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被当成抢劫不是绑架的掳人案,事隔两个月後,警方才援引绑架法令进行调查。
虽然邻国媒体早就报导,人质已被掳至当地,本州警方仍说枪匪人质还躲在州内,因为“没有迹象显示他们已经登陆菲律宾”。
事隔两个月後,才愿证实人质已被掳至菲律宾。
而根据今天的媒体报导,被掳第二天已被带到菲律宾去。
这便是我国的办事效率。
事隔两个月,说老实话,相信很多人都几乎忘记了有这回事。
是的,活在乱世末法的时代,不幸事件接踵而来,人民根本无法去一一消化。
所以不要怪人民善忘,记住了又怎样?领袖无能,人民又如何作出改变?
无法理解,为何警方当初那么在意,不愿承认它是绑架案,说它“不是被kidnap,也不是被abduct”,说两人只是“失踪”。
甚至刻意强调它与菲律宾恐怖组织无关。
旅游部长更指那只是雇主和雇员间的纠纷。
来自本州的联邦外长也说那是普通打劫,与阿布沙耶叛军无关。
如此不负责任,不懂说这些话的高官们是不是应该引咎辞职?
人质的家属已经对警方完全失去信心,自己到邻国去,私下想方设法把亲人救出来。
想当时,绑架案是在美国发出旅游警告後不久发生的,可能因为如此,当局打死都不肯承认,就是不要证实美国的旅游警告不是无的放矢。
慕以丁就说它与美国警告无关。
讽刺的是,被绑架的不是美国游客,而是本地员工。
绑匪们狮子开大口,要求5,000万元赎金。
根据报告,家属“透过在菲律宾的商业伙伴和谈判员协助斟酌,并相信2人能在不久後平安获释”。
呜呼!我国高官与执法单位颜面何存?
5 comments:
他们有颜面的咩?
你听谁说的?
你来我往,
连人类基本的尊严都不要乎?
唉!
大马官员最常讲那句jaga imej。
刚明兄,呜!
大佬,mana ada ime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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