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20 September 2017

RCI未审先判?

原本今天想写有关上星期天财长首相的“重大宣布”的后续新闻,因为现在有消息传出,关于公正党8位行政议员过档巫统一事,是巫统制造出来的假新闻。

今天打开电脑,就读到诺莫哈末辞去国库副主席职的新闻。

原来诺莫哈末担任国库董事有15年了,意即他是在敦马时代就已上任。

昨天说到,他虽因国行炒汇亏损引咎辞职,金融风暴期间又受敦马重用,重回国行当顾问,过后转任首相经济顾问。

诺莫哈末没有注明辞职原因,但相信是与国行炒汇案听证会有关。

炒汇亏损期间,时任财长安华给他选择:要被炒还是自己炒......。这次,他是主动还是受劝而辞?没有人知道。

可以说,这是他第二次为国行炒汇亏损而辞职。

顺便一提,国库主席正是财长首相本身,他已表示接受诺莫哈末的决定。

我在想,是不是因为目前的供词大都把矛头指向诺莫哈末?而且,他自己在供证时也承认要为国行的炒汇亏损负起最大的责任。

毕竟,他是当时的总操盘手,实在难辞其咎,为免尴尬,所以财长首相要他先辞职,稍后再安排别的官职给他也说不定,就像FGV前主席伊沙的情形那样。

值得一提的是,诺莫哈末的供词似对敦马和安华有利,他承认从未和两人讨论有关亏损,尤其是敦马本身并不知情(请参阅《重要人物登场》8/9)。

他还提到敦马在1988年时召他回国行担任顾问,还说他因此“将功赎罪”。这么说,不是等于替敦马“脱罪”吗?他会不会因此引起财长首相不悦,所以要他辞国库副主席职?

还有几点需要记录下来。原来敦马不是最后一位证人,还有第25名证人,他是当时的总稽查司伊萨达丁(Ishak Tadin),但他因患了认知障碍及短暂失忆症而无法供证。

另有三位人士也未供证,RCI经过讨论后,认为他们非关键人物而作罢。

还有一位最最关键最最重要的人物,便是时任国行总裁嘉化本身,但他已逝世多年(1998年),如今只能“死无对证”。

不过,从国行各官员的证词来看,他应该未涉及每天的交易决策,也未料到炒汇亏损可以达到如此天文数字;毕竟,300亿在当时来说是一笔相当巨大的数额,现在还是。

RCI主席哈山西迪宣布听证会结束时说,由于出现许多炒汇亏损数据,RCI将在厘清数据后才公布国行的真正亏损数字。

哈山这样说,有点出乎意料,因为他在听证会的第一天就断定亏损数据是315亿,此举其实是不恰当的,期间虽受到敦马和安华的抗议,他也不肯收回他的结论,如今他愿先厘清正确的亏损数额,显示他也察觉,这只是个听证会,不该未审先判,太快下判断吧!

另外一点是,他在听证人供词时会辩驳对方,说对方没有说实话,尤其是在针对安华和敦马的时候。

觉得这样也很不恰当,听证会本来就是要听证人怎么讲,哪有辩驳证人供词之理?这只是个听证会(inquiry),又不是法庭审判(court trial),主席不是法官,他的身份只是主持听证会的进行,最后才来做个总结和报告。如安华说的,主席此举,好像已经预设立场。

根据时间表,RCI需在10月13日前完成调查并将报告呈交给最高元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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