太離譜了吧!

如果根據他的邏輯,以後再有補選或在下屆大選,如果政黨再如法炮製,甚至明目張膽地公開派錢給選民們,選委會是否也可以基於上述原因而不認為那是賄賂或貪污行為呢?

當然你可以說這也不是頭一次了,我何必大驚小怪?

是的,在505時,政府不更光明正大地到處派錢派糖果嗎?選委會不也同樣說那不是賄賂不是貪污嗎?

相比之下,這已是小巫見大巫了。

2 comments:

Anonymous said...

这种解释通常只有在香港无厘头电影才有,现在他们把它搬到现实生活。刚看到一则新闻,反贪主席说我国肃贪已经达到甚至超越世界水平, 讲的人不会脸红,我听得都会。

· 康華 · said...

自己爽!

Related Posts Plugin for WordPress, Blogg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