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19 November 2013

州預算案:債券可當收入減赤?

聯邦預算案後,各州亦相繼提呈各自的預算案。

慕沙首長在上週五提呈州預算案。

同日,東海岸邦邦島不幸發生一宗擄綁命案,新聞上了頭版頭條,預算案報導只好屈居頭版下方。

根據報導,明年州預算案供應開銷再創新高,達46.22億,比今年原本預算之38.28億增加21%。

收入預算達45.83億,最大的收入來源(70%)是棕油銷售稅、石油稅和債券發行。

我有沒有讀錯,債券發行可當作政府收入之一?

債券是要還的,它是liability,不是assets,怎能算是收入?

如果這樣,凡有不敷部份,只要發行債券填補,州庫不是永遠不會出現赤字?

爲了不要出現太大赤字,不管是州或聯邦,以後就以發行債券作為減赤手法。

這樣的數字遊戲,可真具有誤導性呢!

記得之前我也提出過同樣的疑問,不知誰能夠替我釋疑?

慕沙說,棕油銷售稅預計9.31億、石油稅預料14億。

債券數額總值13.49億,占總收入29.4%。

(每日快報則指債券發行10億。)

至於明年到期的債券達5.69億,意即償還了到期的債券後,州政府債券仍增加7.8億。這算不算舉新債還舊債?

此外,明年還有1.71億聯邦貸款待還。

根據上述總收和開銷數額,明年赤字僅3850萬,比今年估計的2.6億元減了85%。

未知去年有否發行債券,不過,若將欲舉的13.49億債券取消,明年赤字可能高達13.88億。

本州首長亦兼任財長。與聯邦預算案相似,開銷最大的部門依次為財政部(17.36億)、基本設施發展部(7.36億)和首長署(4.69億)。

財政部和首長署兩個部門開銷加起來達22.05億,占了總開銷將近一半(48%)。

還是要說,首長/首相兼任財長是不恰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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