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15 May 2019

可以出境,不准出国

无独有偶。阿末扎希和纳吉律师沙菲宜最近不约而同申请出国但都不获批准。

阿末扎希面对着47项洗钱、失信和贪污控状,涉及金额达1.14亿令吉,不久前申请要在斋戒期间前往麦加朝圣被拒,昨天上诉亦被驳回,法庭认为那不是非做不可的事。

沙菲宜则是申请去澳洲为一宗刑事案当翻译,其申请同样被驳回,法庭认为理由不充足,因申请人的工作只是从旁协助,其律师楼大可派其他律师代表前往处理。

沙菲宜面对950万令吉的4项洗钱和逃税控状。

让我忽然想起,纳吉不也同样被禁出境吗?照理他的护照已被扣留,但在上星期的山打根补选,他却可以飞来沙巴为团结党助选?

早期,西马人飞东马还需要用到护照,但自2006年后就被豁免,只要身份证就可以了。因此,被禁出国者的护照虽被扣留,还是可以用大马卡飞往东马。这就解释了为何纳吉可以飞去东马,未被禁止出境。

沙砂两州保有移民自主权。不过,首长沙菲益表明不会指示移民局发出禁令,所以纳吉可以进出自如。

事实上,纳吉面对的42项洗钱贪污滥权控状比阿末扎希和沙菲宜的控状来得严重,涉及金额是数百亿以上,不是空前也是绝后的记录。

纳吉面对的控状,其实也关系到沙菲宜的950万令吉控状,根据控状,950万是由纳吉支付给他的,支票来自纳吉在阿马的私人户头。

《砂拉越报告》当时就曾报道,950万是沙菲宜在安华肛交案2.0担任主控官的酬劳,沙菲宜原先否认,说那是他为巫统和国阵打官司的律师费用,后来又改口说那是贷款(loan),不是收入(请看《沙菲宜和他的四宗罪》20180929)。

重点是,两人的控状既有关联,当中会有冲突吗?为了替纳吉辩护,沙菲宜会不会顾虑到,对纳吉有利的辩词,可能会对自己不利,反之亦然?

SRC案未开审前,就开始受到对方千方百计的干扰,不是申请撤案就是申请展延,不然就是申请撤换法官或主控官,总之就是要拖延审讯的进展。

既然声称自己清白,那就让审讯赶快进行,为何还要拖拖拉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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