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22 November 2013

增石油稅就不用舉債

首長慕沙說,州政府明年發售10億元債券,必須列入明年稅收,并表示州政府有能力攤還。

首長說,他是根據財政指令22以及當前理財準則而將債券列為明年稅收。

我不懂何為財政指令22以及當前理財準則為何。

我去找了英文《婆羅洲郵報》,報導引述慕沙說政府發售債券籌資,但未提及慕沙有提到上述指令和準則。

假設慕沙說得沒錯吧,將舉債當作收入,總覺得有點怪怪的。

更何況債務終有一天是要還的,將它當作收入,不是很誤導性嗎?

首相不如也來學下沙首長,將債券當成收入,那預算案就不會顯示赤字,皆大歡喜。

明年總稅收45.83億對總開銷46.22億,意即赤字僅3850萬,比今年估計的2.6億元少了85%。

我去找了去年的預算案報導,在《大馬局內人》讀到,去年的主要稅收來源有四:棕油銷售稅、石油稅、投資回酬和聯邦撥款。

The major contributors to revenue are crude palm oil duties, petroleum royalties, procurement and returns from investments as well as non-revenue receivables comprising mainly allocations and contributions from the federal government(The Malaysian Insider).

未提到有發售任何債券。

記得前年發售債券約5.6億。

就假設去年沒有發售債券好了。

去年預算赤字2.6億。

如果不概括10億元債券的話,那明年的赤字是不是10.385億?

比去年的2.6億飆漲4X?

難怪首長要將債券列為收入,那樣的話赤字就只有3850萬元,不會那麼嚇人。

其實,要填補赤字,可以有更積極的做法。

首長預算明年石油稅可達14億。

讓我想起朝野一度不是吵著要聯邦提高石油稅,從目前的5%至10%或20%不等嗎?

怎麼現在完全靜止下來了?

去年,首相成立了一個特別委員會,說要檢討半島產油州的石油稅機制。

東馬領袖聽了,也紛紛要求首相將東馬兩州也包括在內。

如今一年半過去了,不知這特別委員會作出了什麽建議沒有?總之好像沒有下文就是了。

想一想,如果提高石油稅至20%,明年的石油稅收就可以增長3X,從預算的14億增至56億!

那州政府明年就不用售債10億,州預算也不會出現10.385億赤字,反之還會出現可觀的41.61億盈餘呢(87.83-46.22)!

就算增至10%也好,明年石油稅也可取得28億元,那還是可以取得13.61億盈餘呢(59.83-46.22)!

州政府又何必發售債券還要付息以填補赤字?

是甚麼叫慕沙開不了口?

http://www.themalaysianinsider.com/malaysia/article/sabah-announces-rm4b-2013-state-budget

http://www.iproperty.com.my/news/7935/sabah-to-retain-state-sales-tax-when-gst-implemented-musa

2 comments:

Anonymous said...

连白毛都不敢开口,他更不用说了。

· 康華 · said...

白毛富可敵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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