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RC审讯,上周末轮到第35名证人,即KWAP法律与秘书处(Legal and Secretarial Department)副总裁阿兹丽达(Azlida Mazna Arshad)供证。
她说,前财长首相纳吉在2011年催促KWAP迅速批准20亿令吉贷款给SRC。
SRC是在该年6月申请39.5亿令吉贷款,原本KWAP只建议批准最多10亿令吉,后来提高至20亿令吉,因为纳吉通知KWAP主席旺阿都阿兹(Wan Abdul Aziz Wan Abdullah),只要20亿令吉就够了。
她说KWAP投资小组原本不同意贷款20亿令吉给SRC,因为SRC的创立资本只有2令吉,最后还是决定批准20亿令吉,不过是直接贷款给SRC的母公司1MDB。
SRC CEO聂费沙却以SRC是1MDB子公司,而且有政府担保,因此要求KWAP直接贷款给SRC。
这与第29名证人即KWAP前助理副总裁阿米鲁的口供一致(请看《纳吉一人包办》20190507)。
但,阿米鲁供证时说SRC的股东资金为100万令吉,为何阿兹丽达说是两块钱公司呢?
当然这也没有关系,因为有政府提供担保,但根据首相署EPU前署理主任卡玛丽亚(Dr. Kamariah Noruddin)之前透露,EPU批准2,000万令吉拨款给1MDB成立SRC,因此,注入SRC的股东资金为何不是2,000万令吉,为何阿米鲁说只有100万,阿兹丽达却说只有两块钱?
那天说40亿令吉贷款,SRC投资了4,550万美元(约1.9亿令吉)在蒙古煤矿计划,其余38.1亿令吉用去了哪里(请看《有政府担保,KWAP不怕SRC欠债》20190509)?
根据前一天第31名证人马银行助理经理哈丽扎(Halijah Abdul Wahab)供词,SRC在2014年曾汇款1.7亿令吉给Putra Perdana建筑(PPC),通过该公司进行了10多次汇款,包括给Permai Binaraya,后者又汇款2,700万令吉进纳吉在阿马的私人户头。
六个月后,Putra Perdana建筑汇款1.4亿令吉给SRC,数天后,2,700万令吉也从纳吉户头汇回给Permai Binaraya。
Perrmai Binaraya是Putra Perdana发展(PPD)的子公司,PPC则是Putrajaya Perdana(PP)的子公司,后者则被指是刘特佐所控制的公司。
据报道,PP早在2008年出售给砂拉越UBG公司,在2010年被沙地石油收购,最后在2012年再脱售给Cendana Destini。
这些《砂拉越报告》都有提过,通过错综复杂的买卖交易,刘特佐从UBG的收购脱售最后套现了2.8亿马币(请看《Project Uganda》20150727)。
当时聂费沙和Jasmine Loo等人都还是UBG(第一银行)的执行董事,也曾担任PP董事,后来才过档到SRC为刘特佐做事,两人现在还在受到国行和反贪会的通缉。
之后你还会发现到,朝圣基金也和SRC扯上了关系,前者通过收购PP,将一笔1.4亿令吉汇回给SRC,这笔钱其实就是来自SRC早前汇给PPC的1.7亿令吉,其余3,000万令吉部分,则是比4,200万令吉更早流入纳吉户头的另一笔款项(请看《朝圣基金和SRC扯上关系》20160204)。
这些从SRC消失的资金流向,其实在前总检察长阿班迪当年宣布纳吉清白时“不小心”展示反贪会制作的一个图表时就泄露出来了(请看《此人算术不及格》2016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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